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旧事重提,有人想让国家分裂!
Yangguo
第一部分:写在前面的话
最初得知“地方债”的方案,是在2008年11月,那时候,美国的“次贷危机”搞得全世界一片恐慌。而在中国国内,与“地方债”大约是同时讨论的还有“土地私有化”问题。
在我看到有关报道的第二天和第三天,一篇长达12页的文章便被我炮制出笼了,这篇文章被附在后面。我认为,我对一些事情的推测还不算离谱。
然而,“地方债”仍然搞了起来。有些地方偷偷摸摸地搞,有些地方则是光明正大,但是,似乎都不成样子。这一点可以从文章后面附上的新闻报道看出来。
后来,消停了一阵子以后,如今,又有某位(或者某些)“砖家叫兽”跳出来,希望今年的“两会”能把这些垃圾债券合法化。
中国将研究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可行性
2011-02-28 03:4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广州) 跟贴 37 条 手机看股票
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我国将继续完善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的可行性。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1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关于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这份来函介绍说,2010年8月,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截至2010年12月10日,各省(区、市)均已上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清理核实数据。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部署地方进一步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实工作。同时抓紧研究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有关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表示,有关部门将在深入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报告指出,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人口因素的条件不成熟。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解决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按照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
呜呼,古今中外,哪有地方政府脱离中央政府管辖,自己发行债券的?如果中央政府认为这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那干脆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印钞,或者像民国前期的军阀混战时期一样,张作霖、阎锡山、韩复榘,都发行过自己的钞票。当然,与此伴生的就是国家分裂、民不聊生了。
我不知道搞这些名堂的“砖家叫兽”们是不是另有所图,我只知道,应该把你们全都“埋起来”!
对于中央政府,我只能提醒几句:毛泽东时代搞社会主义,从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可有人不喜欢,一定要尝试一下资本主义。不管你们到底想尝试那种主义,都长点良心吧,别把好端端一个国家尝试得四分五裂。
现在,国家面临危机,到处需要用钱,中央政府可以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例如公款吃喝、出国考察、建豪华办公楼、买高级小汽车)开始,不要动不动就印钞票、借贷款。我们可以从许多企业家的身上得到有益的启示——越是在危急关头,越不能心慌意乱,更不要盲目地印钞票(仅限于政府)、借贷款、搞集资,甚至孤注一掷去赌博。这样做,只会死得更快,而且死得更惨。
第二部分:我的旧文《“地方发行债券”将会祸国殃民!!》
“地方发行债券”将会祸国殃民!!
2008年11月6日
最近,有关国家正在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消息出现在各大新闻媒体。据报道,财政部已经设立了地方性债务管理处,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报告也已经上报国务院。(10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这种做法,我有一种大难即将临头的感觉。现在,我就将我的推理写出来,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政府债务”与“政府债券”
由于我不是学经济学的,所以就不去讲述经济学上的定义。我只是讲述一些常识性的东西。
中央政府(不再区分具体部门)可以使用的金钱的来源:
1. 税收
2. 国际贷款(外债)
3. 外汇
4. 民众捐款(国家经济极端困难时,例如韩国曾经有“献金”活动,民国时期有华侨捐款买飞机)
5. 发行国债(内债)
6. 司法判决的结果(无主财产归公,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被没收财产,犯罪分子受到的罚款等)
7. 经过正式审批的收费项目
地方政府(不再区分具体部门)可以使用的钱,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1. 上级政府的拨款
2. 税收
3. 民众捐款(发生自然灾害时,例如此次的汶川大地震)
4. 各种地方性收费
5. 各种行政罚款(不经过司法程序)
以上各项,除了国际贷款和国债之外,均不存在“还款”问题。而且,除了国际贷款、国债,以及民众捐款之外,其他项目都具有强制性,没有人可以拒绝。
因此,“政府债务”就是指:政府从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处,甚至是外国政府、机构、个人处,赊借金钱或者物资。但是,这种赊借一般不会长时间进行,不会一次性赊借数额巨大的金钱或者物资。
这种债务往往通过借款合同甚至条约实现,因此往往事先约定延迟还款的情况。当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债务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而“政府债券”,则以类似欠条的形式发行,民众可以购买,甚至转手买卖(从前就有倒卖国库券、倒卖国债的),在金融领域具备与实际货币等效的功能。而所赊借的对象一般仅限于金钱。
“政府债券”可以在很大范围内大量发行,虽然每张债券的面值不会太大,但是积少成多,数额也十分可观。当政府需要募集大量钱款(超过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或者国际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时,往往发行债券。
“政府债券”通常是卖给本国人的。
由于“政府债券”是一种债权人数量众多的欠条,所以,除非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例如战争),否则绝对不能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拖欠还款的现象。
政府的借债行为,存在着一种比较微妙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于世界各国,并非中国所独有。
一般来说,向本国民众借债更加容易,而向外国借债比较困难。而且,向本国人民借钱,可以借很多,偶然有拖欠,也不会有人发难。而外国就没有这么好说话。
为什么?外国是否愿意借,除了政治因素之外,往往还要考察你的还款能力。他们答应借债可不是为了学雷锋做好事,他们要得到利息的。
而本国人民(除了极个别过于精明的家伙)往往不会考虑国家的还款能力,在国家危难的时刻,他们仅仅出于爱国热情,就会大量捐款,大量购买国债。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都很少有人会出于“赚国家的钱”的目的去购买国债。
二、中国“地方债务”的过去
在此次建议之前,地方上还没有发行过正式的债券。但是,许多隐形的政府借贷行为,早已在各地普遍存在。在这里,我仅仅举出几个例子。
1.“白条”
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在近几年逐渐消失。不知道是官员们改进了工作作风,还是又换了别的花样。
2.“霸王餐”
在有些地方,地方官员去饭店里吃饭,从来不付帐,顶多是在饭店的账簿上签下自己的大名,十年也不结账。这还算好的,有些地方连名字都没有。
3.“乱集资”、“乱摊派”
所谓“摊派”是地方有关部门为了满足其特定的、专项的和临时需要,在没有国家制度和法令规定的情况下,采取强制的、临时的、层层分摊派定的方法,向单位和个人取得收入的一种手段。与税收相比,税收具有固定性,而摊派则是临时性,随心所欲的。但是,不管“摊派”是不是合法,都没有还款的可能性,除非是经过司法判决。
所以,严格地说,“摊派”并不能算作政府的借贷行为。
而“集资”是一种融资手段,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很显然,从理论上来说,“集资”是必须还本付息的。
4.其他逼迫企业或个人“出血”、“借用东西”的行为
不用讲具体的手段,大家只要记住,不会还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在这个建议提出以前,中国地方政府就已经存在了一些借贷行为,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还债。
一种变相的借贷行为:“招商引资”
我上大学的时候,在讲到“中外合资”的时候,有一句话我印象比较深,叫做“二十年后归中方所有”。
招商的目的,就是借用对方的资金和技术,来开发当地的资源,为当地做一部分基础建设(尤其是本身就投资基础建设的招商),给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以及GDP。当然,二十年后厂房设备归中方,无非是把一笔贷款分成两部分,二十年付完。
而作为回报,当地政府往往给予政策优惠(包括免税)。也就是说,企业经营的利润(显然超出投资者在原先地方投资的利润率),以及被政府免除的部分税款,都可以算作偿还的本息。
这种“变相贷款”不需要政府另外出钱还贷。但是,如果认真计算一下借与还的得与失,我认为,还不如直接从银行贷款,那样还能少还一些。
以上只是正常的程序,至于暗箱操作,各位可能比我了解得更加清楚。我只说一句:
如果投资商没有外国或者官方背景,必定会血本无归。
三、为什么现在要提出“地方债券”问题?
(一)、“地方绑架中央”
据中国网上肖亮的文章《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方案已交国务院》提到:
一直以来,我国对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态度。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但现实中,《预算法》的规定虽卡住了地方政府合法发债的闸门,却并没有挡住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脚步。
一般理解,所谓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需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
目前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中,既有经常性债务(又称赤字性债务),也有融资性债务(也称建设性债务);既有直接债务,也有间接债务(又称或有债务);既有显性债务,也有隐性债务。
关于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几乎没有人敢说已掌握全部的准确真实数据。据粗略统计,我国全部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并且大多数都属于隐性债务。为了偿还众多隐性负债,地方政府往往被动“买单”,由此带来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难以估计。
“现在就只剩下《预算法》这道‘正门’(指正规发债)还没有打开,而实际上周围的‘围墙’都已被统统拆掉了。”一向以敢于直言著称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如是表示。
(二)、“与国际接轨”
仍然是《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方案已交国务院》一文中的原话:
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正在成为世界潮流。据统计,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
(三)、地方政府资金不足
《谢国忠:财税制度助推房价 建议允许地方发债》一文中提到一组数据:
中国自从1993年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约是7∶3,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却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此前,地产专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财政收入的救命稻草,并不希望地价下降。如果国家税制不改革,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由此,地方政府推动房价上涨动力是不能阻挠的。
(四)、我的推测
1.中央政府陷入财政危机,为了增加收入,不择手段
近日来,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影响逐渐表现出来,再加上中国在“两房”的投资上发生重大失误,最近又要去救美国,而奥运会、残奥会、神七火箭又花掉了很多钱,可是地震灾民的安置以及灾后重建还需要无数金钱,于是,中央政府手里的钱自然就不够用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办法是向国际银行或者外国政府贷款。但是,目前“次贷危机”影响进一步扩大,世界各国自顾不暇,此路显然不通。
那么,增加税率?但是这个方案的审批程序极其复杂,而且必然遭到人民群众反对。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增加税收项目。
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批复明确,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此批复一出台,当即被众多网友骂得半死,网友们直言“想钱想疯了”。《北京晨报》发表文章,直言“对虚拟货币征税,只能是说说而已”,理由如下:
只要简单设想一下就可以发现,要对虚拟货币这种 “新兴财产”的交易收税,至少还需要明确五个问题。
首先,怎么定义虚拟交易?并不是所有的虚拟货币都能跟钱一样完全流通,它们当中的一部分很像某种虚拟商品的代名词(因为某些 “货币”只能购买指定物品),其实并没有实质的交易行为,如果对所有虚拟商品交易都要征税,那些只能购买指定物品的虚拟货币岂不比窦娥还要冤?
