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区政府指示精神: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家庭(户口迁入本社区5年以上的)条件是:
1、 无房户;
2、 已婚的和父母同住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米的;
3、 离婚5年以上的无房户;
注明:房价每平米2780元。
二、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
1、 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280元的无房户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米的;
注明:房假每平米1650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请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社区登记,截止日期2008年4月28日,逾期后果自负。
长春市南关区
平泉社区2008年4月14日
不论是从官方言论上还是实际行动上,胡温政府似乎要加大力度解决民生问题。本周长春市政府的廉价房政策也好象在执行中央的政策,贯彻中央的精神。请看这个政府通知。不知道研究、推出这个政策的官员们小学毕业了没有?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三口之家,即使购买每平米2780元的60平小户型,需要多少年的积蓄?人均收入低于280元的三口之家,购买每平米1650元的60平小户型,需要多少年的积蓄?老百姓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不穿衣、不坐车、不生病、不点灯看电视,那么十年后全家人就能住进60米的房子了。不过大家也都变成神仙了吧?
政府推出的廉价房到底是卖给谁的?官老爷们在发这个通知前计算过吗?不是也知道并且明确这些廉价房的面向对象吗?清楚并且承认还有许多人均收入低于500元和人均收入低于280元的家庭在贫困线下挣扎。
官员都是白痴吗?非也!毫无疑问,我们聪明的官老爷们不是没计算过,并且字里行间透出深思熟虑的打算。但是既然给你们优惠你们都不接受、不抢购,那么剩下的房子别怪我们自行处理了,显然,最后这些廉价住房的归属会告诉我们这个所谓优惠政策的真实目的。最后不过是捞到政绩并且中饱私囊而已。
历史不断重演,不论是天灾、人祸、好事、坏事,总会被他们利用,成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恐怕这就是官员们真实目的和我们百姓自负的后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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