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福建厦门的蔡铭超先生以电话方式买下了佳士德公司在法国巴黎拍卖的两只圆明园兽首。几天后,蔡铭超通过“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会”宣布:“这个款不能付”。3月26日凌晨,佳士德公司给予蔡铭超先生一个月的付款期限已到,蔡铭超依然表示:“这个款还是不能付。”到目前为止,佳士德公司还没有任何表示,蔡铭超为此也很担忧,因为,自己在明处,佳士德在暗处,他无法预料佳士德下一步将如何。
比方说,佳士德可能会宣布重新拍卖。但我认为,重新拍卖对于佳士德也有压力。如果重新拍卖又来了第二个蔡铭超怎么办?虽然佳士德可以要求客户先支付保证金,然而,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其他拍卖行如果没有这个要求,或者其他拍卖行保证金低很多,佳士德无疑将失去岌岌可危的市场份额。再比方说,佳士德也可能宣布:由于蔡铭超的违规,2月26日低于蔡铭超的第二个买主获得两只兽首。但是,这个方案对于佳士德也有难处。这种方法是作为特例,还是作为将来都可以依循的惯例?如果成为将来的惯例,难保以后没有人利用这个“惯例”来捣乱,给拍卖行造成损失。最为关键的是,不管佳士德选择上述哪种方式,得罪中国将是必然。在中国失去民心,甚至失去市场,我想,这是佳士德不愿意看到的。随着G20峰会的召开,中法之间的关系又重回相互谅解的状态,在这种大形势下,佳士德到底有多大的胆量,敢于为了几千万欧元而不顾长远利益,的确是值得怀疑的。
今天下午,“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会”和“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双方共同发表了一个宣言。“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就是2月26日拍卖之前,向巴黎法院紧急申请停止拍卖的那个机构。这个宣言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共同合作,为解决中国流失海外的大量文物而努力。作为长远目标,双方会集中一部分精力,搜集相关资料,查清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的线索。作为短期目标,原属圆明园的两只兽首,依然是焦点。“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负责人高美斯说,他们正在努力,通过民间方式,说服想与中国发展关系的法国大企业,将两只兽首买下,送还给中国。
作为这个方案的补充,在这个发布会上,两位中国雕塑家向两只兽首现在的持有人发出了一个建议。他们希望现在的持有人皮埃尔-贝尔热先生能够提供两只兽首的尺寸、重量、材质细节、各角度照片等信息,两位中国雕塑家将以最精湛的工艺,制作两个精美的复制品。不管贝尔热先生现在持有的两只兽首最后的归属是哪里,这两只精美的复制品都将送给贝尔热先生永久收藏。这是一个攻心战,不知贝尔热先生能否抗得住。有意思的是,这正是我曾经提出的解决方案之一。
这件事刚发生,看到的今天的《南方周末》,头版大幅标题是:“谁在操盘百倍暴利?”文章的意思是说,圆明园的兽首是外国人设计的,并不怎么值钱,中国人的爱国心,正被打着“爱国”名义的商人利用,赚取大量的不义之财,言外之意是在说,都是爱国惹的祸。我觉得,《南方周末》这篇文章的立意是很有问题的。首先,即使有人利用“爱国”来赚钱,错也不在“爱国”,而只在利用者。就好比汉奸汪精卫也说自己爱国,但是,不应该因为有自称“爱国”的汪精卫,就否定所有抛头颅、洒热血的抗日将士。按照《南方周末》的逻辑,是否可以得出这样地的结论:正是因为抗日将士的浴血抵抗,才造成了日本侵略者的屠杀和三光政策?
其次,《南方周末》大概看不惯“爱国”这个字眼,为了给爱国泼冷水,它颠倒了事实的因果。某些人利用中国人的爱国心,在圆明园文物上痛宰中国人,根本的原因,绝不在于中国人的爱国,而是在于强盗们当年的犯罪。《南方周末》丝毫不提这个根本原因,只说因为“爱国”才被骗,所以“爱国”就值得怀疑,我认为,《南方周末》很可耻。比方说,《南方周末》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很爱自己的母亲,有一天,母亲病了,因为着急给母亲治病,病急乱投医,不小心上了坏人的当,赔了钱。我想问《南方周末》,难道你要指责这位记者爱母亲的感情吗?《南方周末》是否会说:因为你太爱你的母亲,所以你赔了钱;如果不想被骗钱,就应该不爱你的母亲?
第三,我想请教《南方周末》,对于“不值钱”的圆明园兽首贵报认为应该怎么办?彻底不要了,还是等它价格降低之后再买回来?还是等别人送回来?我想,《南方周末》大概不会说永远不要了,它大概会选择等别人送回来,或者等价格降低之后再买回来。因此,《南方周末》也许会建议大家装着无所谓,把爱国心“理性”地藏起来,偷偷地、私下地爱国。或者根本就不要什么爱国,纯粹谈生意,谈古董投资。然后呢?对于圆明园的伤痛也要表示出无所谓,对于挨打也表现出无所谓,赦免当年的强盗行为,连道义谴责也该放弃。那样的话,我还想知道,《南方周末》是装贱还是真贱?是装奴性还是真奴性?也许,等他们送回来的时候,《南方周末》还要表示一下感激,夸奖一下强盗的高尚。请教《南方周末》,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高招?