第二,国税总局在批复中说,虚拟货币原来该值多少钱,是否存在加价,要由主管税务机关来执行,可是目前怎么执行并无消息。此外,如果是在游戏中赚来的“货币”,被玩家减价交易,该不该收税,这又是一个问题。
第三,交易过程怎么监管?在网上搜索“游戏币交易”,至少有532000个结果,目前虚拟货币交易在各大游戏论坛蔚然成风,如果每笔交易都要监管征税,其难度可想而知。
第四,征收问题。游戏运营公司对此很头疼,“交易该收税,可是以前的个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一网游公司负责人颇为疑惑,“难道这次由网游公司为玩家代扣代缴?可我们并没有这个权力啊。”
第五,合法性问题。一般来说,网游公司并不赞赏玩家之间的私下交易,因为这可能助长盗号等“偷钱”行为,而一旦新政成为事实,玩家之间的交易被合法征税,那么自盗号而来的“第一桶金”也许在被发现之前,就能得到彻底转正的机会了,而且还是被法规认可的。
此外,还有第六点,这一观点来自部分网民和玩家。在税收改革的进程中,现在就关注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太早?如何针对不同收入家庭的细化个税征收条款,也许是大家更愿意听到的消息。
于是,在碰壁之后,“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中国网,肖亮:《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方案已交国务院》)
可见,国家真的没有钱了,以至于有点“不择手段”了。
2.另一方面,中央开始加紧“甩包袱”的过程
联想一下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讨论的“土地流转”问题,从财政收入的使用上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土地流转”是中央政府“甩包袱”的一种策略。中央政府准备把土地问题和农民的生计统统甩给市场,把自己身为中央政府的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
一旦“土地流转”大面积进行,那么农民的问题从此不再是问题,农民们无权要求政府为他们的低收入负责。这种做法,正如同多年前的国企改革把工人推向社会一样。
现在,中央又准备允许地方发债券,这是准备把地方政府这些“包袱”全甩掉,自己去做“甩手掌柜”吗?否则,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只把责任推给地方,而不把更多的钱划拨给地方呢?
3.地方财政不堪重负,发债呼声日高
谢国忠说:中国自从1993年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约是7∶3,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却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在这样的分配比例下,地方政府为了维持正常运转以及潜规则的腐败(特别是边远地区,上级拨款本来就少得可怜),自然就要找一些赚钱的门路。矿藏、土地、劳动力,甚至是妇女的身体。
今年的大事件很多,每件事情都是大花钱,而地方的出血,甚至是损失(例如地震灾区),同样数额巨大。
在这样的形势下,地方政府拼命救楼市(救楼市就是救自己),不遗余力推动“土地流转”,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一天到晚地哭穷,不正是合乎情理的举动吗?
四、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发行债券”问题?
(一)“发行债券”早有预谋
我们先看一段《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方案已交国务院》的原文:
在该篇报道的开头部分,有如下一段话:
记者10月30日获悉,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
财政部也已在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已初步到位。
这意味着,学界多年关注的所谓“开前门、堵后门”,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纳并逐渐浮出水面。
“目前草案已基本成型,但这件事意义重大,还必须由国务院最后定夺。”有知情人士透露。
而今,虽然相关方案尚有待国务院层面讨论、批复,但据了解,财政部数月前便已经在其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也已初步到位。
而文章的后续部分,对于借债讨论的历史进行了进一步阐述:
据悉,早在2004年,相关准备工作便已悄然展开。
财政部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大型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课题组,并专程到地方调查摸底各地方政府负债情况。与此同时,课题组也考察了美国、日本、巴西等国地方债的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和惩罚机制。
2006年9月11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考虑在有限制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是财政部最高负责人第一次公开表态开放地方政府发债。
而在学界,关于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讨论已经延续多年。“省以下财政体制回避不开的一个问题,是一级政府怎样解决‘一级举债权’的问题。”这是贾康一贯的观点。在他看来,从以后的发展方向来看,一级举债权的确立,应该不是太遥远的事情。
可见,借债问题绝对不是一时即兴之作,而是从2004年就开始筹备了。也就是说,早在2004年,一些人就有这方面的打算了。
而金人庆在2006年的表态无疑是为今后的步伐定下了基调。一般来说,在国际场合许下的诺言是不能更改的。而这个诺言有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呢?没有。
没有经过批准,就敢跑去国际会议上胡乱拍胸脯许愿,此人胆子不小!!
而学界的“讨论已经延续多年”,更让人产生无尽联想。既然是“多年”,那么就应该不是从2004年开始的了。而在贾康看来,“一级举债权的确立,应该不是太遥远的事情”。我想,这么大的事情应该经过人大的讨论的吧?那你怎么就知道“不是太遥远的事情”?人大是你开的吗?
(二)这个议题为什么不在两会和党代会上讨论?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举动,即使是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也没有允许过其统治范围之内的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更不用说新中国了。
如果这个惯例必须被打破,如果新的规则确实有必要被竖立起来,那么,我认为,最妥当、最合法的渠道就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然而,在今年的“两会”,以及后来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都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为什么?
现在,今年该开的会已经基本上开完了,有权力代表人民进行投票的人都回了家,财政部又把这个问题抛了出来,又是为了什么?
我推测,之所以不在“两会”上提这些,大概是他们也知道会被否决的。而被“两会”否决的议案,基本上就是“永世不得翻身”。况且,今年的“两会”还担负着“换届选举”的使命,如果你不想被选下台,还是不要胡乱说话比较好。
至于后来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心议题是“土地流转”问题,这个问题讨论了好几天,全国人民的唾沫已经几乎能够淹死人。如果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一方面是有可能被否决,另一方面是,有些人民会出老拳的。
从“财政部相关人员已经基本就位”来看,这又是一场“突然袭击”、“闪电战”,是“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看来,人民是没有地位的,永远被蒙在鼓里。这个方案,也不需要人民的批准,只要少数几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三)、为什么要在今年抛出来?
如前文所述,这个议题已经酝酿了很多年,那么,今年提出和明年提出相比,无非是多等几个月。再说,稍微晚几个月,从政策的慎重和完善的角度来说,也未尝不是好事。
那么,为什么要在今年抛出来?而且,又是“突然袭击”,“闪电战”?当消息被披露的时候,财政部的相关人员已经基本就位,方案已经被送进了国务院?
原因还是“次贷危机”。中央政府没钱了。没钱就要赶快弄钱,不然就要破产了。所以,不管这个方案是骡子是马,还是乌龟王八蛋,都赶紧弄出来,过一天算一天吧。
(四)、原先一直保密,为什么现在不保密了?
发行债券,必然要经过宣传步骤。如果一直秘而不宣,老百姓无人知晓,这债券又该卖给谁呢?
五、“地方发行债券”的“好处”
以下均是专家观点,摘自《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方案已交国务院》:
魏加宁认为,允许地方政府正规发行债券的好处在于,它可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所谓“代际不公平”的问题。
此间的逻辑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都由地方来实施,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往往是用上一代人甚至上几代人积累的钱去建设,而享受的则往往是下代人或下几代人,这样就构成了代际之间的不公平。由地方政府举债建设就可以避免这种代际之间的不公。
同时,我国的宏观调控强调“有保有压”,但保谁和压谁往往都是由政府说了算;而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保谁压谁就将由市场说了算。因为只有财政比较规范、透明,建设项目好、效益高的地方政府,它的债券才容易发得出去,而且发债成本也会比较低。
“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总比现在这种隐性负债要好得多。”魏加宁说。
而在《东方早报》的《谢国忠:财税制度助推房价 建议允许地方发债》一文中,谢国忠建议,可借鉴美国在此方面的经验,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进而消除地方政府在地价上涨中的推动力作用。
不可否认,专家们所说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一项改革没有任何优点,又怎么能够推行呢?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有时候,并不是有好处的事情就必须去做,在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比例之后,我们也许会采取相反的做法。
六、“地方发行债券”的实际可能操作方法
假设,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的建议,允许省级政府在其辖区内部发行债券。那么,地方政府会采用什么办法来发行自己的债券呢?
