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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4周前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陈一文同志发表的3篇博客

陈一文 · 2011-10-2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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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4周前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陈一文同志发表的四篇博客

第一篇原文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om.html

 

宋安群:我的“新生物进化论”艰辛科研遭遇

(2011-09-30 15:35:01)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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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批判转基因技术

宋安群研究员三十多年发表多篇论文,提出了“新生物进化理论”,得到许多专家与读者的热情支持与高度评价。有的读者在来信中称:“这将是一篇划时代的论文”;有的专家写道:新理论“必将在全球学术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至今却未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任何反响,这是为何?这是因为受到我国生物学界权威排斥、压制与种种打击。这种情况我国一般的民众难以了解,难以想象,但却是民间科技工从事科学探索研究过程中较为普遍的遭遇。

宋安群:我的“新生物进化论”艰辛科研遭遇

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专栏〗:http://sea3000.net/songanqun/

转载者:陈一文([email protected]

(80年代两届全国青联委员)

《新浪网》“陈一文顾问博客”转载:http://blog.sina.com.cn/cheniwan

我在二十多年前就已发表多篇论文,提出了新的生物进化理论,并得到许多专家,许多读者的热情支持与高度评价,如有的读者在来信中称:“这将是一篇划时代的论文,有的专家写道:新理论“必将在全球学术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至今却未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任何反响,这是为何?这是因为受到我国权威的种种打击与压制,这种情况我国一般的民众是难以了解,难以想象的,但却是民间科技工较为普遍的遭遇,其具体情况(部分情况)请见下面的文章: “为何我国科技难有突破性大发展 ——从宋安群的科研遭遇看我国科研体制改革的紧迫性”,此文已刊登在2005年《社科研究》杂志上,并被评为优秀论文(用的笔名:“吴明”),文中所例举的专家推荐信、书评、读者来信、媒体报导、各种证明等,均有原件扫描放在网上,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大多数扫描件已重新打。

为何我国科技难有突破性大发展

——从宋安群的科研遭遇看我国科研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为何至今没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为何至今没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为何我们一直只能以祖先的四大发明为骄傲?是今人的智能退化,还是别的原因?科技要大发展必符合它发展的客观规律,可我国现今的科研体制不仅未能让人很好地遵循其规律,相反,在许多方面正背道而驰,这是不是影响我国科技大发展的重要原因?值得我们思考!让我们看具体情况:

我们知道,发明、发现、创造(包括提出新的理论)等等,是推动科技大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然而这些方面的成就都是人们向未知世界进军后获得的,它很难由人事先预料,更无法由人事先计划安排,当任务完成。

可是我国的许多优秀人才、学校高才生等在他们作出成绩(或出校门)后,就被调到(或被分配到)国家重要的科研岗位,科研部门里,如中科院、高等学府,或其他重要部门。留学有成者更被安排在重点的科研部门或领导职位上,为的是使他们为国家多作贡献。是的,在这些重要科研部门,有先进完善的科研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快捷的情报信息网络。这使他们能够迅速了解与掌握世界的先进科技,有条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经过他们自己的刻苦努力,多为国家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们因此也就成了各学科的掌门人,带头人。然而也正由此而局限了他们的思索领域、探索空间。他们着眼的、赶超的多是世界已有的东西。尤其是他们所在的各部门都有研究规划,有要定期完成的任务,这就更加局限了他们的研究领域与思路,使他们只能在已知的世界里去思考,或用已知的认识与相关的新思路去进行新探索,而难于进入全新的未知世界。

另一方面,我国又强调专家“把关”,已作出杰出成绩的各学科带头人,自然成为“把关人”。

然而科技要有突破性大发展,关键之路在于向未知世界进发。那么人们怎样才会进入到未知世界探索呢?这除了靠人有追求真理,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心等因素外,还常常要靠种种非常因素促使。例如人在平常生活中,偶受某种启发,有了某种感悟。或是偶进某一特殊境地、或站到某一特殊位置上,看到了平时看不到的现象。或是受某种非常事件的影响,有了新的兴趣新的发现。或有特殊经历,产生了特殊的感受与认识。或是某种原因激发出某种特殊的希望、追求与想象等等。总之,常常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使人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悟,新的希望与追求,从而激发人、鼓舞人,要求人向新的未知领域深入。同时在这深入之中,又常常只有完全自由地进行,没有压力,没有任务,没有框框,没有条件,而且持之以恒,甚至百折不挠地进行,方可有收获,有成绩。轮椅上的霍金之能取得伟大成就,可能正因他是在轮椅上,没人给他规定任务,长年的轮椅生涯又使他能持之以恒自由的思索与探究之故吧。

在我国辽阔疆域上的亿万人民,各站在不同位置,自会有许多人因种种特殊情况而深入到各种未知世界探索。这其中必会有不少人有新的发现,甚至有重大发现,或有全新的极有意义的认识,但是这些认识在开始时,往往不可能很完善,他们需要有人帮助,需与人讨论,在相互讨论与启迪中提高。确有价值的东西更需在刊物上发表,一让读者受益,二在与广大读者的进一步讨论中,再提高自己。同时也只有在刊物上发表了,其成绩才能被人承认。而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更需要有国家的资助。

可是在我国,这一切都需听从我国各学科把关人的决定。只有把关人有权决定要不要开讨论会,开怎样的会(开会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与会人选等都由把关人定)。有权决定重要刊物发表哪些内容的文章。有权决定资助哪些项目。也就是说在未知世界探索的人,他能不能有成绩,有建树,最终不在自己,而在把关人所设的“关”,可是这道关被人们称之为“封杀之关”。

这道关口卡住了多少人?没有统计,但在人们的心目中早有共识:我国的东西再好都难得到承认 ——通不过这道关口。只有先拿到国外,被外国人承认了我国才能承认。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科研体制存在严重问题,它使“过关”与“把关”者在利益、认识等等方面对立起来。这从人们分析与议论的一些具体情况里可直接看到。

学术理论方面原始创新科学探索被“把关者”否定的五种情况

以学术理论方面的探索为例来看,这在未知世界的探索,无非是在两方面出成绩:

其一,在全新的领域里探索,提出了现今世界所没有的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

其二,对已被人们公认的学说、理论,发现了它的不足或者错误,甚至发现了它有根本性错误,从而进行补充与修改。

以上成绩被把关者否定多有这样几种情况:

(1)在未知世界探索的人,由于看到的是别人不知的(也是自己曾不知的),那么要用行家熟知的科学语言说清复杂的新道理,让人承认这新观点、新理论,是很难、很难的,尤其要在有限的篇幅内说清,则更难、更难。他需要别人帮助,更需要把关者帮助、指导。然而把关人一见其说不清道不明,觉得:“连起码的科学水平都达不到,还想探索大问题,真不自量1给予否定。

(2)有的人即使说明白了,但把关人未能进入他所进入的未知世界,未达到他所达到的高度,难以认同而否定。

(3)有的把关人也看到了别人的东西有新意,有价值,但一想“我为何要把高于自己的人抬出来,让他排在自己前面呢?”由于私心,也给否定。

(4)有的把关者见别人有创见,就在别人的基础上进行发挥,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东西。拿到国外发表(当然这样的人是极个别的)。

(5)对于已被公认的学说、理论,指出它的不足、错误,或指出它有根本性错误,这就等于是向持这种理论的权威们.、把关者进行挑战。不仅会被否定,还会遭到种种打击。这种情况可从宋安群的科研中清楚反映,她的科研不仅反映了权威把关的问题,也反映了人们在未知世界探索对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然她所遭遇到的种种情况可说具有某种普遍性、代表性。

