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ND ME—— 刘逃逃与范跑跑
因为在山崩地裂的刹那,丢弃学生独自逃生,所以 范美忠 先生成为民族败类,并得到一个雅号,曰:范跑跑;因为在万众期待的瞬间,放弃比赛转身离开,所以 刘翔 先生沦为全民公敌,并同样得到一个雅号,曰:刘逃逃。
范美忠当初做出那样的选择,只因为在突发的灾难前,逃生是一种本能反应;刘翔今天做出这样的选择,只因为在突发的病痛前,保护自己是一种自发意识。
然而,象征着公众爱国激情的唾沫、眼泪以及鼻涕却不以客观事实为转移,挟雷霆万钧之势,席卷而来。于是,无论国宝级的刘翔,还是国丑级的范美忠,在这汹涌澎湃的爱国洪流中几许挣扎之后,终被淹没。中国的道德祭坛上,又多了两件菲薄的祭品,一件是范美忠,另一件是刘翔。
翻阅血迹斑斑的历史长卷,宰杀活人用作祭品不是没有先例,秦灵公把自己的女儿献给河伯,齐景公把自己的近臣做成人牲。他们祭祀的目的不外祈福、弭灾,然今天公众祭祀的目的就崇高得多了。用范、刘二人作祭,不正好可以表明他们对国家的赤胆忠心?
国家,当然需要我们去爱,但我们更应该思考,国家,该怎样去爱。只可惜,爱国激情填满胸臆的公众,已经无暇思考。他们一相情愿地认为,身为运动员的刘翔就应该强忍伤痛坚持比赛,然后被捧到民族脊梁的高度;身为教师的范美忠就应该奋不顾身抢救学生,然后被抬上道德楷模的神坛。谁也不愿去想,被捧到民族脊梁的高度的刘翔,将极有可能永远不能飞翔;被抬上道德楷模的神坛的范美忠,将极有可能成为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牺牲刘翔的一双腿,可以让公众的民族自尊心得到充分满足;牺牲范美忠的生命,可以让神圣的伦理道德更加神圣。殊不知,这种鼓吹别人牺牲的社会道德,恰恰是最大的不道德。这样粗浅的道理,公众自然是明白的,那个高唱“纵做鬼,也幸福”的阿谀文人,不是被永远钉上历史的耻辱架了么?只是事不关己,则落得袖手旁观,更有耐不住寂寞者,还要跳出来指手画脚,大加臧否,俨然正义的化身。
在鲁迅的记忆里,永远保存着这样一幅灰色的画面:替俄国人做侦探的中国人被日本人抓住后枪毙,周围一群中国看客竟然发出酒醉似的喝彩;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当两个无辜的中国人被送上道德祭坛的时候,围观的同胞发出的喝彩竟然与之惊人地相似。“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鲁迅沉痛地呐喊穿越漫漫时空回响于耳畔,而眼前的中国人要么忙于搞道德大批判,要么热中于做俯卧撑。
如果牺牲道德也是道德的话,那么这是一种最虚伪,最冷漠,最残忍的道德。一个充斥牺牲道德,对个体漠不关心的社会绝对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国家既是由个体构成,那么国家最大的职能就应该是为个体营造公正、平等的生存环境。当我们陶醉于“人民”的崇高意义的时候,不应忽略“人”的物质需求;当我们疑惑于为什么被允许先富起来的是“一部分人”而不是“人民”的时候,更应该想想牺牲道德的来龙去脉。
孔子一边“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边赞美颜回箪食瓢饮;朱熹一边高喊“存天理、灭人欲”,一边却强占两个尼姑夜夜春宵。他们的行径,和当今的某些“公仆”“精英”何其相似!
不愿意做牺牲道德的殉葬品, 范美忠 先生成为民族败类的悲剧源出于此;不愿意做牺牲道德的殉葬品,刘翔沦为全民公敌的悲剧同样源出于此。在我们骂刘翔懦弱的时候,在我们骂范美忠无耻的时候,是否该想想,他们本该有有不愿意的权力。
无论刘范,还是你我,当然都属于人民。只是给我们戴上“人民”的高帽之前,请先尊重我们“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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