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劳动力过剩怎么办?
世界经济一体化以来,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廉价劳动力。听得耳朵出了老茧,我们也未必明白它的真实意义。因为,西方文明给了我们两个互相矛盾的话题,一是人口膨胀,即劳动力过剩,就业困难;二是廉价劳动力,即竞争优势。前者似乎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后者似乎又是一个求之不得的好处。于是,我们晕了。比方说,有人经常用“人口红利”这样的诱惑称赞廉价劳动力的好处,但也有人用人口太多的危险来推广救命的转基因。我们渐渐开始明白,这两个话题最终的目的都是一个,那就是:某些国家只能以廉价劳动力为唯一的“竞争优势”。所以,被冠以“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国家,在这个“优势”的光环下,便失去了民众普遍富裕的可能。
人口膨胀、劳动力过剩并不是中国、印度、墨西哥这样的国家特有的问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历史上,它也同样遇到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第一波劳动力过剩的浪潮与人口繁殖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与工业对农业的改造有关。以英国来说,工业的效率高,农业的效率低,工业便向农村大举扩张。羊毛业为了有更多的原料,开始了圈地运动,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工业又不能全部吸纳,这些失地农民流向城市,便形成英国最初的“过剩劳动力”。其实,既然工业创造财富的能力更强,那么,新创造出来的财富,大家匀一匀,日子反而能够其乐融融。然而,资本的本性不愿做违背“利益最大化”的事情,因此,英国很早就必须面对和解决“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这几年,我国有几个城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羞羞答答地提出过一些议案:要限制非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议案一出,立即遭到中国社会舆论的痛斥,我觉得,这是中国社会有希望的体现。面对公众舆论对限制外来人口议案的负面评价,我挺同情那些提议案的代表、委员。要知道,他们只是一说而已,当年领导西方先进文明的英国不光是说,而且是很彻底地做。英国圈地运动以后,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城市成为流浪者。英国政府颁布了严厉的法令惩罚流浪者——流浪就是犯罪,要受到鞭打、割耳、烙刑的惩罚,甚至被处死。西历1598年,英国的《惩治乞讨法》规定:流浪者第一次被抓获将被鞭打到流血,第二次被抓获,将被送到船上当浆手或去济贫院服劳役。英国当年解决劳动力过剩,在国内政策上是严惩无业游民,干净利落,毫不留情。而近年来我国某些代表、委员稍微提了一下,便遭到痛斥,这似乎是我们因中国传统“作梗”而不如英国的地方。几年前,孙志刚事件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要知道,在当年的英国,孙志刚就是活该,无数个孙志刚都是无可争议的活该,都是依法行事。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彻底学英国,倒是符合我的一贯说法:中国没有榜样。对于中国来说,劳动力过剩总要想办法解决,提供就业机会是政府的一项大事。我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英国用严酷的法律惩罚国内流浪者、无业游民的做法,并不能解决圈地运动带来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它甚至引发了失地农民的暴动、起义、破坏等等一系列行为,英国政府对此也非常头疼。英国也不愿意把他们关到监狱里,因为那要国家花钱。当年的英国工业资本家在享受“廉价劳动力”这一好处的时候,还有一个解决劳动力过剩的办法。“殖民地”这个词从本意上说就是向其他地方移民,成为那里的长久居民。后来,西方文明的“殖民地”才有了更丰富的现代含义。英国当年为了解决分配不公引发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另一个办法就是向海外移民,开拓殖民地。
17世纪,英国成立了一家王室特许的公司,名叫弗吉尼亚贸易公司。西历161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弗吉尼亚贸易公司在英国本土抓捕8岁大小的英格兰、苏格兰儿童(英国那时候没有警察)。弗吉尼亚公司的负责人向英国政府保证:本公司“将把你们街道上、门前台阶上的流浪者和他们的孩子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使他们有事可做”。多么两全其美的结果,这不正是当今中国某些城市“限制外来人口”所要到达的目标吗?当年英国如何“清除”呢?把他们都送到北美洲的殖民地。是否比在传说中的“清河挖沙子”好一点?我们即使对于西方文明再宽宏大量,也很难说向北美洲殖民地的移民比中国的收容所要仁慈。西历1619年,弗吉尼亚贸易公司将几百个流浪孩子从伦敦移送到弗吉尼亚,其中有名有姓的共165个。6年后,只有12个还活着。英国弗吉尼亚公司的负责人曾经骄傲地说:北美殖民地就是“没有监狱高墙的监禁”。
