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破产,国家工人失业、饥寒、饥饿、疾病、疾苦……颠沛流离!江门市400多家国企数万工人遭此厄运,谁之过?试问谁之过啊?有诗为证:鬼魅魍魉卧朝野,牛鬼蛇神护“南王”。六月窦娥飞霜雪,“破产企业”尽冤魂!
——序
我是江门造纸厂破产工人,于1970年入厂工作。在1975年的一个夜班工作中不幸被机器辗压失去了右下肢,工伤鉴定五级,现年58岁,1970—2006年连续工龄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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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江门造纸厂在册职工1040人,2005年市工作组制定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当年没有交给全厂职工讨论,也没有开代表大会表决,剥夺了全厂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当年搞所谓破产安置是“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需开职工大会,并极尽一切非法手段欺压工人,这是工作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完全违反了国企改革的一系列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伤害群众利益。结果当年强迫遣散778名职工,由此乘下262人……。
2006年7月9日 江门造纸厂在市工作组的支持下召开全厂职工大会,投票表决职工安置方案,在册职工人数262人,参加开会238人,每人一票进场,实名投票,投票结果。1票同意,236票反对,1票弃权。旋即, 7月10日 江门市中级法院宣告受理同时宣告江门造纸厂破产。 7月13日 派驻江门纸厂破产清算组(市资产经营公司)——由此便进入了假破产的实质性操作,强行遣散工人……。
职工安置方案被职工大会否决的第二天,2006年7月10江门市中级法院却宣布江门造纸厂破产,并核准为解除全厂职工劳动合同的法定日。同时,准许清算组对全厂职工实行“预安置”,以此断绝职工的一切社保关系。由于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补偿不合理、程序混乱等,从而引发“职工黄某跳楼事件、职业病患者余某、黎某、陈某、吴某,胡某等人病危入住医院数万元医疗费无法报销,甚至连国家规定的24个月失业救济金都被取消了!
改革开放三十年,国计民生已进入繁荣昌盛的“文明时代”,但我这个破产企业的伤残工人却感受不到改革开放之成果,单位假破产工人受遭殃。《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是一个没有依法按程序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严重地损害了全厂一千多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安置方案》的潜规则要工人自己拿出极低的遣散费赎买二十年“终身医保”,按此规则,在本单位工作满30年的工人所拿到的遣散费仍不足以赎身购买这20年终身医疗保障。单位假破产工人受遭殃!!!江门造纸厂“胡在胜事件”【一名退伍军人的际遇】……。
下岗失业5年,单位所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来,清算组一分钱的生活费也不发放给我。并且胁迫全厂职工如不于2006年7月接受遣散者,每迟一个月办理则少领一个月的社会失业救济金。按此规定,我该享受的失业救济也被清算组“贪污”去了,真是无天理啊!由于失业,我的生活临界绝境,儿子没有工作,妻子仅有几百元的退休金,社区也不办理特困户,社保局也不给予办理提前退休,为了生存,我每天拖着一条残腿蹬三轮车,窜街过巷挣钱糊口,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此时此刻我的请求:-《广东民声热线》帮助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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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江门造纸厂破产工人张群胜/1599487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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