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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博弈:危机与对策

谁是谁非任评说 · 2009-07-0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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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博弈:危机与对策

谁是谁非任评说

一、危机和流失

(三分之二的稀土流失海外,爱国者支持一下)

刚刚有消息说欧美等国家对于我国的稀土出口政策进行了WTO诉讼,这是西方遏制中国势力的有备而来,这些稀土元素是当今高科技发展的必需资源,是自然形成的资源垄断占有,在以后的与世界的资源博弈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这些资源的价值随着技术的发展会越来越重要,因为在新材料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原来主要的很多大宗商品已经可以被替代,但是稀有的稀土元素是不可替代的。中国控制了这个资源,卡住西方很多高技术应用的脖子,以后的博弈一定是空前激烈的,现在的WTO诉讼,应当是刚刚开始露出来的冰山中的一角。

中国稀土占据着几个世界第一: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第一,尤其是在军事领域拥有重要意义且相对短缺的中重稀土;生产规模第一,2005年中国稀土产量占全世界的96%;出口量世界第一,中国产量的60%用于出口,出口量占国际贸易的63%以上,而且中国是世界上惟一大量供应不同等级、不同品种稀土产品的国家。可以说,中国是在敞开了门不计成本地向世界供应。

我们查到的中国稀土在世界的比例,不久前说的是85%以上,但是最近已经是58%了,我们还可以说我们是世界的绝对多数,但是我们有小学生的数学知识就可以计算一下,以前世界其它国家是占15%不到,现在是42%,基本是所占比例多了三倍,在近期世界没有发现什么重大稀土资源矿和世界其它各国基本是进口中国不开采的情况下,也就是全世界储量这个分母变成了原来的三分之一,世界总储量减少近三分之二,世界其他国家没有开采,也就是中国的稀土储量已经有三分之二被开采了,而且外流了,据报道中国的开采能力是20万吨,超过世界总需求的一倍。我们三分之二的稀土资源都流失了,难道我们不应当警醒吗?这样的外流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当今世界在核战争没有人敢于打的背景下,经济战应当成为了世界的主流,我们在关注世界金融制高点的货币和汇率博弈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这样的博弈更加本质的一面就是资源的争夺和博弈,世界的每一次战争的背后,都是重新划分世界资源的占有蓝图,西方世界对于我们的稀土资源的掠夺布局,是早已经开始的了,中国稀土的大部分储量被掠夺式的开采并且流失海外就是他们暗战取得的巨大战果,而对于我们限制稀土的政策,如此一致的搞了WTO诉讼,更是这样的明抢开始了,而这样的背景还有一个就是西方的贸易保护主义在危机中抬头,借此贸易争端在将来再扩大化限制中国的出口,从而使这些国家本国的产能得到释放。同时中国有2万亿外汇储备,并且这些储备都是流动性受到限制的债券而不是现金,将来诉讼后不愁没有东西执行,只要美国政府认可这样的判决,直接执行你持有的美国国债就可以了。

二、WTO诉讼

我们认识到了稀土元素的重要,对于稀土进行关税和出口限制,本身确实有违反WTO的嫌疑,对方制定的WTO规则,对方对于这个游戏规则的了解远远深入,他们的集体诉讼,且不说有关WTO机构被他们控制是否能够公正的审判,就算是公正的审判人家也在规则上占据优势并且抓住了你的小辫子,这样的程序进行下去,我们能够有利益的情况很渺茫的。我们认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TO中完全处于主动,我们专家的主要理由是:

一、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明确宣布,“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任何一国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

二、WTO的贸易规则主要是反对限制进口、封闭市场的行为,并没有规定不能采取限制本国产品出口的措施。事实上,美国就限制许多高新技术出口到中国,加拿大限制绿宝石出口,日本甚至连可再生的木材也限制出口。

三、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入世议定书》中承诺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但有84个税号的商品不在其列,其中包括黄磷、锑、萤石、铟、锡、钨和锌等产品。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们的专家不是运动员而是运动理论家,上场博弈的水平很低,诉讼中的生死博弈是需要运动员的,运动理论家可以帮助运动员却没有比赛的水平。我们的专家对于WTO的稀土诉讼这样的理由罗列出来,如果说是用来安抚老百姓的,我们还可以理解,如果是与美欧日整个西方世界进行较量,你是不是把所有的西方精英们都当成了小儿科了?而我们加入WTO才几年,博弈起来我们是小儿科还差不多,这次欧美在WTO的有备而来,我们就不多想一下吗?

以前我们就有很多的“想当然”,比如在倾销的问题上,我们当初就没有想到人家还有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认定”,否则人家找一个替代国,就有可能可以把我们定成倾销,而且他们可以在究竟选取哪一个国家的问题上搞了很大的自由量裁权,总是选取对于他们有利的国家。还有我们的纺织品和鞋类的出口,我们也“想当然:的认为加入WTO后配额就不存在了,结果就是人家利用对于本国的产业危害等等东西,配额又出来了。因此我们对于这次诉讼,应当认识到对方在合同中说不定哪里就埋着让我们担心的雷呢!而对于我们这些WTO专家们且不说他们在谈判中被他人挖陷阱后自己有思维定式不容易看出来,即使看出来面对所要进行的问责,也是能够遮掩的就遮掩,最后是夸大西方的不公。这里说一句题外话,我们加入WTO有一句话,叫做:中国为加入WTO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这些努力只为中国所有!而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却是中国为了WTO所做出的让步只是中国的让步,不能以此要求他国也同样让步!这是因为中国的加入WTO的让步已经多于日本、韩国、印度!所以不要说我们对于WTO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事实上就是没有进过猪圈的,不知道猪笼的肮脏,只有瘟猪肉加胡椒面吃的,怎么会知到猪肉应当是什么滋味!

