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毛泽东三个“其乐无穷”之管见
何清涟女士在《中国房地产业暴利从何而来?》其中认为是:“掠夺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对此我表示赞同。她说:中国20多年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家庭承包责任制”只是让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允许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最后导致县、乡、村三级政权的官吏们成了土地的真正主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农民土地被低价征用的悲剧不断在中国上演,就在今年一月,《南方周末》还登载了一篇题为“别夺走我的麦田”一文,记述了山东齐河县农民失去土地的悲惨遭遇(《南方周末》2004年1月8日)。
中国农民贫困的根源之一在于土地权利的贫困,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农村土地最后成了县、乡、村三级干部肆意掠夺的对象。浙江师范大学王景新教授在冀、鲁、鄂、桂、浙、滇等11省134个县作了抽样调查,发现拥有土地的农业人口只占总人口的84•5%。据此推算,全国至少有13•7%的农民无地。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至2001依法审批的征用土地数,加上违法占地约为4074-4420万亩,按人均0•8亩计算,失地农民总数约在5093-5525万。这些失地农民的血泪故事,只有少数能够见诸于媒体,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之穷,就在于私权不明确以及政府的高度腐败。在中共威权统治下,中国公民与政府之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博奕机制。
中国之穷,真的是“就在于私权不明确以及政府的高度腐败。在中共威权统治下,中国公民与政府之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博奕机制”吗?我不能苟同。 据红榜网载翔周刊记者刘翔题为《3000亩农田上的红与黑 ——江苏省灌云县无批文征地事件调查》称:2002年9月,江苏省灌云县在该县位于204国道边的侍庄乡大举非法征地近3000亩,筹划建设“灌云县工业区”。然而,时至今日,近三年过去了,还有大批土地被荒废着,而当初想把事情弄明白而上访的村民们,却经历了黑色的三年。3000亩土地被政府非法强制征用,据该村因反对非法征地上访而“三进三出”公安局受尽折磨的村民陆金洋告诉我,现在非法征地的亩数己远不止3000亩这个数字,他告诉我的数字令人吃惊地不敢在此以书面披露。谨以3000亩这个数亩而言己是200公倾可耕地,远远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江苏省、市、灌云县政府真的就那么蹩足强征200公倾可耕地,敢于直接而明目张胆的于法不顾?其实地方政府玩的无非是铁本公司“化整为零”,向有关部门报批项目规避法律绕开国务院批准的猫鼠游戏!法定的律条而地方政府于不顾试问:“在中共威权统治下,中国公民与政府之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博奕机制”之说能成立吗? 以传统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而言是:<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二>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三>经济民主原则;<四>经济公正原则。问题出在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于是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济民主、经济公正等原则统统化为乌有。因此发展经济为什么人而发展的问题不解决,结果只能是贫富两极分化!换言之,不是“中国公民与政府之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博奕机制”而是有法不依!中国传统文化糟粕的官本位意识与泛市场化理念两种私有制意识的“婚外恋”物质力量作用的结果所形成的“铁三角”的非法垄断是中国房地产业暴利所在。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法治的公平正义!试想在一个法治公平正义缺失情形下的环境中“允许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那么非法圈地下的农民则更是不堪一击,其结果只能是中国历史性破坏现实生产力的悲剧重演!
与上述何清涟女士同样思维方法的是有位网友,在其“毛泽东的斗争哲学确实已经不适应时代需要,孔子的和谐思想倒有值得借鉴之处”声言:一个英勇无敌的战士,如果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其实是很痛苦的;毛泽东是个英勇的战士,所以他一刻也不能停止斗争。他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他与蒋介石斗,其乐无穷,与张国焘斗,其乐无穷,与林彪斗,其乐无穷,他搞阶级斗争,其乐无穷,他发动文化大革命,更是其乐无穷。可见他所言之意:毛泽东是一个“好斗分子”!这种理解有失客观。他主张以“孔子的和谐思想”取而代之毛泽东的斗争哲学。我想如果他不是别有用心,就是一种对哲学常识的误解或无知。毛泽东的一生更多接触的是工农出身的干部,包括他周围的高干。他以“斗争”一词阐明世界予盾的普遍性。“与天斗、与地斗”就是号召当时农耕社会条件下靠天吃饭的农民大干社会主义,以达解放生产力的目的。当今我们的抗洪抗旱难道不是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斗”的方式不同而己。诚如这位网友所言毛泽东“与人斗,其乐无穷;他与蒋介石斗,其乐无穷,与张国焘斗,其乐无穷,与林彪斗,其乐无穷,他搞阶级斗争,其乐无穷,他发动文化大革命,更是其乐无穷”。为什么?因为他与之“斗”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在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斗行吗?之所以他“其乐无穷”在于毛泽东认识到了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当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和谐社会理念之后,陈良宇、郑筱萸之流不是还在与党和人民在斗嘛!诚然,我心朝翔所言:能健全法制,始终按法制正常程序办事,就能有效遏制腐败,而不是依靠什么运动和斗争! 说到“能健全法制”试问陈良宇、郑筱萸一类腐败分子以你法制不健全而言,郑筱萸的犯罪是“法无规定”他不知?对他死刑的判决难道是皇帝“赐死”?陈良宇交由司法机关关押等侯依法判决是法制“不健全”?行了别再拿体制说事了!对陈良宇、郑筱萸依党纪国法的“拿下”难道是“靠运动和斗争来消除”的吗?有陈良宇、郑筱萸一类腐败分子从中作梗,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企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有序社会建设”,妄言遏制腐败是不可能有效遏制的! 我以为与何清涟女士是理性探讨治国安民之道,而对“毛泽东的斗争哲学确实已经不适应时代需要,孔子的和谐思想倒有值得借鉴之处”的声言就是批判了。 真理向前迈近一步就是谬误!(2007-8-4-2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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