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捞救“真相” 黑幕越描越黑
长江大学三名英雄大学生舍己救人的壮举,震惊了全国。打捞三名英雄大学生“牵尸要价”的丑闻,激怒了全国。荆州,鲜为人知的社会黑幕,被无情地牵扯了出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了正名捞救“真象”,保住地方政府的公众形象,荆州官方自己组织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写了一份调查报告,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对舆论反应强烈的几个敏感问题进行消防性导向,希图早早掩住黑幕,急急划上句号。
在此官方调查之前,早有媒体记者深入调查,写出了《荆州市天价打捞幕后黑手调查》。调查者是著名的《东方早报》特派记者简光州,他曾以曝光“三鹿”毒奶粉事件而享誉国内外。他通过这次调查披露了荆州社会黑幕四个问题:一、渔船见死不救,钱不到位就不救人;二、公安和海事部门不作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得力施救;三、垄断江面打捞业务,私营个体有涉黑现象;四、趁火打劫,天价打捞。荆州官方调查作出的却是完全相反的结论:一、渔船协助配合,不存在见死不救;二、公安和海事部门及时赶到,积极救援;三、私营个体是正当注册经营,没有暴力垄断,不涉黑恶;四、天价打捞是双方协议的民事行为,物价没有规定。如此一来,地方公众形象白璧无瑕。著名记者简光州在曝光毒奶粉上沾尽了光,却在荆州捞救事件上栽了个大跟头。但是,中央电视台记者却不是吃素的,他们在新闻发布会上几记尖锐的提问,弄得发布人焦头烂额、答非所问、含糊其辞。“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中央电视台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
首先,渔船是否见死不救,牵尸要价?官方调查之所以否定,是玩了一个偷梁换柱的手法。因为参与救人的鱼船和被雇打捞的渔船同为“渔船”,虽然某些群众有误,但学生跪地哭求、船主牵尸要价的,却是对象十分固定的打捞渔船。4条渔船,两条参与了救人,两条却见死不救。在打捞前,师生们跪求打捞船主都没用,硬是凑足4000元预付款他们才答应打捞。对学生给谁下跪之事,市委副秘书长(联合调查组组长)向斌在答记者问时作了一个荒唐的释疑,说“当时确实是有一名长江大学学生下跪,这个学生叫姜梦琳。当时冬泳队员韩德元救人上岸,江面已无人员呼救,姜梦琳发现还有同伴失踪,情急之下给冬泳队员韩德元下跪,请求他再去救人。”但是,数十家媒体先期已经公布了记者对学生的采访录像,当时姜梦琳哭诉说:“我求他们都没用,他们表情很冷漠的,我们都给他们跪下了,他们都不动!”试想,姜梦琳会说救起学生的恩人韩德元“冷漠”吗?除非这位学生班长的脑子坏了。渔船在打捞中不仅数次中断捞救,而且公然牵尸逼钱。对铁证如山的“牵尸要价”新闻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王成现场答
记者问时也作了另一个荒唐的解释 ,说“这张照片背后的实际情况是,长江宝塔河一带水势复杂,暗流回流多,当时渔船上三个打捞人员各有分工,一个负责开船,一人负责拉网,一人固定尸体,以防刚刚打捞的遗体出现滑落,再次沉入江中。”请看画面,谁在弯腰拉网?谁在低头固定尸体?谁在挥动船桨?不正是停手站立要价逼钱吗?