我们再想一下我们的几个理由,第一条是联合国的条约不是WTO的约定,如果联合国的东西可以替代WTO的规则,那么我们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为什么还要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去加入WTO?所以这里在诉讼上首先就是法律的适用问题,联合国的成员与WTO的成员本身就不一致,这样的适用把联合国的规定给搬出来,实际上就是忽悠法盲呢!这里我们要讲一下联合国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法律关系,按照联合国的有关法律规范,联合国专门机构就是在联合国体系内在特定的专门领域从事国际活动的组织。这些国际组织无论在组织上或者是在活动上都是独立的,它们不是联合国的附属机构,只不过是根据协定与联合国建立特殊的法律关系罢了。联合国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法律关系是根据联合国与专门机构所订立的协定,联合国承认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职权范围,专门机构承认联合国有权向它提出建议并协调其活动,专门机构要定期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双方互派代表出席彼此的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彼此交换情报与文件,彼此协调在人事、预算和财政方面的安排。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协调联合国与专门机构的关系。联合国专门机构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联合国专门机构有其本身的会员国、联系会员国和观察员,联合国的成员国并不当然是专门机构的成员国。专门机构有其本身的组织约章、机关体系、议事规则和经费来源。其决议不须经联合国批准。WTO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按照联合国与联合过专门机构的法律关系,联合国对于WTO的权利是提出建议并协调其活动,仅仅在建议而已,这就让大家看清楚了我们第一条理由的牵强在哪里了。

再看我们认为可以依靠的第二条和第三条,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条约不同条款可能发生的法律冲突,虽然在我们注重的这些条款文字上是采用了对于我们有利的表述,但是我们的对手也可能在我们忽视的地方加入了对于这样的表述有冲突的地方,这样的冲突不是直接的文字的不同,而是在演化中发生的,所有法律、合同设置陷阱,一般都是这样的着手才能够足够隐蔽。WTO这样的文件就是多少万页,你的谈判代表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各个方面的专家,你总有不懂得地方,这就好办了,因为对方有足够的经验,在谈判时你是在分析而他们早就知道!比如这些冲突就是你还要适用其他什么惯例、案例等等,这些案例、惯例可能还是约定沿用WTO以前的事情,所有这些你未必都了解,我们的谈判进行了十几年,我们得专家是改革开放后才出国学习的,就算人家对于你毫无保留,也只不过30年,而对于他们几百年积累下来的东西,你是学不完的,要承认自己的不足才有进步。而具体到中国的这次诉讼,更多的把柄应当是市场公平、非关税壁垒、补贴等等,你发许可证和配额,是否是公开的市场行为?民营企业也有同等权利吗?如果没有那么你就有可能违反了某些WTO规定了;你对于稀土征关税但是你对于中国有关使用稀土的产品是否同样的征关税?如果没有,中外企业的成本不同,你就有嫌疑给中国企业补贴、不当竞争等等,按照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我们的稀土政策是没有潜规则的公开透明吗?在国企和民企之间是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吗?民企与国企是非歧视性国民待遇吗?WTO的基本原则是WTO的最高宗旨和各个成员国都要承认和遵守的,而体现这些原则的条文和惯例更多,所以对于中国的诉讼所面对的问题比你从字面上的理解要复杂得多,而一旦具有法律冲突的存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来了,在西方世界一致反对中国的情况下,这样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基本上就可以当作对于中国不利的理解。换成老百姓能够理解的说法,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就看谁的权力大谁说了算了,我们WTO摩擦冒出来的配额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不就是这样产生的吗?我们很多地方对于外商是比市场经济还要市场经济的事情,人家占了便宜还不领情,就是说你不属于市场经济,不承认你的市场经济地位。就冲着西方这样的高调诉讼,背后的陷阱就很可能早就挖好了,没有特别的机会,谁也不会自讨没趣的,我们的国企与民企不是同等市场待遇等等的老问题,西方会不会再找一些麻烦?因此我们真的不应当掉以轻心。不过刚刚我们的财政部又降低了相关关税,还没有打就尿了裤子,说明我们自己也知道其中的问题。

三、利用规则

不过同时我们应当也认识到这个规则是可以利用的,我以前写非洲买矿记的续集,晒一下非洲酋长的智慧,这些非洲酋长与西方殖民者的博弈历史智慧,我们中国人也是可以借鉴的,在非洲这些国家资源的产权都是殖民者的,而且非洲这些国家为了独立,与原来的宗主国和西方列强还有可能有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比WTO要苛刻,但是非洲酋长们对于保护他们的资源是有自己独到的地方的,我们也应当借鉴他们的经验保护我们的稀土资源,而我们的稀土资源的现状与非洲原殖民国家是有很多类似的地方的,我们很多稀土企业的产权已经是外国人的,或者是原来的中国矿主移民或者入籍外国身份,我们为了招商引资给外商的很多承诺甚至超过了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些情况,我们确实需要学习非洲殖民国家酋长们历史和博弈中积累的智慧,如何利用好国际博弈的规则为我们服务,不要再想当然!本人写此文的目的不光是要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对于解决问题有所思考,现在我们的文章的主要部分就要开始了。

