二评《通钢改制之殇》的辟谣
——奇怪的逻辑前提
高山美
担任 “辟谣”大任的《通钢改制之殇》的记者们,的确是在极力为吉林省国资委和私企建龙开脱他们一手制造的“7.24”通钢事件的罪责,这反而从反面帮我们坐实了他们的罪状。因为如果没有错误,又何必要如此费心的以“造谣”来颠覆“真实”呢?!
那么文章是如何为这两位“改制”“重组”之后得利的“大股东”开脱的呢?
第一,文章必须竭力肯定一个前提:这就是“私有化重组”对通钢及一切中国社会主义全民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必要性、合理性、迫切性,以证明“国企私有”是振兴东北、振兴长春的唯一道路。而且需要证明“通钢不是不愁嫁的公主”,你想“嫁”?别人还不要呢!以这种生意人的心态,抬高建龙的身价,并证明吉林国资委的英明;
但是历史是客观的存在,“通钢始建于1958年6月,第一期工程2座255立方米高炉破土兴建。1959年11月6日,2号255立方米高炉建成投产,标志着吉林省钢铁工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62年4月26日,省委决定通钢停建。…1965年4月,经中央国防工办和中共中央东北局批准,通钢作为东北地区“小三线”项目全面恢复生产建设,规模为年产铁10万吨、钢7.2万吨、钢材5.4万吨。…… 1978年生产铁180125吨、钢97233吨、钢材47300吨。…头顶蓝天脚踏荒原,住席棚睡地铺。人拉肩扛,艰苦奋斗,勤俭建厂,快马加鞭奋进,全力包打“一、二、三”。 从通钢集团官方网站的记载,可以看出这么一个脉络:通钢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步走来的,走的还颇为艰辛,甚至一度被停建,据说当年通钢的厂址只是一片荒草滩而已。”( 云淡水暖:《通钢:大跃进 建 “大跃退”卖》人民网 2009-8-12 )
“记者从通钢年鉴中拿到的数据显示,通钢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盈利状况一路环比上升,从2001年的8012万元增长至2004年的8.5亿元,涨幅达960.9%之多。而在这个过程中,通钢显然是当地政府的纳税大户。”(《华夏时报》)
以上通钢的创业史和发展史都告诉我们,通钢人从上世纪50年代,白手起家,至2005年为全民创下了至少100亿的资产(还是在2001年资产剥离之后)。这一切难道还不能证明通钢人在党的领导下,完全有能力、有力量管理好、发展好人民的企业吗?
不相信通钢从1958年到2005年半个多世纪的“创业史”、“发展史”的人,他们实际上是既不相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不相信中国工人群众的力量,他们只迷信资产阶级的所谓“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好像它是唯一包打天下的“灵丹妙药”,现在在美国的金融危机面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已经显出了它“纸老虎”的原形,你国资委“撞了墙也不回头”,难道我们全国人民也都必须要跟着你去撞南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国家的重要地位。全国国有企业从无到有,光荣的“创业史”,也雄辩的证明了它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你国资委作为人民所有企业的“管家”(他们自封为“老板”,请问你为创建这些企业出过力吗?你不是地地道道的“摘桃派”吗?)。在没有拿出必须出卖国企,必须“私有化”社会主义国企的站得住脚的理论根据的前提下,凭什么必须“决定通过引资重组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
至今从所有方面的报导,都认为2005年通钢重组以来效益是不好的,譬如《之殇》说:“股东们有股东的视角。对于吉林国资委、建龙和华融等股东们来说,重组后的“新通钢”经济效益一直不尽如人意。统计显示,2005年38家钢铁上市公司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80%,2006年和2007年分别为12.93%、14.47%,即使是极不景气的2008年仍有2.14%的收益率。通钢集团2005年至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58%、9.52%和15.50%;到2008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6.55%;到2009年2月净资产收益率更是达到-23.46%。这一切都与行业水平相差甚远。”
那么为什么呢?根据《之殇》的观点,私方建龙认为是因为他还没有“控股”,因此对通钢工人的“管理”——压榨还不到位。所以看到通钢赔了钱无利可图,就要退出通钢;通钢赢利,有利可图就要“控股”来加紧搜刮。而通钢工人在四年以来,对建龙高管们欺压工人以自肥的所作所为是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允许通钢“控股”就等于是“让工人断了活路”,这样两种水火不容的利益关系的“拉郎配”式的硬性“结合”就攘成了7.24的“悲剧”必然的后果,责任应当说在国资委的指导思想和决策错误。
我们不知道吉林省国资委迷信而积极推行的所谓“多元产权结构”究竟有多少理论根据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来证明它的“权威性”与“可行性”?但是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出发,认为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引进私有资本的做法是很荒谬的。在这种产权利益结构下,“公”“私”和“劳”“资”之间的利益,都是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硬要揉在一起,互相抵消力量,制造出无穷的社会问题,对于一个工厂来说,其生产效率可想而知,不可能高,通钢的失败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这种荒谬决策思想的指导下,作为具体的执行者的王喜东,就是有着三头六臂,也是回天无力的,他也是这种错误决策可怜的的替罪羊和牺牲品。可想而知《之殇》的记者们,想要完成这样一个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使命也是勉为其难了!