1. 正常的发行手段。与国债相似,都是宣传、打广告。
2. 通过行政手段强卖给下属单位(下级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私自截留划拨经费,充作购买债券的钱款。甚至政府支付工程款就用“债券”支付,于是,“债券”成了新型的“白条”。
3. 落后省份的债券没有人要,也许会“挥泪大甩卖”,或者许诺过高的利率。而这种做法将会引发省份之间的攀比,点燃不同省份的矛盾。
4. 普通人民群众手里没有多少钱,更何况,现在经济危机逐步表现出来,人民群众会更加捂紧自己的钱袋。即使有少数几个抱有投机心理的人去大量购买,也无法募集到很多资金。
5. 大企业、大财团、地下钱庄(基本上都被黑恶势力控制),在低位买进。
6. 中国的银行,在政府的逼迫下,不得不购买一部分债券。即使银行不便以自己的名义出面购买,也有可能以别的名义出面。作为银行,他们是不可能拒绝地方政府的“邀请”的。何况,银行里的又不是工作人员自己的钱,哪怕把钱扔进去打水漂,他们也不会有过多地犹豫的。
7. 政府官员内部的人,以及银行系统,垄断系统……总之,只要你不是普通老百姓,都有可能以“内部价”购买到债券(如同股票一样),地位高些的甚至不用出钱,而利息却一分不少。
8. 万一所需款项极为庞大,在辖区内无法融资,又不能去“侵占”别人的地盘,怎么办?跟外国人借。在东南沿海地区,本身就有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以政府的信誉,借他几十个亿(美元)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七、“地方发行债券”可能产生的问题
1.政府债券一旦启动,将产生极其巨大的资金流,将成为“洗黑钱”的重要手段。
2.借来的钱反正暂时不用还(政府债券很少有两年期的,一般是在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就可以在自己的任期内拼命借,借到手软,然后拼命花,各省市展开花钱比赛,看谁花得更多。在花钱的事情上,由于可以自行大规模举债,终于摆脱了中央的控制,所以,一定要展开竞争,要放卫星,要雷死全世界的人。
3. 当最初的借债开始需要偿还的时候,没关系,借了新债还旧债,拆了东墙补西墙。至于后面人怎么办,就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吧。
4. 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就把还债的光荣任务推给中央政府好了。反正从传统道德、上下级关系、商业法律,甚至是国际法,都可以推定中央政府有义务替下级政府还债。到时候,成千上万的债主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前排队讨债,场面一定十分壮观。
5. 政府的债券,在金融领域,可以充当货币的功能。而很多人并没有耐心等到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政府还本付息的那天,所以,与倒卖国债类似,有人会上门收购政府债券。然后倒卖……倒卖……倒卖……知道美国的金融危机是怎么来的吗,就是与此类似的过程。
6. 中国的债券发行往往不限制购买者的资质,所以,不排除有大财团、地下钱庄,以及“内部人员”、“上级领导”,甚至其他的地方的政府,凭借权力和充足的资金来源,或者直接以债券交易的方式,大量收购(恶意收购)债券,利用债主的身份谋取利益。
八、政府还不起债怎么办?
政府债券与股票不同,其升值空间有限,不会像股票一样狂涨狂跌。但是,作为发行者一方,一旦政府真的还不起债了,后果将会十分可怕。
1. 本国的债主上门讨债,甚至拉走实物抵债。
呵呵,这是民间最常用的讨债方式。不过,面对政府的脸面、法律的尊严,本国人民还是很好说话的。所以,只要给与合理的解释,老百姓还不至于真的把东西拉回家。
2. 大财团、地下钱庄,以及其他有权有势的债主们,采用比较极端的手法逼债。例如截取中央的拨款抵债,截取当地企业的货物或者货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地政府负责。我只希望,不会出现类似于“塔利班”一样的恐怖分子讨债集团。到时候,“讨债公司”一定是最赚钱的企业。
3. 各地全都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自保,相互进行“货币战争”、“石油战争”、“煤炭战争”、“水资源战争”……,当然了,“债转股”也是可行的手段。然后是“三国鼎立”,接着是“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再过渡到“军阀混战”(警察和武警早就成了地方政府的“包衣奴才”,自然会奋勇争先),最后是八百诸侯……
4. 外国的债主们自然不会示弱的。而且,以他们敏感的嗅觉,一定会在中国人还没有察觉到危机到来的时候就想办法兑现手里的债券。这些兑现手段,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自然资源,甚至是核心技术机密(两弹一星的机密一定很值钱)。只是,万一某位债主下手晚了,注定要赔钱,怎么办?
5. 如果某位外国债主注定要赔钱,或者是被中国政府的拖延支付搞得火冒三丈……你们信不信,他们会在本国国会参上一本,让他们的本国政府出面惩治赖皮行为。他们会开着军舰前来讨债,不是一艘,而是一支全副武装的航空母舰编队!!根据历史经验,赖皮者除了照常还本付息之外,还要支付讨债军队的军费,至于其他的费用,诸如“违约金”、“精神损失费”、“下次做生意的信誉保证金”……之类的名目,不用估算,肯定是十辈子也还不清。更让人郁闷的是,没有哪条国际法会支持赖皮者。当初借债的时候是你主动要借的,现在又说没钱还债。没钱就不要借债,欠债就要还钱,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
6. 一旦大规模的借债开始,中国将陷入比美国更加可怕的“次贷危机”。美国人借钱买房子,你说买房子要借多少钱?在美国,五万美元就可以在乡村买一套中低档次的别墅了,你说你要借多少钱?即使是借很少的钱,现在也爆发出了“次贷危机”。那么,中国的政府会借多少?作为政府,肯定不会为了借几万、几十万去发行债券的。再加上中国的地方官员都有好大喜功的毛病,我看,他们借一次债,起码要借两百个亿,每年至少借两次。有没有人敢借得更多?只要“有魄力”,只要你能想出一个数字,不愁借不到。这么一来,一旦过了五年期限,各项债券逐渐进入支付期的时候,中国的“次贷危机”将会立即爆发。美国的“次贷危机”有多么地可怕,各位是亲眼看见了的,那么,中国的“次贷危机”一旦爆发,你觉得中国人还能生存在地球上吗?
7. 网友说,如果真的到了还不起债的地步,就卖国土吧。把钓鱼岛卖给日本,把台湾卖给美国。这两个国家一定会对咱们感激涕零,既往不咎的。说不定,还会念在中国救助美国(次贷危机)的份上,出点残羹剩饭,救济一下我们。如果还不够,没关系,把矿产资源、核心技术、国企私企都卖了。再不够,还有人呢,男人卖做奴隶,女人卖做娼妓,死人解剖了倒卖器官。我们还可以像菲律宾一样,靠当佣人过活,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提供“跪式服务”,这总可以了吧?
九、必须严厉打击“下克上”的无组织无纪律风气
在侵华战争期间的日本军队内部,有一种风气被称为“下克上”。意思就是,下级没有得到上级的命令,自作主张,擅自进兵,孤军深入。在取得战果以后,他们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就不再受到追究。由于他们的自作主张,迫使上级,甚至是东京大本营改变原先的作战计划,甚至改变了战略重心。
做出这些冒险举动的人,根本不用担心来自上司的追究。日军内部流行一句话:“东京不会惩罚打胜仗的将军”。
在后来的东京审判中,日方就曾试图以此理由为高级战犯开脱罪责。但是法庭最终认为这些辩解都是无效的。“下克上”不被追究,本身就意味着“上”对“下”的默许、支持,以及纵容。
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地方债券”的整个筹划过程,以及“土地流转”问题的提出过程,甚至是更早的一些为人诟病的“改革”,我们基本上都可以看到类似的“下克上”过程。
只不过,当年日军的“下克上”是为了实现日本的国家利益,而现代中国的“下克上”只不过是为了实现个人以及小集团的利益。
我认为,为了中国的长远利益,我们不仅要保障中国的金融主权,不仅要保卫土地,而且,我们必须想办法,甚至是“不惜一切代价”,彻底打击“下克上”的无组织无纪律风气。
如果你认为国家的政策不好,应该另搞一套,你可以讲出来,甚至在全国讨论,但是,你绝对不能背着人私下乱搞。
至于像这次的财政部一样,政策还没有被批准,招兵买马倒先完成了,好像国务院是他家开的一样。这件事情的策划者必须严惩不贷,否则,下一次,说不定就有人拿着《承认台湾为主权国家》的“条约”来逼迫国家领导人签字!!
在文章的最后,容我说两句题外话。
最近几年,地方政府的办公楼越来越豪华了,光“白宫”就有两座——安徽阜阳,湖南娄底,某地还有小型的“天安门”。我想,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大肆发债券集资,是不是可以修建紫禁城?是不是可以为自己修一个“明孝陵”,或者是“秦始皇陵兵马俑”?
就在今年(2008年)的11月3日,沈阳市公安局为了庆祝“建局六十周年”,举行了大型“阅兵式”,完全模仿国庆大阅兵,近2000人40个方队,所有警种都参加了仪式。
我在想,地方政府的头头脑脑们总想把自己跟外国元首,跟本国最高领导人“看齐”,是不是也是一种“下克上”?一旦他们得到了不受中央节制的财务权力,他们的“下克上”会不会“更上一层楼”?
