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写的《同总理谈国事(九)》,新华网和中新网丢进了“回收箱”,人民网则既不删除,也不公布,荫蔽在那里;只有和新浪网发布了。
我虽对出现这种情况有所预料,因为这不是说的地方官员的事儿,意见的对象是最高当局;所以特地在开头写了“我对我的言论负责;希望观点虽然不同但有爱国心的网管,不要封闭这篇博客!”希望网管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大局为重,网开一面,有什么责任由我自己来负。但是,还是失望了!
胡锦涛访日在即,台独“公投”在即,而人大也即将闭幕,对这两个重大的问题,还没有认真讨论。我又感到对于这两个大事情,总书记的讲话,总理的报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怎能漠不关心,缄口不言?
无论东海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决定的根本大事。现在大会正值在开会期间,理当进行讨论,定出基本的处理原则。现在,胡锦涛在民革、台盟、台联委员的政协联组会上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意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台湾问题也提出意见,人大却未进行重点讨论,我们至今也未见这方面的报道,我作为人民的一员,有权提请代表们予以重视,认真审议。
我指出“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含有容许改变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即在通过“全中国人民(可以在被迫的情况下)共同决定”后,可以把台湾或其他什么地方、比如东海的主权割让出去;指出“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念坚定不移,决不动摇”,含有放弃使用武力解放台湾和其他中国领土的意思,事关国家核心利益,有理有据。如果不让人大听到我的声音,慎重研究,一旦通过公布,“台独”“公投”就有法理根据。因为,既然“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那么,台湾同胞首先“公投”“决定”是否“台独”,然后向联合国提出申请,也可以说是“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因为“大陆政府”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国。“大陆政府”可以在联大否决台湾“入联”申请,但是将面临两难的矛盾地位:如果在台湾已经发生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政府还是作为“面临阻力和障碍”和“难免会经历”的“曲折和起伏”,坚持平等地交涉原则,显然不符合《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规。如果按《反分裂国家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能动摇了、背离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念”。
我认为,我在2008年3月5日的《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2008年3月13日的《同总理谈国事(九)》提出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应当引起高层领导考虑,而不应该封锁。“我有问题问总理”,不是天天在讲,讲得很响亮吗?
我们看到,多维社记者纪军编译报导称“在发出数个月的警告后,中国和美国现在都已默认了台湾备受争议的入联公投计划。”新加坡联合早报8日发表评论文章不仅这样认为,这是对过去对台政策的“一个不小的质变”。并认为中国普通民众很难接受,指出“只是在具体落实中,有关官员和普通民众,可能还需要先有一个转变思维的过程。”可以说是全世界都看清了的事情,中国媒体还封锁干什么?有利于高层正确决策?还是有利于普通民众转变思维?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何在?
我重申:我对我的言论负责。
我认为,我们都要对民族、国家负责。
毫无疑义,不论是什么人,都一样要接受历史的公正审判。
我注意到有文章说“目前自由国际主义者处于上风”,“主张中国应该尊重国际体系的传统规则,避免冲突”。前中央党校副校长郑必坚“缔造‘中国和平崛起’”,“如今定义了胡锦涛的外交政策”。我更注意到这些年来畅行着否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中国历史上许多民族英雄、美化汉奸卖国贼的“文艺”和舆论,不惜牺牲、甚至出卖国家民族利益,求和苟安的毒气,在中国日益弥漫……我们的领导人也是人,不是神,难免也有受毒的可能。这时,我想起毛泽东的一首诗,这里录下前半阙。
一重大地起风雷,
便有精生白骨堆。
僧虽愚氓犹可训,
妖为鬼魅必成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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