第二,文章须要极力证明通钢改制,从2005年直到2009年的这次反复,在顺序上都是合法的,只是由于工人听信了“造谣”,所以“一切都来不及了”,好像这个悲剧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幸,而不是自2005年——2009年四年以来他们错误“改制”政策的必然结果,以开脱吉林省国资委应该承担的责任。
《通钢改制之殇》关于“改制重组”的过程是这样说的:“作为众多国企改革中的重点之一,通钢在2005年9月之后曾接触过不少潜在投资者,其中包括俄罗斯北方钢铁公司、米塔尔钢铁公司以及国内数家钢铁“大鳄”。由于通钢地处内陆,位置不好,负担过重,谈判均以失败告终。” “建龙暂撤之后,吉林省成立了以副省长王祖继领衔的通钢扭亏为盈工作小组,介入公司日常管理。与此同时,省政府与国资委联合组织的工作组为通钢重组展开了长达四个月的引资谈判,先后接触过上海宝钢集团、辽宁的鞍钢集团等。”““谈得很不好。”参与谈判的一名官员告诉《财经》记者,有的企业根本没兴趣,有的条件很苛刻,不具操作性。引资挫败与建龙的退意,使吉林高层意识到通钢并非“不愁嫁的公主”,决定与建龙展开关于控股的谈判。于是,股权分立被撤销, 陈国 君恢复了原通化钢铁总经理职务。”
按照《通钢改制之殇》描述的过程,吉林省国资委是把通钢当做“嫁不出去的女儿”到处为她去找“婆家”了,按照改革派的理论,“靓女”还要“先嫁”,何况“通钢”这个国资委眼里的“丑女”呢? 看!原来建龙退出后还是吉林省国资委由于找不到“婆家”求着人家建龙来“控股”通钢的!?原来建龙不仅是“私企”还是“一无所求”救苦救难的“观世音”呢!看,《之殇》是这样描述建龙“控股通钢”的前途的:“建龙在承诺书中陈述:通钢集团注册地、纳税地永久不变,员工不裁员、不减薪,增加员工收入并逐年提供内退职工待遇,“对可能出现的职工上访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同时,对股东每年现金分红,并在明年形成100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这是重组四年未竟的事业。”但是太可惜了!《之殇》说:“纳税地不变、不裁员、现金分红等都有承诺。但让人们了解承诺书却已经来不及了”为什么呢?“从起点到终点原来只有一步!”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 叶文添8月1日的报导:
“ “实际上,在引进建龙之前,首钢、鞍钢也对通钢表示出浓厚兴趣,而且,同是国企背景的这两个企业也比建龙更适合重组通钢,但最后这两家钢铁公司提出的方案都被当时的省国资委拒绝了,省国资委更看好民企出身的建龙。”前述已经离职的通钢管理层人士对记者回忆。”从这一报道我们感到通钢还并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女”!而是吉林省国资委偏偏看中了建龙这个“民企出身”的“女婿”!
关于建龙的“二进通钢“,从无数记者采访的报道中,都可以了解到吉林省国资委和建龙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直到7月22日之前通钢的上上下下都没有得到一点建龙控股通钢的消息。“ 7月23日 早晨7点多钟,这位人事干部接到通钢资产管理公司的部长刘志杰的电话,通知他9点到公司来参加建龙二次入股通钢的座谈会,会议由省国资委主持。参加座谈会的主要是通钢退休、退养(内退)的原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退休工人,大约十五六人。”“会场设在公司三楼,与会领导有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省企业改革处处长何启刚、通钢集团副总经理孙毅及建龙那边新提的副总经理李云祥等。王喜东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情况,然后是让代表们发表看法。两名退休工人在表示完反对意见后,原公司组织部长王乃千说了自己的看法:“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王喜东回答道:“根据新的《公司法》,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于是,就建龙二次入股事宜,只是在22日召开了通钢的经理级会议,23号上午召开处级干部大会和一个内退人员座谈会,当天下午则是一个老干部座谈会。
在王乃千发表意见后,其他与会人员也都从建龙入股通钢这几年通钢的发展、建龙的一些管理不当等方面表达了反对意见。会议持续到中午11点40分左右,王喜东总结说,这个事情省委会议已经讨论决定下来了。据称省委常委会决定后,委托吉林省常务副省长与通钢高层沟通,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当即提出辞职。
决定的事,还让大家座谈什么,许多参会人员感觉受到了愚弄。事后他们才知道,就在三楼开座谈会的同时,五楼会议室正在召开一个宣布建龙控股通钢的发布会。”(据商务周刊)
可见《通钢改制之殇》中的这一段:““改制”并非突如其来,更非“黑箱交易”。不仅始于2005年的整个通钢集团改制,一直有“阳光改制”之称,而且此次在之前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股权调整,也经历了数月谈判,并且在7月22日达成初步协议后,操们准备了从对企业干部职工宣讲、解释、动员,到经资产评估、股东大会到职代会的程序过程,是为“预案”。”是说的假话。