当年赵匡胤“黄袍加身”的典故,请大家不要忘记,切记,切记。
第三部分:新闻合集
(新闻按照按发布时间,正序排列,以便看出事件发展的脉络)
中国酝酿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方案已交国务院
2008-10-31 01:12:48 来源: 中国网 网友评论 1907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提交到国务院待批。这意味着,学界多年关注的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纳。
中国网10月31日报道 记者10月30日获悉,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
财政部也已在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已初步到位。
这意味着,学界多年关注的所谓“开前门、堵后门”,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纳并逐渐浮出水面。
地方政府举债酝酿开闸
“目前草案已基本成型,但这件事意义重大,还必须由国务院最后定夺。”有知情人士透露。
而今,虽然相关方案尚有待国务院层面讨论、批复,但据了解,财政部数月前便已经在其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也已初步到位。
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正在成为世界潮流。据统计,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
而一直以来,我国对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态度。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但现实中,《预算法》的规定虽卡住了地方政府合法发债的闸门,却并没有挡住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脚步。
一般理解,所谓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需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
目前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中,既有经常性债务(又称赤字性债务),也有融资性债务(也称建设性债务);既有直接债务,也有间接债务(又称或有债务);既有显性债务,也有隐性债务。
关于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几乎没有人敢说已掌握全部的准确真实数据。据粗略统计,我国全部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并且大多数都属于隐性债务。为了偿还众多隐性负债,地方政府往往被动“买单”,由此带来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难以估计。
“现在就只剩下《预算法》这道‘正门’(指正规发债)还没有打开,而实际上周围的‘围墙’都已被统统拆掉了。”一向以敢于直言著称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如是表示。
而随着相关方案的酝酿生成,这道“正门”正在徐徐打开。
初期限定省级政府
据悉,早在2004年,相关准备工作便已悄然展开。
财政部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大型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课题组,并专程到地方调查摸底各地方政府负债情况。与此同时,课题组也考察了美国、日本、巴西等国地方债的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和惩罚机制。
2006年9月11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考虑在有限制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是财政部最高负责人第一次公开表态开放地方政府发债。
而在学界,关于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讨论已经延续多年。“省以下财政体制回避不开的一个问题,是一级政府怎样解决‘一级举债权’的问题。”这是贾康一贯的观点。在他看来,从以后的发展方向来看,一级举债权的确立,应该不是太遥远的事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魏加宁对此表示认同。他指出,因为没有正规的融资渠道,使得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银行信贷和土地出让。“现在,银行和土地要么管不住,要是真管住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就会立即显现出来。”
魏加宁同时认为,允许地方政府正规发行债券的好处在于,它可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所谓“代际不公平”的问题。
此间的逻辑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都由地方来实施,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往往是用上一代人甚至上几代人积累的钱去建设,而享受的则往往是下代人或下几代人,这样就构成了代际之间的不公平。由地方政府举债建设就可以避免这种代际之间的不公。
同时,我国的宏观调控强调“有保有压”,但保谁和压谁往往都是由政府说了算;而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保谁压谁就将由市场说了算。因为只有财政比较规范、透明,建设项目好、效益高的地方政府,它的债券才容易发得出去,而且发债成本也会比较低。
“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总比现在这种隐性负债要好得多。”魏加宁说。
据了解,酝酿中的方案中,中央将设定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发债的程序及程度等。允许发债的地方政府层级会比较高,初期可能只在省级层面,而不会给县一级政府发债的权力。
防范风险:门槛要足够高
除了初期限于省级政府发债,地方举债资金的运用范围也将有十分严格的限定。这可算是世界通例。目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的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地方政府在举债时必须遵守“黄金规则”,即除短期债务以外,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
作出系列限定的原因,与规避开放地方政府发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直接相关。
打开这一口子,将涉及到允许哪些层级政府发债、地方债资金规模上限设定、如何审批、使用、评估、监管、担保、惩罚措施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具体问题不解决,允许地方政府正规发债的观点便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有专家指出,在当前不少地方存在财政困难的背景下,发行地方债券可能无人购买,而且,即使有人买,地方政府也面临着还本付息的风险,地方政府可能会因无力偿还而破产。
而一旦放开口子让地方举债,各地可能会一哄而上,竞相举债,结果导致地方债务危机。最后,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中央政府又不得不承担最后的偿债责任。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一直有很强的投资冲动,如果让其拥有发行债券的权力,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将可能大打折扣,因为地方完全可以绕过银行来筹集所需的建设资金。
“这些风险肯定都会发生,而且事实上已经发生了。” 中央财经大学王雍君教授对记者说。王提醒决策部门必须要考虑,允许地方政府合法地举债,将可能对已相当严重的风险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王雍君看来,地方政府发债,须要中央政府在“门槛”上做文章,而不是在“禁与不禁”上做文章:可以让你举债,但门槛一定要足够高,高到你自己不得不去全面而慎重地考虑举债带来的利益和风险,三思而行。
这样一来,那些确实有偿债能力、有好投资项目但自有收入不足、目前承担财政风险不高、管理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通过仔细和全面利弊权衡,便有了用债务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一个合法可行且有效的途径。
另一方面,那些无法达到门槛的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决定不举借或暂时不举借债务。
贾康也认为,中国市场发育很不充分、信用关系还相当不规范,地方政府发债要考虑附加更多制约条件。
魏加宁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必须要经过最少四道“门槛”:当地人大要进行严格审议;中央政府要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审批把关;第三道是信用评级;最后,投资者还有买或者不买的选择权。
魏加宁指出,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预算法》,要加强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加强信用评级,加强中介组织的培育。
相关评论:
(本文来源:中国网 :肖亮)
谢国忠:财税制度助推房价 建议允许地方发债
2007-12-12 05:21:50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共 10 条 黑马推荐
-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目前中国房价偏高主要是由地方财税制度决定的。
在《财经》年会房地产专场讨论会上,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目前中国房价偏高主要是由地方财税制度决定的。
他解释说,因为中国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行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存在支出,但是却没有有效的融资方式来保持财政平衡,造成融资结构不对称;于是地方政府通过地价上涨获得税收。这是一种“最低效率的收税”,从长期看不是好事。
谢国忠建议,可借鉴美国在此方面的经验,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进而消除地方政府在地价上涨中的推动力作用。“最终中国房地产市场改革取决于中国地方财政的改革。否则再过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还是老样子。”
他特别提醒,目前政府推出的收紧银根等措施短期有可能导致房价硬着陆。他认为,房地产的短期宏观现象与结构性问题要分开看,中国现在很多调控是针对短期过热的现象。对于当前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地价很高的情况下,调控力度这么大,需要警惕出现经济硬着陆的风险。
据悉,中国自从1993年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约是7∶3,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却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
此前,地产专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财政收入的救命稻草,并不希望地价下降。如果国家税制不改革,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由此,地方政府推动房价上涨动力是不能阻挠的。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毛明江)
中央今年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地方债 代发不代还
2009-02-04 14:48:44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网友评论 44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鉴于目前的经济形势,使得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经济刺激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待3月全国人大的最后审议,据悉2009年中央可能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债,中央“代发”不“代还”,这也将使得全国财政赤字预算达到8000亿元。
东方早报2月4日报道 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经济刺激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待3月全国人大的最后审议。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刊发题为《走好发地方债钢丝绳》的文章,文中透露,2009年中央可能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债,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举措本身已基本没有悬念,但具体额度、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仍在讨论之中,这将成为全国两会期间的关注焦点。
中央“代发”不“代还”
据悉,此次中央发行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主要为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满足地方政府的部分融资需求。相关细节目前尚在讨论之中。
“这是必然的选择,没有办法的选择。”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怡建教授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规定地方政府不允许出现财政赤字,也不允许发行债券。而在现在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下,中央政府出台的4万亿投资规划要求地方财政投入资金配合,有数据显示,至2009年1月,地方政府公布配套投资计划总额已经高达18万亿元。而且从财政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表明,今年刺激内需所需资金部分将通过发地方债的方式来解决。而发债的方式也基本确定为由中央代发,但中央“代发”不“代还”。
