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陕西打红,中国打啥?
司马平邦
赵钱孙李,百家姓开板四姓,重庆抓了个姓李的,陕西在此之前抓了个姓赵的,还剩下一个“钱”和一个“孙”没抓。
李庄,北京律师,他做的事就不用多废话了,曾就职于北京一间背景深水的律师事物所,专事捞人,他捞人的真办法其实很简单,借着在北京上层的人脉,拉大旗做虎皮,后来重庆打黑除恶关口,众多黑老大身陷囹圄,他抓住时机斗志昂扬地带队西进做准备大做捞人买卖,第一个就盯上首富黑老大龚刚模,前后索要几千万,外加几张龚刚模签字的空白授权书,李庄可以想添多少添多少,还与龚商量好内外呼应做假证,换龚刚模可以不死――不想龚在监中千寻思百寻思琢磨过味来,以此下去,最后自己的结果肯定是人财两空,这不被李庄骗了吗?于是一个检举,把李庄勒索、教唆做伪证的事全抖落出来,反过来让重庆打黑运动就这样抓住了一个比黑社会还黑的大黑律师,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由重庆警方刑拘,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果然,最后,龚刚模成为重庆打黑运动中少有的未被判死刑的黑老大,大律师李庄被判了徒刑。
李庄被判刑,证据确凿,有龚和家人及企业员工的证辞,也有他自己的当庭供证,但在他被判刑之前,北京的律师界以及广东和北京的媒体界都闹了一阵,将李庄被抓喻为“重庆黑打”,南方报系更是不遗余力为之站台呐喊,最后李庄自己在法庭上罪证全认,闹得北京的律师界和南方报系很没面子,它们不但没有被证明“重庆黑打”,反倒险此被证明是这黑律师的黑后台。
其实,几乎与李庄事件同时,甚至比之更早的2009年8月19日,陕西就已经发生了现在、今天在网络上最为汹涌澎湃的赵东民事件,该事件一直沿续到现在,未得解决。
赵东民,西安法律工,他与李庄的身份恰恰相反,赵东民作为民间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长期义务为广大工人依照宪法、党章、工会法维权,于2003年获得西安市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赵东民还发起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阶级依法维权结合起来,赵东民在接受因非法改制权益受到损害的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委托时一再向他们强调:抵制和反对容易引发社会混乱,给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的企图创造客观条件的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打砸抢等错误的维权形式;而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有理、有据、有节、有效的维权斗争。
通过为工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大量实践,赵东民认识到: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建国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认的现实);现行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滞后于历史的发展,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实现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进而不能保证工会“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因此,工人们无法通过工会对厂长(经理)进行监督,实现工人依法在企业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尽管有的工友,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而且不计报酬的在工厂埋头苦干,甚至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有限的积蓄,为资金匮乏的企业集资输血,仍然无法根本扭转企业和工人自身的经济困境,无法挽救工人们赖以生存的家——国营和集体企业。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赵东民与工人代表们召开了3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总结形成了《企业工人维权手册》,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提出如下申请:改革企事业职代会,监督工会的工作,改善现行基层工会组织,真正发挥工会的职能,使工会真正发挥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作用,批准筹建陕西企事业职工维权代表大会。
2009年6月15日,陕西十几个企业的离退工人及在企业改制中存在违规、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破产改制工人和下岗工人代表160余人联合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由赵东民帮助起草的《陕西离退休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提出要联合起来行使《中国工会章程》赋予职工会员对一切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受到了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内的5位工会工作人员在二楼会议室有秩序的接待。下午,职工收到省总工会出具的带有工会公章的便签收条一张:“10日之内,通报协调情况”。期间,陕西省工会副主席张仲茜还到会议室与工人长谈。
张仲茜这个名字,中国工人阶级要牢牢记住。
