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给色情媒体者的话
建站法宝之--色戒
大凡建站设网的朋友,大都以经济为主要目的,赚钱自然天经地易,而财路广大,有万千之多,而利用色诱来赚取钱财,却是阎王店里走一遭,半死不活之路啊!
先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身为父母,你儿喜爱电脑,不料却点击你的或者网络无所不在的色情信息,从此打开了色欲之门而欲罢不能,学业退步、不思进取、思想猥琐、行为怪僻,作为父母的你该如何做想,还能用法不责众、偶然为之来搪塞耳目?恐怕只有惊恐激烈地大呼万恶之社会的不仁不义了。
看来,“无儿不讲心正”,年轻人无依无责时最易让己堕落变坏。而将自己置于更高的位置,看法就没有了短视的症状。
把古人“糟粕”权且拿来一鉴:《冥罚淫律》第四条,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纪,指二十年寿命)。上面所说,宣扬一次色事(这大概可以指网站上的一次点击),十年的寿命就被一笔钩销,假设一站人气巨差,10天一访,这也要的命的----百日小命便可完结。开个玩笑,莫要害怕,我们大可不要把它当真,古人管古人,今人管自身。伯温再神,我们亿万的群众,也无法算计的过来!不过,它确实白纸黑字存在了千余年,孰又能道个分明?
今人的网络,看情态是火热的,那如火如荼的情与色、铺天盖地爱与欲,行此事者上天入地,无所不,七十二变,三十六计,翻云覆水,不可窥矣。实体不成用虚拟,持久不成打游击,国内不成匿国外,一窟不成便掘出无数个窝窝来。看得出来,这些人为此绞尽脑汁、用尽手段,私底下打灿的如意算盘,想到若能一朝发财,也算是出人头地了。
而古书《寿康宝鉴》第一部第二章第二节写道:“文昌帝君垂训曰‘著作淫书、淫画,制作、贩卖电影、乃至VCD、DVD黄色录影,败坏社会风气,引诱他人犯邪淫罪,坏人心术’之罪者,其果报是:此人今生命终死后,入无间地狱。何时得脱,一是,看其作品,书画何时灭尽,二是看,凡因这些“黄色作品”而犯淫罪的,要等这些罪人的罪报受完后,方可出离。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之后,此人方能从无间地狱中脱生出来。(真是麻烦又可怕!)此人为什么会这样难得出离地狱?因为,淫书之为害,不可胜数!常有名闺淑媛,良家妇女,识字知文,或在绿树成阴非常寂静的白天,或于青灯独处的深夜,或展卷视之,或打开电视,不觉“魂摇魄荡”,难忍“欲火之焚”,遽成私奔窃爱之行,致节妇失节,贞女丧贞,更有聪明子弟,秀而有文,一见此书,遂起欲想,或手淫而不止,遇秋目略加挑逗,即不能自己而苟从!小损:则欧丧元阳,伤身劳神,少年夭折;大损:则渎乱伦纪,不齿于士林,无论长幼、尊卑乱伦行事,为世间士子、学人而不齿。”啊嗨咦喂!他人未能窥到,这个头探将出来,却有肝脑涂地之祸呀!看来,你放出的色诱,的确不同凡想啊!
由此看来,问题是严重的。今人的网络,上至重要媒体、搜擎,下至无名独页、小站,情色信息含量,令人咋舌,虽然这些东西还和所谓“真情色”有些许差距,俗话讲: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明白的,本质里还有何不同吗?或许您已经习以为常,或者推说法不则众.....不要忘记,有种法则是从不疏露且不讲情面的,有道是‘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绝对不虚也!你一人造孽一人受、众人造孽一同受,只不过是多个伴而已,话又说回来,也免去漫长无垠的惨淡寂寥,倒也是个好了!
各位大小媒体的,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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