地方政府要增加开支,但又不能有预算赤字,这形成了一对矛盾,况且当下土地市场疲软,地方财政收入前景并不乐观。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代发地方债是在政策允许范围里的一个“擦边球”,可以绕开地方政府的发债障碍。“实际上地方政府已经在变相发债,以公司的名义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刘桓教授表示,这种做法弊端很大,不如由中央代发。
刘桓教授表示,“代发”这种形式将是中央作担保,专发专用,筹集对象将是区域性的,并且与使用范围对应。
地方债券“松绑”
此前中央已通知各地于1月中下旬上报本省地方债数额。而一些地方政府热情颇高。
上海浦东金融办人士曾表示:“在地方政府发债方面,目前我们正在跟相关方面进行商谈,一旦国家开口子,我们将及时把方案拿出来。”而对于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该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同企业、保险公司进行接触,但尚未就具体项目达成意见。
上世纪50年代,我国中央政府在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时,有些省份曾经发行过少量地方债。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国债和地方债都被取消了。80年代初期,我国重新发行国债,但地方债一直没有恢复。而且,《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从我国现行的债券市场品种来看,有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惟独缺少地方债。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来已经有了广泛社会基础,而且我国债券二级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较规范,投资者群体在不断壮大。在赞同者看来,为地方债的发行和流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之所以到现在并没有明确授予地方发债权,“主要是怕地方乱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但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各种变相债务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安体富认为,“现在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是明确的,地方政府的税收也是明确的,因此,地方政府作为发行债券的主体地位可以成立。而且从长远方向来看,也应该给予地方发债权。”事实上,财政部预算司下面也专门设立了一个地方债务处。
据了解,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有关部门强调,这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延伸新闻
全国财政赤字预算将达8000亿元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讨论决定,2009年安排财政赤字5000亿元。而此后财政部还在酝酿提高赤字预算,有消息称将提高至6000亿元甚至是6500亿元。照此计算,今年递交给全国人大的财政预算方案的赤字包括两部分,其中中央财政赤字预算为600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赤字预算为2000亿元左右,总计8000亿元左右。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怡建教授分析说,从比例上看,中央财政支出占30%强,地方财政支出则占70%不到,2000亿元的中央代发地方债的规模实际上偏小了些。决策层也许是考虑到是第一年,采取了循序渐进、积累经验的方式。
另一个让各地关注的焦点是,各地能从总盘子中分到多少。胡怡建教授表示,这里面的一个问题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需要投资的项目更多,相应地需要发债的规模也越大,但是还款能力却不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根据各地上报的数额,财政部将综合考虑各地的投资计划和财力分配额度。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
2000亿地方债券有望于月底获批
2009-02-19 10:23:54 来源: 东方网 跟帖 137 条
核心提示: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后,资金来源一直困扰着地方政府。昨日有消息传出,额度达到2000亿元的地方债有望在二月底获批启动。有机构预测,中央代发的地方债与中央债共同规模将达8500亿元。
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后,资金来源一直困扰着地方政府。新闻播报中称,额度达到2000亿元的地方债有望在二月底获批启动。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通讯、交通、医院、教育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东方网2月19日报道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规模的经济刺激方案以后,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一直困扰地方政府。昨日有消息传出,额度达到2000亿元的地方债有望在二月底获批启动。有机构预测,中央代发的地方债与中央债共同规模将达8500亿元,两者共同作用之后,估计2009年财政刺激将达到GDP的1%左右。
国债渠道发行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而与之有关的情况还将在2月25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如果报告最终通过审议,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将通过国债渠道发行,并在银行间市场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名义予以流动。这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度允许地方财政预算出现赤字。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地方发债后募集的资金,将被限定用于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项目的配套工程。他并指,地方政府的债务将直接对中央财政还本付息。因此偿还债务的能力很有可能是各省分配额度的重要因素。
2000亿不够用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固定收益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对于偿债能力比较差的省市,要解决好担保的问题,否则将导致穷者逾穷,富者逾富的局面。”他同时指出,“4万亿计划”中,中央财政将承担其中的1.18万亿元,其余部分则需要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如今金融海啸,民间出资热情有限,所以2000亿元的额度尚不足够。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认为,中央政府出于稳定市场利率的目的,会严格控制地方发债的规模。
《上海证券报》引述业内人士的话指出,发行地方债的脚步临近,今后对于财力较好、偿债能力强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请长期债券,对于偿债能力弱的地方,中央政府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总额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的发债额度已经分配完毕。期限内,地方政府只需付息,到期后还本。考虑到基建项目的周期较长,地方债的还款周期将超过5年。
估计拉动GDP1%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经济师马骏在17日发布的报告中表示,中央代发的地方债与中央债共同规模将达8500亿元,两者共同作用之后,估计2009年财政刺激将达到GDP的1%左右。马骏在其报告中预计,在三月份的两会期间,中国或将通过中央财政赤字,规模在6500亿元左右。(来源:新快报) (本文来源:东方网 :记者 梁明晖)
2000亿地方债券期限3年 利息按年支付
2009-03-17 19:56:00 来源: 新华网
核心提示:财政部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债券将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 财政部17日说,2009年是中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的20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将面向各类投资者发行。
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后,财政部17日详细披露了有关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具体为“2009年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XX期)”。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
这位负责人指出,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这位负责人强调,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这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同时,由于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投资组合。
此外,为便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做法,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表示,安排省级政府适当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2009年将是中国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状况十分突出。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较大规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地方政府应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本级政府投资。
财政部指出,由于经济增长下滑,加上实施结构性减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将较大幅度下降,同时“三农”、民生等各项支出压力很大,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及扩大本级政府投资所需资金难以通过经常性收入安排,需要举借债务筹集。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比较规范的途径。 (本文来源:新华网 :韩洁 罗沙)
财政部:未研究地方债发新债还旧债政策
2009-03-22 02:56:12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帖 147 条
核心提示:近日有媒体报道说,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若到期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发行新债,分年全部归还。而据财政部方面表示,目前并没有研究该政策。
人民网3月22日报道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称,近日有媒体报道说,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若到期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发行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而从财政部了解到,目前并没有研究这一政策。
报道称,财政部预算司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没有研究、更没有出台这一政策。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其实社会各界不用担心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贾康说:“一般来说,政府在债务这方面的信誉度是最高的,国债一般被称为‘金边债券’,如果说省级政府作为还本付息的主体来承担这个责任的话,那么我觉得客观地讲,它至少可以称为‘银边债券’,还本付息的可靠性是比较高的。”
贾康说,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省级政府也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它也有它的收入。它的收入来源在广义上说,都进一个预算盘子,这个预算盘子都成为它还本付息的基础支撑。 济南时报 (本文来源:人民网 )
新疆全国首发30亿元地方债券
2009-03-24 08:05:25 来源: 新华网 跟帖 187 条
核心提示:财政部3月23日发布通知称,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新疆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地方债由此正式问世。
新华网3月24日报道 财政部3月23日发布通知称,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这意味着地方债正式问世,新疆成为首个发行地方债的省级政府。
新疆一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
地方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
