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自由与“金正恩”的性命,本没有任何联系,但一部《刺杀金正恩》的电影,让他们狭路相逢了。结果不用说,美国赢了。
听,是“自由之声的鸣响”!美国《赫芬顿邮报》以著名爱国歌曲的歌名为题,报道了电影在纽约曼哈顿上映的盛况。亚特兰大广场剧院的外墙上甚至挂起了“自由胜利了”的巨大字幅,庆贺电影的播放。据说,许多人本不打算看这部“烂片”,现在都走进影院以表明政治立场。
到底是自由赢了,还是强权赢了?政治学家福山说,自由和强权其实也是一步之遥。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政治献金无上限。一群富人说,他们合法赚来的钱,想怎么捐就怎么捐,怎么还有限制?这是违宪。于是美国最高法院把政治献金的上限取消了。但维护自由的后果是什么呢?富人与总统都心照不宣,总之,越有钱,就越有权。
什么时候跨过这一步之遥,美国有自己的标准。
2013年7月,一个来自美国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26岁青年贾维斯·布里顿(Jarvis Britton)因为上年9月在Twitter上说了句“让我们去杀掉总统奥巴马”,被逮捕并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一年。理由是,违反美国法定的“言论自由界限”。
这是时候,自由是有界限的。为什么到了“刺杀金正恩”的时候,甚至还堂而皇之公开上映,就没有了言论自由的边界?都是一国之领袖,奥巴马与金正恩难道享用的是两套自由标准?
其实,与自由根本没关系,背后还是强大与弱小的老套故事。把“金正恩”的名字去掉,索尼下一步敢拍“刺杀奥巴马”吗?或者换成日本天皇试试?
坦率地说,姑且不论朝鲜,这事放在很多国家可能也会引起一场外交纠纷。想想当年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在《撒旦的诗篇》中讽刺先知穆罕默德,被伊朗发出全球追杀令,朝鲜当然有理由愤怒。
但更值得警惕的是,自由以及捍卫自由产生的“假想敌”。美国人的自由,是政治与民意的雷区,一碰就炸。围绕《刺杀金正恩》前后,还有两次真实的网络“破袭战”,一次发生在索尼公司,内部多部文件丢失、曝光;一次发生在朝鲜,长达10小时朝鲜全国断网。
都是谁干的?如果是朝美的国家行动,这就已经是战争的开始。但奥巴马不承认,他说,“我不认为这是战争行为,这是一次代价高昂的网络破坏行为。”这一番表态,明显是一种降温。
不难看出,所谓网络战争,其实就是美国人自己构建出来的“假想敌”。实际上,迄今为止媒体上公开披露的资料并不足以支撑朝鲜是攻击索尼元凶的指控,而索尼也不是第一次遭遇网络袭击。至于朝鲜断网,这个国家连电都不能正常供应,何况网络?
美国人因为强大,曾一度迷失在自己构建的“假想敌”之中,在阿富汗、在伊拉克,或在更早的越南。这一次在朝鲜,他们也不例外。把这事变成一个全民事件的正是奥巴马的表态,12 月 19 日,美国总统发表了讲话,指责朝鲜官方对这次网络攻击事件的支持,并就好莱坞工作室的屈服态度表示谴责,将索尼公司取消《刺杀金正恩》电影上映的行为称之为“外国独裁者干涉了美国的电影审查制度”。
至于索尼,则更像是一个投机的商人。得到奥巴马支持的索尼,一改之前小心翼翼的模样,转为同意公映了。既能讨好美国民意,又能赚点小钱,索尼何乐而不为?要知道《刺杀金正恩》不算大制作,但成本也超过4000万美元,如完全弃映,索尼将损失超过1亿美元。哪怕数量受限,只要能恢复上映,多少能收回些成本。
其实,自由不需要赢,要赢的只是强权。《刺杀金正恩》的公开上映,只证明了一个逻辑:“如果我不喜欢你,我就可以干掉你。”但这不是自由,这是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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