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的请求报告
呈送:县委、县政府、县总工会、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应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希望加入工会的要求,现向县里各相关部门提出: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成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的请求,请各位领导批示。
一、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迫切希望有一个来自家乡的自己人的组织。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有达25万多外出务工人员,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而有的农村,更是有高达50%的人外出务工。这是一个非常宠大的群体。然而,这些外出人员在外地的辛酸没有多少人能够体会。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如:被恶意克扣、拖欠工资,受到意外伤害而得不到补偿,患上“矽肺病”等严重职业病,甚至因维权而受到恶意伤害等。由于没有一个来自家乡的组织集体为自己撑腰,在他们合法维权的时候往往感到势单力薄,有的因此而只好忍声吞气。没有“娘家人”和“代言人”他们好比“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二、法侓层面上,吸收外出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外出务工人员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不可剥离的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接纳农民工,并切实承担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重任,是中国工会分内职责。可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还处于边缘化状态,在劳动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方面属于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犯,而作为劳务人员输出地的党政工组织,却每每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三、经济层面上,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是提高人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的的重要途经。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县外出务工人员每年直接汇款回家乡的数额达6亿元以上,不包括回家乡时所带的现金。这些钱基本上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消费与建设,可以说外出打工收入是我县人民经济生活的重要支柱。然而他们经过长时间加班用汗水换来的钱,往往经过外地老板的恶意克扣后所剩无几。目前,国家正在调整收入分配不合理现状,如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由劳动者集体(工会)与用工单位协商的话,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将会大大提高。随着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的增加,有利于拉动隆回的消费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吸引外出人员回乡创业。
四、社会保障层面上,工会出面维权将会大大缓解用于医疗与养老金方面的财政压力。
目前,由于缺少工会的监督与制约,外出务工人员中只有极少数人所在的企业按规定为他们缴纳了各种社会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就算有保险也不能自由迁移)。外地雇主往往毫无顾忌地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而忽视了恶劣的工作环境,并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这往往严重损害外出务工人员的心身健康。可以预见,若干年后,他们中的许多人将会拖着满身的伤病回到家乡。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体系必然逐步普及,到时候的出现的情况是:外出务工人员年轻身强力壮的时候,为外地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年老体衰以后,被当地抛弃,回家乡由隆回县财政出钱养老治病。(数字统计:外来工对广东经济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5%。)
五、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指示精神,有必要吸收外出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胡总书记十七大报告指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要贯彻落实这些指示精神,最重要的途经就是要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发挥集体在工资谈判中的作用,保障农民工拥有和用工企业平等谈判的制衡力量。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六、外地市县的“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已经有了成功示范。
河南信阳市最先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随后河南各大劳务输出大县先后组建,四川省有许多地方也相继组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作过重要批示:“抓紧研究民工组建工会的问题。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创新多种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切实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介绍和推广信阳的经验,供各地工会组织研究和借鉴,不失时机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深入开展工会活动。”
实践证明成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把外出务工人员吸收到工会体系中来,通过工会组织的职能,起到了协调劳资关系的作用,有利于帮助外出务工人员理性合法维权,并大大增强了外出务工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了工人阶级的“娘家”。显著减少了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深信,以隆回人民的聪明才智,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本着遵纪守法、诚信务实的原则,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工会章程》,广大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能够组建好自己的工会。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在新一代领导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人类伟大征途中,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隆回人民一定会走在时代的前沿。
发起人:隆回人在广东同乡会
起草人:焦前石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http://www.cau.edu.cn/xgh/FAGUI/guojia/ghf.html
《中国工会章程》http://www.cau.edu.cn/xgh/FAGUI/guojia/ghf.html
《外出务工人员申请加入工会预登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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