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逐利最重要,相关部门好蹊跷
——又逼13名工人申请“开胸验肺”
蔡金安
继河南张海超为弄清自己的病情被逼“开胸验肺”后,云南一公司又逼得13名工人申请“开胸验肺”。究竟是什么在作怪?
一、云南13名工人申请“开胸验肺”
1、“开胸验肺”申请书
日前,原云南昆明台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3名工人因要求企业为他们进行职业病鉴定遭拒,而向省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开胸验肺”。
工人们向省疾控中心提出的申请书中写道:
“目前我们都感到身体不适,通过咨询,怀疑已患上尘肺病。我们向台正公司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后,公司不提供任何材料,反而让我们离开工作岗位……希望由贵中心责令台正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我们进行职业病鉴定及支付相应费用;如果不行,我们自愿申请‘开胸验肺’,以确定是否患上尘肺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们自行承担……”
2、控诉:不戴口罩就成“包公”
25岁的方师傅2004年成为台正公司的下属企业西山区旭欣机械加工厂的铣工。近一年来,他总感觉身体有些不适,咳嗽、鼻塞、痰多。开始以为是感冒,但去医院看了几次也没见效,和工友们一讨论,很多人都有这种症状,老工人告诉他们,这或许是尘肺病。
方师傅介绍,他工作的车间里铁灰太多,平时上班都穿着厚厚的工作服,全副武装,只露两只眼睛。“哪天不戴口罩,就成了‘包公’,脸全黑了,鼻孔里也全是黑色东西”。工人工作时间有时超过10小时。
“我的头发掉了很多。”和方师傅在同一个车间的王女士说,“我在这个厂工作快8年了,每天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很担心。”王女士是天车工,在空中作业,“更脏,吸入的粉尘更多,工作服要洗几个小时才能洗干净。”
在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同时,13名工人向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他们与台正公司的劳动关系。不久,他们收到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无奈之下,13名工人将该厂以及工厂负责人李某告上法庭。西山法院陆续开庭审理了这13起案件。
3、资本逐利的本性:不存在劳动关系
庭审上,台正公司的下属企业旭欣机械加工厂及李某的代理人认为,工人们和机械厂之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事实劳动关系,工厂没有义务为他们作职业病鉴定。
“原告与被告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代理人认为原告的所有诉求都是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他请求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而被告李某在此前曾称,厂里一直为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对于职业病一说,李某称,员工进行体检时均没有发现问题,不可能存在职业病。
4、律师:相关法律有漏洞
是什么让工人们不惜“开胸验肺”呢?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开国说,主要是因为机械厂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职业病鉴定却一定得有这个证明。这是工人们的无奈之举。
伍开国表示,目前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有漏洞。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
伍开国希望有关部门对《职业病防治法》中若干缺少操作性的法条进行修改。“比如,一旦职工提出职业病鉴定,单位有法定义务出具相应证明,费用由单位支付。不过,主体也得限制为一些特殊企业,比如污染严重的企业、职业病风险大的企业。”
二、张海超的“开胸验肺”
我们来回顾一下此前的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1、资本逐利是根本,工人死活算个啥
河南省新密市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张海超多次要求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为他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却遭无理拒绝。张海超在向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终于被郑州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但千呼万唤的鉴定结果却是“肺结核。
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职防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按照肺结核肯定治不好,难道我就这样等死了?”张海超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2009年6月22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
张海超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他沉重的经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消息传出后,舆论一片震惊,一个农民工为自己维权不得不动手术开胸求真相,让人无奈又心酸。
按目前的职业病防治程序,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证明才能诊断,等于让企业“自证其罪”,这恐怕是很少有企业愿意做的。即便是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诊断的机会,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从这个案例看,职业病的诊断成了“独门生意”,其如何判定全是自家说了算。此外,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即被诊断为“尘肺Ⅱ+期”,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
在刘寨镇老寨村,不时有村民向在这里采访的记者投诉,他们的亲人也有患上尘肺病的,但因为企业总是不愿意提供证明,现在仍然得不到职业病鉴定乃至赔偿。“因为确诊不了尘肺,现在连治疗尘肺的药物也用不上。”张海超说。他为此病前后花费了九万多元。
2、蹊跷的河南卫生厅的通报批评
农民工张海超以“开胸验肺”的悲壮方式,证实自己患了尘肺病,在各方关注下最终得到了赔偿和治疗。8月12日,没想到渐趋平静的“开胸验肺”事件再起波澜,河南省卫生厅操起备受诟病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大棒,以文件的形式对最终诊断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大一附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郑大一附院一位主任医师也是主刀医生,因此被吊销一年的执业资格。
听到郑大一附院被通报批评的消息后,张海超给《济南时报》发去短信:“(河南省卫生厅)这种决定我很难理解。我想问问河南省卫生厅,郑大一附院怎么样做才是对的,难道也像新密市防疫站那样隐瞒病情吗?我认为,郑大一附院受到的这种遭遇太冤枉。”
在短信中,张海超还为河南省卫生厅点出了现阶段应该做的事,尽快督促新密市防疫站公开2007年1月6日为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员工的体检结果。在这次体检中,共有包括张海超在内的53人查出“肺异常”,但这53人究竟是谁,至今没有公布。
河南省卫生厅此举,遭到了网友一致的谴责。许多网友“涌到”卫生厅网站的“厅长回复”栏目下抗议其调查。网友留下了如“厅长!我有病麻烦你给指定个医院看。”“请立即纠正你们的错误处罚决定!”等类似的留言。很多网友不能相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资格的验不出,没资格的却验出来了,揭开了事实的真相,却又受到处分,荒唐!”
一位网友说:“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我强烈质疑河南省卫生厅立案调查的动机,郑大一附院做出的是病情诊断,并无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病诊断书,仅仅是给人看病而已,难道河南省卫生厅不想医院给病人看病了?事前放着正事、大事不好好管,事后反而管起‘闲事’。难道就因为自己的下级扯了自己的遮羞布,让自己扫了面子,就要对付人家吗?”
三、质疑与谴责
方海超的“开胸验肺”,没能让河南省卫生厅发慈悲,倒连累了郑大一附院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和主刀医生被吊销一年的执业资格。
方海超的“开胸验肺”,也没能让和他一样身患尘肺病的众多工友得到赔偿,众单位、部门继续玩着踢皮球的游戏。
方海超的“开胸验肺”,已经过去几个月了,没能减缓资本逐利的脚步,面对工人们提出的职业病鉴定申请,云南台正公司坚决不提供任何材料,反而让他们离开工作岗位,逼得13名工人向省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开胸验肺”。在法庭上,云南台正公司旭欣机械加工厂的代理人为了逃避对工人患尘肺病的责任,公然否认在该厂工作过的13名工人与该厂存在劳动关系。对患病工人障碍重重而对无良企业有利的曾被河南省卫生厅挟持以对郑大一附院进行“秋后算账”的漏洞百出的《职业病防治法》仍没有得到一点修改。
方海超的“开胸验肺”和13名工人申请“开胸验肺”,是对资本不择手段疯狂逐利本质的有力控诉,是对高高在上的不爱民的不作为官员的有力控诉,是对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使之成为真正保障工人权益的法律的深切呼唤。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官员们除了被老百姓不得不做出的激烈事件引发的舆论推着做点表面文章外,并不愿意下大力气从深层次上解决制度、立法等根本问题。他们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要等到有多少人“开胸验肺”了才来做深层次的工作?
老百姓正等着,期待着。
20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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