首先就是在程序上,回避和诉讼的规避问题是一个重点,所有的进口中国稀土的国家,或者说中国的稀土占他们进口量很高比重的国家,或者他们使用的大部分有稀土作为原料的各种产品的原产国是中国,都应当视为他们与这次争端有重大利益关联,在法律上都要回避,而中国的稀土几乎是全世界都要买,这样没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中立国和诉讼法官就很难产,如果他们不回避,那么中国也要委派法官参与。在这个问题上操纵WTO的就是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但是与此类似的问题对于其它广大WTO成员国也是有利益担心的,这样的不回避的诉讼程序会影响其它国的利益,也是违反法律中的程序法的根本原则的,审判首先需要的就是审判者有中立审判地位,这样的问题交给WTO所有国家表决,对于中国是有利的,而利用诉讼程序进行时间上的拖延和缠绕,本身就是一种诉讼技巧,对于中国实际已经执行的政策,这样的拖延战术是非常有利的。

而在实体上,我们更多地是要在国内的行为上下功夫,制定WTO无法管辖的规则,对于国内企业个人也是一视同仁,不与国际发生法律适用的环节,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国内采取统一的行动,我们的国内法在国内事务中是要在效力上优于国际条约的。WTO的规则必须与国内法配合,没有哪个国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这是国家主权问题,我们当年的不平等条约就是条约的效力凌驾在国内法之上,现在我们决不会回到当初了。所有的非殖民地主权国家都是要国内法律效力高于国际条约的。只有两国的法律不同有冲突,才会使用国际条约,你的法律定的对于人家有利,人家直接适用你的法律,你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但是我们自己的法律,就是要保护我们的利益,要有国民待遇的体现。

我们需要的就是让稀土的价格不要再是一个土的价格,要把价格抬高,做到物有所值,让稀土成为金银一样的贵金属,我们欢迎外国人来买,但是你无法便宜的买走。中国稀土的情况是和钢铁一样,产业非常分散,而且企业小资金紧,恶性过度竞争激烈,国际的垄断巨头因此谁也不给你好价钱,他们一齐行动分化瓦解我们,压低我们的出售价格,他们非常清楚的就是中国的稀土企业必须把产品尽快脱手收回资金,从而你不可能有这个行业的定价权,要打破这样的不对等博弈,我们很多人说这是我们的市场情况决定的,没有动脑子想办法,真的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说这样话的人更有可能是放任中国稀土价格的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是有很多办法和经验可以借鉴的,世界其他国家的博弈都是以某种形式的国家坐庄来完成的,中国的稀土问题也是需要有强有力的机构进行垄断坐庄,以垄断对付外来的垄断才可以的。

四、国家收储

中国提高稀土价格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国家以超高的价格收购,进行国家战略储备,购买了以后就存起来,国家敞开收,有多少收多少,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存放在那里,就是要囤积居奇,作为以后高科技的战略资源,稀土应当比钢铁更加关键,因为钢铁地球上很多,只是是否合算开采,中国已经有开采10%品位的铁矿了,这样的稀土储备只要时间足够,长线肯定是大赚的,前些年我知道日本存放了足够他们使用100年的稀土,但是最近由于高科技的用量大增,实际能够满足需要的年限大大缩短,外国的储备安全性降低,感到资源压力是关键。这样做就如当年乾隆皇帝收购紫檀木,最后到清末紫檀木的价格高到了一对柜子价值超过一个院子,紫檀木在现在的收藏热的情况下也没有涨到与历史相对价格可比的程度。而对于稀土这样的稀缺资源,价格暴涨10倍应当没有什么问题,就如在危机前铜、铁矿石等等的价格哪一个不是涨了几倍?这些资源的集中度远远不足我们的稀土,因此让稀土暴涨没有问题。我们这样在中国市场买中国生产的东西,世界各国是无话可说的。

我国稀土产品尤其是氧化钕、氧化铽、氧化镝、氧化铕的价格长期以来一直受国外商家控制。国外一些有实力的贸易商和企业在低价时大量购进我国稀土产品,价格上涨时则停止采购、使用库存,待再次降价时再行购进。这就逼着国内企业竞相降价出售,因为中国的企业一个个都是资金链极度紧张,我们国家还不停的宏观调控收紧银根,但是对于稀土等行业不同于房地产,房地产还有可能有泡沫需要调控,绝对不能让调控的结果是房价没有下来中国的资源却被廉价的销售给了外国。国外都是大买家,只有几家,而我们是100 多家企业对外销售。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稀土的出口量增长了近10倍,可是平均价格却被压低到当初价格的64%。所以我们需要有国家支持的企业来维护我们的市场和根本利益。