其次,消防、海事部门是否不作为?接到报警之后,消防、海事部门确实赶到了现场。但是记者调查时,水上派出所姜姓警官说:“由于警力及装备有限,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水上的救捞工作。”并称“水面的工作属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管理,我们只负责岸上的情况”;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指导员说该派出所装备及人员均有限,很难进行救捞的工作,并称水面的救捞工作属于海事局;海事局熊新文说,当时大学生出事江面离岸边很近,巡逻的船只无法接近出事的水域。行了,托词和推诿暂且不说,就问三个问题:第一、消防、海事接警“110”,目的是去救人的,请问哪一个活着的学生是他们救起的,哪一个溺亡的学生是他们捞起的,他们“作为”了什么?第二、消防、海事部门是专门救人的,却顾虑重重地考虑警力装备、救援条件、水域深浅问题;大学生不是专门救人的,却面对他人的生命危险丝毫不顾忌装备条件、会否游泳、水深水浅,而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请问消防、海事部门的“积极”在那里?第三、消防、海事部门的任务是去赴救群众溺水灾难的,应该自始至终完成整个救援工作,直至最后清场。为什么在救援中途,在遇难大学生还尸沉江底时,就草草收兵,撤离现场,对后事不闻不问?还有,荆州面临长江,每年溺水死亡无数。水上救援应该是消防、海事部门的重要任务,为什么反而没有警力装备,为什么进入现场不能有效展开救援,这仅仅是下面部门的不作为吗?当然,也是有一种作为的,那就是派出所长及时为私家打捞公司打电话提供了业务信息,让校方以3.6万元的天价,最终捞起了三具英雄学生的遗体。
其三、八凌打捞公司是否涉黑?公安刑侦支队大队长王成就该公司相关情况向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做了通报。10.24事件调查组调查认为,八凌打捞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该公司是唯一一家在工商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司,未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调查组还认为,陈波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这需要弄清三个问题:一、江上打捞并非复杂劳动,技术性不强,设备工具简单,成本低,收入高,应该竞争强烈,为什么整个荆江水面仅此一家独家经营的公司?打捞业务很多渔船都可以自行完成,为什么不见普通渔船存在有偿打捞业务,只有打捞公司雇请的渔船才有打捞业务?二、记者调查时,群众纷纷反应打捞公司威胁恐吓、欺行霸市、垄断业务,奉行“不救活人,只捞死的”业务原则,从不超资质范围经营。官方调查组几天之内并没有也不可能深入群众认真调查,为什么轻率作出“不涉及黑恶犯罪”的结论,“未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是不是就没有暴力垄断行为?重庆“打黑”以前,那些黑恶不也是“在工商注册的”民营公司吗?三、打捞公司趁火打劫、趁人之危,天价打捞,索取暴利,是在做本分生意吗?地主趁受灾闹荒逼农民买田,老板趁救治亲人迫女子卖身,《白毛女》黄世仁借逼债要扬白劳卖喜儿,《北风那个最吹》杨疤瘌借释放帅子让刘青委身,这是不是愿打愿挨“协议”而成呢?是否只能“作道德上的谴责”?四、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被渔民称作“波儿”,名扬江面。此人曾为抢劫犯,蹲过班房,日今又趁人之危敲诈300元饮料香烟费。此人归在打捞公司旗下,其他人又怎么样?“波儿”在搞小敲诈,“八凌”是不是在搞大敲诈?当然,陈波因此小敲诈被拘留15天,这与整个“牵尸要价”事件似乎无关紧要,打捞公司的行为仍然是正当合法的。那么,小敲诈勒索违法,大敲诈勒索是否犯罪,“波儿”一次可以拘留15天,“八凌”若干次呢?
其四,打捞是否天价?官方调查组结论认为:“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责任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那么,先不谈劳动价值,也不谈物价原则,只说渔民,渔民打渔辛苦一天收获不过几十元,渔民捞尸几个小时就有500元,翻了几十番,而打捞公司是3万6千元,翻了几千倍,同样的劳动付出甚至不付出,却是两个极端的收入,这是不是天价?再说死者亲属,再没钱也不会不捞亲人遗体,如果不是天价,为什么有人被迫放弃,忍看亲人葬身鱼腹死不见尸。然而这个天价又是合理的,是双方协议的民事行为,又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 。在中国,在荆州,就有这等绝对自由、天不管地不收的民营公司。
三名英雄大学生已经远去,他们只有19岁,他们很单纯,他们还没有踏入社会。他们都不是荆州人,到荆州上大学不到两个月,就在荆州丧失了生命,荆州没有多大必要去奢谈荣耀,英雄们应该属于中国的骄傲,属于90后整整一代的骄傲!荆州官方的“躲猫猫”调查,结果是越描越黑,只能使人们感到社会黑幕更深,感动不寒而栗。长江大学生高阳说:“第一次真实接触社会,很受刺激。我们很单纯,他们只认钱,两个极端。”这就是荆州社会黑幕给青年人心上留下的阴影。
附:
荆州市天价打捞幕后黑手调查
恐吓渔民垄断打捞业务 钱不到位绝不捞人
早报特派记者 简光洲 发自湖北荆州
“只救死的不救活的”、“钱不到位就不能救人”,在12月24日湖北荆州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溺亡后,一个被外号“波儿”控制的打捞组织放出的这些狠话与学生的义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话也引发了当地群众及网友的普遍不满,有网友主张对这个见死不救的打捞组织进行人肉搜索。
记者在荆州的多日采访了解到,事发时对三名大学生尸体进行打捞的就一外名为“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的组织垄断了当地的打捞尸体业务,当地的渔民如果私自打捞就会受到恐吓甚至被砸船。
而这个通过这种如此途径垄断业务的打捞公司则向落水者家属漫天要价,而动辄一万多元的高额打捞费用让也让当地渔民感叹说,“死人都死不起了!”
