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金鼓吹的“宪政社会主义”
2011年第3期《炎黄春秋》刊登的该杂志社编委周瑞金的文章:《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以下简称周文)。周文给我们选择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到底是通向何方呢?即“超越自由主义”的“宪政社会主义”。
什么是“宪政社会主义”呢?据周文说,就是受到西方“新宪政主义”和“新共和主义”深刻启发的、“汲取西方自由民主模式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基于公民自由的、更适合中国实际也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民民主模式” 的“竞争性选举民主”。
什么是“竞争性选举民主”呢?我们自然而然地想起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的两党竞争选举和台湾的“蓝绿两党” 的竞争闹剧。即所谓超阶级的骗人玩艺儿。既有紧张热烈的气氛,甚至是不乏枪击事件的发生;又有广告宣传、扫街拜票、各式做秀、贿选作弊、操纵庄脚、黑恶赌博……各种花招儿翻新。这些乌七八糟的污浊东西,都是为了骗人的,你再自由也不过是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的自由,仅此而己!丝毫没有其他选择的自由!周文又说,他很有兴趣的表述是“基于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理由,宪政社会主义反对三权分立制度,而是主张议行合一的、具有统合民主性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文认为:这种宪政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中国而言,符合立国之本,回到了马克思主义的主旨”。
其实,这又是欺骗。马克思主义的主旨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实现共产主义。
那么周瑞金是不是在真正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保卫宪法呢?周文是不是在真正主张宪政呢?我看不然。新中国建立时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即临时宪法 第一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后,历届大会通过和修改的宪法 ,第一条规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六十多年一贯的、不变的!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在许多重要方面违背或违反了宪法这一根本规定。譬如,制造出了一个“社会主又初级阶段论”,就推行私有化,消灭农业集体经济,实行资本主义个体农业经济;制造出了一个“补课论”,就溅卖、侵吞、霸占公有制经济;改革产生了新的剥削阶级、剥削制度,出现了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各种矛盾激化;贪污受贿的腐败之风越改革越发展,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新中国成立以后已经基本绝迹的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假冒伪劣、走私贩毒、性病、黑社会势力……等等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社会治安不好,抢劫凶杀、甚至雇凶杀人,屡见不鲜;工农群众丧失了国家主人翁地位,沦为弱肉强食的弱势群体,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宪法中第一条的规定。我们从来没有听到或看到过周瑞金说过或发表过任何维宪的只言片语。现在周瑞金还在大言不惭地大喊宪政!实在是令人好笑!我们不仅要问周编委,这就是你推销的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吗!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批判各种假社会主义,包括:反动的社会主义,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伯恩斯坦和西欧一些社会党的“民主社会主义”;当代又出现了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高尚全鼓吹的“人民社会主义”、李锐和谢韬等鼓吹的“民主社会主义”等,现在周瑞金又推出超自由主义的“宪政社会主义”。凡此等等,都是一路货色!其共同点是以超阶级的普世价值作招牌,掩盖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剥削、压迫和奴役;以反对阶级斗争为幌子,掩盖剥削阶级向被剥削阶级的掠夺、进攻和欺诈;以反对专制主义的伪装,掩盖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独裁专制和专政!
他们鼓吹和推销各种假社会主义的目的, 就是了延缓资本主义的灭亡, 或者是为了复辟资本主义, 妄图挽救资本主义的灭亡。其实都是在逆历史发展的潮流而动, 妄想阻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胜利前进,他们都逃不掉彻底失败的命运, 只不过是螳臂挡车、自不量力,都不过是旧社会及其腐朽势力的随葬品!周瑞金这科对政治体制改革路径的选择,也没有走出这一怪圈。因此,这不是什么好主意!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所主张的科学社会主义最本质的是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发展经济、科技、文化和提高人们的觉悟,积极创造条件,为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觉悟程度的极大提高,各尽所能,按需分产主义社会,进入人类最幸福、最美好、最崇高的境界!
岳求珍 2011.3.8.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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