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90年代某公集团假借改革的旗号,发动了盗抢国民的下岗运动以后,不但盗抢了数以亿万计的国有财产,甚至于还盗抢了国民赖以生存的劳动保险金和职工住房储蓄划转基金。虽然他们在当时曾做贼心虚的对国人进行了破口大骂,什么“懒汉”、“特权”、“跳楼秀”、“用性命要挟政府”等等,用来给自己壮胆。然而,做贼者必定心虚,十多年来一直胆战心惊。从张罗着“赦免原罪”,到《河北一号文》,又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后又弄出来一个“物权法”,急于试图掩盖他们盗抢国民的罪行。但是,在国人一片正义的声讨中,无论是“河北一号文”还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甚至于那个一再被否定而还没有出台的“物权法”,都无法阻止社会的正义和人类的良心对他们的谴责。特别是在胡锦涛总书记的强力反腐下,逮住了一个二号罪犯陈良宇,这一下这帮人有点真的坐不住了,他们现在又使出了绝妙的两招儿,第一招儿,对国民进行恐吓。他们竟然拿出历史上历次民众革命来吓唬国人了。他们将国民对盗抢者的“清算”,倒打一耙地称之为“恶性循环”,甚至于说,清算“原罪”就会导致国家动乱。第二招儿,把他们盗抢国民的罪责,巧妙的转嫁到了“民营企业家”的头上。这两招儿真高啊。第一招儿看来比当年大清朝那个李鸿章倒打一耙的招儿还要高出一筹,李鸿章当年的招儿数让他们在此运用的炉火纯青了。第二招儿典型的金蝉脱壳之计(这一招儿已经连续使用过多次了)。
盗抢国民集团的成员们,为了逃避国民的清算,掩盖他们内心的恐惧,还要打着为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旗号,实际上民营企业家们根本就没有“原罪”,又何须用他们来保护。盗抢国民完全是由他们一手操作的,与民营企业家无关。当然,的确有许多企业家钻了所谓“政策”的空子,有空子不钻,那还叫企业家吗?有空子不钻就不是企业家了,,恐怕该是呆傻、缺心眼啦。利益最大化是企业家们永远追求的目标,所以只要有空间,成功的企业家们就不会放弃。他们之所以要抛出民营企业家们有“原罪”,目的就是要转化“原罪”矛盾,将“原罪”扩大化,以次来掩盖他们自己的“原罪”。庆幸的是现在的国家领导人们,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昏庸无能,轻易被糊弄的慈禧西太后了。
现国家领导人将那个带头盗抢国民,还准备利用所谓“百分之百的支持率”要当国家一把手的家伙,及时的逐出了领导层。最近,新任上海市长韩正又强调:反腐倡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见,领导层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原罪”不能扩大化。必须“首恶必办,协从者不问”。要从源头惩治带头违法乱纪的官员,断绝腐败官员制定腐败政策和腐败的法律,才能够抑制腐败者“前腐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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