一些论调经常说,看人家外国人多么宽宏大量,多么具有宽恕心,宽恕也是一种道德力量啊。为何中国人总是念念不忘?为何中国人总是不愿宽恕当年对中国犯罪的强盗?对此,我要说,宽恕可以,先把赃物交出来再说!法院判刑也是这样,重判或轻判,可以有伸缩余地,前提是,罪犯对于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危害,在行动上真正弥补了危害,哪怕只是一部分。比方说,前几天我接触到一个判案,法官告诉犯有诈骗罪的被告说:如果退还诈骗的钱财,判刑在10年以下;如果不退还诈骗的钱财,判刑在10年以上。不知道我的这堂道德与法律的补习课,对于那些总想宽恕强盗的某些特别的中国人有没有用。
下面抄录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1861年写的一封信。这封信写于圆明园被焚毁后一年。
巴特勒上校:
你征求我对远征中国的看法。你认为,这次远征行动干得既“体面”又“漂亮”。你如此重视我的想法,真是太客气了。在你看来,这次在维多利亚女王和拿破仑皇帝旗号下进行的远征中国的行动是英格兰和法兰西共享之荣耀。你希望知道我可在多大程度上对英、法的这一胜利表示赞同。
既然你想知道,那么,下面就是我的看法:
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世界奇迹,它的名字叫圆明园。艺术有两个原则:理念和梦幻。理念产生了西方艺术,梦幻产生了东方艺术。如同帕提侬是理念艺术的代表一样,圆明园是梦幻艺术的代表。它汇集了一个民族的几乎是超人类的想象力所创作的全部成果。与帕提侬不同的是,圆明园不但是一个绝无仅有、举世无双的杰作,而且堪称梦幻艺术之崇高典范──如果梦幻艺术可以有典范的话。你可以去想象一个你无法用语言描绘的、仙境般的建筑,那就是圆明园。这梦幻奇景是用大理石、汉白玉、青铜和瓷器建成,雪松木作梁,以宝石点缀,用丝绸覆盖;祭台、闺房、城堡分布其中,诸神众鬼就位于内;彩釉熠熠,金碧辉煌;在颇具诗人气质的能工巧匠创造出天方夜谭般的仙境之后,再加上花园、水池、水雾弥漫的喷泉、悠闲信步的天鹅、朱鹮和孔雀。一言以蔽之:这是一个以宫殿、庙宇形式表现出的充满人类神奇幻想的、夺目耀眼的洞府。这就是圆明园。它是靠两代人的长期辛劳才问世的。这座宛如城市、跨世纪的建筑是为谁而建?是为世界人民,因为历史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世界上的艺术家、诗人、哲学家都知道有个圆明园,伏尔泰现在还提起它。人们常说,希腊有帕提侬,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竞技场,巴黎有圣母院,东方有圆明园。尽管有人不曾见过它,但都梦想着它。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尚不被外人熟知的杰作,就像在黄昏中,从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看到的遥远的亚洲文明的倩影。
这个奇迹现已不复存在。
有一天,两个强盗走进了圆明园:一个抢掠,一个放火。可以说,胜利是偷盗者的胜利,两个胜利者一起彻底毁灭了圆明园。人们仿佛又看到了因将帕提侬拆运回英国而臭名远扬的额尔金的名字。当初在帕提侬所发生的事情又在圆明园重演了,而且这次干得更凶、更彻底,以至于片瓦不留。我们所有教堂的所有珍品加起来也抵不上这座神奇无比、光彩夺目的东方博物馆。那里不仅有艺术珍品,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金银财宝。多么伟大的功绩!多么丰盈的外快!这两个胜利者一个装满了袋子,另一个装满了柜子;然后,他们勾肩搭臂,眉开眼笑地回到了欧洲。这就是两个强盗的故事。
我们欧洲人,自认为是“文明人”;而在我们眼里,中国人是“野蛮人”。但是,上述种种,恰恰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所作所为。在历史面前,这两个强盗分别叫做法兰西和英格兰。我要抗议,而且我感谢你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统治者犯的罪并不是被统治者的错,政府有时会成为盗贼,但人民永远不会。
法兰西帝国将一半战利品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且现在还俨然以主人自居,炫耀着从圆明园抢来的精美绝伦的古董。我希望有一天,法兰西能够脱胎换骨,洗心革面,将这不义之财归还给被抢掠的中国。在此之前,我谨作证:发生了一起偷盗案件,作案者是两个强盗。
先生,这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赞美”之辞。
1861年11月25日于欧特维尔-豪斯
《南方周末》是否要向中国人民和法国人民说,雨果描绘圆明园的文字都是胡扯?《南方周末》是否要向中国人民说,雨果对于两个强盗的描述都是没有宽恕精神?《南方周末》是否还会说,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充满正义的文字激起了中国人的爱国心,简直就是害中国?《南方周末》是否还想说,为了防止傻乎乎的爱国心被人利用,被人骗钱,应该让雨果也闭嘴?好你个雨果,我们中国人被人欺负,要你管什么闲事!?请问《南方周末》:爱国究竟怎么你了?为何贵报就如此看不惯中国人爱国?中国人爱国,到底伤了你的哪根毫毛?难道你不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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