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晚年探索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摘 要]本文认为,马克思晚年探索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极重要的内在联系,并由此得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内涵着三种维度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维度;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维度;马克思主义实证的科学的同其批判的形上的相结合的内在维度。
马克思晚年探索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在联系在于晚年探索意旨及其所提出的若干基本观点。这些意旨和观点包括:一、不同意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二、对东方社会的历史过程的研究,主要在于探索东方社会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历史发展可能性;三、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根据和标准问题等。
另方面这种内在联系也表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的相关基本观点中。特别在其马克思主义观中。
马克思晚年探索文本主要集中在他的1879—1882年的大量人类学笔记和1877—1881年与俄国革命者的通信以及与其相关资料中。
马克思晚年对不断革命论反思
马克思早期不断革命论思想,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和《告同盟书》中得到概述。实际上是世界革命的观点。
马克思的不断革命思想由于过高估计当时无产阶级革命主客观条件而没有实现。马克思思格斯开始纠正自己的错误,认为1848年的判断是半先验的,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此外,在许多国家里,无产阶级还没有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但又坚持了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革命的策略原则,只是反对不顾历史条件无限制地运用这个策略思想。不断革命被理解为以多种灵活方式实现革命发展中各个阶段的固有任务,它不直接等同于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或世界革命。它也不是以某种固有的方式(如大规模的、持久的、剧烈的社会冲突,社会阶级斗争)的连贯性把几个革命都串在一起。它必须根据各种不同的历史情况和社会条件来决定革命的任务和形式,而不是去制定绝对的统一的不断革命模式。不过,应当说马克思的上述反思,仍然基于对欧洲革命的考虑。直到他的晚年,我们现在才开始从他留下的笔记中,发现他有了更新的探索。他开始注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落后地区、外围地区及其殖民地的革命形势的发展。而研究这些地区、国家的古老社会经济形态的瓦解的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前景,研究它们的传统的社会文化关系的演变和趋向,研究基于这种社会机制而发展起来的各种阶级对抗的状况,以及它们历史发展的具体道路,特别是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等等。所有这些研究与探索都成为该时代的迫切的理论问题。显然,马克思未及完成这一理论任务,但他留下了重要的思想。他指出根据欧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所概括出的“资本主义必然性”仅限于欧洲,他不同意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他开始探索东方革命的道路。
中国革命道路,由中国共产党人独立探索,并取得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理论成果,即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革命道路中,同样遇到了不断革命问题。但是他认为,中国不是直接从封建主义进入一般的民主主义,中国当时的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所以中国革命要有两次转变,实现这种转变的是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统一的革命理论。
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的第一次转变,是从旧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如中国的辛亥革命)向新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
旧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从革命阵线上说,则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所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在于是被无产阶级所领导,而不是被资产阶级所领导;是以建立各个革命阶级(在中国包括了民族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革命;所以为帝国主义所不容,必然是反帝反封建的,而不是融入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阵线,不反帝和不彻底的反封建。
毛泽东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国情,确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和道路,论证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建立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产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有代表性成果《新民主主义论》。
应该看到中国民主革命,不是从马克思民主革命的理论中逻辑推衍出来的。但又完全与马克思晚年探索成果取得一致,即东方革命道路不可能同西方一样,因为东方社会历史过程有其特殊性。世界历史不可能以欧洲为中心线性地展开的。
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历史过程探索
马克思晚年从路·亨·摩尔根的著作中发现了氏族公社的结构,导致了历史分期划出一个完整的史前社会阶段。弄清了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础,纠正了原先把个体家庭看做人类历史上最初的社会的基础以及整个社会结构都是个体家庭的扩大的错误观点。从而也纠正了因个体家庭的内部对抗包含了后来一系列的奴役和剥削而推论出“迄今为止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历史”的错误论断。马克思看到这种氏族结构在各民族的历史上都是普遍存在的。但是由于各个民族的氏族的瓦解的道路不同,因而呈现出以氏族社会续谱为背景的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多线发展,即表现为不同的社会结构形式及其不同的历史发展的具体道路。
在马克思的晚年笔记中,他确认如下的历史事实。1.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社会的建立,是以奴隶制代替氏族公社制度的。2.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不是通过自己的奴隶制发展道路。3.亚细亚的或东方的农村公社把原始共同体的土地公有制度保留在阶级社会里,一直延续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马克思主张把东方农村公社同西欧封建社会区别开来。
