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自由”、“平等”、“民主”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奉行的基本价值理念,所谓“自由民主制度”便是由这些理念所规范的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由于自由民主对资本逻辑的深层依附关系,自由民主制度在当代世界陷入了普遍的困境。自由民主悖论的实质在于:资本逻辑催生出形式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和民主,但同时又促使它们不断地走向自身的反面,走向实质意义上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民主。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来看,自由民主的理念和制度之所以不能真正实现自由、平等和民主,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扎根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资本主义,从而无法超越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和限制。“自由民主”本身就构成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资本逻辑催生出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基本理念与制度体系,同时又将它们推入深刻悖论之中。
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矛盾本性是受资本逻辑内在规定的,进而,这些矛盾本性也会表现为一系列具体的形式。由于“自由”、“平等”和“民主”是资本主义现代性在政治生活以至整个社会生活方面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所以,在资本主义矛盾的诸种表现形式中,最为显著的莫过于 “自由民主”的普遍困境。
一、“自由民主”的当代困境
冷战结束以来,保守化的自由主义者们急于论证既有现代性形式的永恒性。例如福山将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度视作现代性的最高成果,认为社会发展不再会遇到重大问题,不再会出现根本性的制度变革,未来的发展道路只能是自由民主框架内部的修修补补,从而一劳永逸地将现代性宣布为历史发展的“终点”: “自由民主社会即使理论上称不上为最正义的社会制度,也可以算作实际上的最正义的社会制度”,“自由民主国家在现实中正在成为人类问题的最好解决方案”。
然而,“自由民主危机”的氛围却在当代世界普遍蔓延。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爆发了广泛的民主运动,与此同时,非西方国家也迎来了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然而,自这些运动全面“退潮”以来,全世界就开始普遍蔓延着“民主危机”与“合法性危机”的氛围,这构成了现代性的矛盾在当代境域中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形式。正当一部分保守化的自由主义学者将“自由民主”社会宣布为人类进步历史的顶峰的时候,“自由民主”本身却陷入了困境和危机——即所谓“民主赤字”。全球范围内的实证研究所得出的数据表明,“二战”结束以来的几十年间,各国议会、总统选举中的平均投票率呈下降趋势。在西方国家中,被当作“自由民主”楷模的美国,其投票率之低是非常著名的:总统选举投票率长期徘徊在50%左右。与此相应,对政府的不信任度也呈上升趋势。欧美许多国家中,接近 60%的民众不信任政府,美国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度曾经一度接近80%。投票率低,说明民众对政治参与的热情不足,存在着普遍的政治冷淡主义;对政府的不信任度高,则说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发生了动摇,这也是国家的“合法性危机” 的表征。吉登斯指出,当代世界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民主悖论”:自由民主制度正在全世界范围内持续扩展,世界一些国家竞相效仿作为“民主楷模”的欧美国家,而与此同时,自由民主制却恰恰是在欧美国家内部丧失了吸引力,陷入了困境。由此,便产生了一些更深层次的疑问:既然是“自由民主”社会,就应该产生普遍的政治参与,为何反而出现普遍的政治冷漠?既然是“自由民主”社会,其政府和执政党就应该具有普遍的政治代表性,为何反而陷入普遍的信任危机?