我们总以为我们的资源很多,但是即使是我们的优势资源钨和稀土,也是有资源耗尽的压力的。中国的黑钨矿已差不多被采空,仅剩白钨矿可以开采20年左右,稀土储量从以前占世界的85%降低到现在的58%;根据中国有色工业金属协会给出的数据,如按现在水平开采,钼可采16年,锌可采10年。由于中国资源的廉价,世界各国都采购我们的资源赚取利益,美国的稀土矿和钼矿都作为战略资源储备而封存了。这样的紧张形势,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重视,国家的战略储备的建立不是简单的应对这次欧美的非难,而是实际上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们稀土储量的三分之二已经流失,再发展下去,一旦我们的资源紧缺了,我们的对手就可以天价的价格勒紧我们经济发展的喉咙了。

五、金融支持

第二个炒高稀土价格的做法就是金融的支持,以稀土向银行抵押贷款,可以按照货值的100%价格贷款,稀土价格跌了国家就收购银行坏账,对于银行来说是非常安全的,甚至稀土可以进行质押,因为一个银行保险箱的提纯冶炼分离成单一元素后的稀土金属,其价值是相当黄银铜的贵金属,而且毒性不大与铜铅相仿,这比其他的产品操作银行抵押容易得多,可以直接存放于银行保险箱钥匙双方保管,而对于钢铁这样的大宗商品,怎么存放就很困难。这样就可以解决很多稀土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企业不愁资金,当然就不会着急的贱卖了。

这样就会造成社会的涨价预期,让中国社会上的人也囤积居奇,并且有银行支持有资金来囤积,企业也会惜售,并且有资金能力惜售。银行这样的印钞票本身对于中国缓解经济危机,就是一种非常好的办法。建立国家战略储备库,以库存抵押换银行资金,实际上就是变相给社会注入流动性,在经济危机时对于国民经济应当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这里又不需要外汇,中国印钞票就好了,这样拉动内需比搞基建强,基础建设的回收有待确定,稀土资源只有涨价的份,回收肯定没有问题且还有大钱赚。

据有关资料2007年1-6月份,全国钨精矿产量40309吨(折合WO365%量,下同),。2007年1-6月,累计出口钨制品金属量15343.8吨,出口额5.35亿美元。这样估算钨的年出口额也就是10亿美金左右;本人网络查询到的稀土价格是纯度为99.9%的氧化铈为18元/公斤,过去最高卖到30元/公斤;氧化钕为80元/公斤,过去卖到90至100元/ 公斤;氧化钇为57元/公斤,过去卖到100至200元/公斤。上个世纪80年代氯化稀土卖到日本的价格是15元/公斤,现在卖出去不过7.5元/公斤;氧化铕过去卖到七元/公斤,现在卖价仅为两元/公斤。而稀土的加工能力是20万自然吨,平均只有不到5%的稀土化合物,每年提纯后的稀土不到一万吨,以高价稀土100美元一公斤计算,总的市场价值也就是10亿美金,连同我们的钨的出口额,就是20亿美金,对于我们以前中国外汇紧缺不得不依靠出售资源换取外汇,这样一点点的利益对于我们现在2万亿的外汇储备,根本不算什么,将来世界急需,价格上涨100倍,造成一个2000亿美金的市场,这个市场与大宗商品的铜、铁等等可比,这么近20种稀有战略金属才有此市场是不过分的,对于全球的高科技产业的附加值来说,也是不算什么的,所以这样的紧缺资源是有巨大的价值上升空间的,价格不高完全是交易各方力量不对等的定价权问题,中国不能再这样被掠夺下去了。

在这里大家还要注意到的是稀土不同于钢铁、石油、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不但储存的费用低廉,而且就算是以当前很多倍的价格国家把全球所有的产量储备起来也没有问题,这些稀土将来会是国际市场的硬通货,可以与外汇储备媲美的,想一下如果我们储备石油,把我们外汇储备的百分之一变成石油就是上亿桶,你根本没有地方存储而且存储的费用就会让你这样的做法经济上不合算。稀土等战略储备是很容易进行储存的,随着中国国家大规模的收购导致价格涨上去以后,稀土的硬通货的表现会越来越好,会产生一定的外汇储备效果。同等价格本国采购优先本身是国民待遇的体现,而国家有超国民待遇,国家收购优先,外国也不好办,有国家收购的高定价在那里敞开收,外面的价格一定更高,我不限制你购买和出口,但是我们的市场价格你无法便宜买走。

对于稀土等中国的金融支持,实际上是可以采取进一步的金融创新的,因为对于这样的稀土贵金属,我们是可以看作是某种货币或者货币抵押物的,以前是金银现在是债券,我们把稀土众多稀有金属也作为货币的抵押物来发行货币,这样的政策中国由于有这样的稀土资源,所以中国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世界其它国家不会这样的,因为这样就把国家的金融权给中国了。而把稀土作为货币等价物另外的好处就是国家无论怎样的经济调控和收紧银根,也不会把稀土行业的资金给抽紧而低价卖给外国人,而经济发生危机也会让社会资金以囤积稀土来避险,从而使稀土的价格暴涨,只要稀土的价格涨上来,就是持有资源的中国全社会的福气,而作为货币抵押物,对于人为的给稀土金属以货币属性,给稀土找到了新的用途,从而可以消化巨大而过量的稀土产能,就如世界生产的黄金一样的情况;而此时这样的政策,赋予稀土货币属性,等于给社会注入流动性,比国家的积极财政政策还是要有利的,因为财政的债券是要还的。而中国的央行作为货币抵押而大量收储的稀土,就是中国的战略储备,将来需要,还可以如金本位破产一样,取消稀土的货币挂钩就可以了。很多时候金融手段是最容易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但是这需要协调中国国内的各个部门和平衡既得利益,实现起来很难,但是在国家根本利益面前,确实应当如战争一样整体战斗的。国际上的资源战、货币战、金融战实际上的本质是一致的,就是为了占有他国资源,重新划分世界的资源分配蓝图,所以我们的稀土博弈与金融货币结合,是非常有道理的,同时这样的与金融结合我们是非常有利的,因为我们控制的稀土就成为得国家货币发行储备了,他国没有足够的稀土资源,是无法攻击我们的稀土金融体系的。