3月27日新疆一期债券招标,3月3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日发行结束。4月3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债券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新疆一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3月30日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代为办理还本付息,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新疆一期债券的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债券票面利率。3月27日上午10:00-11:0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
同日公布的《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明确,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1%。每一承销团成员应当在20个标位内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
通知称,各承销机构于4月1日前,将发行款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一次缴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指定账户。此外,在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都可购买。中国证券报
(本文来源:新华网 :朱宇)
财政部称将考虑地方债券打包发行
2009-03-28 01:01:1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跟帖 18 条
核心提示:不少券商向财政部国库司提出地方债打包发行。这样既减少了券商操作压力,又可以将资产包做大,提高债券的流动性。
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28日 报道 酝酿已久的地方债终于登台亮相。 3月27日 ,30亿元新疆地方债招投标完毕,获得2倍于标的的热捧。
由于是准国债发行,等同国债信用等级,所以招标结果该债券利率毫无悬念地停留在机构预测的下端,为1.61%。
伴随着新疆地方债的落地,安徽债也将于3月31日开始招标。
但是多数机构承销商认为,由于未来地方债会密集发行,这给主承销商带来了巨大的操作压力,且单笔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债券的流动性并不看好,主张打包发行。此意见已经多番反馈给财政部国库司。记者了解到,国库司给各家机构的回馈是:会认真考虑,仔细研究。
利率低走
3月27日 的招标,完全印证了此前的机构预期。
由于财政部提出,2000亿元的地方债等同国债信用等级,且有财政部统一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所以机构多将此看似“与国债无异”。
27日的招标结果,利率定为1.61%,投标总量为62亿元。而当天,同期限的3年期国债买盘利率约为1.65%。
某参与投标的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本次投标的多为商业银行,而保险和券商则兴趣不大。由于总发行规模偏小,招标的结果是各家机构录得几亿乃至数千万元。
某券商债券研究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国债收益率偏低,各家券商和保险公司已经将更多的兴趣转移到企业债、城投债等方面。
而之前,唯一的发行悬念在于,由于单笔债券规模太小,机构对其未来的流动性并不看好,不少人认为其应该支付一定的流动性溢价,而最终与国债利率的差别也主要体现在流动性溢价方面。但现在看来,该因素影响甚微。
某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人士认为,券商和保险等兴趣不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预期未来的流动性会较差,所以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到期”。
上述人士认为,本次地方债的发行,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更多机构的特别关注,在与国债无异的情况下,它已经失去了“地方债”的本来特质。
由于购买者多为银行,有待银监会明晰的是,该债券的风险权重如何计算,是否完全视同国债定为“0”。
建议打包发行
由于财政部已经明确了各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未来数月内地方债将会迎来密集发行期。
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目前四川获得最大发债规模,为180亿元。次者广东,为110亿元。除此之外,北京获得的额度为56亿元,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
某甲级承销机构人士认为,由于地方投资急需启动资本金,预期这些债券将会在2、3季度密集发行。这给未来的主承销商带来了不小的操作压力。
而这种密集发行期恰好与2季度的国债高频发行“撞车”。根据3月25日的国债发行会议信息透露,2季度国债将加大发行力度,约计发行国债20期,累计发行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而一季度国债发行相对平淡,仅发行3期中长债,分别为7年、20年和10年,发行规模为269.3亿元、220亿元和260亿元,总计749.3亿元。
上述券商承销人士认为:“如此高的密度,券商根本忙不过来。”正基于此,在25日的分析会上,不少券商向财政部国库司提出地方债打包发行。
其认为,这样的好处是,既减少了券商操作压力,又可以将资产包做大,提高债券的流动性。
而达成这样一种操作的基础上,由于地方债等同国债信用等级,且有财政部代理发行,所以尽管各级地方政府信用能力不同,但是其发行利率基本一致,所以存在整合的前提。
实际上,这样的建议早在地方债酝酿之初即已有之,对此,财政部国库司对机构的表态是,会认真研究,仔细考虑。
多数机构认为,“单笔发行,耗时耗力,几乎没有必要”,尽管前期的几个地方会单独发行,但后续应该会选择打包发行。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杜艳)
尴尬的地方债
2009-05-22 04:11:00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长春) 跟贴 6 条 手机看新闻
20个省市发行地方债,最高成交数仅20笔。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数据显示,目前地方债认购总额仅占计划发行总额的15%。
21日,知名财经评论人牛刀表示,从目前地方债发行情况来看,市场反应比较冷淡,投资者越来越理智,且大多数投资者都是机构投资。
东北证券理财分析师周全福认为,由于国内经济尚未全面回暖,作为一种投资渠道的地方债作用还无法体现,而一旦IPO重启甚至创业板正式开启,机构投资者可能通过购买地方债的方式获取短期融资,这将刺激地方债的销售。
我省成交额10.16亿
记者了解到,3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新疆地方债”)30亿元进行招标,这标志着我国2009年地方债发行大幕正式拉开。但之后进入到正式发行交易期后,市场认购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截止到5月21日,新疆地方债结算笔数仅为1笔,债券交割量850万元,交易发生时间为5月19日。
21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地方债登记机构中登公司,债券信息部一位女性负责人表示,可以公开的地方债所有信息在公司网站都进行了披露。按照该负责人提供的方法,记者注意到,于4月23日发行的吉林地方债计划发行规模为30亿,截止到5月21日共发生15笔交易,交易额10.16亿元,结算日期为4月29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交割量来看,个人投资的可能性很小,此笔交易应属机构认购。
截止到5月21日,已发行地方债认购总额仅占计划发行总额15%。
投资渠道应公开
结合中登公司官网所披露的地方债发行认购情况,记者对目前已发行的共20个省市政府地方债进行统计,截止到5月21日,新疆、安徽、天津、辽宁、河南、山东、江苏7只政府地方债的结算笔数为1,也就是说从地方债发行到现在,这些地方债都仅仅发生过1笔交易。其中成交量最大的一笔发生在江苏,一次性交割量为21000万,结算日期为5月14日。
统计数据显示,其他地区地方债成绩单也并不好看。陕西、黑龙江、浙江、云南、重庆五地的地方债发生过2笔交易。
超过10笔的有:大连12笔,青岛14笔,吉林15笔,青海、四川为16笔,内蒙17笔,河北20笔,湖北两期共产生27笔交易。
造成市场反应冷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21日,牛刀在电话中开门见山的说,“问题关键是地方债投向不明,地方发行的债券最终投入到哪些行业哪些领域,加之地方债有没有利率优势,如果不公开这些信息,投资者手里的闲钱再多也不会轻易用来购买地方债。”
牛刀表示,作为资金运用和使用者,地方政府应该将投资渠道、预期收益等指标向公众进行公开,这样投资者买着才会心里有底,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发行不畅的问题。
中国式尴尬待解
“我国地方债所面临的情况有些尴尬,一方面地方政府非常积极的发行地方债,但另一方面不论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的热情都不高。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双方无法达到统一,最终使地方债的发行受阻。”东北证券理财分析师周全福也表达了对地方债的担心,他认为,地方债的发行目的是筹钱投资,将资金用于民生等方面的建设,但从目前地方债所遭遇到的情况来看,却有悖于发行初衷。
不过周全福对地方债中长期发展却很乐观,“以后我国还是要进行IPO的,一旦IPO重新开启就意味着一些机构需要利用股市进行融资,企业可以先用债券作抵押,融资后再进行回购,地方债正是获取短期融资的一个最好渠道。”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表示,在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民间资金很充裕,推出地方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而地方债的设计思维更多参考的是行政手段,所以单靠政府举债的做法并不会拥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尽管这样,通过提高利息的做法还是很难实现,甚至不排除进一步降息的可能。(记者李钊)
(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
吴向宏:地方债不是福利,别向中西部倾斜
2009-05-29 08:52:21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跟贴 16 条 手机看新闻
此次地方债发行,目标不是要消除地区贫富差异,而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推出的“救市”措施之一;它本来就不是一项福利政策,而是一项经济刺激政策。它更应当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发挥那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作用。
:吴向宏 国际商业顾问
最近已经有若干地方债券“破发”甚至出现首日“零成交”。老实说,这个结果丝毫不出我意外。地方债发行一开始就不够尊重市场机制,带有浓厚的计划分配色彩。官方公开承认,发债额度的分配是向中西部倾斜的。但恰恰这些地方的财政收入来源成疑,偿债能力有限,债券利率又定得偏低,自然不会受投资人欢迎。而那些财政实力雄厚的地方,尤其是沿海省份,却没有分配到与其经济实力相当的发债额度。
有人可能争辩说,财政政策向中西部倾斜,是为了扶持不发达地区,是既定国策,何错之有?我的回答是:错就错在此次地方债发行,目标不是要消除地区贫富差异,而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推出的“救市”措施之一;它本来就不是一项福利政策,而是一项经济刺激政策。它更应当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发挥那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作用。这就像一支军队,士兵的身体素质有强有弱。平时练兵你应当多照顾体质弱的,向他们倾斜。真到发生危及情况,要上战场的时候,你还是应该把最好的装备交给素质最强的那些士兵,才能最有效地打好仗。
为什么说地方债发行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措施呢?我在两个多月前的一篇文章中分析过:中国目前之所以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重大直接冲击,关键在于(1)中国政府用财政作为后盾,用一些刚性的制度安排,硬生生顶住了金融危机;以及(2)中国政府通过巨量的财政支出,短时间向市场注入大量资金,刺激了经济活动。因此,最终我们能否一直免遭金融危机之害,我们的经济能否真的像很多专家预言的那样很快复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财政状况。
财政实力不仅仅直接关系到中国还有没有能力继续扩大政府公共开支,来刺激经济,而且对私人领域的投资和金融活动,都是一个极为核心的因素。在中央层次上,财政稳定与否,关系到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我从一年多以前,就开始呼吁人民币停止升值,其原因就是虽然目前表面上人民币还有升值压力,但从中长期看,人民币其实有相当大的贬值可能。今后一年,人民币如果继续升值,则将来的预期贬值幅度就会更深、更大。如果同时期的中央财政收入停滞甚至严重减收,预示中央财政可能出现巨额赤字,那么,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就会变得十分急迫。中国现在有巨额外资存量,一旦上述情况发生,就可能触发外资大规模流出并使得人民币进入恶性贬值阶段。因此,稳定中央财政就是稳定信心,是中国安然度过全球经济危机期的一大要件。
在地方层次上,地方财政目前很大程度上是在吃土地饭。高涨的地价和随之轻轻松松到手的大量财政收入,不但让一些地方政府养成卖地依赖症,也把房地产业的投资人和消费者双方都“套牢”在高地价、高房价上。我不久前曾说过,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一块心病,成为经济复苏中的一个尴尬领域。政府陷入了两难:如果不“救市”,任房价下跌,那么全国五万多地产商代表的数万亿民间资本就大受打击,民间资本投入的这部经济引擎就会难以启动;如果“救市”,把房价托起来,那么消费者就会大伤元气,将损及消费支出这部经济引擎。唯一的解围办法,就是政府让利,使房产商和消费者双双能够解套。可是,如果地方财政没有其它来源,它又怎么可能在土地方面让利呢?