事实上“从起点到终点”不是一步,而是有着从7月22日到24日三天的充裕时间,而且时间的“充裕”“或不充裕”都是由国资委掌握的。在国资委23日召开的所有座谈会上,从领导到退休工人、中层干部都发表了他们反对建龙控股通钢的意见,国资委和建龙也完全有机会把《通钢改革之殇》所报道的那个所谓的建龙的“承诺书”,向企业干部、职工宣讲、解释和动员的。问题在于这个所谓的“承诺书”在当时究竟有没有呢?如果有?他们在这么重要的时刻为什么不拿出来呢?可见这个所谓“承诺书”,完全是建龙事后与《通钢改革之殇》子虚乌有编造的东西。老实讲如果当时建龙真有这样一个“承诺书”,王喜东就不需要回避召开“职代会”,他们也不必在22日就准备好了调动警力的“预案”了!而且据报道说, 陈国 君24日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焦化厂宣读免职决定去了,焦化厂的四个厂长免掉了三个。建龙为了掩盖和开脱自己迫害通钢干部和工人的罪行,编造了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承诺书”,演出了这样一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丑剧,只能进一步让人们看透了建龙私人资本歪曲事实,造谣的本质,他们的诚信等于零!
3.建龙真的是一无所求的“观世音”??
根据《通钢改制之殇》的描述,建龙入住通钢之后,什么坏事都没有干过,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真是全心全意来“振兴东北”来了!那么通钢人为什么要上访不断呢?为什么“要通钢滚出建龙” 呢?!按照《之殇》的说法纯粹是“不明真相”是被人“曲解”的。可是事实呢?据《检察日报》网《通钢改制是否违规》:韦洪乾 报导:““改制,改制,改来改去,把我们工人都给弄蒙了。”在通钢采访,只要聊起改制来,职工都有一肚子话要说,“ 陈国 君就经常说,他的300万元年薪,就是改制改来的,是裁减员工的收益。” ”
不一样的资产评估使人民的资产流失 :当时,建龙集团要入股通钢,而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蹊跷的是,民营企业建龙集团要购买通钢的股份,本应由通钢的出资人——吉林省国资委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通钢进行资产评估,事实上却是建龙集团聘请了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通钢进行了资产评估。
通钢一位中层干部说,“评估结果让通钢人感到非常吃惊,通钢总资产被估价为38.81亿元,其中生产设备价值仅900万元,无形资产与土地价值则均为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等必须纳入评估范围。单单几个高炉加起来价值也不止900万,就连最普通的钢铁工人都知晓。而且,通钢已在国际上申请了‘长白山’等13个类别39件商标,50年积累的无形资产怎么为零了?通钢多年来一直注重科技创新,大力开发新产品,文化和科技积淀深厚,单单根据账面就评估,目的就是低估国有资产。”
按照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后,国资委负有监督职责,认为低估的,可以重新评估。但吉林省国资委认为,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符合实际情况”,并签字通过。
然后,建龙集团出资8亿元,外加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后改为吉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6亿元“净资产”,占通钢36.19%的股权。也就是说,吉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了通钢的全资子公司。
而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6亿元“净资产”,也是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因为是民营企业,评估方法与通钢的不一样,一个是高估,一个是低估。” 可见在通钢的“资产重组”的第一个环节的资产评估中,“私资高估,国资低估”就是大量人民的财产变成了“私产”而流失。
私企的资金不到位,使空手套白狼得逞:“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建龙集团当初承诺的8亿元资金未到位。建龙集团仅拿出了一笔6亿多元的资金,而这笔钱还是建龙在通钢集团获得的利润提留。因为工商资料显示,没有建龙资金进入通钢集团的数据。通钢老干部曾就上述问题给相关部门寄出检举信,但如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反馈。”
私企建龙通过退出通钢集团得到的好处:“2009年3月,建龙集团突然退出通钢集团,根据与吉林省国资委的约定,建龙集团获得吉林精品钢基地和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实际上,通钢剩下的优质资产就是吉林精品钢基地与矿山资源。在双方合作的4年中,建龙集团几乎将所有的资源都倾向了吉林的基地(规模年产钢200万吨的吉林钢铁公司建设项目)。吉林精钢基地的重要性就在于,这是通钢一个产品升级的机会。有人这样比喻:矿山资源是通钢的“后路”,而吉林精钢基地则是通钢的“前途”。
《经济参考报》报道说,建龙当时退出还有个秘密,建龙在控制通钢之时,曾经从海外进口铁精粉,由于国际市场铁精粉降价,导致通钢亏损将近10个亿。建龙退出之后,再重新进来,这10个亿的亏损就可以作为负债处理,与它无关了。而建龙集团参股通钢之后,以通钢抵押贷款,开始兴建吉林精品钢基地,这是造成通钢负债上百亿的原因之一。 ”