六、提高环保、安全、科技门槛

对于抬高价格另外的需要就是要加大企业的成本,中国的很多稀土企业是破坏环境进行开采的,我们要加大环保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对于这些环保措施,也是外国无法说什么的。稀土开采的环保问题是严重的,中国的稀土开采非常落后,很多是原始的做法,即在山包上挖洞、稀土于粘土一齐挖出、用草酸与粘土发生化学反应提炼出初级稀土,想一下有95%的其他物质要用酸溶解去,才得到含量5%的稀土,会有什么样的污染。这样一来,山包上的土壤几乎被挖空,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表面植被破坏。大规模非法开采稀土矿,经硝酸铵、硫酸等剧毒化学药水洗矿的废水不作任何处理,大量直接排入河里。从各个挖矿点看到,大量机械在几个山头全面开工,大片青山变为黄土高坡,大片树木已被砍伐,山下的洗矿池里硫酸硝酸铵等化学品(听说还有其它有害化学药品)的臭味在一公里之外也可闻到。大量有剧毒的废水直接穿过水稻田而排入小河流入水系。废水所到之处,农作物全部死亡,小河中的鱼虾因死亡也发出一阵阵的恶臭。此外,每逢大雨来临,山上大量裸露土壤被洪水冲下山,造成大量农田被淹没。这样的掠夺式毁灭式的开采应当严厉的加以禁止,即使是没有稀土资源战略,这样得破坏环境也是对于我们子孙得罪恶,通过严控污染企业大大的降低稀土的产能,不能再有现在产量过剩的局面造成恶性竞争。最后还有对于稀土提取后的矿碴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可以要求矿碴里面的有害物质和稀土元素的残留量必须小于某一个数值,以此来淘汰落后的技术。据国家发改委的报告,中国的稀土冶炼分离年生产能力20万吨,超过世界年需求量的一倍。对于环境不达标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并且关闭后再开采要从新取得许可证,我们的许可证的源头要好好把关,所以我们对于环保的严厉措施淘汰产能是必要和可行的,这样市场的过剩没有了,才有可能有好的价位。同时对于企业开采矿石,应当有恢复环境的计划和开支,这个计划应当在项目环境评价报告里面就详细阐述,而开支必须在每开采一吨矿物就要提取,否则到了最后企业没有钱,环境灾难已经造成,就为时晚矣,我们让企业预提环境恢复费用到公证机关,增大开采的成本和保障环境,且不说是保护资源,就是其他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这样的执法一定要严厉,地方利益要避免,腐败寻租也要避免,我们可以干的事情还有调动武警进行监管,因为开采稀土对于水土资源和森林的破坏,属于武警森林警察管理的范畴,尤其是对于与黑社会勾结的私法滥采,武警比当地的公安和政府人员要有效多了,即使是武警也腐败,也增加腐败的成本,而且武警是流水的兵随时会转业的,武警部队可以换防的,更进一步,我们可以建立武警专门的部队,类似于现在就有的武警黄金部队,国家对于黄金的控制可以采取武警,难道对于稀土就不可以了吗?甚至简单一点的话,直接把武警黄金部队的职权扩大到稀土等重要战略资源领域就可以了。

对于环保问题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私采滥挖,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也是没有保障的,长期接触有害化学药品,职业病也是有的,我们还可以加强劳动安全方面的监管,让这些矿山上安全设备,本身也可以加大生产成本,现在的稀土低价格的背后,还有中国的社会的隐性成本在里面,对于稀土的开采的安全管理,我们完全可以建立一套比煤矿更加严格的规范出来。

我们同时要做的就是提高我们的科技实力,我们稀土和钨实际上是廉价的出口给了外国,外国提炼后再高价的卖给我们,我们出口了钨矿4万吨和含15000吨钨的产品,获得的外汇是5亿美元左右,而我们必须进口的高纯度钨的价格为:纯度99.95%的钨的价格是2—3万/公斤,纯度99.99%的钨的价格是17万左右/公斤,深度加工的价格差别极大,我们也要考虑对于高科技的投入扶持问题了,不再出口资源也很重要。

我们要加大科技的投入同时提高科技的门槛,淘汰落后的产能,建立更加严格的国家标准,只有能够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稀土产品的企业,才能够取得生产许可证,做好稀土产品的标准化工作,使得我们的稀土产品可以进行交易所的系统性报价交易。为后面提到的建立国家专业稀土市场做好技术准备。