只救死的不救活的 钱不到手不救人
据记者调查了解,10月24日长江大学三名学生救人落水后约一个小时,消息灵通的打捞公司老板“波儿”就出现在出事的江边,并向长江大学开出了高额的打捞费。
“只救死的不救活人”,“钱不到位就不救人”,据在场的冬泳队的队员及当地的一些群众介绍,“波儿”雇来的渔船向当时的群众放了狠话。
而据沙市水上派出的姜警官及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的一名警官向早报记者证实,在沙市确实有一个民间的打捞公司专门进行打捞尸体的业务。
记者通过各种途径拿到了这个所谓民间打捞公司的名片,名片上印着“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总经理是陈波。知情人向早报记者证实,这个陈波就是垄断了当地打捞尸体业务的“波儿”。
陈波说到做到,事发时在场的众多围观群体甚至媒体都见证了陈波先收钱后救人及钱不到位不救人的情况。
据在现场的群众及学生反映,10月24日学生救人落水后的数个小时里,陈波一直在岸上用手机遥控江中的两条打捞船。
在下午4时多第一个落水学生被打捞出来后,陈波命令江中的渔船暂停打捞。因为当天正值周末,长江大学的师生一时还没有筹到剩下的打捞费用。
“这期间至少约有4、50分钟的拖延”,一名冬泳队员证实说。在等剩余的钱到位后,陈波才再次通知江中的渔船继续打捞,有媒体拍到了陈波收钱的照片。
而此时,长江大学学生“像疯了一样地跪着求渔船老板救人”,但陈波对此始终无动于衷。
当时也下水救人的长江大学学生李佳隆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因为凑钱耽误长达一个小时,在渔船主打捞出陈及时和何东旭二人的尸体后,天已经黑了,船主提出,天黑打捞价格要涨,捞一人要出18000元,无奈师生们已身无分文,在校领导派人送来2000元后船主才将方招尸体打捞上岸。
在此过程中,有学生哭着跪求江中的渔船继续打捞,但均无济于事。据多名学生介绍,在筹钱的过程中,学校的老师提出把车钥匙交给陈波以保证会付剩下的打捞费用,但被陈严辞拒绝,陈坚持要“钱到手才救人”。
对于此事,当事人长江大学的老师胡小飞称要“由学校宣传部领导统一安排”才能接受采访。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李玉泉介绍,钱确实是分三次给的,第一次给了4千元,第二次给了2万元,第三次给了1.2万元。
“在打捞第二个落水者时确实停了一段时间”,日前,记者采访到一名当时在渔船上的打捞人员,不过他解释说,当时的停顿是为了把打捞的工具滚钩理顺一点。
由于担心打击报复,这名参与打捞人员拒绝讲出更多的细节,“好多话我不好说,也不敢说”。
据了解,参与打捞的两条船是由陈波的哥哥陈兴组织的,其一条船属于是陈兴的岳父。而陈波名片上称的“24小时服务,专业人员打捞”的工作主要是由其哥哥陈兴出面组织。
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除了钱不到位不救人之外,交了钱没有打捞到人时,陈波也不会退钱。据多名冬泳队员介绍,约在一个多月前,冬泳队里的一名沙市大学的老师就曾和陈波打过交道。当时因为沙市大学一名学生落水而向陈波支付了1.2万元的打捞费用,“最后尸体并没有被打捞上来,钱也没退”。
每具尸体打捞费1.2万 穷人都不敢捞尸
据了解,这次长江大学为了向把三名救人落水学生打捞上岸,总共向陈波支付了3.6万元的打捞费用,平均每具尸体1.2万元。而据当地群众介绍,1.2万元还只是白天的价格,晚上的打捞费用为1.8万元。
当地的一名知情人向早报记者介绍说,在长江大学三名落水大学生的3.6万打捞费中,陈波雇用了两条船共8名打捞人员,每人拿到的基本报酬为500元。其中拥有船只的打捞人员的另加50元,拥有打捞工具的人员另加30元。
“一般都在一万上,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为这一带都被‘波儿’垄断了”,一名熟悉陈波的当地陈姓渔民向早报记者介绍说。
对于当地的人均年收入不过数千元的水平来说,动辄过万元的高昂收费让很多不幸的家庭难以承受。
“死人都死不起了!”这位陈姓渔民感叹说,如此昂贵的打捞价格确实让不少的遇难者家属望而却步。
“有些家庭困难或外地在此打工的人,亲人落水后根本就不敢捞,因为又不能找别的办法,只能找‘波儿’,但这么多钱他们根本就出不起,只能是不要尸体了”。
然而,在陈波攫取的昂贵收费中,渔民只能拿到非常少的人工费。一位渔民介绍,一般捞取一具尸体陈波会给个200多元,有时甚至只有几十元。
然而,对于起早摸黑一年只能挣约3千到1万元的收入的当地渔民来说,帮陈波打捞尸体的收入比打渔还是要强一些,“打渔有时只能挣个几十元,有时还要打空手”。
