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未映也,朱大可先生撰文云:情色爱国主义,《十三钗》之谓也。条理明晰,为一家之言,余曾以为然。今日视之,非大谬而谁?日寇追迫女学生,战士阻之;女学生轻生,妓女止之,神父助之。其所贵者,岂是国家?其所现者,岂为情色?可以实言而不以实言,何者?囊日余秋雨题碑文,辞颇窘促,为人所笑。岂余氏才不足乎?特困于世故耳。今言不及义,大可不以为耻乎?
或问余:“《十三钗》可谓佳片乎?”答曰:“未知也。玉墨等,可谓美矣,不知其烈也;佟大为,可谓勇矣,不知其义也;书娟等,可谓清矣,不知其知也;贝尔,可谓能矣,不知其何以能也;日寇,可谓暴矣,不知其愚至此也!”
吾之惑亦多矣!难具条陈,试举两例:
南京之役,历经旬日。兵不利,战不胜,鱼烂土崩之势,人所共知。虽贲、育之勇无所施,亮、瑜之谋无所倚,是以智者未雨绸缪,不使立于危墙之下。若有舍生忘死者,必有所以持耳。佟大为以寡敌众,而容不变,弹无虚,徒以一履,不亦怪乎?至于诸英武国军,恍若继光、成瑞在世,非余所能解也。
色彩斑斓,此张艺谋导演之乐,而余以为苦。寇已入城,人思避祸,此倾危之际也,而十三金钗之艳丽如故,其欲待日寇入而侍之以色乎?其琵琶、麻将不可须臾离也,而以耳环、琴弦之不携而身死人手,虽言事有所疏,情有所重,无乃太巧乎?
然则《十三钗》之所贵者为何?十三金钗之价值为何?是生命乎?奈何十三钗之赴死竟不返也?其所畏有甚于死者,以吾观之,谓之“贞节”。夫如是,则女学生短见之由,而妓女赴死之义,明矣。三教九流,而娼不得入。以十三钗之牺牲,处子得保,耻辱可雪,一石二鸟,善莫大焉!虽膑、赵亦有所不及也。
余以为,新瓶旧酒,夺目可也,欲以悦人、服人,与缘木求鱼、蒸沙成饭何异?巧诈不如拙诚,然也。《十三钗》之制也,耗费非少也,演员非劣也,制作非不精也,而卒以票房闻名于世,窃为艺谋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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