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毓生先生商榷
□邓明艳
“左岸特稿”
我原以为“汪晖抄袭事件”不过是媒体炒作的又一噱头,如其它八卦新闻一 样,转瞬将逝。岂料树欲静而风不止,最近刮起的一股“西风”,俨然已让此事从八卦摇身变为事关以清华为首的国内大学学术在国际上的名声问题。“西风”起 处,仍见媒体的身影。
5月21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当时正在北大演讲的林毓生老先生。从老先生相当严厉的措辞中,我们可见他对中国学术的一片良苦用心:“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如果清华大学校长、人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引文摘自新京报6月8日期,“文化新闻。重点(一)”, C14。)
抄袭违反学术规范、违反《著作权法》,我想这一点在当下的学术环境中已然成为共识,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但是,此学术规范存在的前提——著作作为私人财产的一种,却并非古已有之的人类自然状态。且不说在西方,知识产权缘自资本主义兴起之时,在人为规定之下让思想成为和物一样的私人财产。我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是相当晚近的事情。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是在1980年,第一部《著作法权》的颁布则是在1990年。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八十年代国内学术确实很不规范。但问题在于,一个规范尚未建立的时期,又何谈对规范的遵守呢?假如我们翻出八十年代的所有博士论文来看,我怀疑能有几篇真正合于“今天的学术规范”。按照某些人的逻辑,是否应该把所有同时期其论文不合规范的博士全都取消学位呢?须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要以今日之法惩昔日之罪,相信很多人都难逃法网。只不知这“昔日”应以哪一年的哪一天为限。(取消汪晖博士学位的倡议借鉴自熊丙奇的相关文章。)
林先生自称“多年来关怀中国的学术发展”,我很好奇他都是怎么关怀的。
(引文同上,C15。)作为哈耶克的学生,林老先生肯定很早就精通于这套学术规范。您为什么在八十年代甚至更早的时候,没有把它介绍到国内来呢?您若能早点对中国学术发展给予关怀,我们的学术规范工作或许起步会更早一些吧?又或者,林先生当时至少能以老前辈的身份,对当时有志于学、却对国际学术规范茫然无知的那一批后生晚辈给予及时的指点吧?兴许与关怀和帮助国内学术现实相比,老先生当年更多地忙于在美国传播自己的学问,因此,国内的《著作权法》直自1990年才得以颁布。
而今,老先生终于有闲暇时光来关注中国学术了。且不说老先生关怀“汪晖事件”提出的证据几乎全来自没有加注的王彬彬等人的言辞,单说老先生的这种关怀居然完全无视国内学术发展的历史现实,所谓“关怀”到底有几分真诚就很值得怀疑。看看他对抄袭事件的言论,便知这种怀疑并非生自乌有。老先生把抄袭变为一件超出时间的绝对罪行,要求一旦确证,就必须给予当事人撤职处分,“无论这些是来自抄袭者早期、中期或后期的著作”。(引文同上,C16。)按照老先生的逻辑,那是不是柏拉图也该回来给我们解释解释他书中哪些地方“抄袭”了苏格拉底的原话?孔子是不是也该对春秋到底为何人所著给我们一个交代?您肯定会说这太荒唐可笑了!是啊,荒唐可笑之处就在于以今人的标准去要求所处现实与我们完全不同的古人。可这事在您看来又未必可笑,因为您分明又引孔子的“君子进德修业”来证明汪晖的抄袭行为实为道德败坏之表征,似乎孔子对君子之德的定义中,真有一项为“遵守学术规范”。只不知孔子当年以何为学术规范呢?明白老先生的这种逻辑,我们也就能原谅您之无视八十年代国内学术环境与今日国内学术环境的差别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何谓“抄袭”。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更多地关注于知识产权,即与作品相关的商业利益的保护,而对学术著作的“抄袭”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林先生对抄袭比较详尽的表述是这样的:“有人说汪晖主要的东西不是抄来的,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次要的东西才是抄来的。抄袭帮助他节省了时间,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他的理论建树上,他借着抄袭才变成有世界水平的学者。根据这样的思路,以后大学者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希望成为有世界水平的年轻学者也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否则你就阻碍了中国变成学术大国……”(引文同上,C15。)