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冠山,男,1965年出生,1983年入伍至济南军区,入伍期间先后当选班长、被评为“优秀士兵”,多次评选为“红旗车优秀驾驶员”,1987年在部队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91年,贺冠山带着满满一大袋的功勋章和荣誉证书,转业至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工作,同年进入公安局就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公安政治部颁发了合格证书,并于 1993年参加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考试。贺冠山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而成为一名在编在职公安干警,由公安机关配发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和相应的警号(3743264)、警帽,并在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由莱州市公安局发放公安民警工作证件。1997年贺冠山又参加过国家公务员第一批过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然而在2007的某一天,贺冠山被指为临时工,排挤出了公务员的行列。 事实上2006年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签订的《公务员法》明确指出,过渡为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履行国家公职2、享有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发放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属于过渡公务员序列。而贺冠山不仅是在 2006年1月1日 颁布的《公务员法》前进入公安机关的,且都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都是可以直接过渡为人民警察身份的。
面对这样的一个无任何文件的结果,在公安战线工作了20多年的贺冠山走上了维权道路,除了反映自身编制问题外,他还揭露单位内部的种种黑幕。在合理合法维权的历程中,贺冠山遭受了来自莱州市公安局部分领导的一系列打击报复:监视居住、强制送精神病医院、甚至是殴打:
2010年12月21日 上午11时许,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民警贺冠山在北京清河公交车392站去会朋友下车后,遭三名身着便衣不明身份暴徒殴打、堵嘴、捆绑后塞到车里。贺冠山在大街上奋起反抗,引起众多北京市民驻足围观。三名暴徒声称是人民警察,直指贺冠山是网上“通缉逃犯”。在贺冠山大力呼救下,部分正义的北京市民上前强烈要求三名暴徒出示证件,并把车团团围住,阻止把贺冠山带走。北京警方110警车赶到后,将三名凶犯和贺冠山一起带到西三旗派出所。傍晚18点许,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驻京办民警王勇、包海荣赶到西三旗派出所将贺冠山带出,又交由身份不明的四名年轻人用专车将其押送回莱州。次日凌晨2点30分,不明身份的人将贺冠山从车内拖出后扔在山东省莱州市街头,开车逃离莱州。
2011年贺冠山曾因为呼吁群众纪念毛主席被莱州警方关押数天。同年 12月3日 深夜贺冠山家被莱州警察包围。后警方要求夜里把贺冠山带走,家人反对极力保护贺冠山,后第二天贺冠山及家属被带到公安局。下午家属被释放,然而贺冠山至今被扣留至当地一家宾馆内,失去人身自由。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贺冠山在维权时一直强调拥护中国共产党,合理合法进行维权工作。他曾满怀深情地说:“我是一名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的党是好的,莱州市市委市政府包括莱州市公安局广大党员干部绝大多数也是好的,迫害我的只是公安局部分领导。我在入党那一天就把生命交给了党,进行维权工作和揭露单位内部的种种黑幕都是为党和国家变得更好,决不做敌对势力反对党和政府的工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拥护党和政府的好党员,竟被莱州市公安局部分领导假借党和政府的名义非法拘禁了!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说:“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就业是民生之本,退伍军人和大学生这两个群体的就业更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关心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的话说,“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重要政治任务”,军转安置工作做好了,“就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然而,部分地区的军转安置政策长期得不到落实,给塑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了很大隐患。
今年春天以来,中东的变局震撼了世界,欧美的风暴亦让举世震惊。这些事件虽说性质不同,但一个共同的主要原因都是就业问题。在这种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下,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及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的各项就业政策和军转安置政策,就有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贺冠山不仅仅是一个人,全国还有千千万万个个类似贺冠山这样因为政策长期得不到落实的受害者。然而贺冠山事件又是一个标志,只有立即解除对贺冠山的非法拘禁并依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政策解决贺冠山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让广大群众相信党和政府“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诚意,有利于塑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恳请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恳请山东省领导和莱州市领导关注此事,也恳请莱州市公安局领导注意到社会影响,立即解除对贺冠山的非法拘禁并依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政策解决贺冠山的问题,在构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五有”社会上迈出扎扎实实的一步!
毕竟,能否妥善解决贺冠山事件是检验和谐社会的试金石!
(征集要求释放贺冠山的签名 签名者请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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