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非德班大会的召开,气候变暖又一次成了全世界瞩目的一个焦点。会场内外,议论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据会议的倡导者和组织者称,近几十年来全球气候变暖,都是人类二氧化碳排放过量惹的祸。
简言之:碳排放过量是原因,气候变暖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结果——因果关系,简简单单,明明白白。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对此提出种种质疑呢?因为他们并不认为碳排放过量是气候变暖的罪魁祸首,否认两者完全是因果关系。
由此看来,搞清楚碳排放过量和气候变暖究竟是否存在因果联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本人不是有关学科的行家,但学过一点哲学,所以只想从这方面给诸位网友提供一些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的线索。
原因和结果是哲学上的一对重要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此有许多精辟的论述,现辑录一些相关的言论并作简单提示如下:
【一】因果性问题上的主观主义路线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因果性,只是世界性联系的一个极小部分,然而——唯物主义补充说——这不是主观联系的一小部分,而是客观实在联系的一小部分。
——列宁《哲学笔记》
因果性问题对于确定任何一种最新“主义”的哲学路线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因果性问题上的主观主义路线,即不从外部客观世界中而从意识、理性、逻辑等等中引出自然界的秩序和必然性,不仅把人类理性和自然界分离开来,不仅把前者和后者对立起来,并且把自然界作为理性的一部分,而不是把理性看作自然界的一小部分。因果性问题上的主观主义路线就是哲学唯心主义(无论是休谟的还是康德的因果论,都是它的变种),也就是或多或少减弱了的、冲淡了的信仰主义。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二卷)
提示:在确认自然现象的因果性时,必须坚持唯物主义的路线,也就是从客观实在的因果联系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把臆测的因果关系当作现实的因果关系。如果是伪造数据,捏造事实,虚构两种自然现象的因果联系,那就更恶劣了!
【二】因果性问题上的形而上学观念
所有这些先生们所缺少的东西就是辩证法。他们总是只在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结果。他们从来看不到:这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这种形而上学的两极对立在现实世界只存在于危机中,而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这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人的因果概念总是把自然现象的客观联系稍许简单化了,只是近似地反映这种联系,人为地把一个统一的世界过程的某些方面孤立起来。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二卷)
提示:要确认自然现象的因果性,还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而不能把自然现象的客观联系简单化了,更不能只在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结果,人为地把一个统一的世界过程的某些方面孤立起来。形而上学的思维是不可能正确揭示自然现象的因果联系的。
【三】“在此之后”并非一定“由此之故”
的确,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前后相继,就能造成因果观念:热和光随太阳而来;但是这里不存在任何证明,而且就这个意义来看休谟的怀疑论说得很对:有规则的post hoc(在此之后)决不能为propter hoc(由此之故)提供根据。[注:“post hoc,ergo propter hoc”(在此之后,所以由此之故),这一公式表示对两个现象的因果关系的推论,即仅仅根据一个现象发生在另一个现象之后,便作出两者有因果联系的结论是不合理的。——编者注]
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post hoc(在此之后),然而并不是propter hoc(由此之故)。……不能从太阳总是在早晨升起便推断它明天会再升起,而且事实上我们今天已经知道,总有一天太阳在早晨再也不升起。但是必然性的证明寓于人类活动中,寓于实验中,寓于劳动中:如果我能够造成post hoc,那么它便和propter hoc等同了。[注:即如果我能造成现象之间的一定的顺序,那么这就等于证明它们有必然的因果联系。——编者注]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提示: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则。不要以为“在此之后”就一定是“由此之故”,比如看到闪电之后听到雷声,就认为闪电是原因,雷声是结果,其实它们都是云层中正负电荷相撞击的结果。在因果联系中,原因在先,结果在后,这是肯定的,但是不能光凭前后相继就断定其具有因果性。碳排放过量和气候变暖问题,也是如此。
【四】从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才能达到现实的因果关系
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今自然科学的观点出发来在整体上考察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东西。我们看到一系列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热、光、电、磁、化学的化合和分解、聚集状态的转化、有机的生命,这一切,如果我们现在还把有机的生命排除在外,都是互相转化、互相制约的,在这里是原因,在那里就是结果,运动尽管有种种不断变换的形式,但是运动的总和始终不变。机械运动转化为热、电、磁、光等等,反之亦然。因此,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只有从这种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达到现实的因果关系。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在进行较精确的考察时,我们也发现,某种对立的两极,例如正和负,是彼此不可分离的,正如它们是彼此对立的一样,而且不管它们如何对立,它们总是互相渗透的;同样,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只有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适用;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的场合放到它同宇宙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概念就联结起来,消失在关于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
提示:相互作用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真正的终极原因,而这个相互作用又是错综复杂的,因果联系只是其中之一,并不是全部。碳排放过量和气候变暖在自然界普遍的相互作用中,究竟是不是现实的因果关系?即使碳排放过量是气候变暖的原因之一,又是不是主要原因?同时,在因果联系中,有一因多果的现象,也有一果多因的情况,即一个结果是由多个原因综合起作用造成的。对全球气候变暖,是不是应该作如是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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