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可以死三次吗?
——从洛阳陵园事件到《集结号》、副书记遇害
半二十八画生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现在,烈士却可能死三次,为什么呢?
话说1948年3月14日,中原野战军陈赓、谢富治兵团,华东野战军陈士榘、唐亮兵团一举攻克洛阳;同年4月5日,陈、谢兵团第九纵队再克洛阳。在解放洛阳的两次战役中,解放军官兵英勇奋战,血洒疆场,谱写了一首壮丽诗篇。
这场著名的战役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48年4月8日,毛泽东亲笔为中共中央起草电报手稿——《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由于它的内容不但适用于洛阳,也基本上适用于一切新解放的城市,这个电报同时发给了其他前线和其他地区的领导同志。
在两次解放洛阳战役中英勇牺牲的537名解放军指战员遗骨,1955年安葬在坐落邙山南侧半山腰上的洛阳市烈士陵园里。
毛泽东的电报手稿,就镌刻在洛阳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碑的副碑右侧。副碑的中间是《革命烈士英名录》,右侧上部是陈赓题词:“为人民解放而战”,下部是陈士榘的题词:“四十春秋弹指间,挥师洛阳战犹酣,古城新生湍春色,龙门日照醉牡丹。”
庄严的历史告诉人们,烈士们牺牲了,死去了。
而2007年12月26日,大河报发表一篇题为《洛阳烈士墓被夷为平地,烈士陵让位商业墓地》的报道,当然,最后的澄清是“重建”、“保护性开发”。总之,虚惊一场,误会一场。该陵园的工作人员不无痛心地告诉记者:这里烈士的墓碑和墓身,是先用大型装载机推倒,再由人工打碎装车拉走的。“想想吧,烈士的遗骨怎能承受大型装载机野蛮的倾轧!”
想想吧,这岂不是让烈士们第二次死亡?
2008年元旦前后,另一件和“烈士”有关的事是冯小刚氏式的、不讨论战争有没有意义的、不讨论牺牲有没有价值的、表达了一种新战争观的、专门负责“焕发”恐惧和懦弱的人性光辉的贺岁大片《集结号》在全国热映,据说引起了著名作家、《谁是最可爱的人》的魏巍等不与时俱进者的批评、气愤,因为这部影片模糊和抹煞了解放战争的正义性,这部影片否定与歪曲了我军的性质和宗旨,这部影片淡化以至否定了人民军队政治建军的光荣传统,这部影片颠覆了我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这些不与时俱进的声音,文化官员是否听得进去,恐怕得打一个大疑问号。只知道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以及其它一些媒体早已给予充分肯定,用“深刻的人文关怀、独特的艺术构思、现代的电影语言、真实的历史场景”等美誉加以形容,称赞它“宣扬了主旋律”、“开创了军事题材电影的先河”、“吹开了国产战争大片的新时代”了。
2008年春节之际,又发生了一起与“烈士”有关的事:“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优秀民族干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同志,于2008年2月5日16时许,在呼和浩特市不幸遇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英年54岁。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追认王志平同志为烈士”。然而,据了解,目前王志平生前的办公室尚封锁,而警方也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在民间,市委副书记被害案尚传得沸沸扬扬……
肉体被敌人消灭之后,遗骨被大型装载机倾轧之后,“烈士”之名还可以……
烈士啊,你是不是会死三次?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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