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得莫名其妙的,就是调解了很正常的学生纠纷,然后就在教室内被殴打。”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3年4班班主任郭鑫躺在医院病床上无奈地说。(11月15日《新文化报》)
郭老师觉得“莫名其妙”有两层意思:一是在被打当时不知道原因;二是当知道被打原因后,也认为没有挨打的理由。但事实上,被打的原因十分简单,起因是郭老师在调解两名打架学生之间纠纷的时候,拽了一下一个后来才知道被人称为“少爷”的学生,因此郭老师就“惹祸”了。
其实,在郭老师被打前,所谓的“小少爷”的不可一世已经昭然若揭。这是发生在郭老师调解完学生纠纷一个小时后的一幕:被郭老师拽了一下的孩子,在班主任金老师陪同下找到郭老师,孩子指着郭老师问:“3年4班老师,你凭什么拽我?跟我有什么关系?”估计郭老师已看出来者不善,就跟孩子道歉了,说“老师对不起”。让人想不到的是,孩子的班主任金老师真的像一个孩子仆人,低三下四地说道:“你看这样可以不?老师都跟你赔礼道歉了。”然后告诉郭老师“这是我们班的小少爷”。
这一幕比起郭老师后来被打来,似乎更有“看点”。即使后来郭老师被“小少爷”的“家奴”们殴打是这起事件的高潮,但这段铺垫却十分“抢戏”。因为,所谓的“小少爷”,已经不仅是家庭溺爱下的“昵称”,而且是在学校得到了班主任认可,并按此身份加以庇护的角色。那么,郭老师被孩子在班主任的陪同下兴师问罪后,再被孩子的“家奴”们殴打,就没有多少意外了。
然而,如此叙述是有些穿越感的。因为,要让上述情节合乎逻辑,必须倒退若干年代,甚至朝代。诚然,在家庭内部,无论把孩子唤作“小少爷”或“小兔崽子”,不同的家庭可以量力而行。但在法律或社会规则面前,是没有贵贱之分的。如果权力和资本造就的权贵阶层,不但拥有极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在法律和社会规则面前拥有特权,那么,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现实,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后果?
“小少爷”事件的问题在于,某些权贵阶层已经把财富带来的优越感,变成了高人一等的贵族意识,不仅在物质享受上,而且在社会关系中爬到了普通人的头上。更可怕的是,这种有悖于文明社会的封建糟粕陋习,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些人的默认。
就拿这位“小少爷”来说,至少在他所在的学校,已经几乎是一个人见人怕的“贵族子弟”。郭老师说,“小少爷”这个名称不是第一次听说。“半个月前,体育老师用手指点了这个孩子,结果体育老师就被他家的司机给打了,对方当时就扬言不许有人动‘小少爷’。这次,我就都明白了。”
郭老师明白了,社会上又多了一个明白某种潜规则的人。而半个月前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半个月后还能故伎重演,谁说这所学校没有默认或接受了这种潜规则?假如等到人人都“明白了”,都无奈地接受了,我们的社会应该称作“复古”还是“穿越”?
因此,“小少爷”给社会阶级分化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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