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央政府调控房价!
:九月十五(lujun1999)
2、国税、地税分置,当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损害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时候,必然导致地方政府的激烈反对或者是阳奉阴违。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2004年中央政府关闭钢铁厂就可以看出来,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地方财政收入,同中央政府反复较量了多个回合,才执行中央的政策。这种较量实际上是因为我们税收制度建设的失误造成的,这种制度失误如果不纠正过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较量还会出现。实际上这种较量现在已经出现了,并且还在继续较量。不过现在较量的不是钢铁厂了,而是房价问题。中央政府认为“房地产泡沫”太多,已经影响到国家整体经济运行安全,必须坚决打压房价。而地方政府呢?地方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完成了对居民的拆迁,转手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房地产商,地方政府成为了房产价格上涨的受益者。买卖土地成了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是不愿意打压房价的,现在地方政府是在中央的强压下才打压房价,中央能强压多久呢?现在,有些房地产商就放出风声出来,说2005年下半年房价会大涨,地产商就是在赌中央的强压政策不会持续半年,中央政府也不能时时刻刻总盯在房价上,总会忙其他的事情,中央的注意力一转移,房价就会在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合谋中暴涨。五月十二日新华网报道了“中国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其中谈到了如何稳定房价问题。我仔细的看了,这些意见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根本就不能解决房价过高问题?如何彻底解决房价问题呢?首先就是要认识到房子是一个特殊的生活必需品,人人都必不可少的。老百性可以不要小车,不要电视,但是不能不要房子。地产商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才敢采用各种手段欺诈老百性与地方政府合谋人为的抬高房价,大肆掠夺老百性的血汗钱。
所以彻底解决房价问题的第一步就是取消地税,切断地方政府除中央财政拨款之外的一切收入来源,拆散地方政府与地产商之间的利益联系,让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国家利益完全同步。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不会再与中央政府反复较量了,地方政府也会忠实的执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决策。想一想,前任朱总理为了国税、地税分配的事情,再任八年时间就有一半的时间花在与地方省政府谈判上了,哪里还有时间去好好考虑其他问题呢?
第二步根据地域不同成立多个全民资本独资的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地产公司。让全民资本地产公司直接与私人资本地产公司直接进行市场竞争,利用公平竞争的市场手段逼迫私人资本地产公司退出这一特殊行业。全民资本地产公司建造房子的售价由中央政府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现在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如果是对普通商品如电冰箱、彩电、空调、汽车之类还是完全有效的,对对房子这类特殊商品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因为地产商完全可以把房子囤起来不卖,等房价高了再卖,而对于电冰箱、彩电、空调、汽车等内的商品可没有哪个傻瓜去囤积。除非政府制定法律规定地产商到手的地皮必须在一年内把房子盖好,两年内房子必须全部销售出去。就是这一条的实际操作性也不强,因为地产商可以把房子以极低的价格名义上卖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实际上还是控制在自己手里。而且这种宏观调控的方法也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如果中央政府掌握一大批房源的话,调控房价就不用七个部们联合采取措施了,中央政府直接给全民资本地产公司制定房价就行了,简单易行。假如上海市私人资本地产公司100平米房子要80万,中央政府觉得太高了,中央政府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计算,这样的房子30万就有微利了。中央政府直接给全民资本上海地产公司下达指令,你的房子就卖30万。全民资本上海地产公司一挂牌,来报名买房的有一千户,手里的房子才200套,赶快给中央政府打报告,追加投资2亿元再起800套。这样一来上海市私人资本地产公司的暴利就会大幅压缩,中央政府调控房价也简单易行。那里还用得着这样反复较量。
为什么房价宏观调控这么困难?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建设是错误的、房价宏观调控的手段是错误的。
第三步中央政府要逐渐控制国有银行向私人资本地产公司贷款。一直到禁止给给私人资本地产公司贷款,已贷出的款要尽快收回。因为国有银行和全民资本地产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全体国民),当然要支持自己的企业。让私人资本地产公司向私人银行、外资银行去贷款好了。
第四步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不同地域的地产公司逐渐和各地方的国土资源部、城市规划局合并,然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根据宪法,土地的产权是属于全国人民,土地的收益也应该公平的分配给全体国民。土地的经济价值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升值的,土地的升值却没有给他的产权人(全体国民)的整体收入带来增加,这种情况是极不正常的。土地升值的钱到哪儿去了?给腐败官员和地产商拿走了。为什么上海的房子要80万,而中西部县城同样的房子只要10万呢?并不是房子贵,而是上海的土地比中西部县城的土地贵,土地升值的钱必须进入当年的土地全民收入帐号,年底公平的分配给全体国民,不能让地产商和腐败官员利用各种手段拿走。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直接进入第四步而要有一个第二步、第三步公平市场竞争的过渡阶段呢?主要是考虑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陷入太深,如果方法过激的话恐怕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会破产,当然如果地产商是贷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的款的话,那就可以直接采取第四步了,民营银行、外资银行要破产就让他们破产好了,跟我们没有关系,投资本来就有风险。
如果这四步走下去,房地产商的暴利将会终结,人民群众将不会再为买不起房担心了。当然,有钱人想住豪华别墅,政府也可建一些豪华别墅卖给有钱人,赚的暴利再公平的分给全体国民好了。国家的政策、制度本来就是要劫富济贫,而不是劫贫济富。只要把我们现在劫贫济富的政策、制度改过来,让穷人能买得起房,让有钱人通过住豪华别墅去接济穷人,皆大欢喜的事情又何乐而不为呢?正确的制度应该是一个城市有钱人越多,豪华别墅就卖的越多,政府越有钱来修建保本微利房,穷人越会有房住,而不是现在豪华别墅建的越多,穷人越来越没房住。
这四步走下去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让土地成为政府垄断经营,和所有的自然资源一样。自然资源由政府垄断经营,政府通过控制自然资源的价格来宏观调控国家整体经济安全、快速、有效的发展。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如何来作计划?围绕着自然资源和基础行业来作计划。象这样,房地产暴利终结了,社会资金自然而然就会向其他国家急需的行业转移。现在电力这么紧张,制定政策让那些地产商把资金转移到电力行业上去吧。多办几个发电厂又多好呢?国家是否富裕主要取决于能否赚外国人的钱,房地产只能使人民的钱从这个口袋换到那个口袋,对于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并不是很大的。以前用房地产来拉动经济的发展,这个思路是错误的。以前不是总说政府没钱投资吗?如果让所有的地产商把资金转移到发电厂上去,钱总应该够了吧。
Lujun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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