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是2010年2月,本人评论某网友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若干错误观点的帖子。为了使大家了解这次讨论的来龙去脉,兹将当时本人和某网友来往的几个帖子的主要内容汇总在一起重发如下。其中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这样几个:
1,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否也就意味着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
2,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是否可以允许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下去?
3,公有制经济是否应该和私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和平竞争?
4,公有制经济是否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它是否生产剩余价值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
5,苏联和中国革命胜利后的无产阶级,是否还并未成熟到接管一切国家机器和实业?
这些问题,关系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对此,不仅当时的某网友有着许多错误的认识,而且至今不少网友还抱着这样那样的模糊观念,并在谈到一些现实情况时忽隐忽显地表现出来。
比如,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在怎样对待资产阶级方面有没有原则上的不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时期必须坚持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是不是可以长期共存?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同国家资本主义有什么区别?公有制经济是否像资本主义企业一样生产剩余价值?等等。
为了能够进一步澄清这些问题,本人觉得有必要将五年前的旧帖再发一次,以供诸位网友参考,并希望能有所裨益。】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三评某网友文章》
某网友网友最近发了这样一篇文章《一位80初女子对毛泽东的评价(12)——理性反思“文革”失败的原因》。本人读后,写了两个帖子:《简评某网友的<理性反思“文革”失败的原因>》和《关于“斗私批修”——二评某网友文章》。
日前,某网友又发了《关于<评价12>以及对txlr网友的回复》。我的这个帖子,就是对其中涉及到本人的《对txlr网友回复》的评论。(注:txlr是本人原先的网名,现已改为05txlr。)
下面就按“1,某网友原文”(指其第一篇文章)、“2,txlr简评”(指我的《简评》)、“3,某网友回复”、“4,txlr再次评论”的顺序,一一对应排列,以便让大家看清楚讨论的来龙去脉。为了避免篇幅过长,这次评论就限于某网友文章的第一个部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分为五个方面:
一,“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意味着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
1,某网友原文:
(马列主义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从纯理论角度而言,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意味着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
2,txlr简评:
【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意味着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消灭资产阶级,因为“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语)。历史的逻辑是,由于存在着资产阶级,所以需要无产阶级专政,而不是为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才需要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某网友把因果关系完全颠倒了!】
3,某网友回复:
(您在这里的引用和观点都没有错。我们的目标是要消灭阶级进入共产主义。但是为什么清荷在这里要强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承认阶级的存在?[下面是他的解释,略]……)
4,txlr再次评论:
【某网友的回复,把我简评中的后一半删去了。其实,这半段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他所说的“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意味着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已经包含着这样一个逻辑错误——因为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必须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这就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到底是由于存在着资产阶级,才需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由于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才必须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这里面,有一个谁是原因,谁是结果的问题。
对此,列宁说得很清楚:“资产阶级的反抗,由于资产阶级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资产阶级的强大不仅在于国际资本的力量,在于它的各种国际联系牢固有力,而且还在于习惯的力量,小生产的力量。这是因为世界上可惜还有很多很多小生产,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
这就是说,资产阶级的存在是原因,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这个原因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倒过来。这就好比,我们可以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但不能说“活着是为了吃饭”。
历史事实也是如此。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资产阶级就已经存在了;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之后,由于资产阶级的反抗,所以需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将来,如果资产阶级被消灭了,无产阶级专政也就会消亡。
也许有人会说,你何必抓住某网友的这一句话不放呢?不就是一个枝节问题吗?其实,这句话是他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全部立论的基础,正是这句话所包含的因果颠倒的逻辑错误,才使他在这个问题上越走越远了。
理论上的失足,往往就是从一些看起来似乎是无关紧要的地方开始的。请大家继续往下看。】
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可以允许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下去”?