患多种慢性疾病,久治不愈,自学自扎耳针逐渐痊愈,“启蒙”研究生物变化的规律性

宋安群原是新疆石油地调处的职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由于患多种慢性疾病,久治不愈,而长期吃劳保,在几乎绝望时,一本“耳针”书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她对着镜子试着自学自扎耳针,不想经过一年时间竟逐渐痊愈。 

从此她学习探索医学问题,渐渐地看到人体有其特有的一些运动(变化)规律性。进而她想知道其它生物都有怎样的运动规律而学生物学时,却令她十分惊讶,在生物学上不仅未告知人们有怎样的运动变化规律,相反,认为生物的变异(变化)无规律。尤其当时西方许多学者得出的结论实在使她无法接受,例如美国分子生物学家斯登特发表的论文说:“分子生物学的成就,就是上帝存在的真实证明。”法国分子生物学家雅克·莫诺在他的《偶然性与必然性》一书中称:“现代生物学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破产了。”因“认识论”说明任何物质的运动变化都有其规律可寻,而莫诺认为现代生物学的研究证明了生物的变化无规律,故而得出了“认识论”破产的结论。

也就在当时,“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通信”小报正在展开对莫诺的批判,可是批到后来批不下去,因人们的批判只是从哲学角度批,我国的一些生物学家说:“事实已证明了生物的遗传物质的变异就是无规律,哲学不能代替科学。”这使批判者们哑口无言。

宋安群看到这些后断定生物学理论本身肯定有问题,她相信生物的变化一定有规律性,她决心要深入到这一未知世界去探索,但她不知道她的探索会不会有结果,不过她横下了一条心:不管前面遇到什么她都要往前走下去。

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自然选择”学说提出质疑

 她首先是阅读大量的生物学书籍,进而发现里面矛盾重重,逐渐看到问题的根源是在“自然选择”学说上,因这一学说的“实质”就是认为生物的变异无规律(即有所谓“不定变异”),是大自然把生物在这无规律的变异中,碰巧变得有利于生存的个体保存下来,不利的淘汰掉才有生物的进化。那么这一学说被人们普遍接受后,必定产生两种结果:

一是使人们对于解释各种生物现象、改造生物,促进农牧业发展等都陷入困境。

二是促使人们去寻找这没有变化规律的原因及物质基础,以证明其“无规律”。

“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思路、深入方向、着眼点等,是导致得出生物变化“无规律”结论的直接原因

当她继续探索,进一步发现:“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思路,深入方向,着眼点等等,正是导致他们得出“无规律”结论的直接原因。因“现代生物学”的研究特点是:(1)着眼于试验。(2)分科研究越分越细。(3)向微观深入,着重于分子水平上的研究。

宋安群看到这些方面的研究虽有必要,但若单有这些方面的研究必定无法看到生物变化、进化规律。因为生物的进化是在亿万年极其漫长的时间里,在大自然中进化的。它不可能由谁在试验室去重复、去检验、去认识。

要认识地球上所有生物共有的运动规律,也不可能由谁作几个试验就可得出结论。尤其是当人们分科研究越分越细时,每个人观察的面也越来越窄,离认识所有生物共有规律的路必越来越远。

当人们深入到分子水平研究时,则离得更远。在分子水平不仅看不到所有生物共有特性(规律性);就连单个生物最起码特性也看不到了。因为每个生物都是以“活”的个体形式存在与运动变化,每一个“活”的个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活的整体特有的运动规律,这些规律是在分子水平上根本看不到的。

寻求生物之“全貌”的生物研究正确思路、深入方向与着眼点

因此这就需要有人从相反的方向,从宏观进行研究,着眼于地球上所有生物在不同环境里的不同变化,着眼于从远古到今天的变化,去收集各个方面的资料,既要收集各有关学科在试验室进行试验的资料,也要收集试验室以外,如古生物学上,大自然中,人类社会的长期实践(驯养动植物,以及与自身疾病作斗争)中的等等资料。收集的资料越多,越有可能见到生物之“全貌”,越有可能发现其中带普遍性的规律性的东西。

遭遇生物学家“权威”的排斥、压制与打击

宋安群后来作的就是收集大量资料的工作,这也是一个外行最有条件作的工作。通过多年的努力她看到生物确有明确的运动变化规律,并总结出了数条规律,写出了多篇论文。逐渐得到好些专家好评与推荐。可是,谁知从这开始她就受到我国权威的种种打击:

1982年在京召开全国生物进化学术讨论会,大会却致函新疆科协,点名不许宋安群参加,理由是:她的观点与大会精神不符。她得知后自费上京要求列席旁听也遭拒绝。她想尽办法好不容易让其列席参加了,可她要求在分组会上给她一刻钟发言,也遭拒绝(《新疆日报》在 1984年6月14日以“她应该获得争呜权利”为题对其作了详细报导)。

她只好趁代表们休息的时候将所写的东西请代表们看,有代表看后不仅在会上发言,同时还发表文章为她讲话,可仍不管用。

中科院遗传所李璠研究员发表文章呼吁“提倡不同学派争鸣”

如中科院遗传所研究员李璠在《大自然探索》1983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提倡不同学派争鸣”的文章中说:

“我希望在生物遗传与进化的学术领域里各学派都能自由地阐述各自的学术观点,自由争鸣。”

“特别是,应该注意和提倡本国学者建立的新学说。”

“对于正在酝酿中的中青年所提出的新的生物遗传与进化思想(宋安群等)更应如此。”

我们知道,现在宪法上尚允许宗教信仰自由,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对生物学中任何学派加以限制或者变相地加以排斥。”

1983年全国遗传学会议:“我没敢把你的文章拿出来”

1983年召开全国遗传学会议,与会的新疆六代表之一的一位副教授主动带宋安群的文稿想到大会宣读与交流,但他回来却对宋说:“实在对不起,我没敢把你的文章拿出来,因我感觉大会的气氛很不对。”

《遗传学报》:你投稿的论文“已进垃圾”

宋安群先前将文稿投到《遗传学报》,久无回音,她去编辑部询问,回答是:“已进垃圾”。

《中国科学》杂志:“你的文稿……很有道理……向传统理论挑战……向持传统理论的权威人士挑战……我们也就不能发”

她又投到《中国科学》杂志,当她又去询问时,该编辑部的一位负责人倒十分真诚地对她说:“你的文稿我看了,说实在话我个人觉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们不能发,因我们现在强调专家把关,我们刊发的每篇文章都得经过我们编审委员会的专家们讨论通过,这些专家都是我国的权威,你的文章是向传统理论挑战,那也就等于是向持传统理论的权威人士挑战,他们肯定不能接受,那我们也就不能发。”

宋安群说:“从科学发展史上看,科学每有突破都会遭到持传统理论的权威人士反对,若在我国只要有权威反对就不能发,那我国的科学还能发展?”对方说:“你说的道理我们都知道,可我们也没法。”

《人才》杂志:主编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全文破例刊发

她想那只有投到权威们控制不到的刊物上,她想方设法找到《人才》杂志,更设法将文稿及新疆专家的推荐书请主编亲审,主编看完后当即拍板,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全文(两万多字)破列刊发(见《人才》1982年第6期“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

很快收到全国各地数百封读者来信,极热情支持与赞同

之后,宋安群很快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封读者来信,给予她极热情的支持与赞同。有的在信中说:“这将是一篇划时代的论文。”

有的说:“立论所立之论点当无可辩驳,立论之意义亦极重大。”

有的写到:“恭读大作,心头豁然开朗,我已捧读再三。”

有的更写到:“拜读完您的大作,多年来缠绕我思维的种种疑团今天如云开雾散,又如黑暗中遇到光明一样明朗。”

