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的腐败问题
[ 天父 ] 发表时间: 2007-11-24
我这里谈一谈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分子和现在的腐败分子有何区别,以及社会和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有何区别。试着做一次对比,其实这个大多来自老百姓街谈巷议或茶余饭后的随意谈吐,实际上也是在谈一种不经意间的变化。有遗漏之处希望网友补充。初步归纳一下,可见较大的区别是:
一、毛泽东时代的的干部队伍中,腐败分子较为罕见,既使有腐败分子也无论怎样潜伏极深,想不易发现绝无可能,一旦被人发现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们基本上普遍很害怕党纪国法,轻易不敢触犯,一旦恶行败露,在无出头之日。现在的腐败分子常潜伏极深(现在腐败分子潜伏其实是很浅的,你问问老百姓,他知道不知道几个腐败分子?),伪装十数年组织还发现不了问题(百姓都知道,就是“组织”不知道,就是公检机关不知道),或者是胆大妄为,普遍有特权意识,视党纪国法为草芥(当年提倡胆子要大一点,其副作用就是大大消弱了党纪国法权威性。这点很重要!),根本不把组织放眼里,既使他事迹败露,人所共知,只要想办法让上级不查他(怕上级,不怕百姓,这意味者什么?说明百姓对官员根本没制约力),他照样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地当“好领导”开会作报告(看着这些人在冠冕堂皇地宣传他们自己都不信的东西,这让百姓如何信?)。即使出了事情,一是还可以易地做官,二是可以保留相关待遇,弄个闲职干脆回家钓鱼养花,或者搞第二次产业开公司去了。(这样的“名利双收”的腐败分子大有人在)
二、过去的腐败分子浅尝辄止、见好就收,什么钱能拿,什么物能捞,心里事先拨拉清算盘,贪污个一二百块也就算了(现在一些“专家”抨击毛泽东时代制度不完善。这是没根据的。毛泽东时代各种核算制度就很严格,能钻的空子很少。)。现在的腐败分子利欲熏心、欲壑难填,利用职务之便公开吃拿卡要,官商勾结如家常便饭,动不动成百上千万、上亿元捞进私馕,不管什么钱多多益善。
三、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分子贪污受贿后,不敢弄大的,搞些公家的边角料,白天不敢吃,半夜里叫起老婆孩子来偷偷摸摸地享用。偷拿回家一点肉,放了好长时间,都放烂了还没有吃到嘴里。使尽浑身解数装穷,极力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衣食住行方面使之看不出区别,甚至比老百姓过得更穷。(这还是因为百姓的监督非常有效、有力的缘故)
现在的腐败分子是不怕露富,常常是不自然的就露富了,有的勇敢地做“先富起来”的代表,争着抢着露富,置备上私家车,小别墅,不少有高级套房和几套房子,私下入股成立公司企业做生意,儿女出国做买卖上学、旅游观光,甚至在国外出大手笔大购物房地产,想方设法使自己不同于普通人。(这跟前面说腐败分子潜藏很深是矛盾的,你这不明明说腐败分子很暴露吗?其实,关键问题是百姓明明知道谁是腐败分子,但百姓也毫无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
四、老百姓对待的态度不同。毛泽东时代的群众对待腐败分子是口诛笔伐、争相揭发坏人坏事,“群起而攻之”。现在群众对贪污腐败份子是羡慕赞叹,“看人家XXX,多有本事,那官才没有白当呢。” (这跟百姓的权力大小有关。现在百姓的嘴要么被动要么主动给封住的)
五、毛泽东时代对腐败分子的态度是,主要有违法乱纪问题一经揭发属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错误、罪状的大小一定要对人民有个交待,贪污腐败分子很难有力锥之地。现在基本上是只查大案要案,一般的案件很难引起上级重视,很难立案,甚至查着查着就没影了。 (现在的腐败,是大面积、立体式的腐败)
六、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分子很难找到关系网,没人敢为他说情。现在的腐败分子很易结成关系网,总有人为其说情,开脱罪责,充当靠山。 (现在的腐败,是群体性的腐败。盘根错节)
七、过去的腐败分子一旦贪污腐败罪行认定,多课以重罪,很少有逃脱的。现在的腐败分子贪污个千数八百万判个十大几年,十来八年的占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人民币不值钱了。(最新新闻报道,湖南高院院长主张废除对贪污受贿者的死刑)
八、毛泽东时代老百姓对贪污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对待其如对待人民的敌人,阵线分明。现在的老百姓争相巴结贪污腐败分子,想方设法和他们搞上关系,不惜一切的混为一团,充分品尝和他们搞好关系的“丰硕成果”。贪污腐败分子也乐于扩大自己的阵营,常常表现出乐于助人的“道德风尚”。(百姓有趋利性,不能抑制,则趋之)
九、毛泽东时代对待有腐败份子迹象的人,总能及时发现苗头,多在早期采取批评教育,组织谈话等手段,及时告诫引导其改邪归正,咳及时避免人民财产、政府组织少受损失,在教育挽救了干部的同时,也教育了一大批人。现在很多的腐败分子平时发现不了,或对其违法行为时有显现,但无人干涉,常常是人卷走巨款都跑得没影了,还不知道他怎么回事,直到形成影响恶劣的重大损失才想起“亡羊补牢”。 (小平同志说,改革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老夫认为,信仰的丧失,是教育无效、无力的原因)
十、经过对比发现,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分子“政治水平”“觉悟”和“个人素质”高于现在的腐败分子,过去就怕组织找他谈话,一旦事情败露绝大多数知错认错、知罪认罪,采取向组织“竹筒倒豆一干二净”的态度,更有主动投案自首,向组织交心的。现在的腐败分子却想方设法隐瞒事实真相,避重就轻、无理狡辩,死不认帐,逃避惩罚手段高明,或者稍有风吹草动,就携妻带子揣好早就办好的护照出国外逃,一飞了之。他贪污了个盆满钵流,到了国外却倒打一耙反诬遭受了迫害,要求“政治避难”。(信仰的丧失。甚至不知道抬头三尺有神明)
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这是不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呢?或者是我们当今状态下的一种无奈?我们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变化,如果不重视这个变化,不整改限制这个变化,腐败行为“深入人心”的速度和影响还会继续扩大。你们要是认为这属于夸大其词看问题偏激不予重视也可以,究竟是不是说还是在可以容忍接受的范围内如不好说,那就让这种状态继续下去一段时间,在做进一步的观察以求证实也好。
毛泽东时代总体暂不在此文议论之列,当然那个时期有其特殊性,方法不当也好过时也罢,但现今腐败分子较之那时变化的几何级升级速度,可说是令人触目惊心了,毕竟是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啊;以上几个方面这我看也算一种社会认知上的变化,一种民意的变化,恰逢“两会”之际,希望能引起代表的注意。为国之患尤在吏治不清,以上现象是否属于吏治不清苗头?会给今后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实属于要及早警惕的事情。
古禅惑/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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