而地方和中央财政又是紧密互动的。在中国的体制下,说到底,地方财政窟窿最终恐怕都得中央来买单。而中央财政的多数项目,也离不开地方的支持和配套。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财政面临的风险最大。根据审计署一周前刚发布的报告,在这轮经济刺激政策下新增的投资项目中,中央投资资金平均到位率为94%,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仅为48%。有人把这种现象一语道破,就是地方政府其实“很差钱”。这一情况若不及时扭转,那么中国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取得的阶段成果,就很可能是暂时性的、不稳定的,随时可能失去。
因此,作为一项短期的经济刺激政策,目前极有必要重新审视地方债额度的分配方式,或者重新增加发债额度。尤其是受金融海啸直接冲击最大的沿海外向型省份,是中国抗击此次全球经济危机的最前线,我实在不懂:为什么不给它们较高的发债额度?这些省份其本身经济规模和财政收入规模又比较大,像广东G D P高达3.5万亿,地方财政收入3000亿,完全具备发行千亿规模以上债券的能力。
当然,作为长期的制度建设,还应当尽快引入地方债的评级机制,并推出不同年限、不同利率的债券,使之更符合市场机制。与此同时还需要继续深化中央和地方财政改革,使税源分配更为合理,地方税入更加稳定。这些就不是本文所能涵盖的了。(原题:地方债发行也应尊重市场机制)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银监会正清查地方债 专家称卖地还债需6年
2010-03-23 08:07:10 来源: 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北京) 跟贴 32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全国银监系统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信贷风险隐患”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并开始清查地方债务。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即使卖地还债,也需要6年时间。
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3月23日报道 一年前的这个日子,央行和银监会曾联合发文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在今年,措辞骤变。包括上海银监局在内的全国银监系统已经先后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信贷风险隐患”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同时,对于地方债务的紧急清查工作也已展开。
银监会:“还原”清查地方债
“国务院和银监会非常重视地方债务真实性清查工作,已经给我们制定了清查整顿的总目标: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风险分类,保全有力;加强协作,整体评估。”上海市银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地方融资平台承担着“政府项目”,县区级政府又对银行有很大话语权,进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这些融资平台的业务情况和风险情况缺乏必要的认识。(见本刊2010年第8期封面故事《地方债务危机》)
此次银监会提出“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首先是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2009年底贷款逐笔打开梳理,对每笔贷款逐个开展重新评审和严密的风险排查,对项目贷款要重点审核报批手续、环评结果、用地审批、项目资本金到位、银行内部审批及担保落实情况等各项要求。其次,对流动资金贷款要重点审核贷款资金实际用途、银行内部审批及担保落实情况等各项要求,同时逐户登记造册、按企业建立信贷台账。
“这简直是一次‘大返工’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工作量,”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地方债务究竟有多大规模存在不同说法,而这些债务中哪些已经是不良类资产,哪些是可疑类资产都不十分确定。只有了解真相之后才能找到让损失减到最小的办法。”
要“风险分类、保全有力”就需要银行在“解包还原”和“重新立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贷款实际风险状况认真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分类工作,并及时采取各项有效的风险保全措施。
根据上海市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分析,相比上海市级融资平台来说,部分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和担保措施是值得高度关注的,而对于查出的问题应该做好“补救工作”。
上海市银监局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市将把融资平台企业贷款按照还款来源分为三类:第一类,对于具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经济可持续、抵(质)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的贷款,可按商业化原则继续予以信贷支持;第二类,对于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贷款,应积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确保还款有保障;第三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要下决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不过,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由于近年来上海市银监局鼓励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分散信贷风险,却无意中给这些政府融资平台信贷“大返工”造成了麻烦,由于目前大部分政府融资平台在两家及两家以上银行办理业务,如何全面掌握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整体风险状况成了难题。
针对这一困难,上海银监局提出了“加强协作、整体评估”办法加以解决。以某城投公司为例,提供贷款的银行包括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四家。而在此次“大返工”中工商银行成为了“主评审行”对贷款风险进行整体评估,而另外三家银行应该及时准确地向工商银行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并由工商银行出具偿债能力分析以及风险评估报告。
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清查整顿工作正在推进之中,但越来越多的机构表现出了对清查结果的不乐观。
专家:地方卖地还债需6年
面对现实存在的地方债务规模,“未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收入可能也不足以偿还当前地方融资平台的巨额债务。”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王志浩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了他的忧虑。
业界认为,由于考虑到上述原因,短期内地方政府基本上已经无力更无意向“地价攀升”说不,而“房价稳定甚至攀升”成为了“地价攀升”必要条件。
在王志浩看来,地方政府十分倚重土地出让收入,他们不仅直接从土地出售中获得收入,而且地方融资平台也是以土地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这些年来地方大搞基建,依靠的正是地方融资平台,而这些平台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又依靠了“节节攀高”的地价。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上海是全国最早运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解决地方财政中建设资金拨付不足的直辖市。紧随上海之后的重庆,自2002年开始,也走上了这条利用“土地资源”捆绑着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之路。此后,上海、重庆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铺开。
王志浩以重庆市为例来加以说明。2002年,重庆市开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制度。2003年,多家重庆市政府投资平台成立,以重庆城投公司为首的八大投资平台先后宣告成立,政府将收购来的部分土地注入这些国有独资公司。例如,2008年重庆市政府将 20平方公里土地作为资本金注入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后者提供融资保障。
王志浩认为,基于这种模式,很多城投公司获得了“土地估价”60%~80%的银行贷款,而由于想获得更多资金,又往往存在土地估价过高的信贷风险。
如假定土地按照估值的 70%作为贷款抵押,并且地方融资平台的所有债务都以土地资产作为抵押(某些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贷款担保,但大多数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如果地方融资平台真像外界估算的那样,有 6万亿元债务,则意味着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的土地的价值达8.5万亿元(假定土地估值准确),这一金额是过去五年(2005年-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值的近3倍。
由于很多基建项目在2010年-2011年无法产生效益,按照渣打银行的测算,如果以 2009年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计算,偿还这 6万亿元债务需要 6年时间;以 2008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需要 13年时间,而且这还不包括债务利息。地方政府在偿付债务本息方面将存在非常大的压力。
(本文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谈佳隆)
传中国地方债务数月内从4万亿升至7万亿
2010-06-03 07:20: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跟贴 1535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有消息称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专家分析称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复苏进程。财政分配不合理被指系地方债台高筑的原因之一,目前地方债务已经超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债务有危机化危险。
中国经济网6月3日报道 有消息称,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据有关专家分析,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刚刚复苏的脚步。
目前,以各种变相形式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式发行的地方债没有纳入到地方预算,举债资金使用的预算约束不到位,透明度和规范性都不足,都容易酿成风险。
国务院5月26日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和处理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问题。
2010年,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的飞速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也在急剧膨胀。大规模的投融资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居高不下的举债。
“地方债”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不断飙升的中国式地方债
近日,有消息称,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据有关专家分析,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刚刚复苏的脚步。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介绍说,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这离世界公认的警戒线60%已经很接近了。可见在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地方政府圈钱之猛。
“地方债务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当被问及地方债务究竟有多少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曾康华如此表述。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去年5月末,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合计设立822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其中县级平台高达4907家。而从地方平台公司贷款债务与地方政府财力对比看,债务率为97.8%,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超过200%。
有专家分析,地方债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大幅度上涨的原因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客观上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而转移、支付制度又不完善,这也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承担大量的公共事务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地方政府负债机制转换和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再加上地方可用财力不足产生的压力,使预算法禁止地方财政负债的“明规则”,被事实上的普遍负债这一“潜规则”强制替代,也催生了许多地方领导干部扭曲的负债观,即借债不怕还钱、自己借别人还、不还钱还能借到钱的错误逻辑,进一步助长了地方政府的盲目举债,从而在地方上催生了“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奇怪现象,对于地方政府官员而言,“谁借的越多,谁在任期内的政绩就越大”,这种机制也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
一触即发的地方债危机
2009年,中国国债余额大约为6.2万亿元,外债余额为3868亿美元,合计相当于2009年GDP的26%,按照国际标准,尚在安全范围之内。但是,近一年来积聚膨胀的地方政府债务,也会成为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最大的风险因素之一。
张君出任华南地区某市财政局下属投资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财政局给他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各政府机关的资产进行整理盘活。由于难度较大,张君接到这个差事后经常愁眉苦脸。
但进入2009年,张君突然频频接到当地各大商业银行对公业务负责人的饭局邀请。更让他纳闷的是觥筹交错之间,往日高高在上的银行负责人都纷纷有意无意地探问张君有没有贷款需求,并破天荒地拍胸脯表示如果有需要一定全力满足。
于是,张君迅速联系各大商业银行贷款,没想到是一路“绿灯”。从3月至5月注册资本金仅5000万元的该投资管理公司,从各大商业银行共获取了40亿元的贷款,张君一扫往日愁容,每日红光满面。
相信彼时与张君同样开心的还有全国各省、市、县数千家投资管理公司的负责人。
央行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5月末地方政府的3800多家投融资平台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升至5.26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60%。5.26万亿元的负债相当于去年全国GDP的15.7%,全国财政收入的76.8%,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161.35%。
“目前,以各种变相形式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式发行的地方债没有纳入到地方预算,举债资金使用的预算约束不到位,透明度和规范性都不足,都容易酿成风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说。
另有,中金公司研究报告进一步显示,2009年净新增负债约3万亿元,预计2010年和2011年后续贷款约为2万至3万亿元,2011年底约达到10万亿元。也就是说,很多地方政府的负债额将远远超过本级财政收入,会面临巨大风险。
体制改革是绕不开的话题
当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既不合理,又不稳定,并非什么秘密,这也成为地方债台高筑的原因之一。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国家税收收入的相当部分归入中央财政,尽管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但事实上,各级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扩大赤字,举债度日或负债运行,事实证明,这些债务也大多处于隐性状态。
所以,地方政府搞发展是大计,欠债还钱也是大事。改变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才是治本之计。
背景资料
何为地方债
