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要不要学阿布扎比?
徐以升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
阿布扎比投资局针对花旗投资提起的仲裁申请,让人们引起了一个当然的联想,中国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会不会提起类似的仲裁?
阿布扎比投资局对花旗的可转换债券投资于2007年11月,出资75亿美元。这些可转换债券必须于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间,以每股31.83至37.24美元的价格,转换成花旗普通股。转换之前的债券付息率为11%。目前花旗股价徘徊在每股3.50美元左右,是协议转换价格的10%左右。
简单的类似是,中投公司于2007年12月对摩根士丹利强制转换债券投资,出资50亿美元,并要在2010年7月(期限二年七个月)强制转换,转换价格区间为48.07~57.68美元/股,目前摩根士丹利股价30美元左右,是协议转让价格的60%左右。债券持有期间利息率为9%。
比较一下,阿布扎比的投资显然亏的更惨。花旗和摩根士丹利近几年的股价高位都出现在2007年6月左右,这之后,花旗从55美元跌落到今年3月5日最低不足1美元。目前反弹到3.5美元左右,但这个价格依然只有危机前最高价格的6.4%。摩根士丹利也是从2007年6月73美元左右的最高股价跌落,到2008年11月最低10.25美元,之后反弹到目前约30美元,这是危机前最高价格的41%。
回到阿布扎比的仲裁申请,核心是指控花旗“欺诈性虚假陈述”,从而诱使其对花旗进行了75亿美元的投资。阿布扎比要求废除投资协议,或者取得逾40亿美元的赔偿金。对此,花旗认为指控是毫无依据,并打算对此进行抗辩。
综合来看,相信阿布扎比的最终认可目标并不是收回投资,而是重订投资条款,比如重新敲定一个入股价格。罗奇代尔证券公司分析师Dick Bove就说,花旗应该是更希望将原定的价格降至每股10美元左右,从而使这一问题获得圆满解决。
但只要阿布扎比尝试减少投资损失的努力能够得偿所愿,就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一个“危险”的典型。中投公司对摩根士丹利的强制性债转股,就是一个潜在的例子。
可以设想,假设阿布扎比和花旗达成了和解协议,下调了阿布扎比债转股的价格,阿布扎比成功规避了部分投资损失。中投会不会学习阿布扎比“好榜样”,也以“摩根士丹利员工以欺诈性虚假陈述,诱使我对其进行了50亿美元的投资”为由,提起仲裁?
估计不会。从目前的公开表态来看,对摩根士丹利和黑石的投资失败,中投目前是归因于自己的经验不足、严重危机的不可预期等因素,并没有认为自己“被欺诈性虚假陈述诱使”。
对黑石集团的投资是另一个例子。中投在2007年5月以30亿美元入股黑石。2008年4月,美国律师事务所Coughlin Stoia Geller Rudman &RobbinsLLP(CSGR&R)代表购买了黑石普通股的投资者,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U.S.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NewYork)提出联合诉讼,指控黑石集团、部分管理人员和董事违反证券管理条例,在其IPO融资文件中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存在两项隐瞒行为。
指控说,黑石集团在IPO融资前已经清楚地知道,债券保险商已经将重点从保守的市政债券转向由次级抵押支持的抵押债务债券(CDO),此后他们对债券保险商的投资已经遭到了重大削弱。此外,黑石集团还清楚地知道,他们对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的投资也陷入麻烦,黑石投资的部分企业市值正在下降,因此黑石的股权投资已遭减损。但是,在有价证券申请上市登记表中,黑石并没有如实地表明上述投资问题。
但是,2008年4月黑石部分投资者发起这起诉讼之后,中投并没有跟进这起诉讼,而是选择了沉默。
好在美国法院最终没有支持投资者的诉讼,在今年9月份的宣判中,法官指出“原告提供的资料不充足,而且存在偏见”。法官还列出了另外一个重要理由:“原告本来可以要求把投资的钱退回,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所以损失是原告自己造成的。”——但这个条件上,中投并不满足,中投的投资被锁定了四年。
说不定,如果中投今年4月跟进对黑石诉讼的话,能在结果上有些改变也未尝不知。不过对黑石的投资,中投官方的说法是要等待四年锁定期之后再见分晓(到2011年5月),而市场似乎对这笔亏损已经认命了,这是中国涉水海外市场的学费。
而且,战略合作么,关系不要搞僵了。
(为本报评论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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