1,某网友原文:
(在无产阶级掌权的情况下,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清荷认为并没有问题。承认资产阶级存在,那么在进行控制和监视的同时,也必须尊重他们合法的利益,甚至保护他们在一定程度内的剥削行为。尊重他们高于无产阶级的收入水平。我们知道,在建国初期,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是这么做的。)
2,txlr简评:
【从建国初期到一九五六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是“很长一段时间”吗?某网友是不是认为这个时间应该延长到所谓“承认资产阶级存在”的整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时期呢?否则,怎么只说“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而不说“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和发展呢”?】
3,某网友回复:
(清荷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建国初期到1956年不长,但到今天,够长了。既然连无产阶级专政也未必能保证贯穿这段历史时期始终,那何必强求无产阶级专政下的资本主义“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和发展]?……如果资产阶级的存在能够彻底置于劳动者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并且即使扣去剥削的那部分还能够实现人民生活的改善。那就可以允许它继续存在下去。)
4,txlr再次评论:
【某网友是从哪里开始思索的呢?是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这个事实”开始的。思索的结果是什么呢?是“在无产阶级掌权的情况下,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清荷认为并没有问题”。
“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那么同样,“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承认资本主义的存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原因,承认资本主义存在是结果;不是因为存在着资本主义,才需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因为需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才必须允许资本主义存在。这就是某网友从被他颠倒的因果关系中,自然而然地推导出来的结论。
但是请注意,在这儿,“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变为了“允许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下去”;“资产阶级”这个概念,变为了“资本主义”!
我们知道,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一个特定的人们集团,后者是指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在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问题的范围内,就是指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两个概念,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所以,某网友的第二个逻辑错误,就是混淆概念(如果有意为之,那叫偷换概念),就是在一个概念里混入另一个概念的含义,或者把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作同一个概念来使用。
这样混淆概念而引出的结论,就只能是:在“承认资产阶级存在”的整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时期,都要“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于是,新的问题就来了:既然从建国初期到一九五六年,我们已经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怎样才能如某网友所说的,不是“强求无产阶级专政下的资本主义‘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和发展]’”,而是“允许它继续存在下去”呢?答案恐怕只有一个:补课,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
难怪某网友反复强调,“在建国初期,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是这么做的”,现在,也要“允许它(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下去”。然而,我也可以明确地告诉某网友:你所说的“资产阶级的存在将贯穿于整个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和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的存在将贯穿于整个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和整个社会主义时期。
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完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共产党宣言》),也就是完成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任务。
这就像我们在毛主席领导下,用六年多时间就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但是,也正像毛主席说的,资产阶级仍然存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也将长期存在,直到无产阶级最后消灭资产阶级,同时也消灭自身。
如果以资产阶级的长期存在为理由,来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将“贯穿于整个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和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提供根据,那你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这一点,在你说的“如果资产阶级(按:即资本主义)的存在能够彻底置于劳动者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并且即使扣去剥削的那部分还能够实现人民生活的改善,那就可以允许它继续存在下去”这句话中,就表现得更为明显了。现在那些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大量出现,并且“允许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就完全符合你所主张的观点吗?
这就是某网友的第二个逻辑错误所必然导致的结果。那么,他的第三个逻辑错误是什么呢?请看下面。】
三,“公有制经济应该和私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和平竞争”?
1,某网友原文:
(公有制经济应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和私有制经济共存。并在和平竞争中消灭私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可以在这种竞争中保持活力,帮助无产阶级学会管理,为将来消灭阶级做准备。这样发展起来的公有制经济,虽然慢一点,但却更为稳妥。他们(按指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对于公有制经济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
2,txlr简评:
【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是不可能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在竞争中我吃掉你,还是你吃掉我。所以,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国家必须大力发展和扶持公有制经济,限制和改造私有制经济。毛泽东时代不正是这样做的吗?难道错了吗?】
3,某网友回复:
(你的理由我不认可,在这里你把资产阶级国家与无产阶级国家不能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的正确观点简单套用在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上。能这样套用只是你的个人猜测,没有事实和理论的支持。事实上,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即使发生兼并,那也是公有制吞掉私有制,而不是相反。)
4,txlr再次评论:
【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承认资产阶级的存在”,到“必须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再到“公有制经济应该和私有制经济长期共存”,某网友按照他的逻辑顺序,必然会一步一步地走到这儿。大家能理解我为什么要说“理论上的失足,往往就是从一些看起来似乎是无关紧要的地方开始的”了吧?