“自由民主”究竟怎么了?自由民主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因而自由民主的悖论也就是现代性矛盾的显著表现形式。只有深入到现代性的基本逻辑、内在矛盾——即资本逻辑及其矛盾——中去深入分析,才能对自由民主的悖论形成本质性的洞察。
“自由民主”的悖论,其实正是受资本逻辑支配的特定“社会”或“民族国家”的内在矛盾的产物。现代性的矛盾,典型地体现在资本逻辑与民族国家的内在危机的深层关联之上。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单个“社会”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单个“民族国家”,是分析资本逻辑运行与效果的基本单位。马克思的分析往往是以单个国家—— 例如《资本论》中被当作资本主义典型的英国——为基础而延伸到国家之间的全球分析的。民族国家内部的资本分析构成了全球资本分析的基础。在任何一个资本逻辑支配的民族国家内部,资本都引发了广泛而深刻的结构性危机与本质性悖论。
资本逻辑对于民族国家的矛盾作用尤其深刻地体现在它对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基本制度的形塑与瓦解之中。所谓“自由民主制度”便是由这些理念所支撑、并实现这些理念的制度规范和组织机构。从思想史上来看,自由民主的理念和制度,起源于经典的自由主义构想。针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权力对新兴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经济活动的威胁与侵犯,洛克、卢梭、康德等自由主义思想家宣称:个人在其不可侵犯之“自然权利”的基础上,通过自愿缔结“契约”,向共同体转让权利而构筑了“社会”,由此,自由、平等的契约理念(而非“君权神授” 的君主统治理念)便构成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自然的、合理的组织原则。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种个人主义基础上的社会契约论,是一个非历史的、形式化的、规范性的论述,因而必然存在着理论规划和实践状况之间的反差与悖论。自由主义所构想的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其实正是建立在一种关于“(不受资本支配的)简单市场交换关系”的想象之上:理论想象力对现实的市场关系进行纯粹化、理想化的理论加工之后形成了自由平等的契约观念,再将这一概念推广到对整个社会生活的理论解释,并据此构筑了诸种具体的制度设计,在社会现实中付诸实践。也就是说,经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平等的社会契约论存在着显著的漏洞:它没有考虑到现实中的市场关系恰恰是受资本权力支配的不自由、不平等的关系。因而,这种理论对于现实矛盾便缺乏洞察力和应对力:在抵御了政治权力对个人权利之侵犯的同时,却忽视了“资本”这一现代性中最大的“经济权力”的消极作用。这样,有关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的学说,不但不能解释资本关系支配的社会生活中大量复杂、含混、悖谬的现象,而且还不自觉地沦为掩盖、粉饰不合理现实的意识形态工具。更进一步看,按照此种想像观念构建起来的社会政治制度,在其根源处便受制于资本逻辑的运行过程,不可能真正兑现自由平等的启蒙允诺。
自由民主悖论的社会根源是:自由民主对资本逻辑的深层依附关系。资本逻辑有力地推动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理念及其建制的生成与发展,这是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的表现。然而,自由民主在其发展过程中从来就没有真正获得“自律性”的地位,超越资本关系的限制:一方面,自由、平等的现代理念和建制只是作为资本增殖目的的手段而存在,仅仅具有工具性的价值,而没有成为社会生活的最高目的,这就难以保证它们自主、稳定而持久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资本逻辑自我实现与自我消灭的矛盾运动,上述现代理念和建制随时都可能丧失其实现的条件而发生无法挽回的内在冲突与自我逆转。
自由民主悖论的本质就在于:资本逻辑不断地催生出形式上的自由、平等和民主,但同时又使得它们不断地走向自身的反面,走向实质意义上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民主;为了维持自身、扩大自身,资本逻辑所要求的恰恰就是这种“不自由的自由”、“不平等的平等”和“不民主的民主”。政治生活及其他社会领域中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民主,其实正是经济领域中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民主的“翻版”。
总而言之,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来看,自由民主的理念和制度之所以不能真正实现自由、平等和民主,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扎根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 ——现代的资本主义关系,从而无法超越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和限制。“自由民主”本身构成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资本逻辑催生出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基本理念与制度体系,同时又将它们推入深刻悖论之中。
