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应该敲打一下日本!
——决不能容忍日本军国主义如此嚣张
日本原是个法西斯军国主义国家,曾经给人类、特别是给其亚洲邻国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二战”中失败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其后在反法西斯盟军——美军的占领下,经过东京审判的“改造”,终以一部《和平宪法》复国,承诺不建国防军,宣布永远“放弃发动战争的权利”。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日本接受了“二战”的战败国地位;意味着日本接受了历史审判;意味着埋葬了法西斯军国主义,从此改邪归正,决心永远放弃对外侵略。
可是,现今的日本国内政治急剧右倾化,特别是在右翼政客安倍晋三上台以来,更是气焰嚣张,正在全力加快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步伐。且看安倍任日本首相以来的主要言行:
从扬言要推出“安倍讲话”,取代对“二战”认罪的村山(1995年)、宫泽(1982年)与河野(1993年)的“三个谈话”,到鼓吹修改日本的“和平宪法”;
从炮制“侵略定义未定论”,故意混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界限,到不承认日本犯下对外侵略战争罪行;
从提出“积极的和平主义”,要实行“集体自卫权”,到渲染“中国威胁论”,搞包围中国的“价值观外交”;
从否认侵华历史和南京大屠杀,到公然参拜供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
从否认对朝鲜殖民侵略,到不承认慰安妇问题;
从同韩国的独岛之争,到挑起中日钓鱼岛危机;
从利用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政策,到大肆扩军备战;
……
所有这些,有哪一件不是在翻“二战”反法西斯战争定下的铁案?有哪一件不是在复辟日本军国主义?
据中央电视台引自日本《产经新闻》报道,1月19日,安倍的自民党第81次党大会正在召开,会上将会通过体现安倍政治信条的“2014年行动方针”。其中主要的内容有:推行安倍的“积极的和平主义”(扬言要“做亚洲领导者”);将删除“永不再战”的誓言,主张对宪法作“与时俱进现实性的修正”;将“提高对战殁者的尊崇之念”,继续参拜靖国神社;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在钓鱼岛问题上,颠倒黑白,反诬中国侵犯其领土、领海和领空,高调宣称要“坚决守卫”等。这说明,在未来的日子里,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速,其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的危险将大大增强,并随时可能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面对日本在政治、思想、军事各领域,全面复辟军国主义的疯狂举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应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应该在国际上掀起一场反对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抗议运动,决不允许日本翻“二战”反法西斯战争的铁案!
中国,作为遭受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侵害最为严重的受害国(仅“二战”期间被日寇杀害、残伤的就达3500万人!损失的财产已无可计数),理该出头,联合韩国等亚洲受害国,首先应理直气壮地向联合国提出控诉,要求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向日本发出警告;同时,还应该联合当年所有反法西斯盟国,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捍卫世界和平,在联合国的主导下,防止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重新危害人类。
联合国原本就是“二战”期间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国际组织。
1942年1月1日,正当人类公敌——世界法西斯侵略势力最为猖獗之际,为战胜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集团,美、英、苏、中四国代表罗斯福、丘吉尔、李维诺夫、宋子文在白宫首先签署《联合国家宣言》,庄严地承诺:保证用自己的全部军事力量和经济资源进行反法西斯战争;保证进行合作,决不与敌人单独停战或媾和。
随后,1月2日,又有22个决心同法西斯轴心国作战国家的代表,按本国国名的英文字母排列,也在宣言上签了字。由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的发表,标志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正式形成,它保证了世界反法斯战争的胜利;同时,也为战后联合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44年,美、苏、中、英四国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顿巴顿庄园,先后两次举行会议,草拟了关于战后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章程。1945年4——6月,最终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正式通过了《联合国宪章》,51个国家的代表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字。在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大多数其他签字国批准《联合国宪章》之后,战后的联合国组织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
那么,战后的联合国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维护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就是为了维护世界的持久和平,就是为了防止并制止法西斯军国主义重新复活的国际机构。
《联合国宪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
“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已有69个年头,可是,日本首相安倍至今仍未对本国侵略历史认真反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居然“对本国历史抱有自豪感”,在2014年的“新年感言”中还发出这样的叫嚣:要“夺回”“强大日本”的战争才刚开始!
“二战”中,德国与日本同为法西斯主义国家,可是战后这两个国家对自己侵略历史认识的态度截然不同:
德国人的主流认为,自己的侵略历史是有罪的。这才会有1970年勃兰特总理访问波兰时在犹太人纪念碑前的惊世一跪,它体现了德意志民族良知的真正苏醒,赢得了举世称赞。直至今天,在德国,凡鼓吹纳粹主义的都属违法,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日本人的主流认为,自己的以往的侵略历史是“强大日本”的表现,是“值得自豪”的,认为侵略他国是“理所当然”的历史存在。这才会使他们视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是日本的“尖阁诸岛”,敢于违背《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等国际法,至今仍强行霸占着,甚至连有“争议”的现实也不愿承认。这就是大和民族同日耳曼民族的不同之处,也就是当今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一种内在必然。
日本军国主义者死不改悔怎么办?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精神,那就得敲打它。
《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另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七条:
“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此《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三条与第一百零七条两条文,原是为限制区域国家、机关,在无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主权国家采取“行动”(一般指军事行动);但同时却明确指出,唯有对反法西斯战争中的“敌国”例外。什么意思呢?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对德、日、意这类“二战”中的法西斯国家,它们同一般主权国家是有区别的。一般主权国家如果有什么涉及侵略问题和矛盾发生,必须先通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后,才能对其采取“行动”;而对“原先敌国”——即“二战”中的法西斯国家,为“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则允许有关国家直接对其采取“行动”。
第一百零七条则特别强调明确,反法西斯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有权对“敌国”(德、日、意等原法西斯国家)“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钓鱼岛是甲午中日战争时期被日本窃取的中国固有领土,根据《开罗宣言》规定,理该归还中国。如今日本仍强行占据不还,中国收回故土,对钓鱼岛进行海监巡视,行使主权,明显属于“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因此,这是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正义行为。
联合国是反法西盟国维护战后和平的国际组织,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应该和平解决。唯有对日本这类法西斯“敌国”,当“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与“再次侵略”时,则可“不在此限”,会员国中“负行动责任之政府”有权对其进行制裁与反击。
当前,日本军国主义已在复辟,并正在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道路上狂奔。安倍的军国主义头脑已经狂热,再不给他当头浇上一盆冷水,这个世界必将再次遭灾!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联合国有必要立即采取必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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