七、建立稀土交易专业市场

我们还可以对于中国的所有稀土交易进行监管,我们可以把稀土列为中国重要战略物资进行国家监督,不限制谁来干,维持市场的自由不给他人口实,但是所有人的稀土生产和买卖都要进行监督。把所有的稀土资源的开采和交易放到我们的监控之下,这样我们对于稀土资源的状态和流向都可以掌握,各种非法行为也不好操作。这样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稀土的期货和现货市场,所有的稀土交易均在这个市场内进行,禁止场外交易,从而把稀土的市场各种信息彻底掌握,对于信息的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对于私挖滥采也就没有的空间,所有的稀土产品交易均需要有合法取得的证明,否则我们可以采取严厉的措施没收,不给没有采矿资格的非法开采市场空间。

而中国的中小企业众多,但是这样的统一市场建立了,我们的资源的市场能力就极大地加强,而我们的国储更可以在这样的市场上坐庄,这个市场可以是现货的也可以是期货的,将来还可以引入稀土指数,而外国企业要进入这样的市场,我们可以审核他的交易资格,最多是一个最惠国待遇问题,因为对于期货市场审查交易商资格很正常,著名的伦敦金融交易所LME的资格审查就是非常严格的,我们只要在这个市场的规则上一视同仁又严格规范就可以了。这样对于外国公司在我们的市场内交易的行为是否规范也在我们的监管范围内,如果再恶意操纵市场,我们还可以加大处罚力度,而现在这些恶意操纵中国稀土市场的国际公司是掌握了稀土的定价权的,我们这样的国内稀土贸易市场的形成,定价权就转移到了中国人的手中了,因此这项政策也是非常关键的。

同时我们要看到一旦这样的市场建立了,各种社会投资、投机资金就会进入其中,这些资金在间接上也给行业注入了资本,同时在稀土价格低廉的时候,是没有资金敢做空头的,否则轧空头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这些资金为了自身的盈利也会一致做多把稀土的价格抬高,而稀土的价格高昂了,才是中国资源企业最大的利益来源。这样的市场建立后,对于全球有关稀土及其产品的各种长期协议就有巨大的参考价值,我们的很多金属供货就是参照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价格进行结算的,这是定价权的体现。

利用我们的资源占有优势,建立大市场,本身也是我们进行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争夺世界话语权的需要,如果把我们的优势资源金属,例如:稀土、钨、钼、锑等等价格再炒高几十倍,这就是一个千亿美元以上的大市场,这个市场的影响力将是垄断的,因为我们从源头上垄断了资源。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这个市场是以人民币进行定价的,在将来的人民币进入全球金融体系也是有好处的,俄罗斯不是也通过他们的资源,希望在石油等物资上进行卢布或者欧元的定价吗?这样的市场定价权就转移到了金融战略意义上了,对于我们的国家是非常关键的,而且也只有在稀土这样的中国占有世界绝大部分资源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如果我们失去这样的机会,历史将不再眷顾我们。

八、税收、司法政策配合

这样的政策国内的阻力和担心重要应当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就是这样的暴涨让有关的企业赚了大钱,国有的反正是国家的,还有不少民营的呢?更有一些已经被外资控制的呢?其二是会有很多的权力寻租空间又造成新的腐败;其三就是国内的稀土使用单位会难以承受。但是本人经过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与我们炒高稀土价格所带来的利益相比,是不能只看见树木,不看见森林的。

对于第一个问题,首先要看到这样即使是民营赚了大钱,也是中国人赚的钱,财富在中国国内为中国创造内需和经济发展,而不是现在稀土低价格让外国人把利益赚走了,财富在国外了,我们不能红眼病的嫉妒他人生财。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看到对于这样的额外暴利,我们是可以进行税收调整的,这样稀土价格高了,就可以收取: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暴利税等等。这里就要再一次的提到我前面文章所说的非洲酋长们的智慧,非洲殖民国家的奇高的税率,实际上就是非洲酋长们与西方殖民者博弈的手段,非洲的矿山大都是在西方殖民者的手里,政府通过收税来分享这些利益。

国家收购,价格无法避税,中国的增值税17%,所得税25%,还有资源税和各种附加费用,对于民营老板还有20%的个人所得税,本身涨价部分的50%以上就已经给收取回来了,在利益分配上也是很好的。而且价格再高了,我们还可以加大资源税,征收消费税、暴利税,达到80%以上归国有也是不困难的,即使是把这样的利益大头从新归于国家和社会,对于稀土企业在价格暴涨国家收购后,所得的也比现在廉价出售要多,稀土企业也是得利的。