二、“自由”、“平等”的催生与歪曲
由资本呼唤而出的自由、平等,既是资本活动的产物,又是其运行的条件。资本关系的发展史,事实上构成了现代性理念的发生演化史的现实根源。资本自产生以来,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摆脱宗教、君主统治的束缚,铲除封建制度的障碍,以谋求无限制的增殖。为了加速积累,资本首先在思想观念领域通过知识精英呼唤启蒙和解放,以理性驱除宗教统治,以人权抨击封建专制,突出理性、科学、进步与个性,从而形成自由、平等等各项基本的“自然权利”理念,而后再以这些理念为基础进一步在政治领域推动以自由、平等为目标的政治变革。在思想樊篱和政治束缚逐步松解,自然权利的基本理念得到伸张之后,资本便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全面推行市场原则,因而,经济自由、平等便成为资本逻辑的必然产物。而经济领域自由、平等的确立又必然要求相关政治关系、法律体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变革与重塑,因而政治、法律上的自由、平等也就应运而生。最终,这种现代性的变革又普及到大众的思想观念、精神生活领域,进一步培植出深入人心的自由平等的社会意识。政治、社会和文化领域的自由、平等,正是资本逻辑所直接要求的经济自由、经济平等的放大与扩展;而反过来,在经济领域以致整个社会的自由、平等又恰恰构成了资本不断运行与持续增殖的必备条件。
然而,现代的自由和平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它们是镶嵌在资本关系中的附属物,无法超越资本逻辑自身的矛盾悖论。正如马克思所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自由平等的权利并不是“自然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是历史地依附于资本的结构和运动的,也必然遵循资本逻辑逆转到自身的反面:不自由和不平等。
首先,资本逻辑要求社会平等、自由,但又内在地创造出极大的不平等和不自由。一方面,在现代性条件下,形式上平等自由的市场交换、合法的平等契约关系是资本生成的历史前提。另一方面,资本的生成即从交换价值向资本的转化又要求市场交换从平等的简单关系发展为不平等的发达关系。由此,资本逻辑所支配的市场交换关系以致整个社会生活,在形式化的、表象上的平等自由之下隐藏着极大的实质性的不平等与不自由。平等自由的自相矛盾与自我逆转服从于资本内在矛盾的展开过程。
现代平等、自由的理念和建制是以现代市场交换关系为其现实基础的,平等、自由本身根植于简单形态的市场交换关系;同时,简单的市场关系也构成了资本生成与发展的历史条件。市场从简单规定性上来理解的货币交换关系,是等价交换关系:“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其次,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是等价物……他们在社会职能上是平等的”。简单交换关系在形式规定的三重要素——交换主体、交换对象以及交换行为 ——都是平等的。这种市场交换恰恰构成了现代平等自由的基础。无论是平等的观念还是制度体系,都以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为其现实基础:“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这种基础而已”。等价的市场交换日益成为了资本的流通过程;正是这种自由平等的市场关系基础上,交换价值才能发展为资本。形式自由和形式平等的交换关系恰恰是资本逻辑生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随着资本逻辑的生成与发展,自由平等的市场关系必然逆转为不自由和不平等的关系。虽然简单交换关系的平等自由性质是资本逻辑生成的内在要求;但由于资本逻辑生成和发展的要求,市场交换不会停留在这种简单的规定性上,会进一步发展为更加高级的形式;在这种高级、发达的形态中,交换关系的“不平等” 和“不自由”恰恰构成了货币、交换价值向资本转化的另一必要条件。现代市场交换本身的发展趋势就表明,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工资与资本的对立,由此,平等和自由本身就潜含着巨大的自我矛盾,并必然走向自身的反面:“交换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货币制度,事实上是平等和自由的制度,而在这个制度更进一步的发展中对平等和自由起干扰作用的,是这个制度所固有的干扰,这正好是平等和自由的实现,这种平等和自由证明本身就是不平等和不自由。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为资本,或者说,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这是一种虔诚而愚蠢的愿望。”这样,市场交换关系便在形式的、契约的平等自由下掩盖了实质的社会不平等:“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在受资本逻辑支配的真实关系中,不经交换就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行为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础,平等与自由的理念、建制都沦为肤浅而空洞的“假相”,从而遭到了现实的极大讽刺。可见,由于资本逻辑的内在支配,现代市场关系所奠基的平等与自由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和自由,而是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它们遮蔽、隐藏了阶级对抗、剥削与统治等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矛盾冲突。