在马克思所确认的三个历史事实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作为原生形态的氏族公社在一切民族和地区中,都有其共同特征即实行公有制和民主制。但在不同的地区和民族中,它存在的时间不同,构成的类型也不同。罗马、希腊公社个人财产表现为以公社为媒介,每一单个的人又是私有者。日耳曼公社所有制仅仅表现为个人所有制的补充。而东方公社的单个人的财产并不是同公社分开的个人财产,而个人只不过是公社财产的占有者。因而当原生形态的氏族公社转向次生形态时,转变的历史道路是各不相同的。希腊、罗马直接向奴隶制国家发展,转变为古代奴隶制的奴役形式;日耳曼人直接向封建制国家发展,转变为中世纪的农奴制的奴役形式;东方社会向君主专制的高度集权国家发展,并有许多地区在近代直接沦为雇佣劳动的奴役形式。马克思的研究表明,他虽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列举可以看做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几种生产方式,但是并非各民族都依次循序逐一经历每一大类型的生产方式的递演,而是各以其特殊的历史道路典型地经历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大类型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就单个的民族或国家而言可能会发生许多历史的“例外”。对于东方社会来说,尤其显得如此。可以说,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历史过程的研究,主要在于探索东方社会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历史发展可能性。
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历史发展可能性的探索,也开始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
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之后,虽然其性质仍是资产阶级的,但不能停留于此,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横插一个资本主义。所以必须紧接着实现第二次转变,即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毛泽东在论证新民主主义经济时已确认了中国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他指出,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国家所有)是社会主义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这个阶段实行的土地改革,一般地说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新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具有社会主义因素。中国经济发展道路,决不是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
此后刘少奇还据此提出多搞一段时间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合理因素是他强调了社会主义生产力根据,但他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观点,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全党还是同意了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作为过渡时期,这个时期预期为三个五年计划所用的时间,即大约15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要准备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管理和文化条件是比较困难的,问题更在于执行中一再加速、加快,从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准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5年夏季以后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冬季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只用了2至3年,也只是在所有制上作了改变,未及社会主义的物质文化条件。并由此引出了后来对非资本主义道路可能性的质疑。实际上当时情况,恰恰是离开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即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尚未深化,以致离开了生产力实际情况而谈生产关系的先进性要求。中国的最大的实际是大量的小生产者的存在,在这个社会基础上,很难组织社会化生产。而社会化生产,正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因此,这在中国在整个东方社会都存在着农村(公社)经济形态的改造问题。
马克思晚年对农村公社经济形态的改造的探索
关于农村公社经济形态的改造问题,首先是俄国的民粹派提出来的。1876年,俄国民粹派成立土地和自由社,纷纷进入农村,强调俄国经济制度独特性,特别是农民村社、劳动组合等的独特性。他们坚持俄国的非资本主义道路,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传播和民粹主义观点的冲突,触发了农民村社是不是社会主义基础和胚胎,或者俄国农村公社有没有生命力的论争。民粹派显然在许多重要理论问题上有错误,但在为俄国寻找一条不同于西欧已经走过而且正在走着的发展道路的努力与建树,对马克思有深刻的影响。虽然这比起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来,显得是一种晚来的影响。由此他转向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转向前资本主义的现存社会结构的发展及其现代趋势的研究。而他更为迫切的课题则集中在农村公社经济形态的改造上。
1.他直接根据俄国有关资料,经过多年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与此相反,俄国如果能够吸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肯定成果,就有可能发展并改造它的农村公社的古代形式,而不必加以破坏。
2.马克思论定农村公社就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新形式。它具有不同于较古的公社的重要特征,即土地公有制下的私人占有制。马克思论证说,农村公社的两重性并不一定导致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它的历史发展道路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马克思认为,俄国土地公有制和劳动组合的习惯赋予它以集体占有制和合作劳动的自然基础,而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的历史环境,又给予它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成物质条件(如机器联合耕作)因此,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
可是在俄国当时的生产力状况下,要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究竟有没有俄国的客观的经济根据呢?这就是我们需要加以考察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根据和标准问题。
至于中国农村经济形态是怎样的呢?由于土地改革前是土地国有和耕地地主私有与自耕农少量耕地占有,土地改革后保留了土地国有,但形成了耕地农民私有,所以同样必须采取“非常改良主义”的合作化道路,把农村的前资本主义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只完成了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劳动,还是没有形成社会化生产,从这个角度说,仍处于自然经济形态,所以作为农村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基础是脆弱的。特别在人民公社化时期,这种组织形式严重地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以我们不得不进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仍然公有,但实行了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体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仅此一举,仍然无法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化生产,所以经营体制仍有待进一步的创新。而我们的可能成功,正在于注意了马克思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的历史环境”,提出既把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作为一个整体的改造问题,又把依靠高新技术发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来促进农村社会化大生产。(但邓小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没有破题)所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存在着两个维度,一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二是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相结合。要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的历史环境”已经大大不同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这个维度正日益显豁出来。基于这一考虑,我们在对待社会主义生产力依据问题,也应采取与时俱进的态度。