但是并非所有的渔民能享受到陈波给予的个好处,只有那些和陈波关系好的渔民才会被叫去打捞。
由于经常在江边,很多名冬泳队员也收到了报料的名片。据了解,每提供一次落水者的线索,就可以收到200元的报料费。
而据媒体报道说,有长江大学的学生反映,当时在场的民警也建议学生让学校直接出钱请陈波救捞。
垄断江边打捞业务 渔民不敢私自出船
据当地的渔民介绍,此前垄断沙市长江上打捞业务的是一名只有一只手、被当地人俗称“抓手”的人,但是约在四年前,40来岁的陈波开始接替“抓手”垄断这个业务。
“现在就是有人在我们船边落水我们也不敢捞,如果捞了就会被砸船”,一位当地渔民向早报记者说,陈波现在已完全垄断了长江的沙市江面。
由于离江边只有一两公里的距离,在沙市对面的公安县埠河镇的三八村和荆南村,有数十户渔民专以打渔为生。陈波现在的势力范围主要是在沙市,而其哥哥陈兴仍住在三八村。
在沙市打捞一具尸体的价格在一万以上,而公安县埠河镇的一位老渔民介绍,在埠河镇有时打捞一具尸体只需要两、三千元,有时只要几百元就行。
此前,和三八村相邻的荆南村的一些渔民也在打渔之外,顺便兼做打捞业务。但由于陈波、陈兴兄弟是三八村,所以近几年荆南村的渔民基本上很少人接到打捞的业务。
据三八村的村民私下向记者透露,即使是本村的村民,如果未经陈波同意私自接了打捞尸体的业务,也同样会受到威胁恐吓,“慢慢地就没有人敢再私自打捞了”。
关于陈波垄断沙市长江打捞业务的说法,在当地似乎并不是什么秘密。然而令一些群众感到气愤的是,陈波在垄断了打捞的渔船后,并且放出了“只救死的不救活人”的狠招,可能会让一些仍有一线生存希望的落水者失去被抢救的机会。
一位曾与陈波这个利益团体发生过冲突的当地市民介绍说,有一次当他表示要打捞一具尸体时,就遭到了波儿的马仔威胁说,“你要是敢捞我就从你的裤裆下钻过去!”
而让一些冬泳队员不能接受的是,陈波曾指责他们说,“你们断了我的财路!”。因为冬泳队员每年要救出不少的落水人员,这就妨碍了陈波打捞尸体的业务收入。
当地公安部门回应:见死不救难追责
早报记者 简光洲
据当地群众介绍,长江大学生落水后,当地的警方及海事局也曾到了现场,但是均没有采取得力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
对此,当地警方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警力不足、设备有限,确实很难进行专业的救助工作,而打捞工作更没有办法进行。
当地警方称警力、设备有限难救人
10月29日,记者在离三名大学生出事地点不过一公里之外的水上派出了解情况,一名姜姓警官介绍说,该派出所只有七名,由于警力及装备有限,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水上的救捞工作。同时这名姜姓警官介绍,“水面的工作属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管理,我们只负责岸上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当日该水上派出所关于学生落水的接警登记时间为14时10分,到达现场的时间为14时15分。当日的处警组负责人为徐方文。
姜姓警官同时拨通徐方文电话,在得知是记者要采访之后,徐方文叮嘱以“不知道手机”为由拒绝了采访。
此后记者来到了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该所指导员以请求上级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这名指导员也称该派出所装备及人员均有限,很难进行救捞的工作。这名指导员介绍说,水面的救捞工作属于海事局。
荆州市海事局:船体太大无法靠近学生落水点
事发后,有群众反映荆州市海事局的船只只是在大学生落水点的几十米外“晃了一圈”后掉头就走,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救助措施。
10月30日,荆州市海事局的副局长熊新文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当天海事局是于14时28分收到了公安局110的接警通知,两分钟后该局下属的海事处的巡逻船只就开动前往事发地点,“只有两公里多的距离,应该在10分钟就到了”。
那么,为什么海事局的船只到现场后却没有进行及时地搜索?对此熊新文解释说,当时大学生出事江面离岸边很近,而江水下面有一个沙坝,由于巡逻的船只船体较大,因此无法接近出事的水域。
熊新文还解释说,当时岸上有群体指挥说,怕落水大学生向上游或下游漂动,巡逻船只因此还向上下游搜索。“整个搜索的时间花了110分钟后离开。
见死不救难追责?