更有人在信中说:“我把您的文章反复看了七遍,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

原广西农科院院长吴启增在1982年12月8日的来信中写到:“我完全同意您的论点……,为了改变当前生物学理论上的紊乱状态,您所提出来的问题看样子是要来个非同小可的大辩论了,这样它将会在全球学术界引起深远的影响,在生物学发展历史中起深远的影响。”有多位专家还给有关方面写了推荐书。

中科院新疆分院的两位副研究员张佃民、杨戈在1983年5月19日写的推荐书中道:“宋安群同志对生物进化原因这样重大的生物学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的有独创性的见解,我们认为这些论点如果能运用到生物学、农学、医学、遗传育种学等学科的研究工作与实践工作中去,必将能为这些学科的工作开拓新的领域,取得新的成果,从而促进这些学科的发展。”

1983年石油部领导特批宋安群脱产从事生物进化理论研究

由于强烈的社会反响,1983年石油部领导特批宋安群脱产从事生物进化理论研究。

改组后的《自学》杂志惊人之举:不经同意由编辑部私自删改,将两万多字的文稿“修改”为两千多字杂乱无章、面目全非后进行发表与批判

就在宋安群受到各方面鼓舞与支持的时候,万没想到《人才》杂志编辑部却被大改组,把主编调走(主编调走的原因不清楚,但后来发生的情况是清楚的):刊名由《人才》改为《自学》。《自学》杂志马上作出惊人之举,将宋安群一篇题为“试对孟德尔豌豆杂交试验结果进行新的解释”的文稿,不经本人同意,竟由编辑部私自删改,将两万多字的文稿变成只有两千多字的杂乱无章、面目全非的所谓“摘要”刊登出来,却加了一个有七、八百字的长长“编者按”。在“按语”中抬出权威专家的意见:宋安群的文章“缺乏科学价值”,“没有讨论的必要”,“没有实验数据,还不能称为论文”,“把某些哲学原理套到自然科学项目中,这是部分自学者常犯的毛玻”等等,最后还写道:“我们把宋文摘要刊登如下,并把专家的评论告诉大家,以期自学者能从中领悟点什么。”

这一“编者按”是对宋安群文章的全面否定,他们这样作自然是为了消除宋安群《人才》杂志上那篇文章在社会上产生的良好影响。他们在事前事后均未告知宋安群,是在给她造成了极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在宋所在的单位起了极坏影响后,她才得知的。她给编辑部去信要求将她的文章全文刊发,还文章的本来面目,不要欺骗读者,让广大读者自行思考与辨别,她更愿接受广大读者的批评与指教。可她连去三封信,未见回音。她想象不到为何《人才》杂志也逃脱不了权威的干涉。

顶住压力继续研究,发表《探讨人体疾病的本质及其治疗》受到众多专家好评

宋安群顶着压力与打击继续工作,她写的“探讨人体疾病的本质及其治疗”一文,也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医学专家建议,希在学术界引起广泛讨论。

新疆中医学会副会长汪大充在1983年1月3日推荐书中道:“宋安群同志所提出、所探讨的问题的确是医学理论上带根本性的问题,希望能在我国医学界引起广泛讨论。”

新疆中医学院副教授韩葆贤更在1982年12月2日的推荐书中写到:“希望这篇文章(指宋文)能像普罗米修斯火种降临人世。”

1987年更有39位新疆的专家学者联名写了“倡议与建议书”,倡议人们对宋安群所从事的研究给予热情关注,并积极参与。建议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对宋安群的研究给予大力支持。

美国、法国、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学者来信热情支持

1989年她将自己一篇短文译成英文寄往国外后,收到美国、法国、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学者来信的热情支持。

悲惨命运巨大不幸打击下悲痛欲绝

可是,命运悲惨的她,1992年家中再一次遇到巨大不幸,她相依为命的儿子因意外事故去世(1980年她的丈夫因车祸去世),她悲痛欲绝,再也支撑不起了,她的研究中断了……,然而,在她一人独处的时候,不仅记得她曾横下的一条心,这时的她更觉得自己肩负着一种无法推却的史命,不能不强迫自己:必须重新站起来,再艰难也要努力往前迈。

宋安群专著《新生物进化论》1998年出版

她终于在1998年出版了专著《新生物进化论》(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

人们极为热情的支持大大温暖了她伤痛的心,其中还有五位教授写了评价很高的书评。

新疆医大的刘粤生教授在题为“独辟蹊径,别有洞天——读《新生物进化论》”(见1998年7月28日《新疆日报》)中说:“在宋女士的书中,虽没有高深的现代科学术语,但却展现了超越当代西方科学前沿的进化论和遗传学的真正探索。《新生物进化论》一反传统科学模式的深奥外观,道出了生命科学最终要在整个社会和全体个人意识中建立一种新“秩序”的运动。”

之前不表态支持的专家,看了她的书后也改变了态度

就连在这之前并不表态支持的专家,看了她的书后也改变了态度,如新疆师大生物系主任崔乃然教授看完书后激动地说:“我要给你写个推荐书1在他1998年5月20日所写的书中说:“新生物进化论关系到生物学各分支学科、农学、医学、体育学、教育学等诸方面,它不仅对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研究工作和学科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特此推荐。”

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原始创新理论指导下的“生物定向改造”原始创新应用研究取得惊人效果

让人们信服与支持的不仅仅是她的著作,更有她作的一系列试验所取得的惊人效果。例如:

她使试验田小麦增产20—30%;使棉花结棉桃数增加1—2倍;使辣椒抗病性显著提高:在同块地里经她处理的辣椒全长得很好,未处理的全因病害死光了,两者对比鲜明。在微生物上尤为显著(因微生物繁殖周期短,发展快),如她在重庆制药五厂,河北省高碑店生化制品厂,大港油田,北京美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其多种生产上的菌种进行定向改造,在短期内(半月——两个多月内)使其菌种的生产能力(效价)成倍提高,繁殖周期缩短,抗杂菌污染能力显著增强,且改造后的菌种稳定性强等等。2000年4月她到新疆农科院微生物所,对该所嗜热芽孢杆菌XJT-9503进行定向改造,只用了半月时间使该菌的产酶率由4000u/ml左右,提高到10000u/ml以上,多次测量均稳定在10000u/ml以上(此为国家863项目)。在这一系列微生物实验上产生如此快捷稳定的效果,是应用传统理论在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作得出来的(她所作的微生物试验均有证明)。

1999年经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乌鲁木齐新生物进化论研究会”

由此支持者越来越多。1999年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了“乌鲁木齐新生物进化论研究会”(有会员上百人),由市科协领导。

大家希望通过共同研究促进这一理论更好的发展。可是宋安群没有一分钱的科研经费。他们的“研究会”也没有一分钱的活动经费。宋安群曾两次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尤其是第二次申请的“地方基金”,是自治区科委上报的一百多个项目中被列为第二位的项目(因她一系列试验效果极好),满以为会批准,可同样被否定,写明的原因是:宋安群同志“工作条件或时间缺乏保证”。面对这样的回复,宋安群只有苦笑:“我们民间、我们个人哪有工作条件、科研条件?”正因为缺乏条件,才向国家申请资助,可是,就是在这没条件的情况下,她尽力省吃俭用,节约微薄工资投入科研,也作出了被人称道的成绩,说明在民间个人也有资格进行研究。只是如此大的课题要深入进行下去,没有国家支持仅靠个人哪行?至于时间,她几乎是把全部时间与精力都投入了科研,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没有节假日之闲,怎还说她的工作时间得不到保证?