现代自由平等的二重性悖论的本质就在于:在商品、货币等物品之间交换关系的自由平等表象之下,恰恰隐藏着人与人之间的权力支配、阶级对抗等不自由、不平等的实质。而且正是在资本逻辑的运作下,“自由平等”的表象与“不自由不平等”的实质才构成了相互依赖的“共谋关系”,共同完成了现代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过程,从而鲜明地标识出了现代性的矛盾图景。
其次,资本在其本性中就包含着“破除对自由的限制”与“自身成为自由的限制”这两种趋势之间的巨大矛盾。资本逻辑在催生出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自由的同时,又限制着自由的实现与发展。
从经济领域来看,不管是“自由竞争”还是“保护主义”都是资本逻辑可选择的手段与策略,都服从于资本增殖的最高目的。资本逻辑在推动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同时,也不会放弃贸易保护和市场垄断。因而,现代市场的贸易自由、自由放任从来不是纯粹的、绝对的,始终伴生着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一方面,自由竞争是资本的本性,资本逻辑本身就包含着自由行动的内在要求:“自由竞争是资本同作为另一个资本的它自身的关系,即资本作为资本的现实行为。只有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资本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在资本发展的历史准备阶段上仅仅表现为一些倾向——才确立为规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才在与它相适应的形式上确立起来。因为自由竞争就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就是资本的条件和资本这一不断再生产这些条件的过程的自由发展。”这种竞争的自由本性不仅表现为否定传统束缚并从中解放出来的“消极自由”,还尤其表
现为自为存在的、自我创造的、从自己出发为自己行动的“积极自由”。另一方面,资本为了自身的增殖,也会在一定条件下采取保护主义的策略手段,而对自由竞争采取限制甚至排斥态度。资本是必然作为许多资本而存在,其间的相互竞争关系必然要求特定国家、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的资本采取有利于自身增殖的各种可能手段。在自身竞争力强于其他资本的情况下,资本当然要求打破各种贸易限制,最大限度地推广普遍的自由竞争。但如果自身竞争力较弱,那推行自由竞争无异于自我毁灭,只能利用国家权力、地方行政和行业规定等外部手段来施行贸易保护主义,以限制和禁止自由贸易的手段来实现特定资本的生存与发展。这样,在资本逻辑的计算和操纵下,经济领域的自由始终与不自由相伴而生。经济领域的自由竞争与保护主义是内在于资本逻辑的“自由悖论”。
从经济领域出发向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延伸,资本在有力地发展了个人自由的同时也极端地限制着个人自由。这一矛盾进程的基础在于,资本在以自由竞争为手段突破传统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各种限制的同时,还日益走向了“自我限制”:“资本在它自己的界限内——尽管这些界限从更高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对生产的限制,会由于资本本身的历史发展而变成这种限制——感到自由,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只受自身的限制,只受它自己的生活条件的限制。”现代个人的自由正是资本逻辑的产物:“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只要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还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所必需的、因而是最适当的形式,个人在资本的纯粹条件范围内的运动,就表现为个人的自由”。因而,个人的自由必然依附于资本突破限制又自我限制的矛盾逻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现代性条件下的这种个人自由其实质不过是“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是以资本逻辑为基础的一种具有深刻历史局限性的自由:“这不过是在有局限性的基础上,即在资本统治的基础上的自由发展。因此,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现代性条件下的个人自由,必然是资本统治、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有限的独立自主。如果仅仅把这种资本逻辑支配下的自由竞争看作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形式,那么就等于否定人类自由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就等于遮蔽人类历史的开放性。
三、“民主”的裂变
如果说,“自由”和“平等”的内在矛盾都受制于资本逻辑,那么“民主”作为协调“自由”和“平等”之间矛盾的理念和制度也同样依赖于资本逻辑的运转。与自由、平等类似,资本逻辑激发了特定的“形式民主”的理念和制度,但却又导致了“实质的反民主”。“民主”的自我逆转和内在冲突根植于资本逻辑的矛盾本性。