关于渔船见死不救及陈波成立专门的公司垄断当地打捞业务的情况,记者日前采访了荆州市公安局。
10月30日上午9时多,记者来到荆州市公安局的治安支队采访。在记者介绍了群众反映的渔船见死不救及有人垄断打捞业务的情况时,治安支队的一名雷姓的警官一边在电脑上玩着游戏一边说,“这种情况很难从法律上去追究责任,只能是从道德上进行谴责”。
此后记者又来到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采访,政治部的副主任高友宁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用什么样的法律来惩治见死不救?我确实还没有想到”。
而此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局长吴俊称,经调查了解,当时在现场的两只渔船参与了救人。而此后到达的两只渔船确实是被陈某雇佣前来打捞的,也存在一定的收费。
“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通报
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
(2009年11月7日)
“10.24”见义勇为英雄集体的感人事迹,社会各界、舆论媒体高度关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积极正面的报道,但也有部分媒体和网民对事发现场是否存在渔船见死不救、打捞船见利忘义以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提出质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了工作专班,与10月31日-11月4日就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现将调查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组开展工作情况
10月31日下午,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内容,分成两个调查专班,同时对事发现场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其中,对救援船只、打捞船只、冬泳队员及事发现场全程照片提供者的调查,由市信访局副局长于天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科长罗明华同志牵头,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及市电视台记者共同负责;对现场参与施救的长江大学所有学生和教师的调查,由市政务督查室副主任倪高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大队长陈广伟牵头,荆州区公安分局及市电视台记者共同负责,长江大学配合组织。本次调查37人(长江大学教师2人、姜梦琳、高阳等学生21人,现场渔民、实施打捞的人员10人,冬泳队员3人,提供现场照片市民1人)。同时,联合调查组对市公安局、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市物价局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
二、调查反映救人事发现场的情况
(一)施救现场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施救现场基本情况如下:
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电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学生,在长江干堤沙市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部分学生离开现场,部分学生仍在原地游玩。
下午14:15左右,在大学生活动地点附近的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长大学生在呼救的同时,在场的10余名长大学生立即开展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此间,长大学生高阳用手机拍摄,自14:19至14:20:20,时长1分20秒。在此游玩的市民陆铭用相机拍摄了近20张照片,但其相机设置时间与北京时间超前55分钟,其拍摄的第一张照片显示大学生下水救人的时间为15:11,校正后应为14:16,与高阳拍摄时间基本吻合。
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想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获救小孩由船主陈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并转送到岸上。
另一边何东旭、姜梦琳、黄检、孟亮雨、孔璇、李立科、昌子琪、万莉沙、贾云芸等手拉手组成人链伸向江中,何东旭抓住龚想涛所救儿童的手,开始往岸上拉,这时何东旭脚下的流沙塌陷,人链瞬间断开,处在人链前端的何东旭、姜梦琳、孔璇落入江中。先前下水救人的龚想涛也因体力不支在江中呼救,附近3名冬泳队员闻讯赶来并下水救人。冬泳队员韩德元抓住一男一女往岸上游,一同赶来参与救人的另一名冬泳队员鲁德忠将救生圈扔给韩德元,并游过来一同将2人拖到停靠岸边的渔船边。之后,将救生圈扔向仍在江中的学生,徐彬程抓住救生圈扔给李佳隆,自己游过去同他一起拉着救生圈游到渔船边,李佳隆手搭在渔船边休息,有人抓住他的手,将他从江中拖到了岸上。休息片刻后,徐彬程再次救起1名同学返回岸上,落水的孔璇在冬泳队员的帮助下游上岸。韩德元在调查时陈述,他又听到岸上有人喊叫:“水里还有一人”后,韩德元再次入水抓住一名落水者往岸边游动,这时停靠岸边的一艘渔船向韩德元救人的位置移动过来并伸出竹竿,韩德元一手抓住撑船竹竿,一手抓住被救落水者,由渔船带到岸边。韩德元接受调查陈述:“当时我在江中已经救起两名落水学生……这时我看见我附近水域还有一名大学生看他已经往下沉,我赶紧奋力游过去,将他提出水里,当时我已经筋疲力尽,这时旁边的一条渔船上的人深过来一个竹竿,我拼命地抓住竹竿,渔船上的人用竹竿把我们拉到渔船边,在渔船上的人协助下,将那名学生拉上岸……多亏了渔船上的人伸过来竹竿……”