我们再看一下我们刚刚把大排量的汽车的消费税提高到了40%,谁都知道大排量的轿车基本上都是进口车,但是我们对于所有企业收消费税不增加关税不违反WTO的规定,西方世界是无话可说的,这样即使是对于外资控制的稀土企业,如果我们也是增收40%的消费税,我们这样的政策你的利润也要留在中国的社会里面,而且还要以国家的收购价格为计税基础,谁也无法以虚假价格在国家收购价格之下避税,税务局可以认为低于国家敞开收购价格的交易是有特殊利益交换的交易非市场行为而调整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收购价格计税。这种做法国际上有先例而且更加极端,前面厄瓜多尔对于石油不就是把利润99%归国家了吗!而且我们还要注意到的是我们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都是价外税,也就是产品售价是一个,另外再在售价外增加一个税款项,当初制定这样的政策就是为了在开征这些税款的时候对于企业的长期供货协议由买方承担,这样的规定使得即使中国企业与外商签署了稀土供货的长期协议,那么应当缴纳的税款的增加,是在整个协议供货价格之外的事情,从而能够保证我们通过税收得到大部分的利益,即使是当时的价格很低,想一下如果我们是按照现在市价的标准计税,消费税是40%、增值税17%,稀土资源价格超过一半的款项已经是税款了,而生产成本有资源税等等,再加上一定的关税和费用,实际上即使是长期协议很低,按照市价进行计税,这低价与市价的差价中国政府也得到了大头了。

同时对于这些长期协议,我们可以在我们的司法解释中定下违约的标准,给付一定的违约金就可以毁约,经济合同对于通用物资的违约金一般是售价的5%,而专用物资是售价的30%,稀土应当是通用物资,过高的违约金我们可以在法律上定为非法,就如利率最多是银行利率的4倍一样,我们可以规定违约金的高限,按照我国法律,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法院降低,所以这些长期供货协议即使是规定了奇高的违约金,也是不能成立的,我们的稀土交易在中国肯定要适用中国法律的!因此在稀土资源价格暴涨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是可以对于外商的长期供货协议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毁约以摆脱外商控制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中国的矿山是属于国有的,矿山开采权属于国家授权,与划拨土地的性质类似,在企业资产里面是不计算价值的,这样的操作对于企业破产重组对外毁约是有利的,我们只要对于重组后的企业重新申请矿山开采给与一定的扶持就可以了,这与国际上通行的矿山私有的情况是有很大的不同,也是我们操作的优势。我们的矿产法与西方世界的相关法律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没有法是不好,但是有时候也会成为好事,我们可以看博弈中对方的出牌后,再制定相应的法律予以制约,后发制人很多时候是有利的。

九、建立回馈社会机制

在我们的稀土资源的整体利益分配上,我们也可以学习非洲酋长们的做法,非洲酋长要求所有的这些企业要有20-30%的“黑人权利”,我们就不能要求所有的中国的资源性企业必须有当地或者国家的20-30%的公益权利,这个权力由当地或者国家的社会保障机构持有,服务于当地或者国家的全民的福利保障事业,把国家炒作高的稀土利益再度得回馈给社会,难道不是和谐之举吗?非洲国家在本国实行的这样的“黑人权利”,西方世界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的资源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人民的,不是开采资源的企业的小集团利益,我们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体系本来就不完整,急需资金支持,拖累了我们的消费内需,我们在资源开采上建立一个回馈人民的机制,难道不合理吗?把中国的这些资源作为人民福利保障的重要来源之一,本身就是和谐社会的重大体现,而这样的法律我们可以通过立法程序进行,经过人民的表决,是外国势力无法干涉的内政。

对于外国势力的稀土资源的掠夺,我们更多确实应当借鉴非洲酋长们的经验,非洲是经过殖民的地区,有更多的对于西方殖民者的历史智慧的积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一代领导人都对于西方的殖民没有亲身的体会,很多外商到中国所谓的投资,实际上就是对于中国的殖民掠夺,他们的掠夺目的很明显,在二战后的新时代的殖民掠夺方式就是殖民投资和取得超国民待遇,这些人就是一群西方的吸血的新殖民者,但是我们还把这些狼当作恩人一样的供养起来,更有一些败类在吃狼剩下的渣滓,我们需要的外商投资是促进中国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投资,而不是掠夺资源的“投资”,这些投资不是投资是殖民,殖民的最大特点就是超国民待遇,对于这些殖民者当然要以合理的重税进行调节,所以对于非洲国家的重税制度只有你置身其中才能够理解他们的执政者的思维,我们对于黑人酋长的民族自大是非常愚蠢的。相关问题可以看我的文章《非洲买矿记续:晒一下非洲土酋的境界》

十、反腐败、反间谍、外交对等

而对于权利的腐败和寻租的担心是枝节问题,我们首先要看到这是不能因噎废食的事情,越是意义重大的事情经常也越是腐败的空间越大,我们进行房地产的调控腐败空间又有多大,我们不是一样要坚决执行吗?然后我们可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对于稀土等国家想要收回的资源,谁敢行贿就按照刑法中经济犯罪的附加刑没收财产,把矿权收归国有,这样有国家的高价和高利润,违法成本提高后谁敢冒险渔利?而对于国家收购部门的考核不是少花钱而是必须买到足够的稀土,游戏规则不一样就可以避免国家收购粮食过程中的各种潜规则。最后我们对于这个权力寻租还要更加宽范围的看待,因为支付这些权利寻租成本的,是外国购买者,他们的利益流入我们国家和社会,本身就是我们赚了的事情,现在低价出售资源是外国人赚取利益,财富流入贪官也比便宜外人要好,这与国内的腐败还不同,也就是我前面非洲买矿记中晒出来的非洲酋长的思维。同时我们再想一下,中国这样低价的向海外出售资源而长期不闻不问,中国的三分之二的稀土储量被狂采后卖给海外,得利的更有可能是腐败的买办们,更有可能的是提出这样的权利寻租问题的人正是现在的权利渔利的既得利益者,我们的政策影响了他们的利益,因为能够腐败发财的变成了另外的群体。