资本不断增殖的逻辑加速了社会的发展进程,为民主化进程提供了广泛的社会条件,使得“大众民主”成为势不可挡的全球性趋势。具体来说,现代民主起源于新兴资产阶级针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斗争。新兴资产阶级利用传统的议会机构与君主、贵族进行国家权力的争夺,以议会立宪的形式限制封建权力,逐步确立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体制。随着资产阶级在欧美各国执掌政权,确立了自己的统治,民主进程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基础便从资产阶级转变为新兴的劳动大众。与此同时,资本增殖迫切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人口,这就推动了城市劳动大众的勃兴。由此,有组织的阶级政治、群体政治便成为可能。减缓阶级压迫、消除社会不平等、争取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诉求便构成了社会运动的主要目标。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民主运动势不可挡,成为大势所趋。
两千多年来,“民主”在西方政治史上一直被主流政治家和思想家当作“坏东西”加以排斥,但最近一两百年却忽然变成了“好东西”,这是为什么呢? 这说明,主流统治集团采用某种理念规划和制度设计将“民主”改造成了他们可以接受的“无害之物”。统治集团“要用所谓‘自由’为民主设置障碍,最终‘驯服’民主。宪政便是制服民主烈马的缰绳,它用宪法禁止条款确认某些个人权利将不服从多数人的意志,以此限制民主权利行使的范围”。宪政民主、代议民主等 “自由民主”的制度形式,正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长期斗争、博弈和妥协的结果。统治集团通过“自由民主”的方式,兑现了民众运动的一部分民主要求,但同时也通过“自由民主”从根本上维护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和特权利益。
由此看来,资本主义的民主,不是“实质民主”,而是“形式民主”:形式民主的建制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往往堕落为“反民主”。这是为什么呢?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资本逻辑将民主的理念与建制当作突破传统社会束缚的手段,同时又当作建立、维护资本主义统治秩序的工具。当民主有利于资本统治时,资本大力发展其理念和建制,并在民主的形式假相下创造反民主的实质。一旦民主无益于甚至有碍于资本的增殖过程时,资本就会改变统治策略,走向彻头彻尾的专制与暴政。按照现代民主主义的主张,民主的理念是通过一系列法制保障下的民众普选、政党代议机制而实现的。但是,现代民主的实现却深刻地受制于资本的逻辑。通过民众普选而产生的政府与议会,很少能代表多数民众的意愿,往往沦为大资本的代理人。民主竞选从其历史沿革到当代建制,都依赖于甚至服从于资本的权力。可见,资本正是通过民主竞选渠道而产生的政府和议会等国家机器来行使它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诸领域的全面统治的。
“自由民主”并不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或“多数人的统治”,而是资本权力规制下的多元竞争机制。马克思曾经注意到:“民主”一词的古希腊语本义是“多数人的统治”,而“‘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与此相比照,“自由民主”恰恰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以所谓的“自由” 来限制“民主”。也就是说,以资本的“自由”(即资本家在私有财产、雇佣和剥削方面的“自由”特权)来限制人民大众的争取平等、争取当家作主的“民主”诉求。从资本的观点来看,西方的代议制民主,无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都不是真正的人民当权、参与治理意义上的民主。马克思曾经非常敏锐地指出:“市民社会通过议员参与政治国家,这正是它们分离的表现”。以“代议民主”取代“参与民主”和“直接民主”,其实正是人民大众与国家权力相互分离的表现。正是在这个与人民根本利益相分离的场所中,不同资本通过它们各自的政治代理人,以政治斗争的方式持续进行着它们之间的合谋、博弈与厮杀。
从民主的社会适用范围来看, “自由民主”仅仅覆盖了政治领域的有限部分,没有覆盖到经济领域和其他生活领域,没有实现“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文化民主”。尽管自由民主制度实现了绝大多数人参与的普选制度,但大多数民众的民主权利仅仅局限在几年一次的总统或议会选举之上。而在选举政治的短暂时间和狭窄空间之外,在劳动空间、工作场所和日常生活空间等这些广阔的领域和漫长的时间之中,人们却普遍受制于官僚科层制的压制和束缚。资本逻辑对自由民主的深层支配,决定了在关系到人民生活之根本的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人们普遍处于缺乏民主的状态。
