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外流”在考验“共同富裕”的改革设计初衷!
阿道夫二世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贴,大意是:富人移民潮正在打碎“一部分人先富”、“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
/Article/Class22/200811/58164.html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是那篇帖子中对这种现象的定义不太准确,在现象上看是“富人移民”,从本质上说是“财富外流”。
“财富外流”在考验“共同富裕”的改革设计初衷!
我们可以举一个国内的例子,山西的煤炭财富外流。
山西是我国的能源大省,山西煤老板富甲天下,从感觉上山西应该是全国比较富裕的省份,但是,山西的GDP在全国各省中排名大约在16、17名之间,只能算是中游。山西省的方方面面都提到了“煤炭财富外流”的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有效的办法予以解决。
山西的煤炭财富外流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高消费形成的间接外流
山西基本上没有高级汽车、珠宝等高档奢侈品的生产,在煤老板的高消费过程中,煤炭财富实际上就流向了高档奢侈品的产地。这就是一种间接外流。
二、携款出省形成的直接外流
比如,山西煤老板到北京买房,实际上就是把煤炭财富带到了北京。这就是直接外流。
具体的数字没有官方的统计,但是从报道看数量是非常惊人的。比如,煤老板们普遍都有好车,没有那辆是产自山西,在车展上几百万一辆的天价车往往煤老板一买就是几台。
至于煤老板携款出省,最有名的就是买房。一次,一个小煤老板在北京某售楼处买房,800多万一次付清,刷几张卡800多万就出了山西。当时在场的开发商的人看着都眼红,要知道他们也是号称“年薪10万”,一个煤老板出手就相当于80个“年薪10万”!
山西人把煤炭挖出来变成财富,但是这笔财富很大一部分没有用在家乡建设上,而是流到了外地;不仅没有建设家乡,还给家乡留下了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土地,你说山西能富吗?
煤老板们如果只在中国国内投资、消费,起码还是肉烂在中国这口大锅里,但是如果煤老板们携款出国,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财富外流了。好象有这样的事,网上曾流传一些图片,说是一个煤老板在美国花费2400万美圆买了一大片豪宅。
山西煤炭资源外流只是一个例子,在全国范围看,财富外流也是比较严重的。
比较直接的方式是或移民、或外逃,直接携款出境,这也是我们最容易看到的,前述那个帖子反应的就是这个问题。大量的名人、富人移民,大量的腐败分子外逃,绝对不会是赤手空拳的。
比较间接的方式就更多了,比如:
个人对外国产品的高消费、个人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商业企业的股权转卖、设立离岸公司;腐败官员们就国家权益与外方达成默契,等等做法,实际都是财富在外流。
财富外流是对“共同富裕”的严重考验,也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技术问题。放任财富外流等于是正在流血的伤口不进行包扎,但如果采取高税收和种种限制手段又影响经济的发展。
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最初的设计中,只是规划的改革的方向,他说:
“中国要解决十亿人的贫困问题,十亿人的发展问题。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产生,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 《吸取历史经验,防止错误倾向》(1987年4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9页
“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现在有些地区,允许早一点、快一点发展起来,但是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社会主义能够集中力量,什么困难的事都能搞成。”《视察北京市亚运会场馆等市政建设工程时的谈话》(1990年7月3日),《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一1997)》第450页
从上述谈话中,可以看出小平同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两极分化的态度是相当明确的,那些对小平同志的无端污蔑和攻击,不是情绪化的宣泄就是别有用心的煽动。
但是,小平同志并没有指出明确的办法,以解决在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坚持邓小平理论的人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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