她提出的“新生物进化论”理论不属于她个人,也属于“研究会”,实在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

大家觉得她提出的理论不是属于她个人,也不是属于“研究会”,而实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她一个外行尚能作出世界各国都作不出的成绩,若是专业人员、行家、专家遵循她所看到的规律,定远远超过于她。若是大家共同讨论、研究,若是二十年前就能进行大家所希望的“非同小可的大辨论”、大讨论,那么我国的农业、畜牧业、微生物应用工业,以及一系列的相关学科,必定有了长足发展,新生物进化论“本身”也将有了长足发展。也可能早已影响到了世界,世界各国的人们可能都早已从“生物的变化无规律可寻”的路上走了出来,走到共同探索生物发展规律的新路上去了,对它的认识远不是宋安群现在的水平了,世界的面貌可能发生了难以估量的变化。可是现在,不仅没有走出,相反,由于继续受错误理论的影响,许多相关学科向岐途走越走越远了,对人类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了。例如西医学由于未看到人体变化的特有规律性,未看到人体有极强大的自我调整、自我修复、自我再生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的丧失(或减弱)、恢复、发展的规律性。因而找不到治病的良好方法,而是把人体当成机器,治疗疾病就像修理机器一样,进行“另件更换”与机械修补,导致对人生命与健康的种种危害,而且其危害不仅在发展,还由于是以“救人”之心进行的,使人难以觉察。体育学、教育学也一样(尤其早期教育),不仅未能很好地促进人们在体能、体质、智力方面更好地发展,相反在许多方面是在进行不知不觉的摧残。更值得提的是分子生物学、“基因”理论,它在岐途上走得更远,可是人们对此却全然不知,甚至形成的是相反印象。

2002年专门写了“‘基因’理论带有根本性错误”论文

为了让人们能看清这一点,宋安群在2002年又专门写了“‘基因’理论带有根本性错误”的文稿。开始,大家都以不信任甚至反感的眼光看此稿,可看过后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基本赞同,就是不愿接受的人也提不出反驳的意见。因而很快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

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新华社新疆分社都在网上全文发了;

中国生物论坛 www. Biooo.com网站,也希望宋安群将此文作出英文摘要,准备向全球发。

《亚洲中心时报》2002年6月6日在头版头条以“基因理论使分子生物学走入误区”为题作了报导;

《青年快报》更在2002年6月5日以“新疆女学者挑战基因理论”的通栏标题作了整版报导。

运用“新生物进化理论”,在科学研究、生产中取得令人难以置信惊人效果

好些学者也以“推荐书”的形式大声疾呼。新疆农业大学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林生在推荐书中写道:“宋安群女士经过长期的研究——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十多条生物所共有的基本的运动规律与多条遗传规律,从而创建了“新生物进化理论”,运用这种理论,在科学研究、生产中取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效果。”

“最近宋安群女士又挑战了基因工程和孟德尔遗传规律,我们本着“百家争呜、百花齐放”的原则,向各国、各界同仁推荐“新生物进化论”一书与“基因理论带有根本性错误”一文,希望能引起广大学者的关注,使新生物进化理论得到应有的地位和正确评论。”

新疆农大生态学教授何章起在推荐书中写道:

“宋安群同志二十多年来收集了大量资料,并亲自参加多项科研、生产试验,取得了惊人效果,进而提出了“新生物进化理论”,向达尔文进化论和“基因”理论提出了挑战。引起了科技界的热情支持和高度评价。”

“我认为现在是使“新生物进化理论”得到应有地位和评价的时候了,我希望我们的推荐能得到有关科研领导部门和生物学界的支持,并通过对这一生物学重大问题的讨论,促进我国科学研究更加蓬勃地发展。”

此文后来更被《中国当代思想宝库》选入,并被评为“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此奖由《发现》杂志社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联合颁发)。

第九次自费来京希望向中央领导汇报

不过,大家认为要解决问题只有向中央领导汇报,相信中央领导会给予大力支持,大家支持宋安群上京汇报。她带着著作、文稿、试验证明、推荐书、读者来信,媒体报导等能说明问题的资料在2002年9月来到北京(这是她为事业第九次自费来京)。她独自一人来北京要找中央领导,自然十分困难,她只好先找有关报刊,希望能刊发她的文章。

刊物方说:“你涉及的问题太大,尤其是基因理论,它已在世界上炒得火热,你却说它带有根本性错误,我们拿不准,我们不好发。”

宋安群说:“你们拿不准没有关系呀!你们仅引发讨论,如果通过讨论证实我错了,我愿接受大家的批评与批判,这对我的提高、对促进原有理论的发展都有好处。如果证实我是对的或部分对的,这对推动原有的理论的发展更有好处,更会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呀。可对方还是不愿发。

有的编辑部甚至明白告她:“即使你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也不能发”!

有的编辑部甚至明白告她:“即使你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也不能发”!

宋安群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在自然科学的探索上也不能讲真话?那还谈得上“科学”二字?还谈得上追求真理?!谈得上科教兴国么?!

找科技部门的有关领导,请求组织讨论:“不能讨论!这不合程序”!

她只好再去找科技部门的有关领导,请求他对她所提出的问题组织讨论,可该领导回答干脆:“不能讨论!这不合程序,要按程序办,你先将文稿投到杂志社编辑部,由编辑部送专家审阅,若送审没通过,三个月后你再投第二家杂志,若再没通过,你再投第三家……要按这种程序走。”

宋安群明白了,若按这种程序走,再过二十年也还是老样子。

不过好些知情的人告诉她:“就是开讨论会也不管用,一是不会有多少人到会,二是到会的人也不会表态支持你。因为全国真正研究进化的人可能还不到十人,其他的生物学科都只着眼于自己局部的研究,都认为自己的研究与进化无关。”

当然,这种情况宋安群是知道的,因为传统理论认为“生物变异无规律”,既然无规律,则无内容可研究,必然研究者甚少,各分支学科的研究也自然认为“与进化无关”。其实这种状况本身正表明宋安群所提出的问题急需讨论。

“外行”才会“旁观者清”

她知道现在要找这些认为“与进化无关”的专家们讨论是不行的,现在最需要也最有资格参加讨论的是这些专家以外的热心人,是“外行”。因为,一是“外行”才会“旁观者清”,宋安群本人也就是站在旁观者位置上才看到问题的。

再说每个人都是生物,也就都是生物进化的参与者,实践者,关怀者。每个人都会关心自己的健康,关心自己后代智体等等方面的健康发展,关心赖以生存的动植物、微生物的发展。其二是因宋安群的理论能为大众所用。

畜牧师、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等大众认为宋安群的“新生物进化论”能帮助解决生产上、科研上、认识上的难题

宋安群在《人才》杂志上发表文章后之所以会收到数百封读者来信,就因《人才》是一本大众化刊物,给她去信的大多是畜牧师、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等等大众。他们认为宋的理论能帮助解决生产上、科研上、认识上的难题,因而“心头豁然开朗”、“像见光明一样”。理论本来就是为应用服务的,反过来,也只有通过应用才能很好地推动理论发展。

在人民大众中广泛讨论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将带来的一系列好处

如果宋安群的理论能在人民大众中引起广泛讨论,那就将带来一系列的好处,例如:

(1)通过讨论将会大大促进这一理论在民众中的应用与共同研究,从而促进生产的大发展,理论的大提高。

(2)通过讨论使人们能认识生物的进化规律,并知人能主导生物的进化时,人们自能接受进化论,抛弃“神创论”(宋安群本人一再说明她不是挑战达尔文进化论,而是发展与捍卫达尔文进化论。)

