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公众最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养老金“双轨制”。十几年来,每逢“两会”,百姓翘首盼望养老金“并轨”,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得到的回应总是“国情”、“特色”和“顶层设计”。 《羊城晚报》3月3日的一篇报道让人看了心酸。72岁的邹鸿照退休前是华南无线电厂的高级工程师,1999年退休后,有34年工龄的他与同在本厂退休的妻子养老金加在一起才1200元,为了生存,邹鸿照老人不得不四处打工,一直干到2010年。大张旗鼓的养老金“八连涨”后,邹鸿照的养老金也仅有2800多元,而广东省人事厅退休的公务员每月养老金8000多元。余佩霞在政府机关工作28年后,以副处级平调到阳春市钢铁集团公司,1999年退休时,有36年工龄的她养老金只有469元,“八连涨”后的现在也仅有1500多元。 “双轨制”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都在建设社会主义,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本来差别就大,退休了,都不工作了,都在养老等死,为什么还这么大的差别?更让百姓不解的是,公务员一分钱的养老保险金都不交,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反而是企业退休职工的3倍! “双轨制”显然是特权思想作祟,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政策是官员制定的,他们把自己划入一个特权阶级。企业职工交纳养老保险金才能领到退休金,可公务员退休后是政府财政拨付养老金,也就是从国库里领取养老金,让所有纳税人供养着。 即使这样,还有公务员觉得自己吃亏。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刘富才就说,自己是正厅级干部,每年工资、福利等加在一起有10万元,但同级别的国企老总则80万元。刘富才打比方说:“假如两个人同时是50岁,我当国资委主任,他当国有企业的老总,我到60岁跟他一起退休,我只拿了100万元,他一般能拿600万元。退休后,假如我跟他同时在80岁死掉,我工资、退休金共拿到300万元;他退休后,一分钱不拿已经有600万元了。” 可见,全国没有统一的薪酬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就很难在一个坐标系里进行比较,都觉得自己吃亏、社会不公。 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派那么多官员出国考察,也不知道他们学来了什么先进经验。其实,外国的养老金制度,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主要的一项内容,很多国家的社保制度都做到了老有所养,公民到了退休年龄,不管过去工资高低,也不管是否交纳过养老保险金,都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美国,交纳社保税的人不但自己可以享受退休金,如果家庭收入低,无工作的配偶和子女照样领取一份养老金。 在法国,1972年就推出了全民最低养老金保障计划,根据2011年4月1日的标准,单身老人最低养老金为每年8907.34欧元,老人夫妇为每年14181.30欧元。不管工作期间交没交社保摊派金,也不管交纳多少,所有法国公民都享受相同标准的基本养老金。 在英国,不管在职时工资高低,也不管交纳的国民保险摊派金是多少,退休后均领取相同的基本养老金。根据2010年的标准,单身老人基本养老金为每周97.65英镑,老年夫妇为每周156.15英镑。英国还对贫困老人给予特殊照顾,即使过去从未交纳过国民保险摊派金,2010单身“低保户”每周发放97.65英镑的生活费,与国家基本养老金一致,夫妇“低保户”每周发放202.4英镑的生活费,高于国家基本养老金,因为他们没有其他财产性收入,所以,领取的“低保费”要比交纳国民保险摊派金的人略高。 外国还有养老金封顶制度。2012年,法国交纳社保摊派金的工资上限为月工资3031欧元,任何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超过工资上限的50%。2012年,德国的养老保险金交纳上限是年毛工资67000欧元。设置养老保险金上限的目的,就是防止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差距过大,因为养老保险金的大头由雇主交纳,如果不设置上限,无疑增加了雇主的负担。对国有企业来说,高管工资高,如果不设置养老金的上限,就意味着所有纳税人为高管购买天价养老保险,这显然不公平。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签字国,中国应履行承诺,把所有国民纳入政府主导的统一社保体系内,不管是市民还是农民,也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工人,到退休年龄领取同等标准的基本养老金,不得有任何歧视。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的金额进行调节,体现多交多得。同时,给养老金封顶,任何人的养老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双轨制”激起了太大的民怨和仇恨,如不尽快“并轨”,中国社会就会走向分裂,就会上演《双城记》:既是美好的时光,也是凄惨的年代;既是智慧的年头,也是愚昧的时代;既是信仰的社会,也是怀疑的国度;既有阳光明媚,也有阴云密布;既充满希望,也令人沮丧;有人拥有一切,有人一无所有;有人直奔天堂,有人走向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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