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必须彻查“黄海事件”!还我被扣渔民一个公道!
近年来,我国渔民与周边国家经常发生渔业或海事纠纷,因此刚听到“韩国海警被刺死事件”,一时还以为这真的是一个“意外的个案”。但随着本案有关细节的不断披露,我们惊讶地发现,这一起“不幸事件”极有可能是韩方恶人先告状、乃至是“贼喊捉贼”的讹诈性辱华事件!
正如许多网友所指出的,本案第一个大疑点就是“被刺死”的韩国海警竟然在事发两日后即匆忙下葬!稍具现代刑侦常识的人都知道,任何杀人命案首先必经两个程序,一是勘察案发现场,二是法医检验尸体,根据所得结果初步还原案情。如今韩方竟然在连己方都未作出正式调查结论(更遑论与中方展开联合调查)之际,就将涉案尸体“安葬”,分明是“破坏现场”加“毁尸灭迹”,摆明要中方接受其专横独断之判决。至于海警死亡原因,韩方自身的说法亦一再反复,先后产生了三个版本,而且第三个版本还是韩国主流媒体《朝鲜日报》所报道的,韩国海警可能死于同僚投掷的爆音弹碎片。
仅仅根据上述疑点,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韩方极有可能是借其海警意外死亡诬陷中国渔民“杀人”,丧心病狂地公然炮制一起“国际大冤案”,既以此推卸事故责任,又趁机挑动韩国民众的反华狂热,逼迫中国在领海主权及专属经济区划界方面对韩作出重大让步,甚至是承认其非法侵占我国苏岩礁的事实。人们可以看到,在此一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在完全没有作出任何调查的情况下,立即召见我驻韩大使提出“强烈抗议”,先发制人地要求中国政府“制定坚决的根本性对策,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以不容置辩的态度抢先将事件责任完全推给中方,企图就此造成压服中国的既成事实。同时,韩国部分议员、媒体及民间人士群起要求中国对韩“道歉”,将中国渔民称作“海盗”,个别激进分子甚至驾车冲撞我驻韩使馆。不言自明的是,韩国朝野的有关言行,已经严重抹黑了中国的国家形象,在国际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
根据有关国际海洋法则,一国之合法注册船舶即为所在国之领土。只有在中国渔船进入韩国 12海里 领海的情况下,韩国海警才有权登上中国渔船抓捕中国渔民;若中国渔船仅进入中韩争议海域,中国政府自然拥有无可置疑的法理权力介入本案。有见及此,中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彻查事件真相,尽快派出中方调查组赴韩展开联合调查,并责成我驻韩使馆为被扣渔民提供领事保护及法律援助,同时要求韩方对此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另外,中国媒体也必须前往韩国进行实地采访及追踪报道,而不能被动引用韩国政府及媒体的一面之词,务求事件得到公平处理,还我国被扣渔民一个公道(中方涉案船长已否认有关杀人指控)。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我国涉案渔民确实“越境捕鱼”并“拒捕杀人”,韩方自然可以按律法办,中方应该引以为戒。若事实证明我国涉案渔民确属清白无辜而遭韩方诬告陷害,韩国政府则必须对中国政府及人民作出道歉并反省错误,同时中方还应据此提出废止2000年8月中韩两国签订的《中韩渔业协定》,另行谈判新约。
笔者在此严正指出,此一事件绝非一起普通的“意外个案”,而是一起攸关中国主权与国家尊严、以及中国公民合法权利的重大国际事件。任何一个中国公民,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或身处全球何地,中国政府均有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责任与义务。如果韩国政府此次能够采取卑劣的栽赃诬陷手段而蓄意炮制国际冤案,中国政府的国际威信必将荡然无存,所谓“负责任大国”就是一句空话;如果中国政府此次再度息事宁人而坐视韩方胡作非为,无异于让中国人民蒙受第二次“甲午耻辱”,中国人将因此沦为可以任意欺凌的“国际屁民”。质言之,中韩外交关系固然重要,但不可能以牺牲公平正义及民族尊严作为代价,维护与捍卫中国的国家主权和国民权益才是最大的“大局”,也是中国政府无可推卸的法理责任以及软硬实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周边国家正以各种借口、各种手段大肆蚕食中国的领海主权及海洋权益,并在美国支持下形成一股公开的国际反华逆流。此时韩国方面竟然肆无忌惮地动用国家机器公然制造这一起韩国版“佘祥林冤狱”,其性质极为恶劣,其用心极其恶毒。因此,中国政府正可通过揭露韩国此一卑劣行径,有力反击当前的国际反华逆流,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在未来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方面打下有利的战略基础,亦为应对可预见的2012年全球大危机营造一个良好开局。同时,在此呼吁有良知的、有正义感的爱国同胞及海外华人,都来共同关注此次“1212黄海渔民事件”,务求此一事件获得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切实维护全球十三亿华人的民族尊严及长远利益。因为,下一个被冤屈的,可能就是你我他!
中国公民 郭海强
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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