(3)将会极大地激发起人民群众的科研热情,不仅是生物学,而是会带动一系列科学上的科研热情。

(4)会给那些认为“进化论与己无关”的生物学家们带来很大好处。因为当在民众中引起了热烈讨论时,他们才有可能对自己的认识进行反思,才有可能客观的思考宋安群所提出的问题,也才会发现宋安群的理论与他们所持的理论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若应用宋安群所看到的规律,必会作出大大超过她所作出的成绩——这也正是她所希望的。因宋安群毕竟是外行,她知道自己能作出的成绩是极有限的。

对宋安群“新生物进化论”组织广泛讨论涉及到科研体制的改革问题

这对各方面都有好处的大讨论能不能在我国进行呢?全国有三十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对宋安群的研究作过四十余次报导与呼吁(有多家作过多次报导与呼吁),都提出了这一共同要求,那么这到底能不能实现呢?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科研体制的改革问题。

     最重要的是,宋安群的情况仅仅是小小一例,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极其巨大的创造力,极渴望得到支持、鼓励、培植,而不是打击、埋没、封杀。

在科学的探索上本不存在谁把谁的“关”,彼此之间应该是平等的

在科学的探索上本不存在谁把谁的“关”,彼此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共同商讨的,在不同领域探索与工作的人通过商讨,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启迪、相互补充、相互推动、而又彼此合作,使彼此都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没有了“把关”的特权,也就不存在权利之争、利益之争,彼此的关系会从对立变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由此自能使我国的科技正常、健康的向前发展。

专家“把关”不仅封杀了群众新科技创新研究的科研成果与热情,同时对“把关者”本人有百害而无一益

再说,专家“把关”不仅封杀了下面的人的科研成果与热情,同时对“把关者”本人也有百害而无一益,仅举几例来看:

(1)“把关者”对于别人的成果可说具有生杀大权,有了这一大权,会使人高高在上,会使人认为自己的认识与知识比别人高,甚至要别人“听从”,“服从”自己的认识。而难于反思自己有没有错,更难于虚心向别人学习。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愿承认——把关人有错还能把关吗?更难于让高于自己的人取代自己的位置。这就使自己与别人在地位、认识、利益等方面对立起来,使“权威”二字不仅不被人们承认而尊敬,爱戴,反而产生种种反感。

(2)正由于他们难于反思自己、难于虚心向人学习,也就大大阻碍了他们自身的发展与提高,影响他们作出更大成绩。

(3)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人,若把他们抬到“绝对正确”的位置上,就有可能滑到“指鹿为马”的荒唐地步去。现在出现的一些情况已与此差不多了。比如一般人都能判明的是非,可在一些权威那里却得出相反结论,而且不许人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例如生物的变化到底有没有规律?一般人都会肯定地说“有”,可“把关者”却说“无”,而且不允许人分析他们的错误,甚至连提供说理场所的人都会挨打。一些报刊之所以不敢发宋安群的文章,就是害怕权威们用“你们不懂科学”的大棒打来,然而“指鹿为马”总长久不了,搞得不好就会使自己站到“科学”的反面去。

(4)我们如此大的国家,却只有极少数人把关,那么他们每人的审视负担也是极重的,这对他们的身体及研究工作都不利,尤其是当他们承受不了时,只有把“大门”紧闭,其结果是:使更多人的成果自生自灭得更快。使一些人难走“大门”时,只好设法走“后门”,由此使学术界的不正之风加重,这对“把关者”是害,不是爱。

“把关者”所起的作用应该是有利于科学的发展,而不是不利

当然,如果说在学术上也需要有把关者的话,那么这“把关者”所起的作用应该是有利于科学的发展,而不是不利。要达此目的,就要设法使他们与“过关者”之间的关系不成对立,而变成为一种相互推动、共同获益、共同发展的关系。

望我国尽快改革科研体制,让真正的科学春天尽早到来!

附录:宋安群研究员艰巨的“新生物进化论”科学探索历程

我从1975年开始思考、探索生物进化问题,到1978年写出十多万字的初稿。请专家指教、审阅,虽到处碰壁,但终得几位专家热情支持。

1980年初乌鲁木齐市科协出资将其打印出来(印了数百份)。

1981年《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通信》小报在第二期发表了我的一篇短文:“对生物进化原因的一点看法”。

《潜科学》杂志在1981年第2期刊登了我的“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是生物自身的运动”一文。

1982年《新疆社会科学研究》在第5期发表了我“雅克·莫诺的错误究竟在哪里?”的文章。然而我将我的文章投到我国权威性、专业性刊物上均遭拒绝。于是我只好继续寻找非权威、非专业性刊物。

1982年《人才》杂志在第6期刊登了“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我这篇长文(有两万多字),我很快收到了数百封表示支持与赞问的读者来信,有许多信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然而《人才》杂志却很快被改组,刊名也改为《自学》,,《自学》杂志马上作出惊人之举,将我一篇题为“试对孟德尔豌豆杂交实验结果进行新的解释”的有两万多字的文稿,不经我本人同意,竟由编辑部改成只有两千多字的面目全非的所谓“摘要”刊登出来,加了一个有七、八百字的长长“编者按”,在“按语”中抬出权威意见,对本文进行全面否定。我一再去信要求编辑部刊登我的原文,还文章的本来面目,让读者自行思考与分辨,我愿接受广大读者的指教与批评,可编辑部始终不予理睬。

这时广西农科院前院长吴启增对《自学》杂志的如此作法极为愤慨,将此文推荐给《广西农业科学》杂志,该杂志让我压缩成七千多字的文章后刊登出来(《广西农业科学》1984年第3期),题目未变。

中科院遗传所研究员李璠,因对我国学术界,尤其是生物学界的学霸作风很不满而写了文章——“提倡不同学派争鸣”,发表在《大自然探索》杂志1983年第3期上。在文中明确提到了我的名字,故《大自然探索》接受了我的“重新认识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一文,刊在1985年第3期上。

《新疆日报》1984年6月14日发表了“她应该获得争鸣的权利”的署名文章,报导了我受压制的具体情况后,引起反响,人们问到了我的研究的必要性与意义所在?

《新疆日报》在1985年6月28日发表了我的“迫切需要重新认识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一文。

我的这些文章发表后,支持者越来越多,有六位专家给出版社及有关方面写了推荐书,希望将我“已发表和已写好尚未发表的论文汇集成册,出版发行。”但当时的出版社未能接受。

新疆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十分支持我的观点,他们特将我的几篇论文集中作一“增刊”刊发(1985年),并在前面写了编者的话:

“增刊用大约二分之一篇幅同时发表宋安群关于生物进化问题的三篇争鸣文章:一、《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之我见》,二、《对孟德尔规律及“现代遗传学”若干理论的质疑》,三、《从认识生物的运动规律探讨人体疾病的本质及其治疗》。

第一篇文章曾在1982年第6期《人才》杂志上发表过。现在又作了若干修改,以便更完整地表达她的观点。第二篇,关于对孟德尔规律的质疑,曾写过一篇大约七千字的文章,题为《试对孟德尔豌豆杂交实验结果进行新的解释》。

1983年7月,《自学》杂志以摘要刊登,并加了一个内容颇长的《编者按》。嗣后,《广西农业科学》杂志又全文发表了那篇文章。现在就同一问题作了大量补充说明。第三篇是1984年的新作。”

可是,这些文章虽在“增刊”上发表了,但读者面极窄,因“增刊”既不属杂志的订阅范围,也不在新华书店的出售之例,它只能是“赠送”给一些单位。又由于它是“社科”杂志,关心社会科学的人士不一定会对“生物问题”感兴趣,而关心“生物学”、“医学”的人士又很难会去翻阅被赠送的“社科”杂志,所以可说它的读者寥寥无几,因此许多人仍建议我成书出版。