由于林先生在引用别人观点时未给出处,我们也就无从查证这段极其混乱的论述究竟该归功于林先生自己还是“别人”。另者,既然林先生如此关心学术规范,为何在整篇对您的采访中,未见您治学之修养,却只见满篇的道听途说呢?并且连这道听途说都只听到单面之辞,让人为先生搜集资料的能力深感担忧。不管怎么说,汪晖是“有世界水平的学者”,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可世界上有人能凭抄袭变成如此优秀的学者吗?引文中提到次要的东西才是抄来的。我不知道这次要的东西到底指什么。我只知道,人永远处于世界之中,因此,学术是有传承的。作为学者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至少吸收某一个领域内他人已有的思想及相关著作作为研究之基础,并以此作为构思自己核心观点的前提,在论述核心观点时能正确地运用多方思想为其提供尽可能充分的辩护。(这一基本要求不仅关乎外在形式,更关乎作品内容。)在引用处加上合乎规范的注释,这当然是正确运用的涵义之一。如果没有加注,那就不合规范了。而抄袭是什么?我认为,抄袭是常识缺乏的人用他人已有的论述或前提,为他人已有的核心观点提供或有效或无效的论证,又或在一堆散乱的借用论述背后,没有任何核心观点。(这也需要从作品的形式与内容两方面加以认真考量才能下判断。)那些认为一旦学术作品中涉及与他人论述或理论相似的内容就是抄袭、或曰“偷意”的人,你们难道认为自己生活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孤岛上吗?又或你们出于某种目的,太过热心于外在形式,宁可因噎废食?作为哈耶克的学生,林先生居然被这些人牵着鼻子走,我不禁怀疑林先生对学术规范的掌握究竟到何种程度。
正如林毓生老先生所说,学术规范与学术成就无关。容我说句大白话,这学术规范不就是学术圈里的游戏规则吗?等于设一道门槛,谁要进入这个圈子,就得先学会遵守圈内的游戏规则,恰如媒体人得遵守媒体的游戏规则一样。(我现在对媒体的游戏规则倒很是好奇,怎么没有人来讨论一下媒体人的游戏规则呢?假若客观、公正地对事实进行报道是你们的游戏规则,那今天带有如此强烈的倾向性,试图操控学术界之事,又当作何解释?)既是门槛,它就不过是一最低技术指标。学术规范作为一种外在的形式要求,既无关于学术的本质,更无关于一个人的道德。如果林老先生真能分清楚三者之间的差别,不把学术规范拔高到一个僭越学术之根本的位置,相信他绝不会轻言道德与尊严,更不会借孔子说事儿。我们可以说海德格尔的道德有明显污点,因为他曾经狂热地拥护纳粹。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认他是一个卓越的思想家和学者。我们也看到今天很多学者的著作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学术规范,但内容要么不知所云,要么完全照搬西方理论,让人难有共鸣。
今天,我周围很多学者都严格遵守着学术规范,并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专业内的学术研究。他们的学术成果不可谓不丰厚,然则,鲜有超越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其关注的问题也往往过分执着于学术话语内部,而难以与现实相关联。这里,我想仅以汪晖新近发表的《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与《中国:跨体系的社会》两篇文章为例,谈谈我对汪晖治学的一点看法。客观地说,文中每一处涉及他人观点的地方都有非常清楚的标注。更重要的是,在民族、国家、西藏问题、资本、全球化……一堆迷障般的西方话语中,他敢于超越西方“民族-国家”的基本政治框架,真正面对中国的复杂历史与现状,并试图找到一种既非古有也非西有的表达中国的方式。若说到学术的独创性,有哪一种独创性能与这种面对真问题,并给予真正主体性的解释相媲美?这种治学的真诚和勇气,与对中国之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深切关怀,我看了这么多当代中国学者的著作,却只得汪晖一人的文中能找到完整的表达。或许这种评价本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但我真的希望能有人来告诉我,像这样的学者,孔子所谓的有德之君子,在中国还有很多。须知,学术规范永远在变,而亘古不变的思想之源,仍来自那份“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的“仁者之心”。而这,才是中国学术所应追求之方向。
媒体和部分学者如此热衷的一个八卦,谁想最后果真成了事件!我们权且把此事件作为中国学者主体性之建立的试金石吧。而人之功过成就,后人自有定论。相信百年后,人们对林老的评价,不会只有哈耶克的学生、威斯康星的教授两项;相信汪晖在未来历史中将获得一个更加安稳的位置;至于本事件中的其他人,就当作这世上的匆匆过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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