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原罪讨论中的一些乱象
关于原罪这个话题时不时地会出现,但是其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那就是不同的人在使用原罪一词时其内心所使用的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不同的。忽略了这个问题,就极可能导致乱斗嘴这种现象。
原罪这个词的被使用,最初是用来形容在国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一些利用政策不完善之际,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的腐败分子。
但目前来看,这个词已经出现滥用的迹象,即大有把一切富人都一网打尽的架式。这种扩大化的现象是应该防止的。
比如说在改革中这样两种不同的现象吧,一种是,一些私人老板个人非常能干,本是凭自己本事积累财产的,但是在经营生产过程中时常遭到地方某些官僚的刁难,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私人老板不服气,结果有的老板被整的破产、甚至家破人亡,有的私人老板即使侥幸生存下来(比如河北的那个孙大午),但产业发展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私人老板选择了破财消灾的办法,给某些官僚送礼,其目的不过是希望某些官僚放自己一马而已,不再给自己添乱就达到目的了,以便于自己能够摆脱某些官僚的干扰,好用心去经营自己的产业,积累自己的财富。
而另一种情况则不同,就是有些私人老板通过行贿手段勾结某些腐败官僚,通过这种方式将一些国有资产化公为私,装进他们自己的腰包。通过这种损公肥私的手段来积敛财富,有的腐败商人甚至通过利用腐败官僚来打击自己的商业对手等等。
显然,对比这两种情况,这两种不同的富人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举以上这个例子,目的在于大家能够对富人也要采取分析大态度,而不要动不动就一棍子打死了。
如果对富人的情况不采取分析的态度,而眉毛胡子一把抓的话,就极可能在现实的斗争中采取错误的策略,就极可能把一些守法的富人也推到腐败分子的阵营中去了。这样一来,显然壮大了腐败分子的力量,而削弱了反腐败的力量。这个时候应该想一想统一战线策略嘛。而对于腐败分子来说,他们是欢迎人们把富人混为一谈的,因为这有利于他们隐藏自己嘛。
中国目前的关键任务是打好反腐败这场战役,这就要求人们一定要认清最主要的真正的敌人,否则就会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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