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袁腾飞和裸官
曾飞
当前,袁腾飞们依然张狂,继续恶毒攻击开国领袖毛泽东。袁腾飞恶毒骂毛泽东主席、咒骂共产党和新中国,主张分裂国家出卖祖国的言论布满整个网络,享有最大的“言论自由”空间。同时,“裸官”们继续当权。他们已经安全地把家属挪到国外给人家当人质,也就可以放心地继续吸人民的血,出卖国家利益,充当和演的第五纵队;美国高调呼应,已经把大量的航空母舰、核潜艇部署到中国的周边海域,形成半月形的威慑力量,明目张胆地为他们保驾护航。而人民反对的声音继续成为“敏感”言论,被下令删除,或被网络设置的绝对不许出现的关键词所阻遏。
中国人多知道,宋代有个州官叫田登,“登”与 “灯”谐音,为避其名讳,他不许人们说与“登”同音的字。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点灯”也只能叫“点火”。
元宵节将至,按例官府放灯,民间观灯、赏灯。为此,官府衙门张贴安民告示。为了避讳,写告示的人只好把“灯”字改为“火”字。于是,布告写道:元宵节里“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人们看了,个个啼笑皆非,于是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留芳万世。
但是,自从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已经确认:序言。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封建时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黑暗时期应该已经成为过去!人们该为此庆幸。
袁腾飞及其包装者有权造谣污蔑,草民无权话涉敏感?
人们确认,宪法确认,“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却是,反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污蔑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彻底否定新中国,并且分裂祖国出卖祖国的违宪罪人袁腾飞,竟然被官方最权威的媒体央视热捧而一夜走红。
人们强烈抗议。精英们却轻松地说,这是“言论自由”。但这是狡辩。
其一,这已经不是言论,而是政治煽动,是对人民国家的颠覆活动。当然,对毛泽东、邓小平个人的理论,可以有不同的看法,那确实是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但袁腾飞攻击的是作为国家领袖的毛泽东主席,而不仅仅是讨论他的个人和他的理论;袁腾飞攻击污蔑的是共产党和新中国的历史,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根基,而不是历史研究;袁腾飞攻击的是民族统一,煽动的是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和美化日本的侵略,而不是讨论民族理论问题。这不是“言论”,而是地道的颠覆人民政权、分裂人民国家的政治煽动。是在其幕后支持者操弄之下的复辟活动的一个环节。
其二,当前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把握大权的达官贵人真的尊重了吗?
袁腾飞有权攻击开国领袖,而草民无权反驳。因为一发表不同的意见,马上会话涉“敏感”,而被网络监管者责令删除,甚至被网络设置的“敏感词”、“绝对不允许的用语”的科学方法挡在“言论自由”之外。难道这还有所谓的言论自由吗?请诸位查看一下,某位网友发布反对意见:《央视等为何要宣传极端反共污毛的袁腾飞?》于是,人们看到的“言论自由”就是这样的结果:百度空间-“由于违反空间协议,该空间已被限制访问或删除!”人们连看都看不到这位网友说了些什么,就已经被格杀勿论了。扯谈言论自由还有意义吗?
因而,搜狐博客,网友“第三类接触”:《这才是中央电视台大力吹捧汉奸卖国贼袁腾飞的真实目的》的帖子指出:“袁腾飞走红离不开中央电视台的大力吹捧。中央电视台属于中央宣传部。可见宣传部门有人同样不仅认同袁腾飞的政治煽动,而且大力支持。袁腾飞的网上教学视频能灼手可热,必须得到某些网络警察的支持,否则那些网上视频早被决不放过任何“敏感词”的网络警察删除得干干净净了。可见网络警察部门同样有人不仅认同袁腾飞的政治煽动,而且大力支持。袁腾飞的政治煽动能甚嚣尘上,离不开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网络警察三大权力机构某些“潜伏者”的共同大力支持,缺一不可。”
人们于是又一次啼笑皆非地遇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黑色幽默。
“裸官”可以当权,国家安全草民无权表示担忧?
另一个黑色幽默是:“裸官”当权。
中国有多少裸官当权?这是国家机密。更是敏感问题。我们无从得知。但是,裸官威胁国家安全,“国家的主人”、黎民百姓们至少还有权表示担忧吧?
但我们的领导层已经明确地告诉草民们:
“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细化了报告程序,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更加全面、更具有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会议认为,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使这一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维护国家利益、依纪依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同时必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辩证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它能解释一切,掩盖一切。对裸官,既要“管理和监督”,又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非常标准的“辩证”。于是裸官依然掌权,而且受到充分的保护。裸官的“工作积极性”何在?一曰搜刮国家财富,时刻准备着席卷到外国去,继续走数千前辈的外逃之路;二曰出卖祖国,换取个人的地位与利益,争当现代李鸿章。李鸿章出卖祖国而富可敌国,据说李鸿章后人现有3位亿万富翁,子孙遍及海内外。试想,用这样的人与外国谈判经济和军事,他们在人家手中有人质,不出卖能行吗?
进一步讲,在精英的心目中,裸官是中美的一座桥梁,是一座丰碑!是实现“中美国”战略的组织保证。中国的和平演变,有了第五纵队,还担心什么?
但人民视之为虎狼,他们继续当权,如请盗贼当家。如何放心?
一句话,如果中国还是人民当国家的主人,就立即请这些裸官自动辞职。以绝后患。其余的做法都不痛不痒,充其量只能掩人耳目而已。如果认可官僚当国家的主人,那就当别论。无话可说。也不必再说。
不许州官放火,只许百姓点灯,否则还算人民当家吗?
“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既然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主人发表治国的相关言论,公仆理当认真听取,好好实施主人们的意愿。因此,也就不许达官贵人放火,而只许百姓点灯。也就是不许袁腾飞和裸官张狂,而只许百姓说话。否则,还算人民当家吗?任何明智的政治家都明白,执政的合理根基来自于为人民谋利益的实际行动,而不来自于作秀和防民之口的权术。
因此,袁腾飞及其包装者必须依法严惩。“裸官”必须一律辞职。否则,中国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了道义,也就没有了人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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