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民与薄瑞光同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等于一中
奥巴马特使薄瑞光在菜鸟总统访华一周后即赶到台北安抚台湾朝野,声称中国(PRC)主权领土完整并不包括台湾。大陆若干精英学者竟认为薄瑞光的言论“只是个人意见”。错了,薄瑞光此类资深外交官已老练至谨言至极,君不见他见马英九时还看着笔记发言?说话口不择言的AIT主席只有小布什时代的夏馨(女)。夏馨商界出身,一直在卖武器给台湾,其夫是前五角大楼办公室主任。她的结局只有被革职了事。
而有汉奸和洋买办代表人物之称的吴建民,12月1日下午在台北当着台湾外交部政策设计主任委员黄奎博、前外长程建人等的面说:1971年联大会议决定PRC(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全中国,这当时已获国际认同。但现在,大陆“新三句”说,两岸同属一中,这表示PRC不等于中国,这表现了很大的灵活性。
我们不晓得吴建民夫妇应台湾“李国鼎基金会”的邀请游台是台方支付费用还是其它。我们只知道,过去二十年,台湾情治部门、外交部门以**基金会名义邀请外宾及配偶到台访问,免费吃住兼送礼,“公共外交”颇有成效。布什执政团队里力挺台湾的博尔顿、阿米蒂奇、伍夫维兹等在克林顿执政时,都以在野智库学者身份访台享受。李登辉、陈水扁的外交机密费用就包括这些内容。美国国务院对博尔顿在服务国务院前收受台湾金钱礼物曾设立专案调查,最后不了了之。因而,为保重吴建民先生名节,请他在四处放炮之余,简单交代一下谁支付他两口子去台湾的机票、住宿等费用,以杜国人之口!
薄瑞光在台言论自然让北京外交决策者难堪,让台湾民进党人倍感暖意,而吴建民在台言论又何尝不是?!薄、吴二人言论,何其相似乃尔。中国退休外交官就可以胡说八道吗?
温故知新。中美联合公报(1972年2月28日):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知在台海两面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中美建交公报(1979年1月1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它非官方关系。
中美联合公报(1982年8月17 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之后邓小平提出两岸和平统一最新构架(1983年6月26日),江泽民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1995年1月30日)到胡锦涛在十七大的四条主张。
美国也不例外对其“一中政策”(注意不使用“一中原则”)做出微调。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由鲍威尔漏嘴讲出,违反此话“只能内心领会而不能明说”的白宫档案规定,是他被小布什免职众多原因之一。美国只在内政上视台湾为一个“国家”,是一个分治于大陆的政治实体,也由国务院官员嘴中讲出。“一个中国,一个政府,一个政治实体”最接近于美国内部共识。
吴建民的言论显然不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合拍。他只借用他的前上司兼同路人钱其琛的“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2000年1月)。但钱某人的话也不能完全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代表全中国”的讯息来。美国到现在还承认在国际上只有PRC代表中国。
请问吴建民先生:PRC怎么不代表一个中国?
PRC不是在联合国代表全中国吗?是否还有什么“一中一台”,或者“两个中国”?台湾能参加奥运,难道不是北京同意下以“中华台北”名义参加?波多黎各、关岛可以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但它们在政治上都由美利坚合众国所代表,不是吗?台湾能参加世界卫生大会,难道不是在主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意下,让台湾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吗?台湾要参加联合国气候暖化会议,难道不是在“中国”政府名下吗?台湾官员强掰用“中华台北”还不行呢!
二问吴建民先生:两岸固然是分治状态,但你作为中共党员退休外交官员,应该对类似议题有所了解。以香港为例,1983年时还是英国人治理,但你能说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代表全中国吗?包括香港全部领土吗?否则你会被骂汉奸的。香港现在是资本主义自治,但政治外交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代表。台湾的地位是可以谈的,但不是你吴建民的事情。
吴建民的言论,代表了一部分大陆精英阶层在资本主义形态内外夹攻之下,知足常乐,沉迷于对台“以商围攻”,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呓语中。吴建民以为他赶在县市长选举前4天发表亲台言论,间接帮马英九打“悲情牌”拉票。可结果呢?国民党同比丢了两席,总票数大跌。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处已向民进党蔡英文致贺,因为担心两岸走得太近的美国政府知道只有民进党可以制约国民党。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1月16日在回应有关薄瑞光言论时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当然适用于台湾。”反驳了薄瑞光。秦刚的话是对是错?如果说秦刚的话错了,吴建民的话就是对的。那恐怕要被“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了。有一位在职解放军上校说,若台湾又出现紧张情势,我军作应急反应时,我们会建议地方政府首先把内奸吴建民之流关起来。如果秦刚的话是对的,吴建民的话就错了。吴建民的“失言”算什么性质?是漫不经心公共面向“没有自律”,破了党政官员“规范”?还是其它?
我们当然认为秦刚的话是对的。既然如此,现在的新闻发言人是否要对前些年的吴建民发言人理论一番,上上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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