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重庆的网友,在看了有关“赵东民事件”全国关注团的声明后,我们对于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法律工赵东民同志被关押一事,深感困惑和不解。
我们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切实保护,任何人都无权践踏法律的尊严。有关方面应当本着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好“赵东民事件”: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单位、任何机构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坚决反对违反司法程序的做法。
2、呼吁有关方面保证赵东民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
3、如果赵东民无罪,有关方面应无条件释放赵东民同志,公开道歉,并赔偿赵东明因此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
4、我们将进一步关注“赵东民事件”。
重庆关注团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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