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信、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我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
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
银监会密令催促地方政府任期内还地方债务
2010-06-07 01:29:15 来源: 《新世纪》-财新网 跟贴 148 条 手机看股票
商业银行已经开始防范“新官不理旧账”的风险。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推动地方政府在本届任期内履行还款责任,以避免脱逃偿还责任。
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是房地产调控之外,事关中国经济前景的另一大变数。
5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作出部署。而如何“分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间已似对垒。甚至有人担心,过于严厉的治理政策,可能致经济于“二次探底”。
不过,一位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在强调风险、清理规范的时候,“地方财政能愿意说吗?肯定想赶紧(把项目)藏起来”。
既要防范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又须顾及地方已有及今后的政府投资,这是未来政策的平衡点。毕竟,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于地方政府是一项长期任务。
分类管理难点
分类清理的前提是搞清楚总量。这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之后,地方政府负债规模到底有多大,还是没有正解。
除却过去就有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金融机构借款和拖欠款等负债,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新增的负债主要包括,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以及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城投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前者属于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显性负债,后者则多是以地方政府担保或承诺方式存在的隐性负债。
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估算,200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约4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债务约1万亿元。
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是7.38万亿元。粗略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
一位大型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现在的难点在于,对融资平台的定义不清,银监会7.38万亿元的数据,是在各家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口径不一致、松紧不一”的情况下得出的。
“中央政府希望摸清底数是好的,但是最起码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银监会听取了几家大行的建议后,有望近期发布统一地方融资平台统计口径的文件。
鹏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总监周沅帆认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应该分类管理,发债审批流程和偿债方式也应有所区别。这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项目但几乎没有收益的公司,偿债资金主要靠财政补贴,这类公司应该发市政债或准市政债;第二类是有项目也有收益的公司,应该逐步转为项目收益债;第三类是既无项目也无收益的公司,纯粹是投融资平台,可以考虑关掉。
对于不同类别的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也迥异。北方某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提到,上述第一类公司是典型的政府平台,财政可以负责还钱,而第二类是企业型的,其负债不能都算地方财政的责任。
政府角色嬗变
融资平台负债之所以被笼统地视为地方政府债务,是因为这些公司都与地方财政有或明或暗、或松或紧的联系。
周沅帆说,在城投债的评级中,要看公司的财务指标,但不是那么关键,也要看当地政府与城投公司的关系,综合分析给出评级。
融资平台贷款和发债时,政府角色也充斥其中,最直接的是第一还款来源为财政补贴,如上文提及的诸城城投。
甚至有一些公司为债务提供增信的第二还款来源,也是建立在政府信用上。建行山东分行在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中发现,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8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单位,是同样具有政府背景的乳山市国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地方政府不能做偿债承诺、也不能担保的情况下,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支持态度只能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体现,转换成各种商业上合理可行的合同条款。“希望把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关系拉得越近越好,毕竟这些企业设立是为地方政府建设项目投融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师郭承来告诉本刊记者。
不过,评级公司对上述相关性过高的担保增信方式的综合评级不会太高,“最多取其中信用级别最高的一级,不会叠加增级。”郭承来说。
与一般的企业债一样,城投债评级要考虑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两个因素,“往往偿债意愿比偿债能力更重要。”周沅帆说,城投债面向公众发行,如果还款有问题,社会舆论压力会很大。
郭承来说,多种把融资平台与政府关系拉近的方式,也是为了确保“地方政府承认这个债务”,万一出问题,地方政府会愿意花时间处理问题。
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则认为,政府不能对企业有直接的担保关系,也不能有间接的利益输送关系,财政资金只能作为资本金注入公司,不应以补贴的形式成为公司的收入。
风险几何
由于对债务总量以及地方政府对这些债务负多大责任心中无底,在很多市场人士看来,地方政府债务像一个黑洞,令人担忧而又无法把握。
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融资平台的贷款债务率平均为97.8%。这一水平落在了90%-120%的国际警戒线区间之内。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甚至超过200%。本刊记者从天津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09年7月末,天津市的债务率超过300%,偿债率为31%,也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
不过,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认为,以地方可支配财力为基础得出的债务率和偿债率,还不能完全反映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因为可支配财力包括“社保、工资、医疗教育等的刚性支出,这些钱不能作为偿债来源”。
商业银行在衡量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实践中,也发现了仅看财政可支配收入的局限性。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更关心的是,扣除刚性支出外,地方财政每年还能有多少余钱用于经济建设,“真正能用于偿债的是这部分”。然而,这个关键数据无法从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预算报告中找到。
郭承来说,在城投债的评级中,会考虑建设性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债务余额比建设性资金的倍率。
此外,还应特别关注长期债务的情况,包括长期债务的比例,以及到期时间分布与地方财政收入是否匹配等。
多数地方政府向融资平台注入的资产都包括土地,且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负债的担保或抵押,也依赖土地升值带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建设银行河北分行相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此前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地方财政吃紧,银行都希望有土地质押,“将来寄希望于土地升值。”
4月下旬开始的房地产调控,似乎正在打破之前的美好预期。不过,一位评级公司资深分析人士认为,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案例证明,土地价值确实是存在的。
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大多属于中长期负债的融资平台贷款和城投债,不能仅以当前的地方财力来衡量其风险,而应该在中长期的时间视野中考量。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说,融资平台贷款的确有风险,但总体而言,如果时间拉长一点,全国性的骨干项目肯定没有问题。
从长期规范发展的角度看,多位市场参与人士建议,对地方政府的负债余额或基于可支配建设性资金的债务率,进行上限管理。
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确定负债余额或债务率,能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产生约束,在这个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承诺和担保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纳入预算,超出这个范围就不行。
结合中国地方政府的任期特点,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建议,应该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的总负债不能超过任期内的总财政收入,否则透支未来几届政府的收入,后来者只能继续透支了。
商业银行已经开始防范“新官不理旧账”的风险。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推动地方政府在本届任期内履行还款责任,以避免脱逃偿还责任。
第一时间解读:银监会要求地方政府任期内还款或致烂尾楼
也有人建议对融资平台应该采取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周沅帆认为,没有必要规定负债限额,而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公布融资平台以及相关政府的负债总额,让投资者自己作出选择。
根本上看,地方政府建设资金不足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贾康一直呼吁,每一级地方政府有一级事权,还应有合理的财权、税基和举债权。
地方债务问题未来的治本之道,应考虑扩大地方财政预算的覆盖范围,把目前由融资平台做、但事实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服务投资纳入其中,并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本文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霍侃)
地方债暂停半年后再重启 今日发行438亿元
2010-06-17 19:22:08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26 条 手机看股票
国务院6月13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438亿元地方债18日发行
据证券日报报道,《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在沉寂了半年之后,据悉,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将于18日招标,包括新疆、青海等9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发行438亿元,其中3年期286亿元,5年期152亿元。
从发行的地方来看,中央政府仍在继续强力支持中西部发展。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地方融资平台的渠道被收紧后,各地的资金供给也比较紧张,但今年地方债的审批比去年更严格。有地方财政部门官员称,财政部今年对各地方分配的发债额度使用计划要先由预算司、经建司进行审批,而去年只是备案不用审批。地方上报的计划需要非常详尽的列出使用地方债的具体项目,使用进度等内容。
分析人士称,目前地方政府还本付息的压力很大,新增的融资需求也很多。需求上升的同时融资渠道却被紧紧扼住,贷款艰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备受关注。虽然地方政府负债飙升,但地方政府融资瓶颈意味着发地方债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通知提出,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政专家指出,目前中央政府代理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债已经纳入预算管理,但地方政府债务除了这些公开透明的地方债以外,还有大量的通过平台债,通知提到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应该也包括这些平台债。
平台债游离于预算体制外是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加大的重要原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不很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融资平台的全面负债情况也不很清楚,这样就很容易由不规范的“隐性债务”产生隐性公共风险的积累。
地方融资靠卖地为生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我国2008年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以来,各地方政府纷纷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投向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的现金流,为其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忧。
在某证券公司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剩下的25%仅仅靠地方财政支撑。而业内人士认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几乎100%都与土地挂钩,也就是说,依托地方融资平台的地方政府“卖地财政”、“寅吃卯粮”现象十分严重。
专家认为,《通知》出台的背后正是对这些现象的担忧。“自从去年春天以来,融资平台建设进展很快,平台贷款规模迅速攀升,贷款如果不能偿还,就可能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表示。
以举债融资规模来看,中金公司曾发布研究报告预计,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含票据)约为7.2万亿元,2011年底达到约10万亿元。据估算,这一地方负债约占中国2009年GDP的1/3,相当于中国外汇储备的70%。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财政系主任曾康华分析认为,近年来地方政府担保的公司债务规模越来越大,使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面临很大的风险。
在投融资一线的信托产品经理刘擎认为,清理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措施进入实操阶段,至少经过了为期半年的情况摸底排查,实际上2009年第三季度监管部门就明确开始提示相关业务风险。而作为金融业者,则更关注这一清理和规范背后的深刻改革背景。刘擎认为,决策层和金融监管当局对卖地财政的质疑和叫停,简单卖地花钱甚至政府变相违规担保进行融资行不通了,实质上是倒逼地方政府在单位资源和能耗上做文章。
“因此,不能将《通知》仅视作是对一类金融业务的‘通知’,而是一种具有更宏观意义的调控,因为《通知》直指近年地方政府投资强劲驱动,对于防范经济过热、负债率过高的金融风险具有果断和直接的监管效果,而且或将延及相关行业。”刘擎表示。
据悉,《通知》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本身的清理规范要求较为严格。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名词解释:
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融资工具,它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作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方式,达到向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目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本文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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