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扫墓哭坟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宋公明
今天媒体有一则新闻,说是清明节到来之际,社会上出现了代客扫墓哭坟的专业公司,有记者从一家提供“代客扫墓”业务的服务中心了解到,“代客扫墓”服务包括清扫墓地、敬香烛、献花、读悼词等,若顾客有需求,也可提供“磕头”、“痛哭”等服务。祭拜结束后,他们还会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扫墓照片或视频。
其实代人扫墓哭坟并不是新闻,更不是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新生事物。在解放前,代人扫墓哭坟是很常见正常现象。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最终就沦落为一个靠在送葬队伍里打幡而混口饭吃的角色。而在山东曲阜的孔陵,还有专门的“扫帚户”和“哭丧户”,世世代代为孔子家扫墓和哭丧。对于这种现象,在民国时期就有人提出批评,甚至有的国民党员也持公开反对态度,说这是不文明不民主的落后现象。解放后,这种现象当然不可能继续存在了。六十多年过去了,了解和记得当年情况的人已经不多,于是当这一现象又重新出现时,很多人觉得很新奇,甚至误以为这是新生事物,不免让人有啼笑皆非之感。
代扫代哭又重现,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恐怕也不能简单的否定。这一现象的重新出现,当然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社会基础和时代背景,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某些社会成员会产生各种千奇百怪的需求,例如整容美容,明摆着是上当,是化钱买罪受,适得其反的事例层出不穷,但是就是有人乐此不疲。有钱人既要企求祖先的庇佑,又舍不得把宝贵的时间用于祭扫上,于是就产生了找人代扫代哭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就是商机,是商机就必然会有人去抓。有人要赌就会有人发行彩票或开赌场,有人要嫖就会有人开天上人间夜总会,有人需要代扫代哭于是从事代扫代哭业务的企业就应运而生了。市场经济以赚钱为原则,是不问需求的道德性合理性的。这样的企业一方面可以满足一部分富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让企业的钱可赚,可以增加鸡的屁,可以增加就业,因此经济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但是从政府方面来说,对这种代扫代哭的企业也有个规范管理的问题。作为企业,就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按章纳税。作为一个合法的行业,就应当有行业规范和标准。这样才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在明知有这样的行业存在,有从事这种业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但是如果管理不跟上去,那么代扫代哭的市场就必然会产生混乱。一是企业未经工商登记就没有合法的身份,就是非法经营,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二是不能依法纳税,是税源流失。三是服务质量和收费没有标准,发生纠纷无法通过法律解决,必然造成潜规则和黑社会当道。四是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没有标准,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没有保障。
代扫代哭企业的老板自己是不会去代扫代哭的,当然要雇用员工去干具体的业务。那么是什么人会去从事这种替不相干的人哭丧的行当呢?将心比心,以己度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实在没有生计,恐怕是没有人会去干的吧?这种行业的产生,正是就业难的生动体现。如果从事这种行业的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没有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那么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得到保障呢?如果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那么人权和以人为本从何谈起?现在美国人总在人权问题上找中国碴儿,这不是授人以柄吗?所以,对于代扫代哭是否承认是一个合法的行业,政府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不合法,就应当坚决取缔。如果合法,就应发给证照纳入正常管理。采取鸵鸟政策是不行的。这又是一个考验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的试金石,是对执政能力的又一次考验。
中国的所谓主流经济学家不少,但是对这类经济现象却从来都反应迟钝,他们不敢正视这类社会现实,也从来也拿不出解决的办法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问题成堆成灾。却还要空谈什么改革,真不知羞耻二字也。
2012-4-1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