后来,当我作了多项农作物、微生物的改造试验,取得极好的效果,同时又经过多年进一步学习与搜集大量资料,使我对生物进化问题,对许多复杂的生物现象的产生与形成问题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后,我决定在原有文章的基础上写成一本书。在我的书稿完成时,更得到乌鲁木齐市科委、科协、自治区出版局的大力支持,由他们三家出资,在1998年4月正式出版了我的《新生物进化论》一书。但此书虽出版了,由于没有权威性舆论工具给予宣传、介绍、说明与讲解其内容和意义,因而读者仍很少,尤其在内地。

不过,《新生物进化论》出版后虽然读者少,但在新疆仍引起了较强烈的反响,人们看到,生物进化原因与规律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生物学各分支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农学、医学等等学科的研究与发展.,因而《新疆中医药》杂志在2005年就我所提出的“新理论”,开辟了“争鸣园地”,巳陆续发表了我五篇论文,这五篇是:

(1)、必须重新认识中西医学,让医学朝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新疆中医药》2005.1期);

(2)认识生物的运动规律,须有正确的认识途径(2005.2期);

(3)讨论几条生物共有的基本运动规律(2005.3期);

(4)“获得性状”的遗传(2005.5期);

(5)“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2005.6期)。

另有两篇待发,其中第六篇正排版中,将在2008年第1期刊发,题目是:“从中医治病看疾病的本质与现象”。第七篇的题目是:从西医治病看疾病的本质与现象以及所出现的问题。

生物发展、进化问题,医学问题等,不仅应在学术界引起广泛讨论,我想也是广大民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现在希望在网上与大家共同讨论这些问题。

另外,在这里我还不得不着重说到的,是我在另一个新的领域所进行的研究、探索,也希望与广大读者共同讨论。那就是社会的运动规律、发展规律问题。我为何要研究此问题呢?这是因为:

(1)我研究生物的运动规律、发展规律,必定要进一步研究人体的运动规律、发展规律。我研究人体,必定要进一步研究由人组成的社会的运动规律、发展规律。因人之所以成为人,正因人组成了社会,若人没有组成社会,而是分散生活在完全的大自然中,与野兽为伍,那人与野兽也就没有本质的不同。另一方面,正是人所具有的生物特征——求生存、求发展的生物特性,才有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才有社会物质财富及生产财富的能力(生产力)不断呈加速度发展。

(2)我看到生物在各个不同的层次上都进行看生物特有的整体运动,由此促进自身发展。这不同层次如:细胞(或单细胞生物);由细胞组成的多细胞动植物个体;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特别是社会化动物群体(如蜜蜂、蚂蚁)和人类社会;由地球上所有生物组成的生物圈。这细胞、个体、群体(社会)、生物圈,这是由生物组成的不同的物质层次,这不同层次虽有各不相同的运动规律,但它们都有一共有的大特征:

在各个层次上都是以整体进行运动,整体有自我平衡,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机制,这是“生物有机体”(社会有机体)区别于非生物体(如机器人)之根本所在,认识这一点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自觉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另一方面,生物在各个不同的层次上所具有的不同的运动规律,在细胞、个体层次上的运动规律我已在《新生物进化论》一书中作了初步讨论,在生物圈这个层次也在书中作了简要讨论,只有“社会”这一层次未讨论,因而有必要单独讨论。

尤其是当我国提出改革开放后,我更觉得必须把我所看到的社会有机运动规律写出来,因从这里可使我们清楚看到我国原有的僵化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它之所以严重阻碍我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因它的运行与有机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背道而驰。

若全民能形成共识,万众一心,共同去遵循社会的有机运动规律,那么我国必会快速建成为世界上最富强、最和谐、最美好的国家。同时更使我看到:人类所理想、所追求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它正是有机社会正常发展之所需,也是有机社会健康发展之所然。

(3)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理论,这理论用于解释生物的进化已是错误的了(我在书中已作了具体讨论),若再用于解释与认识人类社会,特别是用于认识我们今天的社会竞争,那更是错上加错,已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影响,因而更有必要阐明这些问题。

因此,我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写出了一份有七、八万字的文稿,题目是:“站到更高层次上探索社会发展规律 思考我国社会的发展”,好些人看过此文后积极希望我设法发表,或作一个小册子单独出版,认为这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会很有好处,可是,杂志社、出版社都认为所涉及的问题太大,观点太新,不敢接受。

不过有些人设法用另外一些方式支持我、帮助我,例如当时新疆一所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他不敢让他们的学报刊登我的文章,但却让宣传部出资将我数万字的文稿全部打印出来(当时还没有方便的电脑打字),印了数百份,让其在民众中传阅。又如,有人见大杂志不敢登,则将其推荐给四川德阳的“工运之窗”小杂志,该杂志将我的文稿摘要刊登(约七千字左右),安排在杂志最显著位置上,并将题目改为:“增强社会‘活力’,必须遵循社会有机运动规律”(《工运之窗》1991年4期)。

后来,我在原有文章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补充与修改,有3位社科学专家写了书面推荐,希望能尽快出版(有2封推荐已扫描放在网上了,另一封暂末找见,因事隔久远)。不过,至今虽未正式出版,但在网上与大家讨论也一样,我现将题目改为:“遵循社会有机运动规律建设和谐社会”,内容基本未变,现在看来里面的内容可能有些过时,但却真实地反映了我当时想法与认识。

本文所提及的文章,不管是已发表还是待发表的文章现都一起放到了网上,希广大读者赐教。

第二篇原文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os.html

 

郭成林上诉委托的辩护律师:再次请求法院调取证据函(全文)

(2011-09-30 16:56:13)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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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批判转基因技术

郭成林上诉委托的辩护律师 2011年9月26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再次请求法院调取证据函》要求法院调取证据文件的正义要求,理应获得关心自己健康的全国消费者的支持:1、美国孟山都公司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在美国“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2、在美国“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全套文件; 3、“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报告”;4、 农业部组织专家完成的“评审报告”等13项证据文件。美国孟山都公司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进口是否毫无问题完全合法,嘉里油脂故意选用有毒草甘膦残留的美国孟山都公司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以及故意选用神经毒素正己烷做溶剂的“化学浸出”工艺大量生产劣质、低营养、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油,同时涉嫌将榨完油后大量既含有毒草甘膦残留、又含神经毒素正己烷残留的抗草甘膦转基因豆粕供应给其他厂商加工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饲料、转基因大豆蛋白粉等一系列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食品,从开始就不仅仅涉及金龙鱼操控陷害揭露了他们的郭成林案,而更重要涉及全国数亿、十几亿消费者维护持续安全、健康、生存与繁衍的权利。

郭成林上诉委托的辩护律师向深圳市中院提交的《再次请求法院调取证据函》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松

(日期:2011年9月26日)

--  禁止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原料进口、开发、种植、销售理由之93

转载者:陈一文([email protected]

(80年代两届全国青联委员)

《新浪网》“陈一文顾问博客”转载:http://blog.sina.com.cn/cheniwan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成林涉嫌损害商品声誉上诉案已经本月19日在贵院进行公开审理。为查明本案事实,我作为郭成林委托辩护律师在开庭前曾向贵院致函,恳请贵院责令所谓被害人提供证明其销售的转基因大豆油使用的原料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和/或转基因大豆毛油为合法进口、生产的转基因食品原料的全部证据(清单附后)。庭审调查时,本律师仍重申了这一请求。根据庭审情况,现本律师再一次郑重向贵院提出这一请求。

请求的理由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控方应提供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来证明郭成林有罪,而不是由郭成林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无罪。

2、商品声誉的合法性是该商品声誉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前提,而举证责任理所当然在提出商品声誉保护要求的一方。在本案中,金龙鱼食用油商品声誉的合法性体现在其是否履行了国家关于转基因食品管理规定的全部手续并具备了全部文件(清单附后)。

