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继明委员:贸然推动转基因粮食的商业化没有道理
2010年03月12日 《小康》杂志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2/164619851550.shtml
《小康》杂志社—新浪网联合报道 记者苏枫
“我国必须抓紧建立国家利益保障体系!”蔡继明委员对《小康》记者坦承,2009年的几项行政决定需要提请全国人大严重关切。
蔡继明说:“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日趋复杂化、新技术应用风险的剧增,类似于三峡工程那样的与国家安全、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事务和项目大量增加,但哪些属于国务院部委决策权限之内,哪些属于必须由上级部门或者全国人大进行评审和决策,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拥有管辖权的部委既是当事人,又是决策者,如果将决策权全部交给他们,就不可能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几年前卫生部和教育部所做出的一些决策,都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使国家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去实现医疗的普惠和教育的公平。而部委不受监督、自作决策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尤其令人存疑的有:
2009年11月,农业部向华中农业大学研制的两种转基因水稻颁发了安全许可证书。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转基因大米将成为我国老百姓的主粮,中国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实现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的国家。包括在生物技术上比我国更先进的欧美国家在内,还没有一个国家敢于推动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生产,农业部做出颁发安全证书的决策,所根据的都是作为当事人的从事转基因研究专家的意见,这样的闭门决策体系,无法保证结论的客观性。而粮食是民生之本,我国的非转基因农业技术已经实现了大面积农业高产,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还要冒巨大的人种退化风险去贸然推动转基因粮食的商业化,是没有道理的。只有在科学上彻底排除转基因粮食对人类的危害、风险降低到零之后,才能推动它的商业化,而这个结论,并不能由农业部来做出。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核准上海迪士尼乐园项目。该项目由中方公司和美方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批准占地116公顷,而上海市政府实际规划用地达6000亩。计划投资规模达200亿元,而实际投资极有可能突破400亿元。国家发改委对此项目的批复核准,所依据的是上海市对项目产生经济效果的分析,但是,谁来对美国文化侵蚀我国青少年的后果进行评估?谁来对我国正处在幼稚期的动漫产业所遭受的打击进行评估?尤其是在美国不断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惩罚性关税、向台湾出售武器、安排奥巴马会见达赖的挑衅行为愈益猖狂的情况下,为美国文化大开绿灯,如何评估中国的国际地位?如果开建,谁来监管实际的用地规模?显然,发改委的一纸批文不能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蔡继明委员的具体建议如下:
1.制定国家利益保障法,明确国家利益的内涵,并规定,无论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司法人还是个人,其决定和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利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主体如果涉嫌违反了《国家利益保障法》,无论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接受诉讼的法院必须受理。如果经法院裁定,被告的决定和行为违反了《国家利益保障法》,其行为和决定就应该被宣布为无效,并受到法律的制止和追究。
2.将国务院最近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升格为国务院国家安全委员会,使其成为国务院系统对所有部委行政决定是否违反《国家利益保障法》的预审机构,和社会投诉的受理机构。
3.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地方性行政决定和法规进行预审,并接受社会投诉。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对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决定进行监督和审查。
5.在最高人民法院内设立国家安全终审法庭,对受理案件进行终审裁决。
6. 在国务院部委和省级政府的决策程序中明确规定:凡是符合下列要素的各类决策,都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和其委托的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代表进行论证、评估、听证、审查和表决。(1)在全国或跨省范围内涉及民生的项目和行政规定。(2)投资主体全部为国内法人、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的项目。(3)投资主体包括国外资金的、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的项目。(4)在全国或跨省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和行政规定。(5)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包括自主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和行政规定。(6)有可能损害民族团结的项目和行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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