英国人把他们移民到弗吉尼亚干什么?当然是赚钱。任何英国人,只要花12英镑购买弗吉尼亚贸易公司的股权,就能加入这一移民计划。12英镑是一笔大钱,差不多的时候,前往印度的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年薪是20英镑。因此,能够支付12英镑购买股权的,都是有钱人,他们的身份是公司的合伙人或股东,他们可以去北美殖民地,也可以不去。对于大量没有钱的穷人、流浪者,也可以不用交钱,但要与弗吉尼亚贸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绝对不能用今天中国“劳动法”概念下的“劳动合同”去理解。正确的理解是:流浪者与弗吉尼亚公司签订的合同,就是卖身契,就是把自己生命中的一段时间卖给弗吉尼亚公司做奴隶,为期7年。他们在那里为王室特许公司无偿劳动7年。对于成年人来说,7年后,只有1/5的人还活着,80%的人都死了。对于儿童来说,90%以上都没有活过7年。儿童的死亡不应该仅仅理解为各方面条件太差,而应该准确地理解为“合法的童工”。当今世界的“童工”现象,是从英国开始的,这一点无可争议,后来的美国继承了英国的这一传统。中国似乎也想学,比方说,让童工们去挖煤,但是,这在中国遭到了巨大的阻力。于是我们知道了中国向西方文明学习的道路上为什么羁绊这么多,因为我们没能像英国、美国一样,让儿童们“有事可做”,并且无偿地做7年,然后死掉。如果中国也这么做,我们向西方靠拢的过程、追赶的过程,会比现在快得多,肯定的。但是,中国“老吾老、幼吾幼”的传统不允许这么做。所以我们同时也能够理解,为何有人那么痛恨中国的传统。
我们知道西方人在美洲用黑人做奴隶,其实,英国最早的做法是把国内的多余劳动力变成奴隶。在这个问题上,那时候的英国似乎还没有明显的种族主义色彩,我们是否应该夸奖它一下?那些花了12英镑成为弗吉尼亚公司合伙人的人,可以在北美殖民地成为地主;那些交不起钱的英国“合同奴隶”,就是他们阶段性的白人奴隶。北美殖民地的地主们在赌博的时候,可以用他们的白人奴隶做赌注。这么严酷的生存环境,必然造成有些白人奴隶逃跑,他们逃到野蛮的印第安人那里,与友好的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殖民地的管理者把逃跑者抓回来,总督下令对他们进行处罚:一部分绞死,一部分烧死,一部分碾死,一部分枪毙。为什么要对逃跑者如此多样化地使用酷刑?彷佛是用实际操作来展示英国酷刑的多姿多彩?因为,弗吉尼亚公司的领导必须向所有人表达一个观念:绝不允许同野蛮人一起自由自在!决不允许同野蛮人一起创造幸福生活!必须在我们英国的文明人制度下当奴隶!自称文明的人,被自称文明的人指责为野蛮的人,谁更文明?谁更野蛮?顺便说一下,伟大的莎士比亚也购买了这家公司的股份。
前面说到了英国弗吉尼亚贸易公司的管理层,我们必须指出,这家公司的管理层是民主的,是选举的,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选举总督,选举殖民地的官员,因此,它被英国本土誉为北美殖民地的“民主摇篮”。英国当时的这种做法与他们国内等级制度的传统有必然关联。在等级制度下,哪怕你是白人,也可以是奴隶。后来,西方文明真的进步了:他们开始反对等级制度,开始讲人人平等了!于是,白人做奴隶的渐渐少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以解放黑奴而名留史册的北方,依然大量使用白人童工,等于是奴隶)。这个进步我们不得不稍稍加以肯定,虽然这种肯定实际上非常勉强,因为,取而代之的是大量黑人奴隶。从此以后,白人渐渐摆脱了一部分人充当廉价劳动力的命运,黑人奴隶注定成为绝对的“廉价劳动力”。当黑人在西方国家内部也不用都做“廉价劳动力”时,西方国家外部的其他国家,就充当了这一资本家的“人口红利”。对于中国来说,按照西方文明前后不同的做法,我们解决劳动力过剩的办法是,第一,把一部分中国人变相地变成奴隶;第二,向海外移民;第三,把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民族变成我们的奴隶。同时,我们也能像弗吉尼亚公司一样,开始缔造“民主的摇篮”。第四,我们光荣地被西方资本家接纳为全世界的“廉价劳动力”,享受我们的“人口红利”,然后我们的年轻人开始跳楼。如果上述向西方文明学习的办法一个都不能用,那么,我们只能说:中国没有榜样。
英国首相最近正在中国访问,所以多写点关于英国的文章,希望那些英国人也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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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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