建龙重进通钢的如意算盘:3个月内,全球钢铁价格上扬,通钢扭亏为盈。但没想到,效益好了,建龙集团又要“进入”,今年7月,建龙与吉林省国资委商定: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和其持有的通钢矿业司股权,向通钢集团增资控股,持股66%,结果引发事端。
《瞭望》新闻周刊则认为,如今通钢人的怨恨并不仅仅在建龙身上,建龙在进进出出之间,不仅获得了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每次都有地方政府在极力支持,这不是个正常的现象。中央相关部门应该查清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
建龙集团退出通钢时,按照与吉林省国资委的约定,100%占有吉林精品钢基地的股份。引者评论:这吉林精品钢基地本来是建龙2005年入股通钢作价8亿的入股资金,成为通钢的子公司后,以通钢的名义运作了四年,凭什么退出时建龙仍然占有吉林精品钢基地100%的股份??建龙为何看好这个吉林精品钢基地?记者前往吉林市调查发现,目前吉林精品钢基地已成半拉子工程,停产已经半年多了。“建龙再次入住通钢,并控股,目的是筹集建设吉林精品钢基地的建设资金,工程因为没钱,已经停建8个月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没想到通钢的反弹这么大。”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说,建龙2005年入股通钢,目的就是运作吉林精品钢基地项目。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的吉林精品钢基地,占地7875亩,去年5月15日奠基,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等领导都前往出席奠基仪式。根据吉林省公开的报道,这个精品钢基地是《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一部分,预算项目总投资56.4亿元,2009年9月末全线投产,投产后每年可创利10亿元。
这个项目是以通钢的名义建设的。首先是征地。记者看到的征地公告显示,通钢集团吉林钢铁200万吨技改项目,需征用7875亩土地。当地农民李贵林告诉记者,“2007年吉林市政府招商引资,把通钢给招来了。征用了我家稻田2.28亩(当地农村计量土地是大亩,每亩1000平方米),是受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每亩按6.4万元给的补偿。”
李贵林认为补偿太低,“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吉林市龙潭区的土地,每亩(大亩)最低出让标准是33.6万元。现在通钢只给我们补偿6.4万元。”
“我去政府要看征地批文,政府拿不出来。我去上访,政府扬言要抓我。”李贵林气愤地说,“通钢占用的都是基本农田呀!实际上,通钢占用不了这么多土地,通钢圈地后,又把土地转卖给了水泥厂、白灰厂,从中牟利。”
精品钢项目名义上是通钢的,还被美其名曰“振兴东北钢铁计划”,但实际控制权完全掌握在建龙集团手中。因为需要巨额资金,建龙集团“多方筹集”,除土地抵押贷款外,还从通钢“借款”和用通钢抵押贷款,吉林市政府也投入数亿元财政投入“支持精品钢”,但投资超出了预算,实际投资需要100亿元以上,项目只好停建。可见 ,国有资产重组的好处,就是可以让私人资本,打着国家的旗号搞违法的占地坑农、破坏环保,牟取暴利。
这个项目的审批,也存在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精品钢之类的项目,需要报国家发改委立项,而吉林精品钢基地只是吉林省发改委立了项,并没有上报国家发改委。另外,还需国家环保部审批——这个吉林精品钢基地距离松花江只有5.6公里,一旦投产,将对松花江形成污染。“吉林精品钢基地停工半年多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有人举报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要对这个项目‘动真格’,依法取缔。”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所以,建龙集团又要再次入股通钢,目的是再次重演宁波那出戏。”
原来早在2004年,建龙集团在浙江宁波违规建设600万吨钢厂,没有经过国家审批,投资规模高达100多亿元,被国家发改委查处,并被列为“铁本第二”,面临取缔。建龙董事长张志祥经过一番重组,企业更名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国有杭州钢铁集团持股51%,建龙钢铁持股30%,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股19%。以股权的部分出让为代价,改姓“国有”后获得“准生证”,在停业两年后获国家发改委批准“重生”。这也是重组的好处啊!
通过以上报导,我们从通钢的改制、资产重组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国有资产重组,对国家和人民尤其是工人,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祸事!而对建龙这样的私企是救命的稻草和暴发的捷径!这就是通钢改制给我们的全部启示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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