最后就是对于国内使用单位的影响,我们对于国内的使用,是可以补贴的,我们的补贴可以限于重要的军事、科研等等战略部门,而对于普通民用与其它产业,我们可以与世界接轨的,因为稀土价格高了,世界相关产业的成本提高产品价格也会高,大家在同样的起跑线上,不会影响中国企业的产业竞争力的。这样对于这个补贴行为在国际贸易中也没有把柄留给对方,避免国际社会的反补贴贸易保护。

而在国际博弈方面,我们国家还可以以国家安全和反恐为由,要求所有的购买稀土的外国公司提交材料证明他们没有进行不当的贸易,要求他们公开最终的客户使用情况,由中国的委员会进行审查,证明没有给恐怖组织和反华军事组织及国家,比如在藏独、疆独、法轮功、台湾等问题上,对于中国有错误行为的,我们也搞一个禁运,在这一点上与美国及其西方国家对于我们的武器和科技的禁运,搞一个外交对等,WTO就不好把我们怎么样,将来为打破禁运也多留一个外交谈判的筹码。

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稀土价格目前很多还不如猪肉,实际上这样的低价即使是售价全部是利润就如白捡也没有多少利益,所以我们的惯性思维认为中国的稀土问题有很多贪官的贪污腐败这样的惯性思维是有问题的,因为这里没有那么多的腐败利益空间,行贿的人要大赚才会行贿,否则他们就不干了也不会违法。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确实有外国间谍的可能,现在的社会发展全球各国的间谍已经从军事外交重点转移到经济和资源领域,对于稀土这样关系到全球未来高科技发展的战略资源,也一定是间谍活动的重要目标。我们在文革后对于外国的间谍特务保持警惕的这根弦是矫枉过正的,二三十年后老百姓的心目中普遍都没有了间谍这个概念,谁也不怀疑有人会是间谍。而当初改革开放初期的穷困和媚外西方以物质利诱是把不少人拉下水的,一失足成千古恨,他们只要进入了外国的间谍系统,他们就无法自己摆脱回头,不管是否愿意只有在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外国势力也通过各种手段把这些他们的代理人和间谍以各种关系和行贿等等手段送到他们需要的部门和需要的位置上,而稀土这样的中国控制全球战略资源的核心部门他们就能够放过吗?所以在这里我们对于各项有关部门出台的让中国稀土资源流失的匪夷所思的政策,有关的决策者不是问责有没有腐败,而是真正的问一问他们是不是间谍!这里是腐败空间不大间谍土壤肥沃,不要看到他们没有拿钱就认为他们清白!因此对于我们的稀土资源的保护,中国的国家安全和情报部门是应当高度关注和积极介入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保卫国家主权更多的是保卫这个国家的战略资源。在这里需要社会一致行动起来的首先不是抓贪官而是反间谍,对于抓贪官中国有太多的利益制衡关系不好下手,但是反间谍即使是贪官也不愿意与叛国划等号的。

十一、要有战略全局观

现在我们应当是意识到了问题,但是我们的技术手段的粗燥,政策愚蠢,应当收取高额的资源税、环保税,国内外一样,西方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国内使用的企业,进行高科技的补贴。没有遵守国际博弈的游戏规则,导致授人以柄,才是问题的关键,被欧美进行WTO诉讼,国际处境非常被动,但是我们要反思,要利用规则进行博弈,我们控制国内市场炒高资源价格并且建立国家的战略储备,是我们国家的国内得行为,是我们的内政,这样的经济决策,不给西方在国际社会兴风作浪的依据,才是利用规则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关键。

而我们对于这样的稀土博弈,要上升到国际资源再分配的重大国际博弈和重大历史博弈的高度来认识,不仅仅是稀土相关产业部门的部门利益,而且是国家在世界的竞争力的争夺,应当调动国家所有的力量来进行才可以,因为西方各国已经一起联合行动了,我们需要的是动员中国所有的可以调动的力量,包括:金融、海关、环保、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国储、公安、国安、武警、工商、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税务、财政、外交、立法、司法等等部门一起行动,各种政策互相配套,必要时再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中国各个部门不能各自为战,也不能参杂部门利益,这是捍卫中国资源的重大国家战略问题,一定要在国家战略的层面上进行行动,一两个乃至几个部位的力量对于西方世界有备而来的资源攻击是力量不足的。对于捍卫我们的资源,就如捍卫我们的领土和主权,应当是现代国家的头等大事,要和对外战争一样的对待。

最后我们再总结一下我们的稀土战略想法:

1、国家收储,把价格做上去,资源存起来;

2、金融支持,甚至变成稀土货币,使得稀土行业变强;

3、做稀土统一市场,建立期货和指数,争取人民币定价权支持金融;

4、加强生产环节的环保、安全、劳动保障等等,增加成本;

5、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收益,并且给社会公益相应权益,把利益大头留在中国;

6、区分外商,管理外商,搞外交对等,体现国民待遇差别;同时考虑反间谍的问题;

7、诉讼中利用规则创造有利结果,在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上向矿产供应方利益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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