马克思晚年对社会主义生产力根据的探索
社会主义生产力是足以构成杜会化生产并进一步推动其发展的生产力。从马克思反复阐明的共产主义是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普遍而高度发展的产物的基本观点看,这种新生产力性质不仅在于它使用了新的生产手段和新的劳动方式,而且还在于使用了这种生产手段和劳动方式之后能够在总体上突破人类生产的地域和个体的局限。这种局限在马克思的晚年笔记中被追溯到氏族组织之后的政治组织时期。在此之前,组织与管理的关系是通过个人对某个氏族和部落的关系来体现的,因而这种关系纯粹是人身性质的。不是地域的,也不是因财产而获得的个体性质的。而代替氏族组织的政治组织正是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可以说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所获得的生产力总是在总体上摆脱不了地域和个体的局限。所以新生产力性质的变化不单纯是生产手段和劳动方式在物质、能和信息方面的量的扩大,而是这种扩大是否已经在总体上突破地域和个体的局限,或进一步突破次生社会形态的“政治组织”的局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已在地域的总体上突破了这个局限,如当今的经济全球化。但尚未能突破次生社会形态的总体局限,难以在这个基础上向原生社会的复归。社会主义生产力不但应该达到这个发展的阶段,而且应该突破因财产关系而不是因劳动组合关系所形成的个体的局限。讨论社会主义生产力标准的质的规定应指的是这个。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人类学”的,而不是“经济学”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根据和标准是价值论的。而在实践中的具体探索,对历史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有了经验的理解和实证的分析。于是坚决反对别人把他在《资本论》中仅仅根据西欧社会的分析所得出的一些“历史必然性”应用到东方社会中去。他认为极为相似的事物,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会引出完全不同的结果。所以应当反对超历史的“一般历史哲学”,尤其反对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当然,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与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社会化生产是两回事。要获得社会化生产,并非一定得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正是马克思晚年的一个重要思想。因为社会化生产一旦作为人类经验的成果经验地存在着,那么“它在相同的文化阶段上的一切时代和地区中都是基本相同的”。人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历史基础以适当的方式去获取它。其次,社会化生产本身的世界流动性可以消灭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孤立状态,便各国经济结构的转化有可能不必依赖自然积累的演进,转而依靠国家力量实现革命性的变革来达到。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就应依靠这种变革来获得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力。
在中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已有事实可证明,但是事实也证明,如果我们不能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可以肯定的成果,同样是不可能径直走向社会主义的胜利和成熟。在马克思时代,这些可见的成果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从生产力上说,当时是机器大生产生产力。那么当代社会主义生产力根据呢?同样也应该是当代科学技术生产力,这有所不同。我们做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结论是正确的,而要在中国实现它,还要一段较长的路要走,所以超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不可能有固定的生产力界限。
中国在吸收市场经济方面,完全打破了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方面的传统观点。毛泽东思想肯定商品、货币、价值规律,邓小平理论肯定市场经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肯定与经济全球化相联系的观点、决策和改革,以中国方式,即不是在发展社会化生产上推动市场经济,而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化大生产。没有把市场经济看做制度性范畴,而是看做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中国在吸收民主政治方面,从毛泽东思想的以民主打破政权兴衰成败周期律的观点,邓小平理论的民主法制化的改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依法治国”方略,到当前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能力建设,以中国方式,即高层的代议制民主和基层的直接民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了社会主义宪政的进步。
当然,中国在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时,清醒地划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新社会必须经历的一个过渡阶段,是完全必要的。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首先不合格的是生产力的不合格。他认为,要取得合格,就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而又十分清醒地保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当前学者们忧虑的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如何保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如何保持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标准的“人类学”的质的规定性。
把个体为类的发展所做出的牺牲降到最低限度,推动人的全面的发展。而这正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性课题。
通过以上对马克思晚年探索的考察,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内涵着三种维度: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结合维度。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时代主题、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历史的世界性进程)相结合维度。马克思主义的实证的科学维度同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形上维度的相结合。
:潘叔明
文章来源:《东南学术》2004年第S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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