3、公诉人提交的所谓金龙鱼转基因食用油检验报告是一份无效证据,因为无论是证据形式和证据内容都不合法(理由详见辩护词)。连普通食用油是否合格都无法证明,更遑论证明其作为转基因食用油的安全或无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按照以上规定,郭成林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本案被告,都有权向所谓被害人提出证明其经营的转基因食用油合格、合法的质询。而所谓被害人无论是作为经营者还是本案控告方,都有义务对以上质询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本律师认为,本案的审理结果不仅关系到金龙鱼的商品声誉,亦关系到郭成林的人身名誉和人身自由权利,更关系到13亿全体国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长远的福祉。因此这一结果不仅要让全体国民信服,还必须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关系之重大,意义之深远,容不得举证责任方有半点搪塞和推诿,而二审亦不可有丝毫懈怠及失察。为此,再次恳请贵院责令所谓被害人提供证明其销售的转基因大豆油合法进口、生产的转基因食品原料的全部证据。

请贵院应予以核准,谢谢!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松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一:所谓被害人必须要提交的证据清单

附二:相关法律法规

附一:所谓被害人必须要提交的证据清单:

1、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在美国“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

2、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在美国“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的全套文件;

3、对于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报告”,包括农业部组织的喂食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动物试验报告;

4、对于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评审”的评审报告;

5、对于美国孟山都公司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农业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6、如果两单位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为原料,而是使用国外进口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毛油为原料(仅在深圳精加工),那么除了上述文件外,还要提供针对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毛油的上述全套文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部)批准使用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生产“化学浸出”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油的证明文件;

8、证明“化学浸出”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油“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传统物理压榨非转基因大豆油的证明文件;

9、有资质机构证明“化学浸出”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油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的担保文件;

10、与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报告和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的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助于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资料;

11、如果两单位不是直接使用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为原料,而是使用国外进口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毛油为原料(仅在深圳精加工),那么除了上述文件外,还要提供针对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毛油的“出口国(地区)政府批准在本国(地区)生产、经营、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全套文件;

12、美国转基因大豆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不构成危害的“转基因大豆安全证明书”;

13、农业部组织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喂食动物90天动物试验的实验报告全文;

附二: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9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2)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3)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4)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1年7月11日农业部通过,2002 年3月20日施行)规定:

第十二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第十三条  境外公司提出上述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见附件);

      (二)安全评价申报书;

      (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

      (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的资料;

  (五)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报告;

       (六)境外公司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过程中拟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程序》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审批内容:

1.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

2.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4.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的批准状况;

5.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发放材料入境审批书。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办理程序发放《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境外研发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

4.专业检测。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环境和食用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评审。

6.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第四条 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条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第六条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企业须达到国家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

第十一条 生产或者进口转基因食品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六)与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  

 (七)申请单位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报告和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的验证报告;  

 (八)其他有助于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资料。  

第十三条 申请进口转基因食品的除必须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出口国(地区)政府批准在本国(地区)生产、经营、使用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三篇原文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ox.html

 

鄢浪云:反转最前线的一天(9.19郭成林上诉案旁听二审实录)

(2011-09-30 19:55:5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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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批判转基因技术

早听说老百姓对转基因的危害认识不足,而郭成林因发帖宣传反转,就被判刑,更激起了大家公愤。二审日期刚公布,我们十多个离深圳不远的网友就商定,要在当天到庭旁听,尽最大努力声援郭成林。郭成林有力地驳斥道:“叫人难以置信的是,原告和公诉人至今还认定我是为了商业利益充当鲁花枪手,如果真的这样,那今天就不是我一人坐在被告席上了。他们也会成为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但事实并没有如此。”法官问:“那么你发这帖目的是什么?”郭成林答:“1、挽救我国传统天然粮食产业;2、希望国家停止推广转基因主粮种植;3、让老百姓为了健康远离转基因食品。” “你凭什么说转基因对人体有害?” 郭镇静回答:“很简单,世博会、奥运会严禁转基因食品进入,还有美欧各国对它的限制就证明了一切。这是谁都知道的。”。杨律师朗声道:“金龙鱼作为一个在内地主要转基因食用油生产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主动出示商业信誉可靠的证据,而无权向他人索要证据。如果他们无法提供证据,那么强加于郭成林的损害商业信誉罪就是不能成立的,法院不仅应该宣布郭成林无罪并立即释放,而且金龙鱼还应该当庭向郭成林道歉并作出赔偿!”如果说我以前给他冠用“民族英雄”被人说三道四的话,那么这一次庭审郭成林当庭自我辩护的立场和英勇,当庭奉劝金龙鱼资本等利益集团的大气和苦谏司法者们明察秋毫的高风亮节,试问当今法庭公审的案例,有几个人能做到?

反转最前线的一天

:鄢浪云

转载自《中华网论坛》: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638757/2732/00/09/6_1.html

--  禁止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原料进口、开发、种植、销售理由之94

转载者:陈一文([email protected]

(80年代两届全国青联委员)

《新浪网》“陈一文顾问博客”转载:http://blog.sina.com.cn/cheniwan

 

   早听说老百姓对转基因的危害认识不足,而郭成林因发帖宣传反转,就被判刑,更激起了大家公愤。二审日期刚公布,我们十多个离深圳不远的网友就商定,要在当天到庭旁听,尽最大努力声援郭成林。

     9月19日一大早,我就赶上了去深圳的公交车,车窗外,晴空万里,但我的心却一点也不轻松。是啊,我从小就知道,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勤劳勇敢,善良智慧。但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复杂利益影响下,却似乎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民以食为天,转基因食品对人的深远危害,竟然少有人当回事。我问了旁边的乘客,他们都说平时没怎么注意转基因。更别提关于反转人士居然因言获罪,被捕坐牢的消息了。 

    不久到站下车,已有好多网友聚在法院门边了。他们有的佩毛主席像章,有的穿反转文化衫。大家彼此打着招呼,都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排队入庭时,所有能记录的东西,包括纸笔,手机,相机等都不让带入。进了幽静的审判厅,我们一班人把旁听席几乎占了一大半。让院方有了戒心,刁难我们,又不准我们坐前排,又说我们的穿着有宣传目的。为了不影响声援行动,我们作了妥协,反穿文化衫。

    不久,审判员,公诉人,原告方,神气活现地踱了进来,各自落座。正中的审判长,虽然穿着法官服,但显得慵懒,象刚输钱的赌徒。右边那位头上梳得油亮的审判员,却有些街头小混混的模样,总像要打我们的鬼主意。至于公诉人,则一直和原告方窃窃私语,几乎就是其私人律师,丝毫没有人民检查员的味道。

    再看原告金龙鱼的代表,肥头大耳,西装革履,一副财大气粗,有恃无恐的样子。这时,在我们的注视下,被告辩护律师入座了。身边的网友低声告诉我们,这就是杨松律师,出于正义和良知,他为郭成林辩护是免费的。大家听到这里,对杨律师的敬意油然而生。

    突然,厅内平静下来。只见穿着号服的郭成林在法警押送下,匆匆走向被告席。我以前只是从网络上了解他,今天看到本人,感觉很年轻,有朝气。即便戴眼镜,剃光头,也透着一种敏锐。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就在权力资本的联合围剿下,受到迫害,如何不让人义愤填應?我真想拉着他的手说:你受苦了!

    一声槌响,审判开始了。先由法官介绍司法人员,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宣读对郭成林的一审判决:“被告在天涯论坛上发帖《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散布不实消息,侵犯了原告金龙鱼利益,构成了损害商业信誉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问郭是否服从?

