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消息,我国敦煌研究院要与大英博物馆开展文物研究与保护合作。不知诸位有什么想法,在下觉得这是不是有些不妥?游览大英博物馆看到竟然有如此众多的中国文物陈列于此,且是非法掠夺所致,难道没有感到心疼?难道没有感到屈辱?难道没有需要讨债的感觉?那个火烧圆明园难道忘记了?而这个大英博物馆还找出各种托词坚持拒绝归还从我国非法掠夺的文物,这是不是还让国人有更大的愤慨?强盗的子孙们还要坚持当强盗?
说到文物的研究和保护,有一个最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我们得有研究和保护的对象,即文物。没有文物你研究什么?保护什么?面对大量流失的文物,特别是被非法掠夺的文物,我们到哪去研究和保护它们?如果文物是被非法藏在它国之中,我们所谈的文物研究和保护是不是有极大的缺憾?或者说这文物研究和保护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特别是需要研究和保护的很多文物都被收藏在那个敦煌研究院要合作的大英博物馆之中?我们对收藏在大英博物馆中的中国文物又该如何研究和保护呢?这就是合作的缘由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次与大英博物馆所谈到的文物研究与保护的合作是不涉及在大英博物馆中的我国文物的,或者说这部分文物的研究和保护得托付给大英博物馆。如是,我们对得起谁?对得起国人和祖宗吗?
长期以来,我国在追讨被掠夺文物上所下功夫远远不够,而在追索文物上还经常采取错误的赎买的办法。这种错误带来的后果就是,进一步刺激了国际上非法占有我国文物的一些国家和个人不断地抬高我国文物回归价码的意识,不断地刺激着国际上投机收藏我国文物的热情,从而加剧了我国各种流失文物回归的难度,拉长了我国流失文物回归的“路程”。而被非法掠夺的文物则凭空增加了一道枷锁,致使这些文物的回归看似遥遥无期啊。从另一角度看,这种错误一方面让很多的国内外爱国者为使文物回归白白耗费巨额资金,一方面也导致国家白白浪费大量公帑。如果不健忘,大家一定都记得那年那起故宫花费几千万从拍卖场买回“一张纸”的争议事件吧?那时很多国人都质疑此行为的不当。故宫当时的负责人还辩解说,那帖很“值钱”,买回的值。但从事件的性质上来看,这是一件让国家丢脸的事。被掠夺的文物竟然要买回来!且还要花费大价钱来买。其实,作为文物它有两种衡量概念,从历史、研究、观赏、炒作的角度来衡量,好像是无价之宝,但从使用、实际用途角度来衡量,也可以说它一文不值。从它的性质上来讲它们的价值都是人为加进去的,是只有研究价值并没有使用价值的。因没有使用价值我们就能、也可以说它“一文不值”。在下曾说过,文物保护和动物保护有类似的要求,都是以市场为前提的。如果我国不去购买流失的文物,使这文物“一文不值”,让它失去市场,虽不能说回归将指日可待,但绝不会遥遥无期。所以,在下还要疑问,对“一文不值”的东西为什么要花费巨额公帑呢?只有让文物“一文不值”才能加速被掠夺、遗失、被偷运出境文物的回归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吧?
问题换个角度来论,我们说不是这“张纸”的价值是不是真的值市场上表现出的那个“几千万”的价格,即使它真的值这个所谓的市场价格,但我国把它买回来却是让其它的所有被掠夺、遗失、被非法偷运出境文物难以回归。用这种购买的方式来买回文物实际上属于急功近利的行为,它只能加剧其它文物回归的难度。买回一件文物使更多的文物难以回归!这是得不偿失的吧?
更为可恶的是,由于购买文物市场的存在,非法占有我国文物的一些国家的各种馆类就能以所谓的条件、环境、历史等原因坚持无理的帝国主义掠夺合法的态度,不肯归还从我国掠夺走的各种文物。在他们看来,“他们的收藏还有利文物的保护,避免流失在拍卖市场上”。持有这种态度的就包括大英博物馆。我家的东西被抢走不归还,还说放在你家更安全,这是不是强盗逻辑?
我们可以问一句,至今我国有多少被掠夺的文物收藏在英国的大英博物馆内?这个博物馆不肯归还这些文物的所谓理由能站得住脚吗?强盗的逻辑我们愿意服从和承认吗?对这个不肯归还我国被掠夺文物的大英博物馆,我国凭什么与它合作,还什么研究和保护文物?这不是可笑的吗?真的怀疑这个大英博物馆是不是还在觊觎敦煌的我国文物?
那个敦煌研究院能不能对这种合作重新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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