某网友在这里一方面提出,公有制经济应该和私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和平竞争;但是他又认为,要“在和平竞争中消灭私有制经济”,“即使发生兼并,那也是公有制吞掉私有制”。又是“消灭”,又是“吞掉”,还是“长期共存、和平竞争”吗?有这样的“共存”、“和平”吗?
这就是他的第三个逻辑错误——自相矛盾。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这是逻辑中的矛盾律的要求。某网友恰恰违背了这一逻辑要求。
他或许会说:我不是还讲了“竞争”吗?竞争也可以和平进行嘛!但问题在于,即使公有制经济愿意同私有制经济和平竞争,私有制经济会愿意吗?我们且不说眼下天天在发生的,私有制经济毫不留情地、不择手段地吞掉、消灭一个个公有制企业的事实,只要提一下某网友所谓的“在建国初期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社会主义改造之前,不法资本家和一些资本主义企业是如何猖狂地向公有制经济进攻,如何严重地腐蚀大批国营企业干部,腐蚀大批党和政府干部的,就可以知道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主席和党中央才不得不发动“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和私有制经济的进攻,并随后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时代。喜欢文学的某网友,如果想感性地了解一下这段历史,不妨去读一读周而复的小说《上海的早晨》。
这段历史说明,毛主席和党中央提出的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而所谓“长期共存、和平竞争”,才真正是某网友的“个人猜测,没有事实和理论的支持”,而且同他后面说的“清荷从来认为国家必须大力发展扶持公有制经济,限制改造私有制经济”,又是自相矛盾的!
看来,某网友是掉在逻辑错误的泥沼里出不来了,大家不妨再往下看。】
四,“公有制经济是国家资本主义,剩余价值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
1,某网友原文:
(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证明,消灭了资本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不依靠资本家建立起大工业,但并不意味着消灭了资产阶级。国家资本主义生产的剩余价值,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而这个阶级最终也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掘墓人。)
2,txlr简评:
【纯粹是糊涂观念!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它们也“生产剩余价值并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独有的产物,是无产阶级受资产阶级剥削的根源。这同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些人非法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完全是两回事。现在有人故意搅混水,把剩余价值概念引入到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来,其目的就是要抹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3,某网友回复:
(查了下国家资本主义的定义:“国家资本主义,是指国家占有生产资料(资本)的一种思想、理想或者说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就是指以国家为一个主体单位,对国内生产资料(资本)实施占有的一种社会制度。因此,在一个国家中,当由国家占有的生产资料(资本)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制度以后,这个国家也就成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也就进入了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之中。”我想只要这个定义没错的话,那么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也没错的。国家资本主义只是一种经济制度的称呼。无产阶级国家通常也正是采用这种经济制度。工人生产的价值。无论在毛主席时代还是现在,都不是按照创造价值来分配的。既然还没到发劳动券的程度,那认为存在剩余价值生产又怎么了?当然,社会主义国家的剩余价值我相信大部分拿来积累了。毛主席认为“党内存在资产阶级”。这种资产阶级难道仅仅是头脑中的资产阶级?清荷认为能够凭借某种特定地位取得剩余价值的阶级就是资产阶级。毛主席所说的党内资产阶级也就是能够依靠资产阶级法权,取得一定剩余价值的阶级。这是很清楚的事实。不存在什么搅浑水。)
4,txlr再次评论:
【在确立了私有制经济应该和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和平竞争的历史地位以后,某网友又把“理论反思”的对象放到了公有制经济身上。
他把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都称做国家资本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国家通常也正是采用这种经济制度”,并拿了一个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定义”作为依据。
某网友所列举的那个定义,恰恰是完全错误的。其最主要的错误,在于它谈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却完全抽去了国家的阶级性质。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凡是国家,都有它特定的阶级性。在当今世界上,有资产阶级国家,也有无产阶级国家,但并没有不属于任何一个阶级的国家。
