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全国清理“吃空饷”总数为162629,河北就占三分之一,也就是五万四千余人。别的地方不论了,天高皇帝远嘛,可京畿重地如是,且占有这么大的比重,不能不令人吃惊。似乎天子脚下更可胡为?然而,大家疑问的是,这么大规模的“吃空饷”仅一个“清理”就交代过去,是不是太不负责任?大有掩盖些什么、放纵些什么之嫌啊?按照《公务员法》,这事无论如何至少都属重大的行政事故,必须问责,必须追究责任人。
要追责任,追究责任人,当然就要查清河北哪些单位有多少吃空饷的。省级单位吃空饷的有多少,市级单位吃空饷的多少,县级单位吃空饷的多少?吃空饷的重灾区在哪?是谁批准的,是以组织名义批准的,还是以个人名义批准的,谁应该对此承担责任?或者是以什么形式出台的、默许的。对这些疑问有答案吗?为什么要答案呢?应该找答案吗?
严格意义上讲,这回全国清理“吃空饷”的定性是极不准确的。之所以说它不准确,是因为这种现象并不是真正的“吃空饷”现象。大家知道,一般意义上的“吃空饷”是指某单位虚报单位人员,将虚报人员的各种财政开支攫为已有。攫为已有者或者是单位或者是个人,这叫吃空饷。而如今在全国范围清理的所谓“吃空饷”现象与此根本不符,至少绝大部分不符。当然不排除一些地方和单位真的存在着虚报冒领吃空饷的现象。某些领导把自己的亲属子女安排到一些单位却从不上班去干别的,成为吃空饷的。但绝大部分地方和单位的情况均属“假吃空饷”。因所有这些“吃空饷”的人并不是虚报人员,而是单位实实在在的在编人员,属财政正常开支、必须开支的人员。这些人的薪水没有被单位或个人攫取,可能的只是少数福利被单位扣下了。他们是被单位强制离岗回家的,他们有编制,有岗位,就是不上班。普通百姓们对这种离岗人员都会问,他们凭什么不上班还挣同样的薪水?但百姓们不知道的是,这些人并不是自愿离岗的,他们是被“吃空饷”的。他们还想问,凭什么在他们没有到达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免去他们的职务,不让他们上班?况且由于不让上班,他们正常的福利待遇都被砍去了,他们并不满意。他们不是自己要“吃空饷”的!但机关官大压死人啊,这数万人谁能不离岗、谁敢不离岗、谁能不被“吃空饷”呢?
所以,应该问的是,由于被“吃空饷”,财政开支减少了吗?没有。这些人被“吃空饷”后,虽工作岗位出现空缺,可由于编制尚在,这些单位都不能进人,只能提拔填岗。于是就出现职务有人补,编制不能补的现象,事实缺编后并不能招新公务员进来补编。结果就是“吃空饷”的照拿原来职务的钱,新提拔的因得到提拔薪水增加,财政负担不断无端加大;由于被“吃空饷”,机关工作效率提高了吗?也没有。道理很简单。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减少后,带来的后果就是干工作的人减少,负担加重,效率降低;何况被“吃空饷”的人被免职不是因为任何主观、客观上的原因,纯粹就是为免职而免职,为腾位置而被免职,这让机关工作不仅没有了是非标准,也没有了工作动力,“天花板”的压力和被“吃空饷”的共同压力让公务员的心理过早走向衰退。
那么,搞“吃空饷”的好处是什么?没好处就不会出现这么大规模的“吃空饷”现象。肯定是有好处的。只是这好处究竟在哪呢?从工作上来看,肯定没有任何好处。从财政上看开支增加亦属无益。对个人来讲,被“吃空饷”的是没有任何好处可言的,好处只是体现在那些被提拔的人身上。由于被“吃空饷”的人有数万人之多,腾出的职位亦有数万之多。那么能得到提拔的也应该是数万人之多。得到提拔当然是得利者。不需要在工作上来证明什么就有机会被提拔,他们得感激“吃空饷”啊。没有“吃空饷”的,正常提拔需要看他们的能力,业绩,水平,品德,还有机遇。什么都不论,至少还需要等几年,甚至是更长时间。虽然他们也许也有被“吃空饷”的那一天,车到山前必有路吧,那是后话,早提拔总是好事。
那么,“吃空饷”现象的责任是应该由这几万人承担的吗?如果是,好像无法追责。当然,如果事情真是这样只能不了了之。
可这是大家能看到的、能了解到的表面现象啊。可以设想一下,这几万人虽遇到了被提拔的机会,能这么随便就提拔吗?如今的官场若是能这么轻松地被提拔,还用着买官卖官吗?“吃空饷”的背后实际猫腻大的很呀。难道这“吃空饷”不是贪官们赚钱的可靠途径?
事实是,凡“吃空饷”多的地方卖官买官现象都是极为严重的地方,也是管人事、组织的和一把手腐败最为厉害的地方。可以注意到一个现象。与各地的反腐败相比,河北几乎没有查出什么管组织、人事的和各级一把手的腐败现象,或者说只查出一些基层一把手的腐败问题。面对这么大规模的“吃空饷”,这是不能让人理解的。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今我国官场官员的提拔,普遍现象就是必须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这一道关,必须要经一把手点头。调整提拔表面上的常委会研究的程序早就被管组织、人事的和一把手垄断、控制。当被“吃空饷”的腾出职位后,决定谁晋升,谁晋升哪个职务的只有管组织、人事的和一把手。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公务员的提升已经不取决于资历,也不取决于能力、水平、业绩、品德。你在一个岗位上干三天,干三年是一样的。凭什么让你晋升而不是他人呢?当然主要是取决于想升官人的努力程度。直白讲,就是买官的力度究竟有多大决定他是否能升官。不用问,能收到这买官钱的当然是有权决定升迁的人,在升官问题上能说了算的人。可能很多的领导能涉及此事,很多人能从中分一杯羹。但主要“吃肉者”是极个别的,这主管组织、人事的、这一把手的嫌疑自然最大。
因此,出现这么大规模的吃空饷现象,追责是必须的,而追责追主管组织、人事的,追责一把手也是必须的。没有组织人事、部门的建议谋划,没有一把手的点头,谁能让这数万人被“吃空饷”?而且形成了多年的惯例?在“吃空饷”问题上责任显然不在被“吃空饷”的,也不在表面上得到“吃空饷”好处的那几万人是一件非常清楚的事情。所以,清理“吃空饷”绝非是解决“吃空饷”问题的良策,甚至根本不能解决“吃空饷”的问题。没有分清责任问题,没有处理责任人,“吃空饷”重新来过不是可能而是必然。据说,很多地区和单位在“吃空饷”问题上用的是暂缓一策,而所谓被“吃空饷”的回来上班是虚假的形式,报到、回家成为这些被“吃空饷”人的每天作业,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上班。没有恢复职务干什么呢?怎么干呢?
如果追责主管组织、人事的和一把手是否存在问题,我们就应能看到抓出一些这方面的贪官。虽不能说河北的卖官买官一定猖獗,官场腐败一定非常严重,每位主管组织、人事的、每位一把手都因“吃空饷”而赚个钵满盆满,可河北没有一位主管组织、人事的,没有一位一把手深陷其中似乎在今天的社会中亦属不正常。至少从最基本的领导责任角度讲,从出现重大行政事故角度讲,负责难免,下台也难免才对。
总之,吃空饷的问题不能所谓一清理就交差,就算完事。这可是反腐败抓贪官的契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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