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出那份揭发“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飞检通告”。经过一周时间的发酵,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网等一大批国内主流媒体相继发声、争相报道,各类网络媒体更是铺天盖地、刷屏爆屏,来自吉林长春的“造假疫苗”终于成为中国社会又一个现象级公共事件。
事实上,类似“造假疫苗”这种被李总理指斥为“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早已在当代中国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里反复出现、持续发生,其事例实在是数不胜数、馨竹难书。
近年来涉及“假伪劣疫苗”的粗略统计:
那么,面对当下这个再次“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我们是不是该痛定思痛、痛下决心来挖一挖导致发生这个恶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呢?否则的话,如果又是罚几个钱、关几个人了事,类似的“黑心牟利事件”必然会再度反复上演。
据澎湃新闻报道,制造假狂犬疫苗的这家“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在2003年改制前是一家盈利不错的上市国企,在2002年实现净利润2634万元。问题来了,一家效益良好、前景不错的国有企业,为什么非要“改制”为私人企业?改制前年薪不到十万元的董事长高俊芳,又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长生生物”掌门人,其家族资产高达51亿元?显而易见,这又是一个“化公为私”的“春天故事”,其过程及性质已经无须赘言。
当然,肯定会有人主张,以后干脆全部进口外国疫苗来替代“国产疫苗”,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法制健全,监管到位,质量可靠”,起码没有“假冒伪劣”。可惜的是,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想象。2017年,国家药监局共查出8批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其中6批就是全球四大疫苗巨头之一的法国赛诺菲巴斯德公司生产的。另一方面,人用疫苗是一个事关国民生命健康的重大公共安全领域,如果全部交给外国资本来控制,谁能保证不会对我国造成生化战威胁?
笔者认为,若要从根本上切实保障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全中国所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产业、行业、企业,都必须重新“收归国有”,恢复公有制性质,采用国有企业运营模式,才能有效实现上述目的。因为,古今中外的无数事例已经说明,“资本是要吃人的”!
重新恢复“社会主义公有制”,并非意味着全盘照搬“建国后三十年”的传统做法,而是要将现有的大小央企逐步改变“官企”的实质,另一方面再根据实际需要,在某些必须国家垄断的产业里组建新的大型国企(如黄金、稀土、粮食、种子、盐业、水务),逐步扩大国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此外,在广大农村地区鼓励推行“集体合作社”,恢复设立各级公立医院以及公共医疗网络,恢复设立各级公立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托儿所。
质言之,“中国社会整体向左转”的关键,就是要明确界定“公私”的划分及其比例。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才能让中国人民获得真正的民主权利,过上真正的幸福生活。
*目前,在国内上市的疫苗种类共有33种,大部分都属于二类自费接种疫苗(图片来自果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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