就国家与资本的关系来讲,有资产阶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也有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但并不存在单独的、抽象的“国家资本主义”,也不存在这样一种同语反复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政权属于资本的社会的国家资本主义和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主义为国家所承认并受国家监督,它有利于资产阶级和反对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国家里,国家资本主义也为国家所承认并受国家监督,但它有利于工人阶级,目的在抵抗依然很强大的资产阶级并和他们作斗争”(《列宁全集》第32卷,第477页)。
某网友在这里所犯的,是模糊概念的逻辑错误,就是把一个概念的主要属性抽掉,使它模糊化,变成一个可以随意解释,可以根据需要塞进任何内涵的概念。
当然,这个逻辑错误主要应该由那个“定义”的承担,但某网友既然用了它来作为自己的论据,也就脱不了干系。其实,在最普通的汉语词典里,就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确切定义,这在网上一查就能得到:
“国家资本主义:由国家掌握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其性质和作用由国家的性质所决定。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国家资本主义实际是变相的私人资本主义。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即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主义受工人阶级领导和监督,是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http://www.zdic.net/cd/ci/8/ZdicE5Zdic9BZdicBD106382.htm)
这个既简单又明确的定义说明,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是对私人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这种毛主席称之为“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6年多的时间里(老解放区要更长些),从低级形式、中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对资本家采取赎买政策付以定息、他们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以后,这些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不再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了(除了还有定息这条“尾巴”外)。在原定7年、后又延长3年的定息支付完以后,到1966年9月,这些企业就名符其实地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那么,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建立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能不能像某网友那样,认为“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也没错”呢?显然不能,因为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如果硬要将全民所有制经济说成是国家资本主义,那就又是一个逻辑错误,叫做——指鹿为马!】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所谓剩余价值问题。在某网友看来,公有制经济既然是国家资本主义,那它就一定产生剩余价值。对此,我只想重复一下我在《简答》一文中的这段话:“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独有的产物,是无产阶级受资产阶级剥削的根源。这同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些人非法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完全是两回事。现在有人故意搅混水,把剩余价值概念引入到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来,其目的就是要抹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这段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根本不是资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也就无所谓剩余价值。如果硬把社会主义企业取得的利润说成是“剩余价值”,同样也是指鹿为马!某网友要是还想对这个问题反思下去,就请先把“剩余价值”这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搞搞清楚。
那么,某网友所说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剩余价值”,到哪里去了呢?据他说,除了“相信大部分拿来积累了”以外,就是“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而这个阶级最终也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掘墓人。”
正像《共产党宣言》说的资产阶级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一样,某网友认为,无产阶级也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于是,历史又得重头开始:这个新的资产阶级将造就自己的掘墓人新的无产阶级,而新的无产阶级又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更新的资产阶级……,如此一直循环下去!
这是什么“理论”?恐怕得叫历史发展的“团团转”论吧?也许某网友会说,这是“歪曲了我的观点”,但是,从他的这种说法中,只能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这种结论有点荒诞。而这样荒诞的观点,后面还有呢!请往下看。】
五,“无产阶级还并未成熟到接管一切国家机器和实业”?
1,某网友原文:
(这是否也是由于,无产阶级在这两个国家[指苏联和中国]内,还并未成熟到接管一切国家机器和实业。强行消灭资产阶级的后果,是否导致了无产阶级也失去了斗争精神?而如果允许资本家存在下去,作为反面教员,在国家机器控制下进行阶级斗争,是否这样做才有利于无产阶级真正成熟起来?)
