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生物安全公约发威:国务院大怒彻查转基因种子
文章导读:
1992年,中国作为第一批缔约方签署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此框架之下,各国于2000年在加拿大通过《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下称《议定书》)。这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其中涉及到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2005年,中国国务院终于批准了该议定书。在对待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态度上,《议定书》采取风险预防原则,主张即使科学上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危害必然发生,也应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以尽量减少潜在风险。2010年的《补充议定书》则规定,转基因生物跨境移动,使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严重受损时,缔约方可要求直接或间接管理转基因生物的所有者、开发者、生产者、进出口者等肇事者恢复原状并负担相关费用;缔约方有必要根据国内法制定财政措施,以便为预防损失而建立保险和基金等。
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议定书》,只有美国顽固坚持所谓的“实质等同原则”,公然和联合国公约的“风险预防原则”相对抗,并拒绝加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原来中国政府早就带头签订了联合国生物安全公约,对世界、对中国人民已经作出了庄严的承诺,难怪这次要彻查转基因种子了。。。。。。
以下是报道: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降蕴彰 在5月3日国务院邀请部分专家参加转基因主粮商业化问题座谈会之后,6月30日上午,农业部邀请中国农科院种业专家佟屏亚等业内人士,征询相关转基因农作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有知情人士向本网透露,本次受邀的代表们在发言中一致指出,农业部现行对转基因农作物的监管较为混乱。佟屏亚在发言中明确表示,农业部应对已经检查发现的转基因违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并对农业部有关失职人员给予处分。佟屏亚发言中表示,农业部官员多次重申“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在国内也没有准许任何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但是,中国农田里早已经大片地种植转基因作物了,有“违规商业化”玉米,也有转基因水稻。
2010年农业部掀起种子执法大检查风暴,检查出的登海3686、中农大236、中农大4号等违规转商业化的基因玉米品种,由于问题涉及到李登海、戴景瑞等权威专家,农业部方面于2010年12月16日“低调”发布《公告》,要求违规转基因玉米种子“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佟屏亚表示,农业部发布《公告》之后,违规转基因玉米的相关企业和育种家却趁机进行大宣传、大返利、大减价、大促销,导致今年这些违规商业化玉米品种在四川、湖南、贵州、辽宁、吉林等省种植面积多达几十万亩。他感叹:估计今年至少又有几百万亩农田可能被“污染”了!
佟屏亚表示,目前,我国转基因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已经遍布南方十多个省,并已形成规模种植,农民将收获的转基因大米混在普通大米中进入流通市场,而部分市场上肆意流通的转基因稻米品种来源直指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研究团队。佟屏亚称,转基因水稻市场流通的情势较为严重。对于外界对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研究团队的质疑,张启发并毫不讳言,他曾公开表示,“农业生产试验很难做到全封闭,不排除有人见到田里长着如此好的东西,就拿走我们的稻种材料”,“无法控制农户收获的稻谷流向”。张启发的言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招来一致批评。
佟屏亚在发言中明确表示,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不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任何人传布或种植转基因主粮作物都是违法的。农业部作为代表国务院行使权力的机构,不要也不应该为几位所谓“精英”遮丑,纵容包庇。要树立农业部权威形象,态度鲜明,禀公执法,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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