    郭断然回答:“不服从!判决结果与依据毫无关系。”

    “那么你发这帖目的是什么?”

     “1、挽救我国传统天然粮食产业;2、希望国家停止推广转基因主粮种植;      3、让老百姓为了健康远离转基因食品。”

    接着,由检方对一审判决发言。检方坚持一审认定,认为证据充分,定罪合适。他质问郭:“你凭什么说转基因对人体有害?”

       “很简单,世博会、奥运会严禁转基因食品进入,还有美欧各国对它的限制就证明了一切。这是谁都知道的。”郭镇静地回答。

    辩护律师对一审做了几点反驳。包括一审中所提到的检测合格报告的异议。以及检测报告的批次、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方是金龙鱼申请而并非国家部门主动抽检。并对金龙鱼提供的样品提出质疑。还有要求金龙鱼提供金龙鱼品牌及商品制造的合法性证据。比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标准,以及出口转基因大豆的产地的检测报告。

    杨律师朗声道:“金龙鱼作为一个在内地主要转基因食用油生产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主动出示商业信誉可靠的证据,而无权向他人索要证据。如果他们无法提供证据,那么强加于郭成林的损害商业信誉罪就是不能成立的,法院不仅应该宣布郭成林无罪并立即释放,而且金龙鱼还应该当庭向郭成林道歉并作出赔偿!”

    这义正辞严的声音,顿时让趾高气扬的控告方哑口无言!更令旁听席上的我们这些反转网友们,忘记了法庭纪律,不由自主地鼓掌叫好!虽说遭到那个流里流气的代理审判长喝斥,但我们的内心仍然觉得振奋!

    接着,杨律师一一列举了转基因危害的二十多条证据,都是出自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的结论,以及网上公开发布的权威信息。

    平时,我们只是在网络上把反转口号喊得很响,现在,在杨律师对转基因振聋发聩的声讨中,我才意识到,今天,我们正身处反转的最前线。

    胖胖的金龙鱼代表疲于招架,只是嘟哝着“网上有反对的,但也有肯定转基因的”之类的废话,引起了大家的一阵嘲笑。

    轮到郭成林陈述了,他有力地驳斥道:“叫人难以置信的是,原告和公诉人至今还认定我是为了商业利益充当鲁花枪手,如果真的这样,那今天就不是我一人坐在被告席上了。他们也会成为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但事实并没有如此。”

    他愤怒地质问:“为什么《深圳晚报》等媒体,可以对我进行歪曲事实的损害名誉的报道?为什么《深圳晚报》还在法庭审理之前就宣告了判决结果?在中国,到底是党指挥媒体,还是媒体指挥党?是共产党领导中国,还是外国资本领导中国?!”

    句句掷地有声,无一不是对黑暗现实的控诉,无一不激起正直人士的强烈共鸣。但反观台上正襟危坐的法官和检察员,却依然显得麻木不仁;一旁的所谓“受害方”金龙鱼代表这时是呆若木鸡。也许他们幕后权钱交易已经做成,对这情形可以不在意了吧!

    公诉方无力反驳,要么是空洞地重复“本案事实清楚、一审量刑适当”的话,要么就是从枝节问题上进行一点于事无补的纠缠。审判进行到这种程度,任何有点良知的人都应该知道会怎么判决这个案子了

    郭成林作最后陈述:

       1)在被捕时,曾受到北京和深圳警方的共同恐吓和威逼利诱。也就是上面的4000万之说,以此证明这是一个陷阱。

    2)为什么一审判决的内定提前曝光,这是不是阴谋合流?金龙鱼的三大危害司法部门视而不见和弃用一切不利于金龙鱼公司的合法证据,证明了第一审判决的金龙鱼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之见,请求中院明察。

    3)在上诉时,受到看守所所有警察和狱警变相为劝告实际为威胁的“上诉无门”,说“金龙鱼公司的势力大得很,上可通天,下可入地,任何人奈何不得”等。这是他坚定上诉而且必须上诉的力量源泉之下,郭成林认为:中国还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大救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共和国赋予的宪法是捍卫国家、人民根本利益的,金龙鱼不可能一手遮天。

    4)出狱后一定要控告《深圳晚报》出卖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行为,愚弄真伪科学常识、误导人民实施消费安全公共监督权益、践踏人民知情权实质为帮助一切转基因利益集团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

    5)善告金龙鱼公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金龙鱼放弃转基因原料,采用非转基因原料,放弃浸出法采用压榨型生产制作过程,中国人民还是会欢迎的。而且当庭用一个正直人的善意本质奉劝金龙鱼公司:“你们本来就是中国的第一大油商,如果按照以上原料和制作过程,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你们才会真正在中国长久发展,而且会发展得更好,反之,中国人民是坚决反对的!”

    6)对法庭审判长提出了:“对我的判决,请尊敬的审判长慎用您的投笔,因为,您的这次投笔,对我个人而言是最后一次庭审宣判投笔,但是对整个中国的国家大豆产业链和粮食安全和关心到子孙后代的转基因危害问题,是否断子绝孙和亡国灭种的问题,您这票或者投笔将载入历史的史册!”言外之意,要么就是名垂千古,要么就是千古罪人!

    郭成林的整体表现给我的个人感觉:睿智、敢斗、善斗、顽强!

       如果说我以前给他冠用民族英雄被人说三道四的话,那么这一次庭审当庭自我辩护的立场和英勇,当庭奉劝金龙鱼资本等利益集团的大气和苦谏司法者们明察秋毫的高风亮节,试问当今法庭公审的案例,有几个人能做到?

    杨律师随后的辩护发言更似排山倒海,有长达20多分钟是他当庭独唱正义之歌。多次赢得压抑的小掌声和不敢放肆的啧啧称赞。

       金龙鱼方法律代表护主心切,指名道姓如果杨松老师继续再这样说三道四,就构成了对金龙鱼的侵权,可以说,他的一阵狂妄激怒了在座所有的同胞。包括法庭审判长、陪审员、公诉方,都让杨松老师一个人独享正义之歌的独奏。

陈一文顾问按:请大家特别注意这一段,充分暴露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社会罪”的邪恶霸道金龙鱼妄图继续操控陷害打击任何敢于揭露劣质、低营养、有毒、垃圾金龙鱼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油的人士!本顾问等着你们 “构成了对金龙鱼的侵权”的控诉!

       从退庭所有司法人员迅速跑一样撤退,留下这个为金龙鱼充当汉奸走狗无法出门!

    这时,我们旁听网友们压抑的愤怒,终于爆发在这个汉奸走狗的身上。“打到金龙鱼、抵制转基因”之声几乎是震耳欲聋。我挤到他面前,指着他说:“金龙鱼就是祸国殃民的鱼!我们一定要向全国人民揭露你们!”我相信我们的力量震慑住了这位汉奸走狗。被人民正义之声吓得也只是嬉皮笑脸,提着送钱的包包在法警的护送下从内室侧门落荒而逃!

    在法警带郭成林离开时,我高声对他说:“郭成林,我们支持你!人民站在你这边!”他抬头看了看我,虽然他还要一个人去承受苦难,但从他眼光中看得出,他理解接受了我们的声援。

    在法警的驱赶下,我们退到庭外,打出反转横幅,继续宣传。有香港《文汇报》记者采访拍照。

       这时,本来晴好的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正如一位网友感叹的那样:老天是否也对这黑白颠倒的社会,对今天我们反转英雄郭成林的不幸洒下悲愤的泪水呢?

    回到家里,夜已经深了,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反转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转任重道远。要让我们中华民族免遭转基因的危害,我们还需要多少个像郭成林这样的勇士站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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