2,txlr简评:
【这里采取的是提问的形式,实际上某网友是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俄国和中国的无产阶级还不成熟,所以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都革早了;即使革命成功,也不应该“接管一切国家机器和实业”,而是要给资产阶级留一部分(包括留一部分国家机器!);为了保持无产阶级的斗争精神,就不能消灭资产阶级;无论社会主义革命还是建设,都要等“无产阶级真正成熟起来”。
这简直是第二国际苏汉诺夫言论的翻版:又是“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又是“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列宁是这样批驳苏汉诺夫的:“你们说,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就需要文明(按:当然也包括无产阶级的成熟)。好极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在我国为这种文明创造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你们在哪些书本上读到过,通常的历史顺序是不容许或不可能有这类改变的呢?”(《论我国革命》,《列宁选集》第四卷)】
3,某网友回复:
(这一系列问题是我的疑惑。但你这样说就歪曲了我的观点了:我认为,无产阶级尚未成熟。所以一开始需要通过政治上的监督,大民主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说,厂长和市长这样的职位还需要有特殊技能和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的人去担任,这种特殊的地位,经常造成出于这种特殊地位的人产生出资产阶级剥削思想。人民这时候还需要通过对他们的监督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而随着无产阶级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在企业甚至政府机关推广鞍钢宪法的管理形式继续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最后当所有官吏,工程师和学者和普通群众都拥有无产阶级世界观成为无产阶级一分子的时候,当三大差别消失,无产阶级就算成熟了,此时这种监督甚至国家机器本身都可能成为多余。而无论成熟与否,我都没有说要丢掉无产阶级专政。你所说的东西,和我的观点有何关系?)
4,txlr再次评论:
【由于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供养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而这个阶级最终也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掘墓人”,某网友顺理成章地“理论反思”起无产阶级本身来了。反思的结果是什么呢?“我认为,无产阶级尚未成熟。”
那么这时候,怎么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呢?他开出了这样一张“药方”:
首先,“一开始需要通过政治上的监督,大民主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不需要直接去掌握国家机器、行使专政职能,只要在一旁进行“政治上的监督”,或者在下面实行“大民主”就够了;
第二,“厂长和市长这样的职位还需要有特殊技能和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的人去担任”。——这些“人”是哪个阶级的人?某网友没说,但恐怕不会是无产阶级的,因为他们“尚未成熟”,当然就还没有“特殊技能和具有较高政治觉悟”;
第三,“随着无产阶级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在企业甚至政府机关推广鞍钢宪法的管理形式继续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鞍钢宪法,主要是“两参一改三结合”,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管理模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企业里推广过,但是在政府机关也能推广,还没有听说过。
第四,“最后当所有官吏,工程师和学者和普通群众都拥有无产阶级世界观成为无产阶级一分子的时候,当三大差别消失,无产阶级就算成熟了”。——到这时,可以由“成熟”的无产阶级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了吧?且慢高兴,因为无产阶级总算“成熟”了,但是“国家机器本身都可能成为多余”的了,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已经没必要存在了!
某网友说,无产阶级“无论成熟与否,我都没有说要丢掉无产阶级专政”。——是啊,无产阶级专政是需要的,但就是不关“成熟与否”的无产阶级什么事,这或许可以叫“没有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吧?
对这样的“药方”,我已经无法找它的具体逻辑错误了,而只能给出这么一个评价:逻辑混乱!】
写到这里,终于看见了“某网友回复”这一部分的最后一句话:“你所说的东西,和我的观点有何关系?”
要是一开始就看到这句话,我又何必写这个捞什子呢?所以只好如此回答了:“我所说的东西,和你的观点没有任何关系!”
【顺便说明一下,此文只关系到某网友当时的思想观点,后来他(或她)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本人未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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