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岁孩子的质疑
上海一位资深广播媒体女记者、市人大代表J某在日记里说(她自己读出来的),她的13岁的孩子问她:两个中学生帮助了一个老奶奶,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为啥会被冠以“见义勇为”的称号呢?她一时哑然,无言以答。——那是发生在深圳的一件事,一个老奶奶跌倒在地,流着血,路人们无一上前帮助,倒是有两个中学生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医治,并垫付了医药费。过后学校表彰了那两个学生,并给以了奖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又奖励了两个中学生10000元。(大致如此吧)。
现在谈谈我的想法。那两位中学生做得很对很好,可以羞死那些行走在大街上的大人,并且获得奖励也是应该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和模范之地出现这般的高尚行为,而且发生在学生的身上,确实是难能可贵的现象。但问题是,J记者13岁孩子的话儿却说得更加一针见血,不但“见义勇为”值得商榷,更重要的是道出了如今社会风气的尴尬处境,尖锐地问出了金钱世道的要害,揭示了某些法律的毫无道理,法律本是保护好人好事的,但在有时候却给了无情无义者以怨报德的可趁之机,诸位以为这岂不大为悲哀乎?(回想“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雷锋所得到的最高褒奖,是毛主席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J记者长期以来一直是报道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她的孩子自然就耳濡目染,从小就知道了如何做人的道理,他把中学生帮助老人的事情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可惜,他的质疑放在今天是缺少了一些对当今社会风气的认知度,但这一点也不能怪他,反毛的“勇士”们一天到晚地鼓捣那时候“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彷佛就是“人间地狱”,连蒋介石时代都不如,所以他又怎么会知道毛泽东时代的祖国处处有雷锋的美好现实呢。所以,他的质疑是完全正确的。而深圳的那两个中学生又做得很好很好,想开去,两个中学生的父母也想必是善人,如果平日里老是对孩子们讲“好人做不得,做了好人好事弄不好反而会成为‘肇事者’而赔钱受气”,“反对不赚钱的为人民服务(茅于轼语)”,“不与陌生人讲话”,等等,那么,孩子们还敢做好人好事吗?某市的一位倒地老人,在围观者极端冷漠的眼光注视下凄凄然地死去,是对谁们的愤怒控诉?某市的一个年轻暴徒和他同车的女人一起暴打老妪及其女儿,还猖狂地扬言“打死你,我有的是钱”,这又是打中了谁们的要害之处,扇了谁们的响亮耳光呢?当脱离社会实际的高调唱得实在太离谱时,社会离崩溃也就为时不远矣。
但还好,深圳的两位中学生,J记者的13岁孩子,和类似这些孩子的下一代雷锋精神的传承者,给了我们一些灿烂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雷锋精神并不会因为天安门广场孔子雕像的树立而遭受到毁灭之灾,而且,真正的光辉雕像是矗立在人们心中的,邪恶与黑暗永远也战胜不了正义和光明!
鲁迅先生说:“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胞们,让我们用“以善为本,救死扶伤”的理念来开导教育下一代吧,让我们的下一代走在雷锋精神的康庄大道上吧!
2011.01.22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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