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新华社报道《胡锦涛在京考察民生工作 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中提到“北京廉租房月租77元”:
“。。。
接着,总书记来到廉租房住户郭春平家中看望。郭春平和女儿租住的这套两居室,虽然面积不大,但户型规整、厨卫齐全。
胡锦涛仔细察看房间格局,亲切地同主人拉起家常:家里几口人?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以前的居住情况怎么样?……
郭春平告诉总书记,过去一直没有固定的住处,现在才有了家的感觉,心里特别踏实。
“一个月租金多少?能不能承担得起?”胡锦涛问。
“一个月77块,承担得起。”郭春平笑着回答。
听说郭春平的女儿正在上大学三年级,总书记鼓励她用功学习,将来照顾好母亲。”
这则消息同时被《北京晨报》等其他报纸和网络媒体转载,引发了不少议论,很多网友对“廉租房月租77元”表示怀疑。
刚才看到千重山网友发帖批评《网友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懂得调查研究》:
“再看看一下视频全过程,我们会发现郭春平女士说的是实话,如果她说假话,那她脸会红的,看到她坦然而喜色的样子,就表明她在总书记面前没有一个字不是真话,而且当他看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陪同时,就更不敢说一个字假话了。
。。。
作为一个国家的领袖,能够亲自到市民家里去调查研究,作为网友为什么就不能亲自去调查研究一下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那些坐在电脑前发言的网友你凭什么大加怀疑呢?”
本网友认为,千重山网友批评“网友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懂得调查研究”确实是正确的,不过这其实也包括他自己。
要知道,廉租房的申请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然而也不仅仅限于这两方面。
因此,廉租房的房租,当然也必须与这些申请条件相符合才行,如果太高,就会造成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却租不起的尴尬结果。
北京廉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可以在2007年新华社报道《北京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中找到:
“。。。按照新标准,北京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大家算一算就可以知道,上面按照家庭人口不同而分别开列的条件,其实基本上是相同的:人均收入不超过580元/月,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
不同的只是人均资产总值:单人户不超过15万元,两人户不超过12万元,三人户不超过10万元,四人户不超过9.5万元,五人户不超过8万元。
显然,同一套廉租房,其房租价格应该与租户的家庭人数无关。大家可以想一想:符合条件的单人户,月收入不超过580元,他能承受什么样的月租?
可见,77元/月的廉租房房租,完全是可信的,否则,月收入不超过580元的单人户如何租得起?
而且,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并不仅限于这些经济收入上的规定,它实际上有八条:
“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第8条属于有特殊情况的“例外”,我们可以不予考虑。从第4条到第7条就是前面提到的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和总资产的要求。
前面的报道说“郭春平和女儿租住的这套两居室”,很显然,郭春平这个家庭应该是“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
因此,根据第三条,郭春平必须与丈夫离异之后,与女儿一起过上三年“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也就是两人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生活,然后才能申请廉租房,过上“两居室月租77元”的幸福生活。
而且,第一条规定说“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也就是外地来京人员必须先获得户籍五年才有资格。
实际上,符合“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80元”和“家庭总资产”限制条件的,北京本地人是非常少的,大部分都是外地来京打工人员。
而这些收入如此低的外来打工人员,又得在北京“漂”上多少年,才可能像郭春平那样“获得本市户籍五年以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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