再从民主的社会效应来看,“自由民主”不但没有遏制社会不平等趋势的恶性发展,而且其本身也日益脱化为不平等的再生产机制。多元竞争性质的选举民主,仅仅保障了一种程序上的形式平等,无法遏制实质性的社会不平等。具体来看,首先,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资源在各阶级、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分布是极不均衡的,而这种不均衡性必然通过形式平等的竞争性选举得以表达出来,这就决定了作为选举结果的利益表达也是极不均衡的,议会和总统对于社会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代表性也是不平等的。其次,在这种利益表达和代表性的不均衡性的基础上,议会立法和政府决策的过程也会继续保持甚至扩大加深这种不均衡性。最后,立法和决策过程的不均衡性,直接或间接的导致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之间资源分配与占有的不均衡与不平等。由此看来,自由民主无法在根本上弥合现代社会的分裂,反倒日益沦为这种分裂得以实现、扩大的隐蔽手段。
既然“自由民主”受制于资本权力,那就不一定能促进公共福利的实现,不一定能带来社会的“正义”;将“自由民主”与“社会正义”不加考察地等同起来,其实正是一种意识形态幻象。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特定社会的“自由民主”制度与其“社会公正”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对应关系,自由民主制度对于社会平等的实际功效非常令人失望:要么非常微弱,要么就是负面的。冷战结束后,大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其所谓“民主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极其严重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仅靠自由民主政体本身也许并不能够带来高水平的社会公正。种种迹象表明,自由民主体制与它宣称代表的民众“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深刻的裂隙。其根源在于,自由民主体制不但不能克服资本逻辑所带来的诸种结构性问题,而且它本身就是资本逻辑矛盾结构的一个环节。20世纪下半叶,全球范围内出现的普遍的民主危机就是这种结构性矛盾在社会政治层面的一个显著表现。当代议会民主的主要问题在于:构成民主之前提的“公共利益”被摒除于政治决定之外。由此,深刻的政治冷漠症和狂热的军事动员机制的并存便构成了当代议会民主的悖论性危机。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危机恰恰构成了民主共和国向寡头制或帝国蜕变的基本条件。
如果说资本逻辑导致了“自由民主”社会的深刻悖论,那么为什么“自由民主”社会仍被宣扬为人类历史上最文明、最进步的社会范型,甚至还被加以强行推广呢?启蒙思想家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完美的社会图景,然而他们呼唤出来的资本主义现实却沦为了一幅拙劣的讽刺画。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生产者的错误就在于,无视从简单交换关系到发达交换关系的历史发展,并用这种关于简单交换关系的理论想象来衡量、描绘交换关系在资本主义这一更高发展阶段上的实际状况,从而将资本主义状况 “理想化”为自由平等的简单市场交换和契约关系。马克思指出:“在从简单意义上来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因此,资产阶级民主派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更多地求助于这种简单的货币关系,来为现存的经济关系辩护。”“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空谈,归结起来不过是要用适应于简单交换的所有权关系或法的关系作为尺度,来衡量交换价值的更高发展阶段上的所有权关系和法的关系。”这样,建立在理想化的“市场”概念之上的“自由”、“平等”、“正义”和“民主”就掩饰了真实的权力支配关系。意识形态生产者将这种不合理的抽象当作事实的本质,把三权分立、多党竞选、代议民主等现存形式当作人类自由、民主的最高的、绝对的和终极的发展形式,从而认为资本主义便是现代性发展的终极完美形式,而无视这些美丽假相之下所隐藏着的深刻矛盾与裂隙:“庸俗民主派把民主共和国看作千年王国,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正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的国家形式里阶级斗争要进行最后的决战”。将某种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发展的绝对的、终极的形式,这就是从黑格尔到科耶夫再到福山等“历史终结论”的实质。通过对资本逻辑导致现代社会内在困境的精湛分析,马克思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就已经揭示出了真理:将“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当作人类文明发展的终极完美形式,这恰恰是我们时代最大的幻觉和假象。资本逻辑在民族国家内部不断制造出“自由民主”矛盾悖论的同时,也在全世界范围内制造具有显著同构性的矛盾悖论。历史的发展趋势将不断粉碎所谓的“自由民主”永世长存的神话。
应当指出,从资本逻辑出发来剖析“自由民主”的深层悖论,并不是要彻底否弃作为现代性重要文明成果的“自由民主”,而是要打破对“自由民主”的狂热迷信。人们在吸取自由民主制度的积极合理因素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自由民主自身的矛盾性和局限性,从而避免盲目崇拜、生搬硬套,从而真正从本国的特殊性出发,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民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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