2009年6月25日工人群众按照约定时间再次来到工会,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副主任对工人们说:“欢迎各位大叔、大妈来到省总工会,我们表示欢迎!”下午,因为一些问题工会和工人发生了意见分歧和争执,赵东民劝阻说:“这样下去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应该选出代表。”大家一致同意他的建议,形成了代表名单后,大家有序地离去。
2009年8月19日,赵东民应邀到东方大酒店给3家正在改制的国有性质的东方大酒店、西安宾馆和唐城宾馆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当晚,赵东民在住所被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后一直被西安市新城区司法机关羁押,不让亲友看望。
妻子邓永霞自从赵东民被抓以后背起家庭的重担,她相信丈夫是被抓错的,由于整夜失眠、积劳成疾,最后导致免疫力急剧下降,患上了红斑狼疮,2010年8月31日,36岁的邓永霞喊着丈夫的名字离开了这个让她既恨又牵挂的世界。邓永霞生病后,曾向新城区司法部门提出书面保释,未见回音;过后再次病重,家属书面请求保释赵东民回家,再遭遇拒绝;病危之时,家属紧急书面并当面交涉提出要求赵东民到医院见见妻子,仍遭断然拒绝;1天过后,邓永霞暴病含冤辞世,家属再次当面交涉、书面提出要赵东民回家看妻子最后一眼,仍然遭拒……
邓永霞撒手人寰,丢下了两个只能由70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的未成年孩子。
西安相关部门在把给赵东民罗织的罪证材料于新城区公检法之间“巡游”了数次之后、在赵东民被超期羁押13个月之后,赵东民案终于在2010年9月25日开庭。开庭之日,深知赵东民在西安工人阶级具有巨大影响力,有关部门召集了130辆警车,几千名警察来维持秩序,在法院门口布置了重重封锁线,阻止关心赵东民事件的社会各界人士进入法庭旁听,仅允许赵东民的老父亲和赵东民的大哥入内。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罪名仍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事实是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人群众到陕西省总工会递交公开信和倾听通报情况而造成所谓“工会长达7个小时左右不能正常办公”的“严重事件”,指控此事是赵东民策划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之后宣读了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仲茜、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冯勇、陕西省总工会民管部某某、后勤部某某某等证言,这些证言均要证明“两次群访”造成了严重后果……
张仲茜、梁小民、冯勇……这些表面上服务于工会组织,却反咬为工人维权律师的人的名字,应被今天的中国工人阶级牢牢记住。
赵东民的代理律师做出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赵东民同志也作出了自辩,自辩称“工会法规定,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工会章程明确指出,工会的职责就是替职工维权”,还提到“省工会共有工作人员60多名,先后只有5个人在会议室正常接待,怎么能叫不能办公呢?”……
赵东民事件发生,民间为赵东民奔走呼吁者大有人在,截止现时,网站及许多维权网站的上赵东民事件声援团和关注团群情激愤,实名签名支持赵东民,呼吁陕西方面释放赵东民者数万乃至十数万人,规模和影响远远超过当年的杨佳事件、邓玉娇事件,具体进展可见以下页面: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88136.html
但在赵东民事件上,无论是北京的律师界,还是南方报系,都哑口不言,这一点儿都不让人吃惊。
李庄,专为有钱人辩护,托大捞人、作假枉法,因之谋利巨大,最后因之以黑吃黑,栽在重庆;赵东民,专为没钱的普通工人维权,信仰毛泽东思想,收入甚微,最后被陕西扣上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长期羁押超13个月之久;这就是正在奔向法制社会的中国的当前的法制基础,是中国的政治体制真实现状。
刚刚,温家宝总理成为美国《时代周刊》新一期的封面人物,温总得到美国媒体关注,或得益于他多次在国内外的谈话、采访中说到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中国若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死之类的观点,其实,李庄案和赵东民案已经成为明摆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大门外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这些具体而典型的民间事件更需要主张中国推进政治改革的政治家、经济学家和学者们马上给出具体的办法,换句话说,中国确实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但普通的中国人民更需要在这个大愿景到来之前,看到比黑社会还黑的李庄及李庄案向何处去?为普通工人维权的赵东民以及赵东民案将向何处去?
新中国成立61年,改革开放31年,以来,李庄案和赵东民案已经可以直证中国的政治路线又陷在一个几乎前所未有的混乱和多义时期--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甚至奉行相反的价值取向、没有共同的道德标准甚至胸怀相反的道德标准、没有共同的政治信仰甚至遵从相悖的政治信仰;而说白了,那些救不了赵东民、不能给予一个为维护普通工作利益奔走呼号的民间律师的体制和体制改革,都会让中国最普通的老百姓在心里划上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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