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赵东民事件关注团联合声明
陈钰堆、浦江一兵 执笔
喜闻赵东民同志回家了,上海同志们万分高兴,相互奔告、欢呼,欢呼北京、西安和全国红色力量的伟大胜利!更是欢呼毛泽東思想的伟大胜利!
但是在高兴之余,静下心一想,虽然东民同志获取了自由,但总觉得,这种高兴不是淋漓尽致,心中还是有一种什么东西堵在那儿,有些不爽。其不爽的原因:赵东民同志 被判决三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赵东民同志的冤案没完,这是西安当局对东民同志冤案的错误结论!人们不应被初步胜利冲昏头脑。赵东民同志有罪与无罪,这是原则问题,否则赵东民同志将永远背上政治包袱。
西安当局对赵东民同志要实行偷抓、偷审、偷判、偷放,这套程序是国民党发明的,西安当局学来了,予先谋划好了阴谋!按照他们的谋划,抓、判了赵东民,目的是挫败工人维权者的锐气,可惜他们低估了毛泽东思想的威力,低估了人民群众的力量,低估了北京、西安乃至全国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力量。他们想不到自已的阴谋会给全国乃至世界带耒如此大的反响。
赵东民同志缓刑出獄,这是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初步胜利,但还任重道远。我们要保卫毛泽东思想, 保卫中国共产党和保卫社会主义江山永不变色,,同志们仍需努力!
为了稳固中国共产党领导,为了公平、正义,为了真正和谐社会,必须彻底纠正赵东民同志冤案!必须彻底归还东民同志清白!
为此,我们要求西安当局:
1)你们判处赵东民有罪既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也违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公报特别强调“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坚决改判无罪释放!
2)要端正对赵东民同志冤案一亊的态度,要凭着共产党人“有错必纠”的优良传统,为赵东民同志彻底平反。
3)赔偿冤案所造成赵东民同志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严惩制造赵东民同志冤案的当事者。
5)把处理结果,通过当地媒体向公众公布。
我们诚恳地提醒西安当局,赵东民同志依法为工人维权没错,你们千万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是不符合党的宗旨和作风的,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违背党中央的精神和人民意愿,而与广大人民群众为敌的,与人民为敌,决不会有好的结果!
上海人民赵东民事件关注团
上海赵东民事件关注团
2011年1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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