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杀害了年青的好医生王浩?
中国的医疗经过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一个突出恶果,是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的严重失信和对立情绪,医患关系因之日益紧张和严峻。它越来越成为破坏社会正常人际关系、妨碍当局所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自启动医疗改革以来,医患纠纷方面的突出事件每每发生,已经不胜枚举。从而形成了一个新词:“医闹”(对患者为捍卫自身正当权利到医院讨说法的诬称)。为了对付“医闹”,现在,全国几乎所有的医疗机构不仅都设置了保安机构,而且队伍越来越膨胀,对患者的监视也越来越严格;患者进入医疗单位,仿佛进入了监管场所,受到严密监视。在此严峻形势下,“上月,东莞市(请注意:那可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啊)政府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见 2012年3月13日 人民网和其他媒体)医院对患者已是如临大敌由此可见一斑。有史以来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那种相亲相敬的有关系已经荡然无存。现在,双方互相戒备,如同仇寇一般。
就在东莞市政府上述规定见诸媒体后的第10天, 3月23日 ,在北方城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发生了一起患者袭击医护人员惨案,造成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实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杀人者是一个不满18岁的少年,而被杀者是一位在此实习了三年、硕士研究生快要毕业、已经通过了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面试的,即将去那里进一步深造的年青人王浩。生前,他是十分热爱医生这个职业的,并且决心:“等我当了医生,一定会对患者很好很好,绝对不收红包和回扣。”然而,等不到美好愿望的实现,他就倒在了原本与他无冤无仇者所实施的杀戮中。面对这样一桩惨案,媒体的主流看法是,实习医生王浩的死是由“医疗体制造成的”。换句话说,直接杀害王浩的,是那个凶手;而真正杀害王浩的则是由“特论”医疗体制改革所形成的医疗商品化和市场化的体制,是这个罪恶的体制杀害了王浩医生,王浩是这个体制的牺牲品。媒体的这个主流判断无疑是击中了要害的,是实事求是的。这从王浩生前的决心“等我当了医生,一定会对患者很好很好,绝对不收红包和回扣”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不从根本上改变由“特论”医疗体制改革所形成的现行医疗体制(也应包括社会体制),医患关系必然要继续地紧张下去,类似的事件必然还会发生。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惨案发生后,中国医疗卫生的最高当局发誓要“严惩凶手”。凶手固然要严惩不贷,然而,由“特论”医疗体制改革而形成的这个罪恶的医疗体制,是否也需要痛下决心地“严惩”一下呢?指导这样体制改革的理论“创立”者和实施这样体制改革的领导人,是否也需要“严惩”一下呢?这些才是罪魁祸首啊。「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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