长大学生高阳拍摄的视频显示有人大声说:“没人了”。而在此期间,长大学生昌子琪与万莉莎已看到何东旭沉入水中,万莉莎给方招打电话无法接通。长大学生高阳和林泉在14:22至14:25时间段均发现何东旭失踪。通过清点人数发现方招、陈及时失踪。此时,江面已经看不到落水人员的迹象。
因整个施救过程事发突然,场面紧张混乱,调查反映总体情况比较一致,也存在被调查人在是谁抛的救生圈等个别情节上略有出入,具体谁救了谁也不很准确。
(二)公安、海事部门接处警情况
根据市公安局接处警表显示,10月24日14:23:51接到电话号码为8976747的报警求助,说宝塔河沙滩处有人溺水,110服务台在14:25:24至14:28:01时间段先后调度水上派出所、长航公安局、海事搜救出警。长大学生高阳也于14:31分报警,他在接受调查时说:“过了5分钟,出警民警就来了,消防人员也很快赶来了,江面已经没有人了,已经看不见人在江面沉浮。”根据市民陆铭拍摄的照片推算,消防到现场的时间应在14:36之前。
根据荆州海事局10月24日的工作日志和10月28日向市政府应急办提交的工作汇报显示,荆州海事局14:28接到报警,14:30海巡31508驶离海事基地,约10分钟赶到现场,由于事发水域水情限制,海巡艇无法靠岸,遂在矶头水域搜寻,未发现落水者,随后在该水域扩大搜寻范围,仍未发现落水人员,于16:20返回基地,整个搜寻历时110分钟。从冬泳队员韩德元陈述中也得到印证。
根据市消防支队的报告和冬泳队员杨天林的调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显示,市消防支队接到市民报警后,调集2台消防车12名官兵携带保险绳、救生衣等装备赶赴现场,由熟悉水性的战士腰系保险绳、身穿救生衣,多次游入出事水域,利用随身携带的消防火钩进行打捞,均未能搜寻到落水失踪人员。在向校方通报搜救情况并协助制定打捞方案后,消防队员于16:20返回营区。长大报警学生高阳、冬泳队员韩德元也证实,消防部门出警很快。
(三)打捞现场情况。
下午14:40左右,长大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15: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
根据史千里的陈述,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的铁皮船停靠岸边。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船主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问得电话号码后,与打捞公司陈波取得联系。陈波称:“捞一具尸体12000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十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尸体,因未交足12000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尸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约半个小时后,捞起第三具尸体。当日下午18:00点左右打捞结束。
事后查明,2艘打捞船船主分别为王守海、圣德义,系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到现场的渔船,8名打捞人员均来自公安县埠河镇三八居委会。八凌打捞公司从向长江大学收取的打捞费用36000元中支付8名打捞人员劳务费5200元。该公司2008年6月注册,注册资本3万元,主要从事沉船、沉物打捞(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法人代表夏兵,陈波系业务负责人。
三、调查形成的基本结论
(一) 事发时停靠事发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助、配合长江大学学生、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靠近渔船的时候,伸了竹竿,帮助拉向渔船,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渔船船主4人除许刚较年轻外,陈选德1940年3月出生,熊绍香1942年1月出生,陈恒云1946年1月出生,年龄较大。
(二)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东旭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三)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王守海和圣德义。
(四)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责任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荆州市公安局会同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组织专班对“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八凌打捞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打捞遗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侦查。14时25分左右,王刑侦支队大队长王成就该公司相关情况向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做了通报。成称,该公司组成人员有夏兵、谢在斌、陈波、陈新,其中,谢在斌和夏兵系舅甥关系,陈新和陈新系兄弟关系。
10.24事件调查组调查认为,八凌打捞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该公司是唯一一家在工商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司,未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调查组还认为,陈波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