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要代表农民工
郑明怀
昨天下午3点,江苏省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在江阴市周庄第三选区产生。37岁的“农民工”杨进以7582票当选为江阴市人大代表。据悉,像杨进这样的“农民工”人大代表,在这次江苏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当中,预计将会产生20位左右。(《37岁打工仔成江苏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2007年11月21日现代快报)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江苏省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此前,在其他一些省市也有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的报道。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中,特别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让农民工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有利于在国家的立法进程和政策制定中进一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体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的代表性,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中国的农民工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其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甚微。依笔者愚见,有没有农民工代表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人大代表代表农民工。
应该说当选的农民工代表素质相对还是很高的,即使如此,农民工代表也还面临很多的困境。
其一,生存的压力。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第一次将农民工这个概念写入中央政府具有行政法规作用的文件。“农民工”主要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工作、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农民工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在家乡附近乡镇企业工作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另一部分是离开家乡到外地去打工的农民工,也称“流动民工”。一般而言,农民工代表所指的是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的农民工,既然是打工,首先要为自己的衣食温饱而辛勤工作,而参与政治是要付出时间、精力与成本的,而在现有制度下,农民工代表是没有工资的,要他们为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而花费时间和精力,显然不太现实。在生存的压力下,想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恐怕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其二。农民工的流动性。毕竟农民工不是本地人,如果在一届任其内离开了打工之地到其他地方打工或者回到家乡,他不想在这个地方打工谁也拿他没有办法,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还指望这样的代表履行好职责。农民工的流动性是农民工代表的致命之处。
其三,农民工代表未必能代表农民工的利益。代表农民工利益的人大代表,并不一定是农民工身份,一个人如果能够代表农民工的利益,即使是政府官员、企业家或者其他群体的人都是可以的,反之,一个农民工当选为人大代表却不能很好的代言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也是没有意义的,与其选农民工来做人大代表,倒不如选那些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工利益的人做代表,有没有农民工代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人大代表代表农民工的利益。
其四,即使农民工代表想代表农民工的利益,在现有的体制内,也未必能有所作为。农民工代表在人大代表构成中毕竟是少数,很难与政府官员等强势群体的代表相抗争,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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